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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美妙。
而不管是露丝小姐的信,还是乔修老师的话,真的只是小插曲。在这秋天丰收的气氛之中,真的是微不足道。
因为整个庞贝都陷入了喜悦之中,陷入了狂热之中。
丰收!
丰收当然值得喜悦,但是大丰收就能让所有民众陷入狂热了。狂热的不仅是自由民,还有农奴。
因为市政厅已经宣传过了,农奴们今年的粮食会全部上交给庞贝家,与原来农奴的规矩一样。
但是明年,农奴也可以进行开荒,成为自由民。
而自由民只要在秋收的时候,交给领主家一批粮食就足够了,按照产出来抽成,这就是税收。
而收获的粮食越多,税收当然也越多。
但是自由民都不会嫌弃税收多,他们巴不得税收多了,最好每亩交税一万斤。
而这一次大丰收,就是大交税的时候。
因为今年的收成,比往年多了三成之多。
粪便肥田奏效了,路德骑士是农业天才。
第五十七章 秋收(二)(卖萌求票票)
南方的秋天,仍然闷热。
庞贝领的各屯农田上,民众们冒着酷热,弯着腰手拿着镰刀,挥汗如雨的割麦子。
虽然酷热难当,但是农民们的心里却是清凉一片,仿佛是吃了冰块一样,十分的爽快。
因为今年的粮食多啊。
虽然今年是丰收年,但是往年丰收的时候,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粮食啊。那一粒粒麦粒十分的饱满,硕大。
金灿灿的,仿佛黄金粒。
不用等麦粒清理出来,经验丰富的农民们,凭借着自己的眼睛,手就可以知道,今年的粮食丰收,比一般丰收年要多了三成到四成左右。
三成到四成啊。
这绝对是恐怖的数字。
本来庞贝的气氛比较平和宽松,庞贝骑士从来不苛责自由民,不收取重税,只是按照产出,收取公平的税收而已。
交这份税收,自由民们也是乐意的。
毕竟他们供养庞贝家世代,而庞贝家负责保护他们,很公平。
在这样的情况下,庞贝领内的自由民们生活都是很滋润的,富贵谈不上,但绝对算得上是安居乐业。
而今年的收成比往年多了三成,那明年是不是可以多吃点荤腥,为自家的妻子,孩子多添加一件新衣服?
再说了,因为耕牛与犁的作用,他们计划将自己家的农田扩充至少二倍,那么后年的收成,将有是今年的一倍多。
这一年又一年,一年比一年好。
虽然以前也是安居乐业,但是谁不希望生活更好?所以农民们都很快活,尽管挥汗如雨,但是乐在心中。
庞贝第七屯。
庞贝一到九屯,加上铁马屯,组成了庞贝自由民的一个最小的单位。第七屯的人口不多,一百三十几个人,十八户。
这里的人口指成年人,小孩不算。
屯内除了一个木匠之外,世代都是以务农为生。就算是那名木匠,在农忙的时候,也会帮家里边打理农田。
这就是庞贝领内一直延续的传统,农业占据着绝对主力的位置。
阿斯玛。
是一个中年农民,拥有着在庞贝领非常普通的身材,高大壮硕,常年从事农业活动,让他壮的像一头牛。
肤色黝黑,跟黑炭只差了一点点而已。
因为阿斯玛是家里边的长子,所以他与父母一起住,父母年纪大了,干活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家里边农田的担子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幸好阿斯玛娶了一位能干的妻子,回家能做的一手好菜,在田上能做的一把娴熟的农活。
而且他家还有三个儿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还小,两个儿子却已经是青少年了,也能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
总而言之,很普通的一个庞贝农民,安居乐业的农民。
阿斯玛以前觉得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有饱饭可以吃,有妻子,有儿女,还不满足吗?
阿斯玛也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这么平淡了,与父母一样老去,看着儿女结婚,然后等儿子接过他手中的农田,他也像父母一样,开始半退休一样的生活。
平淡,但却幸福。
但是现在这平淡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今年粮食大丰收,明年将会开发新的农田。
太美好了。
阿斯玛家中的农田,时间已经到达下午了,阿斯玛的父母干不动了,就提前罢工回家了。
农田内,只有阿斯玛,还有妻子,以及三个儿女。
还有一捆捆被捆好的麦子,一辆驴车。这些麦子将会拉回家中,先经过简单的加工,之后会送去小麦粉作坊,变成白色的麦粉。
除了一部分留在家里边吃,一部分交税之后,大部会卖给庞贝家,然后庞贝家卖去凯越城。
年年如此。
不一样的是,今年的收成多了。
阿斯玛仿佛是一个孩子一样笑着,不时的伸出粗糙的手掌,弯下腰抚摸着麦粒,一颗颗麦粒如此饱满,麦穗如此沉甸甸的。
“去年也是丰收,但是今年的丰收比去年的要多,我感觉能多三四成,米尔你觉得呢?”
阿斯玛开心的笑过之后,回过头问妻子道。
米尔也是一名典型的庞贝农妇,身材粗壮,与美女仿佛是两种生物,但吃苦耐劳,是优秀的农妇。
“我觉得也是三四成。”米尔也张嘴笑着。
夫妻二人都十分高兴,他们的子女也都很高兴。
这时候,一阵车轮声音响起。阿斯玛抬头看去,只见他的邻居阿姆正在赶着驴车,载满了麦子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嗨,阿斯玛。”
阿姆停了下来,很高兴的打招呼道。
“嗨,阿姆。”
阿斯玛也是笑着打了一声招呼。
“对了,晚上记得来我家,带上一些腊肉和香肠过来,我准备开一次酒会,庆祝一下今年的丰收。”
阿姆对阿斯玛说道。
阿斯玛楞了一下,随即很痛快的说道:“好。”
阿斯玛比较爱喝酒,但是平常比较节制,因为家里边虽然可以,但并不是特别宽裕。
但是他这一次很爽快答应了拿出腊肉,香肠。
米尔平常也是一位精打细算的精明农妇,这会儿也没有啃声。
因为今年是个大丰收啊,值得庆祝。
不是吗?
当晚。
阿姆家中的院子里,来了全部第七屯的所有成年男子,满满的二三十人,让不大的院子很是拥挤。
大家烤着自己家里边带来的香肠,吃着阿姆家做的菜,喝着酒。
畅快歌唱着。
“嘿,居然是庞贝酒,阿姆你这一次大出血了啊。”有的人喝了一口酒,就察觉到了异常,惊讶道。
庞贝酒,这种酒对外销售很贵,足有一个金币一桶,但是对内销售,却是只有五个银币。
但对于农民们来说,还是很贵。
这一次腊肉,香肠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而酒是阿姆家准备的,这一次可以说是大出血了。
“每个人只有一杯庞贝酒酒,多一滴都没有,其他都是麦酒,管饱。”阿姆耸了耸肩,显然不是真的要大出血。
“嘿,大伙儿。为了我们的庞贝,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路德骑士干一杯。”
阿姆忽然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大吼道。
“为了路德骑士。”
“伟大的路德骑士。”
男子们齐齐举起了酒杯,热烈的响应着。
路德,庞贝。
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在庞贝领的威望,与日俱增。
就像是那位骑士说的一样。
“路德骑士,您的威望伴随着您的仁慈,与日俱增。”
嗨,庞贝。
第五十八章 建城
伴随着这次的秋收,路德,庞贝的威望,再一次上升了。豪不客气的说,现在路德的威望,在领地内已经超过了父亲这一代的庞贝骑士,老索尔。
甚至于,路德的威望要超过历代的庞贝骑士。
历代的庞贝骑士之中,也有优秀的骑士,但都是具备相当强悍战斗力的骑士,相反领主型骑士非常的少。
不然庞贝家族也不至于数百年的时间内,都是这个鸟样子。
那些拥有强横战斗力的庞贝骑士,当然也会被人传唱,但是对于领民来说,虽然浪漫,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但是路德就不一样了,他生生的提升了庞贝领内的自由民们的生活质量。
并且,路德还在消灭另外一种阶层,奴隶阶层。
当然那些被鞭子控制,行尸走肉,仿佛是牲畜一样的奴隶们,目前是感觉不到路德,庞贝的友善的。
都是麻木的家伙们。
因为被控制的太久了,但是这些农奴们的孩子,下一代的青少年,孩子们,在长大之后,就会感觉到路德庞贝的友善,并且会由衷的感激。
当然这必须加以引导,这也是路德未来的工作之一,作为一名合格的领主,路德必须要凝聚人心。
而凝聚人心的核心就是两个字,仁慈。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总而言之,路德的领主之路还非常的漫长,尤其是要立志要成为大贵族的路。
领地内,到处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不仅是第七号屯,第一号到第九号屯,加上铁马屯十个屯。
像阿斯玛这样的人不计其数,到处都陷入了狂欢之中。每个屯在努力的收割粮食的同时,晚上选择举行宴会。
尽管菜品不丰富,最珍贵的也就是香肠,腊肉,还有庞贝酒,但是也让民众们无比的开心,无比的沉醉。
而在收割了小麦之后,在经过粗加工之后,运送进入了领地内的小麦粉加工厂,最终变成了白花花的小麦粉。
这些小麦粉被农民们分作了三个部分,一部分交税,一部分自己吃用,吃不掉的卖给领主换取钱币,最终变成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
而收购来的小麦粉,庞贝家会运去凯越城贩卖,也赚取了一部分钱币。
这也是庞贝家以前的重要收入之一,并且在领地扩张,增加农田面积之后,仍然会是重要的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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