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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就开始吧。”萨奇命令道。
人们开始攀爬索具和桅杆。绳梯、扶手和三艘船的上甲板都挤满了人——每个人都伸长脖子,想要看个清楚。布莱尼炫耀式地脱掉了衬衣,只穿长裤。虽然我知道自己身材瘦弱,但还是学着他脱掉了上衣。随后我们抬起拳头,手肘向下,盯着彼此的一举一动。
我的对手咧嘴笑了——他的拳头跟火腿一样粗,而且非常有力。他的指节就像雕像的鼻子。不,这也许不是布莱尼希望的剑术对决,但也相差不远。他有机会在那位船长的允许下把我打得粉碎。他可以把我殴打致死,而且不必受到鞭刑的惩罚。
甲板和索具上传来其他船员的叫喊声,他们等不及想看场好戏了。我是说,一场血腥的好戏。听着他们的嘘声,很难判断他们支持哪一方,但如果易地而处,如果我是他们,想看的会是什么呢?我想看的恐怕也只有打斗而已。
所以就满足他们吧。我抬起拳头,想到的却是自己从踏上船的那一刻起,就觉得布莱尼是个混蛋。没有别人。只有他。那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我把待在船上的所有时间都浪费在躲避布莱尼,以及思考他恨我的原因上了——因为我已经不像在家乡时那样狂妄自大了。在船上的生活驯化了那方面的我。我敢说自己成熟了不少。我想表达的是,他根本没有憎恨我的理由。
就在那时,我明白了原因。他恨我,就是因为他需要恨我。如果我不在这儿让他来恨,他就会找到别人填补我的位置。也许是哪个打杂小子,或者哪个黑人水手。他就是喜欢憎恨别人。
所以,我也反过来憎恨他,并且引导着那种感受,那种恨意。对他的敌意感到困惑?我把困惑转变成了怨恨。惶惶不可终日地躲藏?我把那种感受转变成了仇恨。日复一日被迫看着他那张愚蠢的脸?我把无奈转变成了痛恨。
正因如此,这次是我先发制人。我踏前一步,利用我的速度和相对矮小的身材,矮身避开他出于自卫挥出的拳头,无比迅疾地挥出一拳,正中他的心口。他“呜”了一声,蹒跚后退,尽管让他忘记防守的与其说是痛楚,倒不如说是吃惊,但这点时间足够让我迅速转向左方,以全身的力道挥出左拳,击中了他的右眼上方。在那令人喜悦的一刻,我还以为这一拳足以打倒他了。
人群中传来喝彩声和兴奋的咆哮声。我那一拳打得很漂亮,在他脸上留下了一道潺潺流血的伤口。但这不足以彻底阻止他。他脸上那种愤怒而茫然的表情变得更加令人费解。也更加愤怒。我已经击中了他两次,而他一次都没有。他甚至来不及还击。
我迅速后退。我对打斗时的步法没什么研究,但和布莱尼相比,我非常灵活。而且我有优势。我的拳头下面先见了血,现在人们支持的是我。就像对抗歌利亚的大卫。
“来啊,你这臃肿的混球,”我讥讽着他,“来啊,从我上船的那一刻,你就打算教训我了。让我们看看你有什么能耐,布莱尼。”
其他船员听到了我的话,大声表示赞同,或许是在赞赏我的魄力。从眼角余光,我看到萨奇双手捂着肚子,仰天大笑。为了保住颜面,布莱尼只能出手。他行动了。
星期五曾对我说,布莱尼擅长刀剑,而且还是帝王号的登船队的重要成员。他没跟我提过布莱尼也是个用拳的好手,而我出于某些理由,认定他不懂什么拳击技巧。在海上,我学到过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随便认定任何事”,但这一次我把这个真理抛到了脑后。我的自大再次给我惹来了麻烦。
布莱尼出拳之后,人们的支持迅速倒向了另一边。千万别摔倒,这是打架时的铁则。但他的拳头打中我的同时,我的脑袋里仿佛有钟声响起,不由自主地跪倒在甲板上,和着血和痰吐出几颗牙齿。我的视野摇晃模糊。我从前当然也挨过拳头,而且次数相当多,但我从来没有——从来没有——挨过这么重的拳头。
在我的痛楚和看客们的呼喊声中——他们叫嚷着希望看到鲜血,而布莱尼将会愉快地为他们呈现——他朝我弯下腰,凑过脸来,露出满口黑色的烂牙,我甚至能嗅到他令人作呕的呼吸。
“‘臃肿的混球’,是吗?”他说着,吐出一口发绿的痰来。我感到那团黏液贴在了我的脸上。当你做出那种讽刺的时候,千万记住一件事——他们肯定会暴跳如雷。
然后他站起身来,靴子贴近我的脸,我都能看清皮革上蛛网般的裂纹。我努力压下痛楚,同时抬起一只无力的手,仿佛要挡开那无可避免的一脚。
但他对准的并非我的脸,而是我的腹部,力道之猛烈让我飞到了空中,然后又落回甲板上。我用眼角余光看到了萨奇,起先我还以为他支持的是我,但他就像刚才嘲笑出丑的布莱尼那样,为我的不幸由衷地大笑。我虚弱地翻过身,只见布莱尼正向我逼近。甲板上的人们叫嚣着要让我见血。他抬起靴子,做出要踩踏的姿势,然后抬头看着萨奇。“长官?”他问他。
让他见鬼去吧。我可不会傻等着。我咕哝一声,抓住了他的脚,用力一拧,让他摔倒在甲板上。看客们的兴致再次被点燃。我听到了口哨声和叫喊声。还有欢呼声和嘘声。
他们不在乎谁赢谁输。他们只想看一场好戏。布莱尼倒在地上,而我带着不知从哪里涌出的力量扑向了他,双拳打向他的同时,我的膝盖也撞上了他的腹股沟和上腹部,就像怒不可遏的孩子那样胡乱攻击着,希望能凭借运气击败他。
但事与愿违。那一天我实在不走运。布莱尼抓住了我的拳头,把我扭向一边,随后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让我的身体向后飞去。我听到了自己鼻梁骨折断的声音,感到鲜血流到了我的嘴唇上。布莱尼迈着沉重的步子走上前来,这一次他没有等待萨奇的许可。这一次他打算下杀手。他的手里亮出了一把匕首……
枪声响起,他的额头突然多了个窟窿。他张大嘴巴,庞大的身躯跪了下来,然后倒地死去。
等我的视野恢复清晰后,看到萨奇朝我伸出了手。他的另一只手里拿着把燧发手枪,枪口散发出火药的气味。
“我少了个手下,伙计,”他说,“你想不想填补他的空缺?”
我站起身,低头看着布莱尼的尸体,点头同意。他额头那个血洞里飘出了一缕青烟。你真该趁早杀掉我的,我心想。
第二十一章
1713年3月
在许多英里以外,那个我从没去过,也绝不会去的地方——虽说现在去也不算晚——英格兰、西班牙、法兰西、葡萄牙和荷兰的代表者齐聚一堂,开始起草一系列和约,这些和约将会强行改变我们的人生轨迹,并粉碎我们的梦想。
这是不可避免的。起先,我发现自己开始适应新生活——让我非常喜爱的生活。
我猜我很幸运,因为爱德华·萨奇待我不薄。他称我为“拳击手”,我想他喜欢让我跟着他。他过去总说我是他最可靠的左右手,这点他没说错,因为正是爱德华·萨奇让我免于在多尔齐尔船长的麾下开始犯罪生涯——或是像其他可怜人那样被丢下船去。多亏了他的插手和庇护,我才能有机会取得成功,有机会作为优秀人物昂首挺胸地回到布里斯托尔,回到卡罗琳身边。
没错,虽然我们都知道结果并非如此,但这个事实不会因此改变。
在海上的生活大部分和从前一样,只是多了些有趣的改变。当然了,布莱尼也不在了。我亲眼看着我人生中的这条跗骨之蛆滑入海中,就像一条死掉的鲸鱼。亚历山大·多尔齐尔船长也不在了,1715年,他的死刑在英国执行。这两人离开后,船上的生活立刻有了改善。那才是作为私掠船员的生活。我们尽可能地和西班牙人以及葡萄牙人交火,胜利时就大肆抢掠。除了作为水手的技巧以外,我也开始磨炼搏斗的技艺。在萨奇的传授下,我的剑术和枪法都精进了不少。
也是在爱德华·萨奇那里,我学到了人生的哲学,而他则是从另一个老海盗那儿学来的——他是萨奇从前的上司,也是我后来的另一位导师。他名叫本杰明·霍尼戈。
我和本杰明见面的地方正是拿骚。
对我们来说,新普罗维登斯岛的拿骚港就像天堂。我不太确定那个巴哈马群岛的小小港口是否真的“属于我们”,因为这不是我们一贯的做法。拿骚的特色在于陡峭的山崖,与山崖相连的狭长而带有坡度的海滩,以及与海滩相接的浅海区域——那里的水实在太浅,女王陛下的战舰甚至无法接近到能够炮轰的距离。山上的要塞俯瞰着乱无章法的简陋棚屋、小木屋与破烂不堪的木头露台,还有我们卸下战利品与给养的码头。本杰明·霍尼戈就在那儿——他当然会在,那个地方就是他和汤姆·巴罗建起来的。拿骚作为港口非常优秀,我们的船在那里既不会受天气的影响,也不会遭到敌人的攻击。让攻击更加困难的是“船舰墓场”,许多盖伦帆船和战舰都会搁浅在那里——被浅水区域所环绕——然后遭到洗劫和焚烧。我们会将船的残骸留在那里,作为对粗心大意之人的警告。
当然了,我很欣赏本杰明。他是黑胡子的导师,正如黑胡子是我的导师,而且本杰明·霍尼戈可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水手。
虽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么说是因为后来发生的那些事,但我发誓这些都是真话,也请你相信我。我一直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霍尼戈的身上有种军人的风度,那只鹰钩鼻就像个英国上将,穿着打扮比起海盗也更像士兵。
我还是很欣赏他,也许比不上对萨奇的欣赏,但我对他的尊敬只多不少。毕竟,本杰明可是拿骚港的创始人之一。就算只为这件事,我也很欣赏他。
在1713年7月,我和萨奇出海的时候,船上的军需官在上岸时被杀了。两周之后,我们收到了一条消息,而我也被叫到了船长室。
“孩子,你识字吗?”
“认识的,长官。”我说着,一时间想起了家乡的妻子。
萨奇那时坐在航海桌边,而非桌子后面。他交叉双腿,穿着黑色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