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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童养媳-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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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亲乐意管这些闲事吗?”雪静昨日已经见过了娘亲乔翠,看着样子倒是意气风发得很。
    “放心吧!娘亲喜欢收拾这些个不安分守己的人!况且又不需要她本人出手,那个棋子出手就可以了!”雪聪促狭地一笑,雪静就明白了,自己的娘亲这么多年在扬州过得也太闲了些,找些事情做,自然是最好的。
    雪静和雪聪一样,也看不上那个趋炎附势的玉平姨娘,可是娘亲自从在扬州就很接济她,天子号召男子们废止纳妾的那一年,潘秃子对玉平姨娘满心地不舍,他家那个大夫人满心希望借此把玉平这个小老婆给卖掉,可是玉平因为和文家的关系匪浅,那个大娘子也心生忌惮,况且,潘秃子对玉平姨娘也有几分真心,家里没有丫鬟仆妇,能有一个免费的保姆伺候他们夫妻,也是不错的事情,因此,玉平姨娘得以幸存。
    她对文家一直也感激得很。此次到京城,一是潘家接到了官家的文书,说是潘家出家的女儿惹出了风月人命案子,潘秃子怕连累了潘家,与老婆一合计,干脆找族长出具了逐出门户的声明,其实潘巧云早已出家,和潘家的确没有什么干系了,是潘巧云自己执意让扬州的爹娘得到消息,妄图他们搭救自己的。玉平姨娘老早就不想伺候这对吝啬的潘家夫妻了,恰巧潘家大老婆毕竟担心女儿,暗地里塞给她十两银子,让她去瞧瞧京城关押的女儿,顺便给她收尸。二是,她听的说文家侯爷夫人要去京城看孙子孙女,她就厚着脸皮去求,知道侯爷夫人最是慈悲好说话的,果然带着她来了。
    雪静和雪聪都对那个烟视媚行的玉平姨娘看不上眼,娘亲却说了:“鸡鸣狗盗之徒也有他们发的用处,只要能够会用他们,不在于他们是什么人。”果然,此次案子的症结需要这个既熟知文家又和潘家搭线的这个女人来解决了。
    至于条件,娘亲手里握着玉平姨娘的卖身契呢,原来,那个潘家的大老婆安心就不想让玉平姨娘再回到潘家,玉平前脚去了文家,她后脚就把卖身契送过去了,说只要这个老骚蹄子不要再回来打搅她和潘秃子的晚年生活,或杀或卖都由文家做主了。娘亲也就拿着这个卖身契做条件,对玉平姨娘说,只要能把潘巧云和于红梅的底细掏出来,结案后,玉平就自由了,文家可以把她送到扶桑养老去。
    雪静和雪聪听到娘亲这个交换条件哭笑不得,扶桑是个什么地方,倭奴遍地都是,不过也确实适合玉平姨娘这种烟视媚行的老女人生存。兄妹俩此时对娘亲的算计佩服得不得了。
    原来,自从雪绫和秦穹乘远洋的船只去了美利奴开疆扩土后,大汉近海的一些地方也开始纳入了大汉的版图。扶桑是个小小的岛,弹丸之地,是《山海经》中所说的九个太阳栖息的那棵桑树的所在地,所以故名扶桑。也就做日出之汤谷。黄书太本来打算在扶桑那边建一个城,安抚当地的土著,就如楼兰的土著、美利奴的土著那般以安抚为主,慢慢教化,谁知道自己的皇后和岳母都强烈反对,说那些倭奴人品卑劣,只有打得他们服服帖帖的,才能够安分守己。黄书太觉得惊讶,结果先锋官陈甲去了之后,先是按照天子的意思安抚他们,谁知道他们竟然如疯狗般乱咬一气,让先锋官陈甲大为光火,一番刀兵屠戮,那些倭奴们都老实了,跪坐谦恭有礼,气得陈甲直骂:敬酒不吃吃罚酒,贱胚子!黄书太于是就按照皇后的意思把那些倭奴老实些的在当地留守,那些笑里藏刀的,都统统弄到了西北大沙漠里去做苦力,挺好,倭奴很听话,效率也高,没有他们,那连接西方和东方的丝绸大道也建不起来。
    黄书太很对岳母和皇后的先见之明震惊了一回。





    第三卷  静女其殊 153、泄密:善恶到头终有报
    更新时间:2013…3…9 20:02:02 本章字数:3255

    刑部大牢,潘巧云和静失给分开关押了,理由是,两个尼姑在监号里势同水火,静失的脸颊这两天给打得紫胀起来,而潘巧云的脸也给抓破了。狱卒阴沉着脸把二人分开了。
    潘巧云来到了新的监号,这边比那边稍微好了一些,起码饭菜不是馊的了,潘巧云很是满意。自家的玉平姨娘又来看过她一回,给她送来了美味的斋饭,潘巧云第一次觉得这个玉平姨娘不那么讨厌了。这次她神秘兮兮地对玉平姨娘道:“要是我供出什么来,是不是可以从监牢里放出去?”
    玉平姨娘心下一动,却是面无表情道:“奴家是妇道人家,不懂得这些道理,只是大小姐你弄的那些事情,死罪也不为过了,想着放出去还是免了吧。”
    潘巧云颓丧下来,喃喃道:“让我带着这个事情进棺材也太憋闷了些,要不然,我告诉你吧,你多给我送几回好吃的来?”
    玉平姨娘心里暗笑,老娘乔装改扮给你送牢饭就是为了套你的话来的,她心里暗喜,面上却做出诚惶诚恐的表情:“大小姐,你还是别说了,奴家胆小!”
    “瞧你那个没出息的样子!怪不得一辈子给我娘踩到脚底下!”潘巧云骂了一句,最见不得玉平姨娘那窝窝囊囊,胆小怕事的模样了,却不知道,玉平之所以能现在还活着全依仗了她的这份“胆小、老实”。
    潘巧云吧嗒着嘴,用手指抠着牙缝,开始说起来:“那个老尼姑俗家名字是叫什么于红梅吧,我听得那个野汉子这样喊过她。”
    玉平姨娘低着头收拾着碗筷往竹篮里装,她的手微微颤抖,泄露了她心底里的兴奋,可是在潘巧云看来也就是一个老妇年纪大了,干事不利索,手抖是常情,所以浑不在意。
    “于红梅在尼姑庵里做这种老鸨的营生很久了,自从我爹把我送进去的时候,她那儿就热闹得很,五六个年轻的小尼姑打扮地风流俊俏的,一看就不是安分的出家人。”潘巧云嗤笑道。
    玉平姨娘低着头,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潘巧云不在意,她觉得在死牢里太寂寞了,狱卒每天阴沉着脸,女牢这边经常有半夜哭泣的,让人害怕,所以,能够见到外边的人,对她而言也是一种福利。她继续说:“那个野男人似乎很早就认识于红梅,两个人嘀嘀咕咕、鬼鬼祟祟的,似乎有见不得人的事情,其实男人女人不就是那一点事情吗,有什么可遮掩的,这个于红梅以前就和隔壁那个老财主也是老相好了,也没见她如此避人的!”潘巧云啐了一口,有些不屑。
    玉平姨娘笑道:“或许人家本来就认识的,也说不定。”
    潘巧云道:“看样子应该是,她喊那个汉子‘杀千刀的’,据我所知,一般北方的小户人家里会喊自己的汉子为‘死鬼’或者‘杀千刀的’,这个老男人是她原来的汉子吧,我们几个都在那里猜疑。”
    “后来,自从这个老男人来到了我们庵里,竟然住下不走了,想想我们虽然是和那些香客调笑,留宿也是有的,可是没有这样留宿的呀,况且一个钱也不给,白吃白喝的,我们几个小的,就看不惯了!”潘巧云蹙眉回忆。
    “后来,老尼姑也觉得他住在这里不像样子,就说出去给他租赁一个地方住,没料想,这个老男人竟然赖在尼姑庵里不走了,我们庵里就那么点地方,往日相交的都是有点钱的香客,这个人一脸凶相,站在那里好不唬人,没奈何,老尼姑就把他安置在佛堂下面的那个地窖里,白天不许他出来,这样我们才不至于看见他那凶巴巴的脸了!”潘巧云拍拍自己的胸口,显然,这个又穷又老又凶又丑的男人让她觉得惧怕而厌恶。
    “那他住在佛堂下面,妨碍你们做那种营生吗?”玉平姨娘捂着嘴吃吃笑,她想着这群人也挺有意思,好好的佛门净地让她们弄得乌烟瘴气的,也不怕自己死后会打入十八层地狱。
    潘巧云道:“怎么不做,不做我们吃穿什么?何况都是青春年少的,花儿粉儿的谁不爱?我们虽然穿着尼姑袍子,你可知道我们私下里的衣裳都是文家铺子里最好的,那种叫什么‘热裤’啥的,我也有几条呢!”
    玉平姨娘咂咂嘴,文家铺子里亵衣的昂贵,她是知道的,款式都是出自文家那个侯爷夫人之手,那侯爷夫人说了“亵衣是穿给自己和喜欢自己的人看的,可不能马马虎虎!”一句简单的话让大汉的女人们羞窘且疯狂,一件上好的真丝亵衣要纹银五十两呢,足够一个中等人家一家的嚼用。玉平姨娘自然是没福气买那些昂贵的亵衣的,她穿的还是自己缝缝补补的旧亵衣呢,反正潘秃子都老了,自己也很少服侍他,哪里有什么爱她的人啊,她心里浮起了一层悲戚。
    潘巧云看玉平姨娘心不在焉的样子,就知道她又发怔了,不由冷哼了一声。玉平回了神,不好意思地一笑。
    潘巧云继续讲:“我们和几个香客金主说笑的时候,那个死老头阴沉着脸出来了,因为那时候老尼姑也在那里和一个来进香的客人嘲戏,那个死老头眼睛通红,看着都吓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刀,很利落地把那个和老尼姑嘲戏的客人砍了脖子。”
    玉平吓得不敢说话了,她看着潘巧云似乎不怎么害怕,有些疑惑。
    潘巧云笑道:“这有什么?我原来跟着二皇子在宫里,杀人的事情看得可不少,所以,趁着那几个尼姑香客尖叫的时候,我悄悄躲进了杂物间,并用柜子堵上了门,我看得出来,那个老男人是杀红了眼,要血洗尼姑庵,准备灭口的,我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说。”
    玉平暗叹潘巧云机智,怎么就知道关键的时候保命呢,尼姑庵这个案子可令人震惊了,外面疯传说是几个浮浪子都争风吃醋引发了命案,却不知道其实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啊。
    她无意地扭扭头,看到甬道的拐角有一角狱卒的衣襟,看来这个潘巧云说的,那个刀笔吏都记下了。她于是长出了一口气道:“大小姐所说的都是真的吗?奴家听着就像做梦一般那么可怕。”
    “怎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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