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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蛮子。”彭群接过了齐天翔的话,“美籍华人,香港商人,祖籍是东部海边那边的,是我请来的财神。”
“彭书记慧眼识珠,英明过人。”高山快步走回座位,望着彭群恭敬地问:“中午咱们用点什么酒水,红的,还是白的,或者两样都来点。”
“来白的,男人嘛,喝哪些娘们喝的红糖水,还不够败兴的。”彭群高声说着,算是定了基调。
高山像得了敕令,忙不迭出去安排去了。齐天翔望着高山瘦小的身影,不禁觉得这个男人不简单,从他飘忽的眼神中齐天翔感觉到了他的狡诈,而且恭敬的话语中又有着一丝硬硬的东西,似乎并不是真心的讨好和谄媚,而是装出来的,起码内里的桀骜不驯不是可以掩饰的。其实,也很好理解,商人依附于权贵,从来都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要有地位、名誉等方面的要求的,或者说互换也合适。但也是一般,从他所说的慧眼识珠,就不很切题,彭群可以是慧眼,但他自比明珠,也不免太过托大了一些。
“这个位置不错,看来这个高老板很有些眼光。”齐天翔看着彭群说,从办公室出来之后彭群就像换了一个人。办公室里的彭群傲慢可还不乏热情,到了人多的时候就显得傲慢和漫不经心,齐天翔将之称之为官威宣泄,似乎不这样不足以体现他主宰一方的权利,就如过去官老爷出门的鸣锣开道一样,但越是这样,越显出他的浅薄和底气不足来,因此齐天翔的话就隐晦了许多,“闹中取静,曲径通幽,好一个田园去处啊!”
“这也是人家商人的高明和眼光独到之处,也是人家的自由和自在,花大价钱办大事,看中了就不惜一切。”彭群望着众人,随即眼神转回到齐天翔脸上,不无称赞地说:“这小子是有眼光,这个地方离县城五六公里,离省城一百多公里,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打造的就是省城后花园的卖点。”说着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这里的十几栋别墅已经大多名花有主了,而且来头都不小。”
这点齐天翔不奇怪,而且一下车就有这样的判断,能住到这里的,或者在这里拥有一席之地的非官即贵,而且官的成分会更大一些,毕竟这里的使用率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所带来的附加意义要大得多。因此看向彭群的目光就多了些微妙。
“你别看我,这里没有我的份,也轮不上我。我要这里的房子干什么?用不着。”彭群读懂了齐天翔的眼神,断然拒绝,并且挥挥手结束了这场对话。
说是农家饭,不过不是河西农家,而是河东海边的农家搬到了平原,但似乎又不是河东的全部,龙虾是澳洲的,鲍鱼是北美的,海虾是北极的,海参是南美的,就是油炸花生米,也是加拿大的,还不说美洲的生蚝,马来西亚的扇贝,日本的牛肉,法国的蜗牛,泰国的刺身,只有五粮液是中国的。简直可以说是世界食材大荟萃,而且是在这个内陆的平原县,这个无人知晓的山谷中会所。
由于是接风洗尘意味的饭局,座中之人又都是各自有着心思,尽管有美酒佳肴,但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开心。彭群频频地举杯,说的都是场面上的应酬之语,内里的尴尬和猜度不说也很明白,而且其他人也详装热情,却都不知真正想要说的是什么。
话说的不少,就也喝得不少,但就像冲泡了几道的绿茶一样,颜色还有,口感却是寡淡的。
只有殷勤的高山,那飘忽的身影和眼神,让齐天翔愈发觉得这个高山不简单。
第十二章 佳人佳忆
闫丽这几天总觉得有些不踏实,心里总隐隐发慌。
这次齐天翔回来党校学习,尽管四个月的时间,可没怎么觉得就过去了,而且住校学习期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感觉好似很久了一样。
闫丽把这归结为自己太闲了,以往也有过这样的时候,尤其是天翔挂职河海省的两年,尽管时间长,可却并没有感到很难过,原因是儿子小宝的存在。
正是高中较劲的时候,爸爸提出让天翔下去挂职,而且一去就是两年,为此闫丽很是不满意,认为爸爸这是釜底抽薪,是给她出难题,闹过一段情绪,但很快就想明白了,而且从心里还很感谢爸爸。
在闫丽的心目中,出身于干部家庭的经历,使她对干部的工作有着天生的抵触,原因就是当年成长经历中爸爸妈妈的忙,使她缺失了很多父母的关爱,也使得她少了一些膝前撒娇的机会,因此他不愿天翔从政,特别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那种得罪人的行业,可内心里也承认,夫荣妻贵的思想观念还是很深地影响着她,尽管她并不愿承认,但还是很享受天翔作为副院长带给她的荣耀和光环,以及别人看自己时羡慕的目光,或者透过目光传递出的嫉妒和妒恨了。虽然天翔只是大学下属一个学院的副院长,可这已经让她的工作和生活时时感受到来自天翔的影响和作用。闫丽也希望天翔能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示自己,给她和孩子更多的荣耀。
刚去时闫丽就有跟着一起调往河海的想法,但考虑到小虎的学习和生活索性作罢,可心却早已随天翔到了河海。两年多来全身心地照顾小虎的学习和生活,成了闫丽的全部任务,一日三餐、补课请家教、开家长会督促孩子学习,闫丽都一力承担了下来,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有夜深人静,忙完家务,放平身体在床上的时候,望着枕边空落落的半边,孤零零的自己面对孤零零的夜,才顿觉腰酸背痛、浑身无力,委屈地落泪,暗暗地痛哭上几声,可还得压抑地流泪,因为怕儿子听见多心。
也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看到闫丽的脆弱,以及的小儿女态。白天一到,依旧是精神饱满的校团委干部,依旧是高中生的母亲。这些苦和累,以及委屈她都默默地忍着,丝毫没有告诉天翔,他们还是保持当初的约定,每两天打一个电话,而且是每晚的九点,雷打不动。这是闫丽的提议,她不想干扰天翔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包括私生活,男人的心是栓不住的,只有给他足够的空间和自由,才能使他活得自在,而且就像女人似花需要滋润一样,男人更需要滋润,需要好女人用爱去感化、去抚慰,只有充分地尊重了男人的自由,男人才会把心交给你。闫丽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好女人,而天翔就是她的成果和一切。
齐天翔与妻子阎丽的相遇有些戏剧性,也可以说是邂逅。
因为要准备一个学术讲演,齐天翔到文学系图书馆借书,正巧碰到阎丽被体院的一个男生纠缠,而这样的纠缠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而每天都发生的纠缠今天齐天翔遇到了,管闲事不是他的特长,可今天偏偏管上了,而且管的义无返顾,当然管也只是相对的,因为不过是几声呵斥和怒目相向,连电视剧中的拳脚相向都没有。大学毕竟是大学,武力是没有施展空间的,何况是静静的图书馆。
事过很久,齐天翔也没有明白自己为什么出手相助,是阎丽长的漂亮,说实话他当时并没有注意阎丽,甚至连她是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只是后来邻近的骚动才使他关注此事。
或许是打扰了他查资料,或许是觉得不舒服,又或许是什么机缘巧合,真是说不清楚,但英雄救美的因素是绝对不存在的,也许唯一的理由是离得太近了。事情过去了很久以后,阎丽也问过这个问题,齐天翔的回答也只是这句话。
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因为没有肢体接触,也就没有受伤之后妹妹的看护,以及久而久之的日久生情,过去了也就忘了,因为行政法系与文学系各自相对独立,彼此接触的机会并不多,而偏好读书的齐天翔也因为学业的因素变得忙碌,也就有了很多的好成绩,当然还有那场让他们相识的首都大学演讲会。
作为大四的学生,齐天翔原本不想参加这类的活动,但屡屡获奖的光荣,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学院是不会放弃在校际活动中露脸的机会的。
也就是这场“五四”演讲比赛,使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相爱,而齐天翔的《读书使求学更加彰显生命的意义》,阎丽的与活动主题同名的《让青春在大学校园里闪光》分获一等、二等奖。而齐天翔以事实和理性思辨的文章结构缜密,很有厚重感;阎丽的文章是诗一般的语言讴歌了青春的美好,大学生活的甜蜜,感情真挚,激情四射,获得满堂彩是肯定的。
齐天翔的稳健,阎丽的活泼,在之后的团中央“五四”活动中表现的很是默契,而这之前阎丽的调侃似乎也表明了对他的看重。你要继续当好护花使者啊!
这以后护花使者不但在团中央活动中尽职尽责,而且这以后也是她活泼热情语言充沛,他严谨寡言细心缜密,相得益彰地走到了一起。
和阎丽的交往使齐天翔有些莫名的兴奋,也许是行政法系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许是家庭的生活和环境,使得齐天翔这个生长在偏远小市的孩子对轻松愉快有着说不出来的渴望,因此阎丽天真率性的个性深深地使他痴迷。阎丽天生就是个乐天派,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忧愁,更好像忧愁离她很是遥远,春天的花开她能欣赏很久很久,而花谢时也绝没有林黛玉“今日花谢我葬你,来日消陨谁葬我”的凄清和伤感,而是会有“花都谢了,果实还远吗”的兴奋和期待。秋日落叶,在她看来却是老树缺乏营养了,真不知道她的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什么。而更可贵的是阎丽的朴实,不奢华更不铺张,而且若干年来不施脂粉,这也归功于她的长相。
阎丽的美是那种天然的组合,特别地说也还真说不出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