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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菲尔斯慢慢地绕过吧台,站在吧台后面,打开其中一个抽屉,取出了一个画板,画板上还夹着一个素描本,他又拿出了炭笔和橡皮擦。
风铃目瞪口呆地看着菲尔斯将这些东西放到她面前的桌上,她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菲尔斯先生,您以前……”
“嗯,我以前也是一个画手,不入流的画手,说不定比风小姐还要小透明。”菲尔斯的脸上流露出一抹淡淡的哀伤,那股哀意已经伤到了骨子里,刻骨铭心。
风铃拿起画板,翻开素描本,虽然长时间没用,但素描本依旧保持着最初的模样,炭笔磨到最合适的尖度,她抿了抿唇,抬头看着菲尔斯:“菲尔斯先生想要什么样的画?”
“我没有想过,随风小姐的心吧,您认为什么样的画适合我们酒吧?”菲尔斯脸上的哀伤一闪而过,他坐在椅子上,笑得云淡风轻。
风铃皱了皱眉头,她夹好素描本,看了菲尔斯一眼,笔尖落在纸上,却迟迟未动。
过了许久,菲尔斯并没有听到笔尖与白纸之间摩擦的声音,他忍不住开口唤了一声:“风小姐?”
风铃抬起头,却看到龙雅和修斯站在不远处,两人同时看到了风铃手上捧着的画板,修斯脸色微微一变,龙雅眉头微微皱起,两人不动神色地看着风铃和菲尔斯,风铃垂下眼帘,将画板拿在手上,轻声说道:“其实,菲尔斯先生想过这幅画怎么画,想了不止一次。”
菲尔斯唇边的笑容有些僵硬。
“在菲尔斯先生的大脑里、心里,已经将这幅画勾勒出来,每一个细节都已经完美地呈现,只是菲尔斯先生没有动笔罢了。”
“风小姐,我是个瞎子。”
“菲尔斯先生只是眼睛看不见而已,可是您的心、大脑,甚至您的手指都是完好的。眼睛带来的是视觉上的享受,但真正得到享受的,菲尔斯先生应该知道是哪里?”
“但是眼睛看不见,又怎么去画?”
“有个人曾在一场与对手的比赛中被对手夺去了五感,视觉,听觉,触觉全部消失,但在最后他依旧战胜了对方,获得比赛的最终胜利。”
“龙马很喜欢网球,可是我……”
“菲尔斯先生,您也很喜欢画画。只是您对自己的信心没有龙马君那么强大。”
菲尔斯垂下眼帘,过了半响,他抬头看着风铃,嘴角扬起,粲然一笑:“风小姐说这么多,是不想帮我画咯?”
面对菲尔斯的沉默,已在暗暗后悔的风铃一愣,抬眸看着菲尔斯灿烂的笑颜,连忙摇了摇头:“怎么会呢?既然答应菲尔斯先生,就一定会履行我的诺言。”她握着炭笔在白纸上画起来。
“风小姐是一朵美丽的解语花,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变成一株束风草?”菲尔斯侧耳听了听,低声说道。
“嗯?”沉浸在画中世界的风铃听到声音,抬头看了菲尔斯一眼,笔下却没有停止,菲尔斯笑着摇了摇头,风铃也没有继续询问,低下头继续完成手中的画。
修斯转身走进吧台,拿了一块牌子朝门口走去,龙雅走到菲尔斯身后,抬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菲尔斯浅浅一笑,没有说话。
时间在指缝间悄然溜走,风铃在画的右下角落下了自己的名字后,将画平整地撕了下来,递给坐在菲尔斯身旁的修斯,修斯一愣,伸手接过画,菲尔斯侧耳听了听,似乎又听到鼻间与白纸摩擦的声音,他轻声问道:“风小姐不是画完了么?”
“还没有。”风铃头也不抬地说道,笔下的速度加快。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柔和的灯光洒落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风铃手中的那本素描本越来越薄,修斯手中的画越来越多,而他脸上的神色也越来越精彩,当风铃再度将一副完成的画撕扯下来递给他时,他的眼睛瞬间瞪成铜铃状:“天哪,你怎么知道菲尔斯弹钢琴是什么样子?这……这画的也太像了!”
“想象的。”风铃把只剩下封皮和封底的素描本放在菲尔斯手上,还有那支只剩下一小节的炭笔,“菲尔斯先生可以去买新的了。”
菲尔斯伸手摸了摸素描本,嘴角的笑容渐渐大了,不等他说话,只听“咕噜……”一声腹鸣,风铃冲着三个大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啊,菲尔斯,该开饭了。我跟你说啊,小铃画的这些画绝对够抵酒钱和饭钱了,你好好保存着,等小铃以后成了世界知名画家,会很值钱的。”龙雅挑了挑眉头,抬手拍了拍菲尔斯的肩膀。
菲尔斯伸手从修斯手中接过风铃的画,伸手摸向纸面,炭笔在白纸上划过的痕迹通过他的触摸传递至大脑,他笑道:“风小姐的佳作一定妥善保管,非常感谢风小姐能接受我任性的请求。谢谢。”
“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让菲尔斯先生、修斯先生见笑了。”风铃笑了笑,端起放在桌上的酒杯,准备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却被龙雅夺去酒杯。
“饿了就不要喝酒。”龙雅将剩下的果酒倒进了自己口中,放下杯子,一只手搭在修斯的肩膀上,“大厨,赏顿饭吃呗?”
“滚。”修斯抬腿踹了龙雅一脚,转头看向风铃,“风小姐,时间太仓促了,只能做一个炒饭,不介意吧。下次你来,我免费为你做一顿超级丰盛的大餐。”
“没关系,只是我们不会打扰到菲尔斯先生和修斯先生做生意才好。”风铃从被龙雅夺去酒杯的诧异中回过神来,摇了摇头。
“做生意也没关系。这家伙每次来都呆到我们打烊,他这张脸在我们这里还是挺吃香的,每次他到我们这里,女客人都会多好几倍。”修斯摇了摇头,转身进了厨房。
“喂,那为什么我每次来你们都收我的钱,而且还完全没有折扣。”龙雅不满地冲着厨房叫道,“我也有很大贡献的好吧。”
“酒吧是我们一起开的,你有贡献是理所当然的。”菲尔斯笑眯眯地说道。
“……”
月明星稀,风铃坐在副驾驶上,看着龙雅与菲尔斯和修斯在说着什么,她打了一个哈欠,困意袭来,抬手拍了拍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却不料哈欠一个接着一个,打得她泪眼婆娑。
“困了?”在风铃打第N个哈欠的时候,一道声音在耳畔响起。
风铃转过头看着上了车的龙雅,胡乱地点了点头,忍不住打了第N+1个哈欠。
“走吧。”或许被风铃传染了,龙雅也打了一个哈欠,他朝站在酒吧门口的菲尔斯和修斯挥了挥手,发动汽车,从小巷中退了出去,回到了大马路上。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黑色的柏油路上,风铃盯着马路一言不发,大脑严重供血不足所导致的困意最终将她击败,她将头靠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在柏油路上抖动的频率进入了黑甜的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传来了振动,风铃睁开眼睛,四周已是那片熟悉的柑橘林,她抬手揉了揉眼睛,盖在身上的衣服滑落,她微微一愣,转头看了一眼认真开车的龙雅,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扫了一眼屏幕:“龙马君?”
手指滑过屏幕,手机放到耳边,只听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道声音:“丫头?”
“诶?越前叔叔。”风铃彻底醒了,“您怎么用龙马君的手机打电话?”
“丫头,这么晚了你们就不要回来啦,跟龙雅在外面找个酒店住就好啦。”南次郎在电话那边笑眯眯地说道,“不过房费还是要节约一点,弄个大床房就行了。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说,叉烧包在我们家挺好的,你不用太想它,我们已经准备落锁了……”
“越前叔叔,我们快到了。”看着柑橘园深处还亮着的灯光,风铃一头黑线地说道。
“……干嘛这么着急回来!当我刚才那些话没说!”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嘛……风铃可能有点小苏了,大家凑合凑合,这还是蛮重要的一个章节,某孩子的心意能够更加地确定咯
☆、25。干妈事件
龙马离开奥兰多没多久,风铃的假期也即将过完。在一个太阳还在大海尽头昏昏欲睡的半夜,她收拾好行李,告别了南次郎夫妻,告别柑橘园的猫猫狗狗,与龙雅一起踏上了回纽约的路途。
明显比来的时候胖了不止一圈的叉烧包和一大筐新鲜采摘的柑橘坐在后排,车厢里充满了柑橘的香甜,龙雅打开车顶的天窗,带着些许凉意的秋风徐徐吹来,拂起了风铃额前的刘海。
“这个给你。”龙雅突然想起什么,把放在驾驶台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了风铃。
“啊,这是什么?”风铃有些诧异地接过袋子,打开一卡,是一本新的素描本,还有两支削得正好的炭笔,她不由得一愣,“菲尔斯先生给的?”
“嗯。”龙雅点了点头,从车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昨天去跟他们道别,菲尔斯特地交代让我带给你的。”
风铃道了声谢,拿出素描本,套在本子上的塑料膜还没有撕去,她抿了抿嘴,说道:“龙雅君,我是不是做了一些多余的事情?”
“嗯?”龙雅一愣,转头看了风铃一眼,“你是说菲尔斯?”
风铃低头垂眸,指腹滑过素描本的封面,没有说话。
“菲尔斯以前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画手,只是后来出了一场事故夺去了他的视力。”龙雅握着方向盘,说道,“他告诉我们他放弃了画画,并且把所有的绘画工具都锁了起来,我们也就相信了,再后来我们三个合伙开了这间酒吧,菲尔斯偶尔也去客串一下钢琴手的角色。只是我们不知道,菲尔斯将那个遗憾埋藏这么深,深到就连他最亲密的人也看不见。”龙雅唇边的笑意带了几分无奈。
风铃轻轻地咬着下唇。
“或许有人看见了菲尔斯心目中的那个遗憾,但你也知道修斯那个人,揭菲尔斯的伤疤就跟要他老命似得,甚至比这么还严重,所以从来没有人在菲尔斯面前提起画这个字。我们也以为这一篇就这么永远地翻过去,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