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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女玩过界-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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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这个明明很胆小,却敢奋不顾身的救了自己的男人出了府,站在一座仿佛随时会倒塌的房子面前的芊芊狠狠的咽了下口水,手指着面前那栋在风中摇曳的房子,诧异的问道:  “大哥,你就是住在这里的?”

    男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住的不是很好,委屈姑娘了。”

    “大哥你误会了,我不是嫌弃你住的不好,而是在想,以一个如此仗义的人怎么可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呢,不过你放心,大哥,你今天救了我,以后有我芊芊吃的,就有你吃的,今天先将就着住下,等明天,他们找到我之后,所有你想要的东西,他们都可以满足你。”

    小偷嘿嘿一笑,心里却并没有把芊芊说的话放在心上,回不回报的他倒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自己做了一件上对起天,下对得起祖宗的事,觉得异常的舒坦。女孩子长得很美,黑夜里看去也有一种撩人的魅力,只看了两眼,小偷就不敢再看了,心里却在暗暗的低估,怪不得要*呢,这样一个可人,换成是自己站在李建成的位置上,会不会忍得住都两说着呢。

   

正文 146 如此重逢

   

    唐令郎在黑夜里把李建成引到了城外,看到那片茂密的树林的时候,李建成才反应过来,自己走得太远了,夜黑风高,谁知道前面那个男人有没有同伙在林子里埋伏着,要是自己倒霉被人撂倒在这个地方,岂不是白白便宜了李世民了。

    想到此,李建成也不再考虑愤怒和欲望的事了,转身就想回城,唐令郎哪能容他就这样离开,他的心里也憋着一股火呢,若是不找人泄泻火气,就真的要疯了。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树林外有一个早起的行人正在赶路,从树林里窜出来一个男子,差点把行人吓死,实在是男子太恐怖了,恐怖到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他了。

    鼻子肿得像个馒头,*上鲜血淋漓,衣衫就像块破布挂在他的身上,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明显的腿脚已经不利索了,有一只手臂好像的断了,没有知觉的在他的身后晃着,另一只手就在他自己的后面揉啊揉的,那样子就好像是被一个喜好断袖的人给糟蹋了似的,行人只看了一眼,就赶紧加快脚步匆匆的走了。

    李建成一瘸一拐的走出树林,站在阳光下面才有了自己再世为人的感觉,昨晚自己经历了二十多年来唯一的一次惨败,惨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没有等自己出手,换句话说,就是人家根本就没有给他出手的余地,就已经被人家给打成这个样子的了,被暴打到痛的失去知觉,那个时候,李建成还以为自己是一定要挂了的,可是没想到,被疯子那么凶狠的打了一通,自己竟然还可以活着,老天爷真是有眼。

    接着李建成又一想,自己虽然并没有看清那男子长的具体是什么模样,可是那种声音,到自己死的那一天也绝不会忘记的,逮住他,挫骨扬灰,都不足以泄他的恨。

    唐令郎却是几个月来唯一的一次深眠,因为芊芊的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的沉睡了,今天救了一个人,又打了一个人,心里觉得异常的舒服,以前自己也时常做些像这样的好事,却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般痛快过,仿佛救下的那个女孩不是别人,就是芊芊一样,爱屋及乌,天下的女子若是都能幸福,那么芊芊早晚也会被自己救出来的。

    第二天一早,还没睁开眼睛,芊芊就闻到一股浓香,刺激的人食欲大震,从那张类似于床的木板上爬起来,几步就窜到了门外,昨天晚上救了自己的那个男人此时正蹲在院子里的一个土坑前,拿着手里的小棍在坑里扒拉着什么,香味就是从那个小坑里传出来的。

    芊芊走过去,也像他似的蹲在土坑前,拿眼睛向里面看去,发现里面有好多灰烬,零星的还有几块木头在燃烧着,灰烬的中央有一块黄泥包裹的东西,现在已经被男子一点点的从火里剥离出来,诱人的香味更加浓郁起来。

    哇塞,是叫花鸡。

    芊芊虽然并没有吃过这种东东,可是网络小说上却写着呢,貌似当年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神雕英雄传》里,也有叫花鸡的记载。丐帮帮主洪七公都爱吃的东西,还能不好吃吗。

    芊芊的眼睛都发蓝了,在李元霸家里,那种厨师做出来的东西,要即美观,又要有营养,可是因为吃起来太麻烦,繁琐,所以并不尽兴,按照芊芊的性格,她最是适合哪种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的生活,把她放在深宅大院里,锦衣玉食的供着,她就会像棵小草似的,不用风吹雨打,也会自然枯萎的。

    “熟了没有,熟了没有,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快给我来一块尝尝。”

    芊芊有点等不及了,一直都是抱着一种幻想来品尝叫花鸡的,因为在现代,还真就没有人做这种老土的东西来吃,想吃鸡,人们可以做出上百种花样来做,唯独这种,会被人认为是不卫生,现代生产发展的太快了,各种病菌也多,不卫生的东西就会被认为是不健康的东西,反倒不如古代的生活丰富而滋润,天然又没有污染。

    两个人风卷残云一般的把一整只鸡消灭掉了,过后,芊芊还意犹未尽的舔着自己的油乎乎的手指,恬着脸问:“这鸡,你搁哪弄的,很肥啊。”不用她猜,这个院子里空空的,连只耗子都没有,吃进肚子里的鸡肯定是别人家的咯。

    “好吃吧。”男子笑呵呵的说道。

    “恩,好吃,我们中午还吃这个吧。”

    男子的脸立马垮了下来,“可是,这只鸡已经是他家的最后一只鸡了。”

    “你不会是告诉我,你一直都在一家偷鸡吧,老兄那样很容易被人察觉出来唉,你是聪明还是笨那。”

    “他家离得最近吗,偷起来比较方便,剩下的有钱人家都要走半个时辰呢,这附近都是穷人,我哪里能到他们那里去偷啊。”

    芊芊终于明白了,原来他是把一个大户人家的鸡都给偷吃了,“这样啊,那,除了鸡,那家就没有别的能吃的了?”

    男子想了想,“还有三条狗。”

    “好,今天晚上去抓狗,弄一只大的,应该够我们吃几天的了。”芊芊随口下了命令。

    偷狗和偷鸡不是一回事,偷只鸡简单,可以拎起来就走,偷狗就不容易了,因为它叫啊,声音又很大,搞不好就会把主人惊醒了。

    芊芊想了个主意,用迷药放到了猪肉里给狗吃,这个方法让他们直接放倒了那三只狗,一人抱着一只就回家了,剩下的一只,没办法就只能等下次再吃了。

    狗肉的味道有的腥,不加盐,一点都不好吃,幸亏男子的家里或许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盐,也许正是因为他总去偷人家的鸡呀,鹅呀的吃,盐才会是他最重要的日常必备品吧。

    “我要走了,你跟我一起走吧。”啃着一条狗大腿,芊芊含糊的说着。

    “去哪里,我为什么要跟你走,我住在长安已经习惯了,不想离开。”男子开口拒绝。

    “你留在这里不还是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不如跟我到罗浮山去,我让我爹教你武功,就留在罗浮山上当一个道士都比这样强吧。”

    “道士?我不要,我还想找个女人结婚呢,出家了还能结婚吗,那老童家不是从我这辈就断了吗,到地下我也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切,你人都死了,还管那些有鸟用啊,跟我走吧,又不是真的让你出家,还可以还俗吗。”

    “真的,问一声,你爹真的是丹鼎教的?”

    “当然咯,我爹很厉害的呢,江湖上有谁不知道乾坤道长的。”芊芊从鼻子狠狠的哼了一声,显然是因为男子不相信自己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老爹郁闷了。

    “可是,那为什么你的武功这么的。。。糟糕,你爹都没教你吗?”

    “啊,那个呀,是我不想学,我的老公都那么厉害了,我总要给他们机会保护我呀。要是我也那么强,又怎么能做出那等小鸟依人的样子呢,那样就不女人啦。”

    男子还想继续问下去,芊芊却拍拍手站起来直接进屋了,出来的时候,手里就拿着一个袋子和几张纸,她把纸仍给男子几张,“把剩下的狗肉打包,带在路上吃的。”

    男子一愣,“不带着,我们路上吃什么呀,要是十天半个月的找不到人家,那我们不是会饿死。”

    芊芊仿佛自言自语的说道,抓起剩下的狗肉就往袋子里装,男子也回过味来,赶上来帮忙,两个人说走就走。因为罗浮山是在长安城的东面,而男子的家却是在长安城的西面,所以,两个人必须笔直的穿过长安城才行,芊芊给自己做了下伪装,换下了那件耀眼的衣裙,只穿着男子给找出来的一件长衫,头发松松的在头顶挽了个发髻,又在脸上涂了点黑灰,里里外外装扮下来,再看去,连男子都有点不认得她了。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李建成或者的李世民认出来,既然已经逃了出来,那就是老天爷的旨意,借着男子的手斩断那跟缚住自己的情思。

    长安城里好像真的不平常,掩藏在平静下面的风暴似乎随时都能爆发。芊芊小心翼翼的向东城门走去,路过一个客栈的时候,男子偶尔的一抬头,竟然在那扇敞开的窗户上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仔细的辨认下,发现竟是那日帮自己救芊芊的那个男人,他正想对芊芊说,上楼拜谢一翻,不曾想街上有一群搜城的官兵路过,芊芊急忙拉着他的胳膊钻进一个胡同里,等到官兵过去了,二人再出来的时候,窗户上已经不见了唐令郎的影子。

    虽然有点遗憾,不过也无可奈何,眼看着芊芊和小偷就要接近东城门了,突然从门外涌进来一群杀气腾腾的人,为首的就是乾坤道长,几个月没见,脸憔悴了很多,显得双眼间精光闪动,充满了凌人的杀气。

    芊芊一抬头就看到他了,还有在他身后不远处的金子,原本一副笑脸的金子,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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