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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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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的演技十分有信心,毕竟我是全校唯一成绩拿全A的学生,当然,除了那门由叶婷婷评级的戏剧实习。只是,哪怕我的成绩再好,演技再出众,歌喉再好听,在这个学校里也无人认可我。关古威那个家伙不懂演戏,只会在看完我的表演后笑得没心没肺,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到底笑什么。温宁珊向来对演戏没有兴趣,所以也无法理解我对演戏的热情。
其实比起我主修的音乐,我更喜爱演戏,只不过家里有个父亲是开民歌餐厅的,他听信了我那个姐姐的话,认为我就算进了艺校也不会有前途,还不如学学唱歌以后回老窝帮他的忙。
我自然也不能反驳些什么,我的学费都在莫筱筠手里,一个不顺从,搞不好连大学也上不成。

王瑞恩叫我回家等消息,而后便和黎华席若云离开了会场。
我走出长廊,第一次觉得冬日里照到我身上的是暖阳,不再冰冷刺骨。

******
我往宿舍楼走去,今天是最后一天的呆在学校的日子,虽然距离毕业还有半个学期,但剩余的时间都是在剧组实习的了,不用再回校上课。
远远地看见温宁珊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从楼上走下来,她头上还是戴着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向日葵帽子,她看见我,放下行李对我招手,我也微笑朝她走去。
“终于要走了。”我们在宿舍的楼底停下了脚步,我伸手去抚摸挂在墙上的那一面裂出蜘蛛网状的镜子,心里有种淡淡的苦涩蔓延开来,轻轻地说,像是怕会惊扰了什么。
温宁珊有些担心我,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其实走了也好,你不能总是活在过去。”
“我过得很好。”我斩钉截铁地回答她。
温宁珊看着我,她的目光总有向日葵那样金黄的暖意,让人很舒心,“真的吗?如果你真的已经走出了过去,那么你为什么还要执意去参加甄选?我最初认识的方若绮,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女孩子。”
我无声地笑了。
与世无争吗?原来最初的我是给人这样的感觉。
我在进来明星艺校之前,根本没去奢望过那华丽的演艺圈,只想好好念完大学,回到民歌餐厅过着外人看来极度和谐的生活。
只是谁也没想到,我进来了这里,为了博得父亲的重视,努力地念书,成了全校第一,成了童靖阳短片中被导师推荐的出演新生,因此还过了一段灰姑娘般梦幻的时光。
只是梦境毕竟还是一击即碎的东西。古芊菁的一个巴掌告诉了我,我什么也不算,她才是他真正的女朋友。
童靖阳,我无法否认,我还爱你。可是在我心里已经对你产生了无从浇熄的恨意。
你玩弄我也罢,你欺瞒我也罢,可你为什么还要让古芊菁三番两次地来羞辱我?难道我不是人吗,难道我没有自尊吗,难道我只能在你们高傲的眼皮子地下苟延残喘吗?
童靖阳,你等着我,我一定一定会进演艺圈。

我不再是当初那个与世无争的小女孩了。

温宁珊见我不再说话,叹了口气,对我说:“晚上见。”然后离开了宿舍,离开了这个令人难忘的大学。
我沉默着走上楼,宿舍已经搬空了。我收拾着床铺上简单的行装,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带走的,不过是几套衣服和几双鞋子。那些课本,那些童靖阳曾经摸过的课本,我已经不需要了——
里面所有的知识,我早已烂熟在心。

随手拿起一本“演戏基础指导”,这是莫筱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虽然廉价,但也有价值,总归还是记得当初来到学校什么也不会,有一次逼着上台表演,多亏了这本东西,才让我的演技没那么青涩。
怀念地翻了两页,里面掉出一张相片,相片的棱角还很新,上面是我和童靖阳在河边合拍短片时回眸对视的一个抓拍。
里面的你还是笑得那样狂妄不羁。
里面的我看着你,脸上有少女的羞涩,情深款款。

时移世易,当年我如此珍惜这张照片,夹在这本书里,每天的翻看。原来,久得我已经忘记了,至今还在妄想你在那张照片里对我是真情真意。

我自嘲地笑了。
从头到底只有自己是戏假情真,童靖阳贵为一代天王,想必演技一定要比真情流露还逼真。
呵,我明知道他是天王。
为何还要相信了他的情话?







第10章 第十章
野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野心之余还有前行的能力。——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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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甄选会场,席若云和她的经纪人先走一步,说是映彤姐要找她商量新专辑的事。我上了王瑞恩的车,他也没问我是回彩虹还是回EAMI,就直截了当地就往我家开。
我看着王瑞恩那张自从遇见方若绮之后就忧喜参半的脸,没打算跟他说我对方若绮的第一感觉,毕竟我也拿捏不准,或许是我猜错了,也省的伤了王瑞恩那百年难得萌芽一次的春心。
“你家都快结蜘蛛网了吧?一个月你总有三十几天不想回自己家。”我撑着下巴,调侃地说。
“《明星志愿》开拍在即,我想和你讨论一下细节。”王瑞恩专心开着车,他就连握方向盘的样子也如工作一般认真。演艺圈里喜欢他的女生也不少,只是真正敢付出行动的却寥寥无几,大概都是被他这种严肃认真的样子给吓跑了。
谈细节是假的,谈方若绮肯定才是真的。
“要是我和你在一起被席若云捉奸在床怎么办?”
“少来,”王瑞恩撇了我一眼,那眸子冷冰冰的,实在是比不上他刚才注视方若绮时的丝毫温度,“你和席若云骗得了全世界也骗不了我。”
我喷了,王瑞恩这句话说的,就像一个毫不畏惧小三的大老婆似的。不过他说的也是事实,我平时不会让席若云在家里过夜,那样未免太过张扬,第二天搞不好家门口就会被记者围个水泄不通,到时候经纪公司想撇清我和席若云的关系也就难办了。
知我者莫若王瑞恩,几十年的兄弟也不算白当了。我也不是真的介意他总是来我家,就是他和我“同居”极有可能会制造出不小的麻烦。记者早就奇怪为什么平日不喜欢与人过度深交的我会和王瑞恩走得那么近,那些记者不是我的谁,他们自然是不知道我和王瑞恩是结拜之交,所以免不了一顿揣测。虽然有关于我的绯闻的女主角成天换个不停,但也难免那些记者会认为我正在用烟幕弹来迷惑大众,掩饰我的性取向问题……
在这方面我曾经跟王瑞恩讨论过,他只回了我四个字——
清者自清。

王瑞恩和我不同,他出道至今连一条绯闻也没出过,他就像个女明星绝缘体似的,身家清白得很,要是哪一天他身上传起了绯闻,那男主角还是我,我的经纪公司估计就要闹地震。
都怪王瑞恩太保守、太专一、太死板了,如果他出过绯闻我也不用担心会被外界人以为我和他是一对同志。以前他拍电影就是不拍裸戏、不拍吻戏、不拍性感写真集,说什么要把最美好的东西都留给女朋友……这年代有个男艺人能做到如此,恐怕多几个女星知道了王瑞恩的光荣事迹就得让她们羞得跳楼自杀。
算了,我总不可能为了记者那些不积德的嘴而真的把我的好兄弟拒之门外,何况王瑞恩今天的心情一定不好,这种时候,最需要我陪着他了(……)。
“你想好了方若绮要演什么角色没有?”对于方若绮,我只有静观其变,毕竟我并不了解这个女生。她的演技确实十分出众,甚至比起席若云也要略胜一筹,只是一个仍处于学生时代的人,演技到达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寒心。
在这个圈子里,有野心又有实力的人,很难预测到她的将来究竟会变成怎样,不过必然是两个极端,要么就一下子被大众捧上天,要么就一下子被妒才的人雪藏到地底永不翻身。

 “我实在想不出可以给方若绮安排什么角色,她的演技非常不错,让她演一个路人似乎有些太过?”王瑞恩微微蹙眉,可以看得出他很在意方若绮的事。
我看向窗外,雨打在玻璃上,形成细密的痕迹,朦胧之中看见有人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在林荫道上行走。我想了想,说:“方若绮不是对自己的演技很有自信么,你安排她做古芊菁的替补吧,也让那个古芊菁好好学习一下。”古芊菁那股天生的气焰也是该找个机会好好消灭一下,看方若绮的样子家境应该很普通,用来打击古芊菁那骄傲的气焰最适合不过。古芊菁不是一向自视甚高么,弄得自己未出道就如同天后一样的架势,现在让一个平凡的女生做她的替补,也正好能让她看清自己究竟处在什么位置。
古芊菁没了她那个做导演的老爸,什么也不是。

“就按你说的那样去安排吧。”王瑞恩接受了我的建议,他的心情似乎因为方若绮角色一事的解决而好转,他顺着我看向窗外的视线看去,突然发现了什么,停下车来,指着前方一个朦胧的倩影——
“方若绮。”
我凝神一看,还真的是她。王瑞恩的视力实在是非常人所能媲美,隔着那么远也能分辨得出来。
方若绮没有打伞,一只手拖着行李箱一只手拿着水桶一直朝我们的方向走来,她的鼻子被冻得通红,头发也变得湿淋淋的,看起来就像一只落寞的白鸽。
王瑞恩解开了安全带,跑下车去,那个女孩看见王瑞恩的样子很是惊讶。我没有下车,这种英雄事情当然是交给王瑞恩去做。见他们说了两句,王瑞恩便接过方若绮手中的行李箱和她一起走了回来。
方若绮钻进车子,看见我对我点了点头,然后端坐在后座上,看起来很乖巧。
我主动把副驾驶座让出来给王瑞恩坐,接下来的路段还是由我来开车比较好,免得王瑞恩只顾着和方若绮讲话没注意到手里还握着个方向盘。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王瑞恩这不出闺阁的家伙也是该好好谈个恋爱了,都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老惦记着初恋岂不是让人笑死?
只是他喜欢的对象是方若绮,我始终对这个女孩心存芥蒂。







第11章 第十一章
转机。——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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