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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不管是宫廷贵族,还是实地贵族。
而骑士,是作为贵族们的武力。
衡量一个贵族家族武力的标准,就是这个贵族家族麾下有多少骑士。当然不是那些杂牌,而是忠心耿耿的骑士。
就像是巴顿男爵家,拥有骑士的总人数在一百以上。
是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经营起来的,很多骑士都是与巴顿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能够保证忠心的骑士。
而骑士本身,也是用自己的武力,效忠主君,来证明自己。
每一名在外流浪的骑士,都渴望拥有一名可以托付性命,证明荣耀的主君。
而随着庞贝家财政的缓解,甚至是充分。对外展开招募骑士。就像是黑暗中的火焰一样,吸引了那些渴望证明自己的骑士,从四面八方来到庞贝。
庞贝家,索伦家等六大家族的流浪骑士,加上庞贝家的直系封臣,铁马家的人。
在一个月之后,总共有十二位骑士来到了庞贝。在来到庞贝与领主,索尔,庞贝签订了协议之后,就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这十二位骑士,加上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庞贝家的骑士总计有十六位。
已经拥有了巴顿家骑士的十分之一数量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拖家带口回来了。之所以招募这批学者,老索尔是因为路德的计划。
不是要建立一座镇子吗?要管理一座镇子,除了武力保护之外,还需要公职人员。
总而言之,这一次召集家族流浪骑士,学者回来,目的就是撑起一个镇子规模大小的领地的,骨架。
而有了骨架之后,自然就是补充血肉了。
这血肉就是人口。
所以,庞贝家举行了一次领主会议,地点是在市政厅的会议室内。偌大的会议室内,坐满了人。
老索尔坐在领主的位置上,路德,庞贝站在老索尔的身边。
会议桌是长长的,此刻会议桌的两侧坐满了人。两边的人,一边是学者,一边是骑士。
坐在骑士第一席位的是斯顿,庞贝,因为中级骑士的实力,斯顿,庞贝是众骑士之中当之无愧的武力之一。
就做了庞贝家的,骑士长。
其次是治安官,铁马家的麦哲伦,最末尾是路德的贴身骑士,修修亚。
学者位置第一位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其次是路德的文化课老师,学者,乔修亚老师。
这文武坐起来,也有二三十人之多。
路德扫视了一眼,觉得有点小兴奋,有点小成就感啊。
看啊。
庞贝在发育呢。
以前是个什么情况?说是领主,其实就是村长嘛。领地内大猫小猫两三只,四名骑士,一位学者兼老师,兼参谋。
现在好了,一眼看去有二三十人。
如果以前咱是村长继承人,那么现在咱应该算是镇长继承人了吧?
额,虽然还是很小,但总归是在长大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