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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从善坊-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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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惊呼着我的名字跑到洞边,拨开树杈后见我平安无事,正在试图挖几个脚能蹬着的地方好爬上来。她出声制止了我,眼泪夺眶而出,“娘求你,娘求求你了,这次千万要听娘的,不管发生什么,都待在这里,千千万万不要出来!”她把爹的短刀,和一袋银两丢下来,“前面不远处就是庐州城,等躲过了这阵,娘就来接你住在那儿,咱们再也不用走了。你记得听娘的话,千万别出来,也别出声!”
  见我点头答应了,娘便放下树枝,从洞口消失了。我心里开始期待以后能和娘住在庐州,总算是不用再流浪了。但一想到可能已经不在了的爹,我便难过地哭了起来,哭着哭着,连日里奔波的疲倦涌了上来,我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再次醒来是被饿醒的,肚子咕咕直叫,洞里已经没有了光,天都黑了,我在心里埋怨娘还不来接我。不知何时天上开始下雪,冰凉的雪花透过树枝的缝隙落在了我的脸上,凉丝丝的。饥寒交迫之下我决定天一亮就爬出去找娘亲,她一定也躲在附近。或许娘又要责备我怎么不听话,不等她来接我就自己爬出来了。那我就准备告诉她我饿的受不了,总不能要饿死了还等她吧,我为自己想到的借口而洋洋得意。
  爬出洞口没走多远,我就看到了娘。雪还在下,从天而降的雪花,如鹅毛般轻盈,飞舞着旋落在她美丽的脸上,还有她洁白的身体上。
  我挚爱的娘亲,不着寸缕地躺在雪地里,身上的包袱不翼而飞。她大睁双眼,看着天空,似乎是想质问老天爷为何如此待她。腹部血洞大开,肠子翻出,血液早已结冰,雪花落在她的身上却没有融化,是想帮她遮盖住被羞辱的痕迹。
  我帮爹验过那么多尸首,却从未像今天这样,那么害怕一具尸体,只因为她是我最爱的人。究竟是何人要对我们家赶尽杀绝?原来世间真有这样惨无人道之人,我痛恨害死爹娘的人,更恨我自己。
  十二岁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偏偏还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妄为,毫不懂事。见爹的最后一面,是在跟他作闹,连一个真诚的笑容也无。娘在时我不肯听她的话,总要拗着她来,说话气她才开心。现在他们都永远的离开我了,我永远不会有机会孝敬侍奉他们,永远无法让他们看见我长成男子汉的那一天。
  直到彻底失去我才追悔莫及,终究是晚了。
  我跪在地上,徒手挖土,挖了一天一夜,十个手指都鲜血淋漓也没有停下。我在埋葬娘亲,也在埋葬过去的美好。过去的美好对我来说就如同春梦一场,醒来一切成空,什么也抓不住,剩下的只是无穷的回忆和痛苦。我多希望现在的悲痛也是一场梦,终有醒来的一天,奈何好梦易醒,噩梦却永远没有尽头。
  泪水早已干涸,心里的念头却越发清明,我要替他们报仇雪恨。虽然我心知很难,对方既然和许王的死有关,又能不远千里从东京追杀到庐州,一定是来头不小。但只要我还活着,这份血债就必须讨回来,哪怕是皇帝我也敢刺杀。我对着娘亲的坟磕了三个头,下定决心要抛弃过去的自己,一切从头开始。
  当我再次启程,走出了树林,向着庐州城的方向走了半里时,看到路边上正有一个老乞丐抱着一个孩童的尸体,对着走过的路人哀嚎,以求得施舍。“讲不讲天理啊,上来就是一刀,杀人不犯法啊!可怜我当年把他从草丛里捡出来,辛辛苦苦拉拔这么大,他怎么好先丢下我去了,我的阿丛啊!”
  他抱着的小乞丐年龄和我相仿,脸上的刀痕同娘亲腹部伤口的刀痕如出一辙,应该是想要杀我的人沿路追来,误以为他是我,杀错了人。我一边庆幸自己逃过一劫,以后想必也不会被追杀了,另一边替小乞丐不幸做了我的替死鬼而抱歉。便将娘亲留给我的银子拿出一半给老乞丐,给小乞丐做安葬费,让他入土为安。
  过去的名字定是不能再用了,省得惹仇人起疑。既然小乞丐阿丛是我的替身,那我以后就做他好了。而且像草丛一样的矮树救了我一命,阿丛这个名字倒还真恰当。希望这个名字能带给我生生不息的精神,便如那棵顽强存活的树丛。
  娘亲复姓百里,我从今往后,便叫百里丛。
  注释①:东京汴梁城便是当时北宋的首都,现在的开封市。
  注释②:乌蒙族是古代的少数民族,现居住于今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一带。
  注释③:中书令许王是赵元僖,忘记的筒子们回看万花春满楼那单元的第一章。
  注释n:本文标题取自唐后主李煜的词《子夜歌》,此词的意思是只有我如此悲痛,没有尽头。往事如梦,醒来成空,徒留伤感,表达一种极度无奈又空荡的气氛,这里借用给百里丛指他的身世。
作者有话要说:  看着七千字的长番外实在是难受,我强迫症……所以拆成两章了~亲们不要慌~~

  ☆、番外  销魂独我情何限

  我扮作乞丐,一路辗转过了大半年,到杭州城外时,身上的银子早已花费干净。要来的饭填不饱肚子,经常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天天都饿得头晕眼花。那一日终是没挺住,眼一黑晕倒在了城门外。
  再睁开眼时,我已经躺在了室内一张温暖的床上。是好心的善家老爷善运达,外出跑商回来时,见我晕倒在城门口,便带我回了善家。我狼吞虎咽地吃光米饭之后,才来得及瞎掰说我从小是个孤儿,感谢善老爷的承蒙不弃,大恩大德永世难忘的话云云。善老爷觉得我说话还算是个伶俐的,洗干净之后模样也不错,便决定收留我,去马厩里做个马童。
  一日我正在刷马,不知从何处跑过来一个穿着红裙的小女孩,她粉雕玉琢的模样,像极了市集上卖的瓷娃娃,这绝对是我今生见过最漂亮的小女娃。我忍不住想上前触碰一下她可爱的脸,但又怕自己刚刚刷马的脏手污染了她,一时踟蹰不前。她倒不怕生,跑过来抱住我的腿,仰起可爱的小脸,粉红的小嘴里嘟囔着,“马,马儿~”
  我被她一见面就抱住腿的举动吓得不轻,就算她只是个小女孩,我还是个少年,非亲非故地这样也不合体统。但看她娇小玲珑的模样,我又不敢甩开她,只好任她抱着,尴尬的问她:“你要骑马?”她笑着拍手称是,可算是松开了我的腿。我便选了最矮的一匹马驹,心想一会儿等她上去了,我可要扶好她,千万不能让她摔着了。自己跪下趴好,等她踩着我爬上马。当时的我绝对鬼迷心窍了,根本没动脑想事儿,只三岁的小女孩,就算是踩着我她也够不到小马驹,可我完全没反应过来。
  谁知她爬上了我的后背之后,也没有试着去骑马,而是直接攀着我的脑袋,拽着我的头发,跨坐在了我的脖子上。这一下我才明白,原来她口中的马儿正是我……可我没觉得屈辱,当她喊出“驾”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扛着她小跑了起来,听着她清脆如铃的笑声,我也没由来的欢喜。心里想着,只要她高兴,我愿意为她卑微到尘埃里。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来找我玩儿,我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善家人人都宠爱的大小姐。十三岁的我带着三岁的她奔跑在风里,便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儿。认识她之后,我过得很快乐,不再觉得人生是绝望和凄惶,而是真的除了报仇之外,对未来产生了期许之心。
  善老爷见我和小姐如此投缘,便免了我的马厩之务,让我在小姐院子里打杂。沫儿从小便人见人爱,谁也不舍得说她几句,见她和我如此亲近,虽然有违礼法,但众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人来指责她。所以她高兴起来的时候,仍是抱着我分享,不开心的时候,便会趴在我的怀里发脾气。
  六年的时间飞速而逝,我已经不再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心智上也已成熟。可我对她的喜爱之情,有增无减,已经到达了无法可想的地步,但她还是个九岁的小女孩,我为自己的情爱想法感到龌龊不堪,便开始刻意躲避她的亲昵。沫儿大概是知道我不想她抱着,便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变相撒娇,而我最后总是无奈地妥协。
  那天她说自己新穿的鹿皮小靴子怕被雪水弄脏,要我背着她走。我心知她根本不在乎所谓的新靴子,却还是背起了她,暮然发觉我是真的喜欢她跟我亲近,而且根本不想拒绝。她一个小小女孩儿不懂事,我都快到弱冠之年了还不醒悟,简直禽兽不如。
  没想到,那天因为我背着她而被林花开误会沫儿刁蛮任性。我一点都不在乎林花开说我什么,但是不喜欢她误会沫儿,因为沫儿这样可爱,实在是找不到会有不喜欢她的人。沫儿一直都有股子倔劲儿,越是不喜欢她的人,她越要去接近,进而展示自己的好。林花开最后也不意外地,和沫儿成为了好朋友。
  林花开设巧计识破了两个表哥都是假的,我欣喜若狂,总算沫儿将来长大了不用嫁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我心里他们都配不上沫儿。
  当阿克挟持住沫儿做人质的时候,我浑身所有血液的都涌到了头顶,恨不得将阿克撕成碎片,生吞入腹。可是沫儿的性命还在他手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切不可莽撞行事,要先确保沫儿的性命无虞。娘留给我的那把爹的短刀,正是他平时用来解剖尸体的,锋利无比,用来杀人不在话下。我只需要一个契机,便能了结他的性命,关键是如何让他不伤害到沫儿。我看着阿克右手的匕首,灵机一动,想到只要他的匕首受制,我就能顺利杀了他。但是阿克的武功那么好,我想要得逞,须得趁他不备。
  此时林花开站出来说她愿意交换沫儿当人质,我心里才真的将她视为友人,并佩服起她的这份大义。只十岁的小女孩便如此不俗,实在是比我当年强太多。
  等阿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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