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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
突然,一阵悠长的号角声响起。不计其数的黑水部落的战士突然从山上的草丛中现身,一名蛮卒仰天吹响了战斗号角。
“哟哟哟……”随即,在黑水部落首领的带领下,一队骑兵向他们冲杀过来。健马狂奔,马背上的战士不断的挥舞着手上的弯刀,口中发出一阵阵吆喝之声。蛮族人以前在猎杀野兽的时候都会集体发出吆喝声,这已经成了他们战斗的习惯。
数千人的吆喝之声,往往能让人胆战心惊,然而萨钠尔公主俏脸之上却只是如水般的平静,纤细柔软的手臂在半空中轻轻的一挥。
她身后的一万精锐骑兵,得到了号令,扬起了马蹄,迅速的冲杀了出去。万马奔腾,草地都要被它们踏平。
杀!杀!杀!
两支队伍在半山腰上相遇了,无数柄闪亮的弯刀,在天空中不断的挥舞。就犹如满天的雪花,在阳光下反射出来的光华,照的人眼花。“呛!”的一声,一刀砍出,收回来的时候,刀锋上已经沾满了鲜红的血迹。一些战马直接撞击在一起,“喁喁……”相撞的战马发出一声长鸣,马蹄在半空中扬起,然后扑倒在地,一次相撞,头骨都被撞碎。
骑兵们的交锋,相当的惨烈,基本上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他们的修为都不是太强,因此两边各有死伤。
而那些修为较高的千夫长,蛮将们则是单独的战斗在一起。马背上的蛮将相隔数十丈的距离,各自施展刀气在半空中对轰。交锋的距离离普通蛮卒很远,因为凌厉的刀气很容易伤到自己人。刚一交锋,就施展了自己的最强修为。都希望能够把对方迅速斩杀,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在最快时间内回到战场。
一名蛮将的战斗力,相当于一千蛮卒。如果能够斩杀对方的蛮将,剩下一些修为回到战场,他们就能让胜利的天平向自己那一方倾斜。
数十名在半空中捉对厮杀,“轰轰轰!”一道道凌厉的刀气,在半空中碰撞,声音震天动地。平坦的草地,被刀气犁成了一道道沟壑,而有的战马,直接被一刀破成了两半。他们都是部落千挑万选的英雄,以苍狼为图腾的勇士。因为今天的一战,他们当中也有一大半会陨落。
一时间。
战场之上,弯刀飞舞,鲜血飙飞,数万儿郎厮杀成一团,汇聚成一个血腥的画卷。战士们的吆喝声,战马的嘶鸣声,交织成一曲死亡的乐章。在这一刻,死神在他们当中引吭高歌,长生天都在为他们叹息。
萨钠尔公主以前经历的战斗并不十分惨烈,因为前面向她臣服的部落都不是很大,遇到的抵抗也很小。还有一些部落,是无病公子率领羽林卫去征服的。而今天面对的黑水部落,是她面临的第一个敌对的大部落。
今天的一战,是她第一次指挥的一场惨烈的战斗。今日之后,萨钠尔公主的名字,将响彻整个大草原。
风从草原走过,吹散多少传说。
留下的只有你的故事,被酒和奶茶酿成了歌。
马背上的家园,因为你而辽阔。
到处传扬你的恩德,在牧人心头铭刻。
每一张牧人的脸庞,都有你的轮廓。
每一座毡房的梦里,都有你打马走过……
……
在距离战场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还有一支队伍停留在一处山坳中休整。这支队伍,一共只有三千人,身穿白盔白甲,手拿短枪,每一个士卒头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羽毛。队伍的最前方,马背上是一名书生模样的青年。
一身儒雅的气息,俊美的脸庞。然而俊美之中,却带着一股让人胆寒的杀气。这种杀气,是斩杀了数万人,手上沾满了血腥的将军才具有的。这种杀气,是兵家书生的的铁马金戈,是兵家书生的烽烟长河。
“禀告侯爷,萨钠尔公主已经攻下了黑水部落。”就在这时,一名斥候飞骑赶来,跳下马背向他禀告道。这支队伍正是大汉的羽林卫,而那名将领,正是无病公子,冠军侯霍去病。
“萨钠尔公主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仅仅用了两个时辰,就攻下了黑水部落。”无病公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在战场上的无病公子精神十足,早就没有了以前的病态。他的天疾,只有战场的血腥才能治好。
“侯爷,公主果然不愧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一旁的副统领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这场战斗,是我故意让她打头阵的。”冠军侯说道:“她作为将来的蛮王,必须要亲自经历战斗。否则,将来即使我帮她扫平了蛮族,蛮族人也不会不真正的服她。”本来他们约定两支队伍一起前往,震慑黑水部落,那样有可能让黑水部落直接臣服。但无病公子故意没有前去,导致了黑水部落的首领,认为可以歼灭萨钠尔公主的队伍,从而引发了大战。
“不知公主回来,会不会怪罪我们。”副统领说道。
“她不会的。”无病公子说道:“我们这条行军路线本来就很难走,有所延误也是情理之中。而且自从我到了蛮族地界,她就对我礼敬有加。”无病公子笑道:“在她心中,早就把我当成大伯一样尊敬了。”
无病公子和李长生有兄弟之情,而萨钠尔因为李长生的关系,一直以来对无病公子都很尊重。她从小学习大汉文化,觉得无病公子就是大伯,而无悔公子就是她的小叔。在李长生和冠军侯我无悔之间,虽然没有明确大小排名,但隐隐让人觉得无病公子是大哥,我无悔是三弟。因为无病公子的年龄在他们三人之中最大。
“作为大汉国士将来的妻子,萨钠尔公主无疑应该有自己的力量,我这么做是为了帮她。”无病公子笑笑说道。随即脸上转为平静,道:“李兄对我的情义,我实在是难以报答万一,我只有尽力帮她,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自从他来到蛮族之后,李长生送给他了储物戒指。还把杀神白起对修罗六道的领悟心得,送给了他,这种恩情,实在是比天还高,比泰山还重。如今的他,已经领悟了修罗六道三重道义,修为堪比半圣。
而且有了这些领悟心得之后,无病公子不再需要肆意滥杀,他的天疾,也慢慢的治愈了。
虽然兄弟之间,无须去计算谁给谁更多,重要的是情义。但是这种付出和回报,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他觉得自己不为他做点什么,心里都不舒服。
“说起大汉国士,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来。”副统领说道:“听说前段日子,他加入了医家学院成为了扁素问的亲传弟子。而且在梧侯城的时候,他还引来了一位龙王东胜圣天龙王,神妖级别的强者用四海之水围困了梧侯城。”
“这件事我也听说过。”无病公子笑道:“在四海围城的时候,他做了一首词,引得龙王的交口称赞,而且在作词的时候他领悟的明月剑法,力量堪比尊灵境巅峰的一千倍天地大势。那首词当中有一句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蛮族和大汉相隔数千里,他做了这么一句,是在想念萨钠尔公主吗?”
“我估计也是吧。萨钠尔公主这么好的女子,他能不想念吗?”副统领说道。羽林卫的人和萨钠尔相处久了,人心中自然偏向她一些。
“而且,我还听说他在神道学院让人传话给神子,说‘大汉长生,不弱于人。’我的这位兄弟,不愧是人中豪杰。”无病公子说道。
“侯爷你也不差啊,你的修为已经堪比半圣了。”副统领说道。
“还有我的小弟我无悔,听说他在蜀国也混的风生水起,还娶了国主的女儿,了不起!”冠军侯说道:“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三人能够再聚,一起痛饮美酒高谈阔论。或者是三人并肩作战,也不枉此生了。”
无病公子此时,记起了在伏龙山庄,他们一起大战上官龙城的事情来。
(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四章 接我一剑
“对了,公主哪儿的伤亡怎么样?”和副统领闲聊了半天,无病公子这才询问伤亡,显得十分的轻松。 因为他知道,无论是骑兵们的训练还是千夫长的修为,萨钠尔公主的队伍都胜过黑水部落,因此这一战,她是必胜。
“禀侯爷,公主这边骑兵伤亡一千左右,蛮将中有三名阵亡。而黑水部落那边骑兵伤亡过半,蛮将全部死亡!”斥候禀报道。在战场上,修为低下的小兵还有保存性命的可能,战斗失败后也可以投降。但那些蛮将基本上都是战死为止,一来是因为对方的将领绝不会容许蛮将逃离留下巨大祸患,在战斗的时候都会使用必杀招式。二来是因为蛮将投降,更加的耻辱。
同时修为强者更有气节,所以在战败之后,士卒还有可能生存,但将领却是必死无疑,偶尔有逃出去的,那也是极少数。
“公主这边的骑兵伤亡有一千多,看来她还没有全部领悟大汉国士的带兵精髓。”副统领缓缓的说道。萨钠尔公主的骑兵都配备有强弓硬弩,在冲锋之前,往往会先发射弓箭射杀敌人,然后再冲上去斩杀残兵。如果按照这样的作战方略,萨钠尔公主的骑兵不会损失这么多。
“我看她不是没有领悟到精髓,而是不愿意这么做。”无病公子说道:“她的骑兵和黑水部落的骑兵都是蛮族人,她选择直接冲杀而不使用兵家的‘诡道’,这么做算是对敌人的一种尊敬。她是蛮族公主,认为对蛮族勇士使用诡道是一种亵渎。”
“她骨子里,还是有一种蛮族人的彪悍!”副统领说道:“兵家用兵,向来讲究诡道。明明会诡道,然而她却没有使用。”这就相当于蛮族人经常进行的摔角游戏,明明可以用小动作打败敌人,而她却偏偏要用力气。
“好了,不说了。现在黑水部落的战事已定,我们即刻前去,与她回合。”无病公子说道。拿下黑水部落之后,他们距离蛮族王庭更近了。接下来,无病公子打算扫平周边的小部落之后,就和蛮王开战。
而让蛮王臣服与萨钠尔公主,还只是他的第一步计划。他打算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