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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同人)聊斋改写神马的-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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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多吓人呀,当时村里的人们都吓坏了,唯恐亏待了这个愤怒的鬼魂,于是,搞了很大的排场为他祷告。人们赔着笑脸,答应给他家好好殡葬,才让这间风波平息下来。被鬼魂附提的那个人,发了三天的高烧,痛苦得简直是生不如死,把他的老母亲都吓得过去了,但最后他总算还是痊愈了。说起来,他还算幸运的。和他一起掘井的那个人,可就真的死掉了,没有复活。
真有那么几个不怕鬼的,觉得好奇,把那三件东西买了去。我家祖宗,当时以孝廉闻名的袁宣四,就是其中之一。
对,这瓶子就是这么来到我家的。不过,您也看出来了,它可不一般。
我家的这个瓷瓶。可以与之阴晴。您看,现在瓶底正好有一小滴水吧。这可不是我滴上去的,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别看它现在只有米粒儿那么大,慢慢就会变大变饱满,过不了多久,天就会下雨了。这些水是无论如何也倒不出来的。只有等它自己消失退去,才会云开天霁。
不不不,我们可不拿它装水。虽说祖先用它装水后,好像也没什么异常,但那样它也就失去了它的神奇之处了。再说,想想它的来历,也真是不敢用它装过的水。谁知道呢。
另一个瓷瓶当时被一个姓张的秀才买了去。那个瓶子可比我家的这个漂亮多啦,像下凡的仙女一样端庄,摆在家里看着真是赏心悦目——对,我们两家是世交,所以我也见过它。它和月亮有感应:朔时,瓶底会出现豆粒那么大的水滴,一天一天地长大,直到望时,一瓶便满。之后又会慢慢退下去。那瓶子长得那么美,简直是巧夺天工,虽然古旧,但是到了晚上,仿佛晶莹剔透,有一股月亮的气息呢。只可惜,因为在土里埋得久了,瓶口粘着一粒小石子,当当心心地用刷子剔也剔不掉。无奈只好把它敲掉。石子是掉了,但是瓶口从此缺了一小块。真是可惜,那么完美的形状……自我安慰地说,遗憾也是一种美吧。
那瓶子里的水呀,据说人喝了就会受孕的——你想起了女儿国的故事,还有那个有关“月亮之子”的传说了,对不对?——看来,这些都不只是传言吧。如果把花浸泡在那水里,花儿凋谢以后,就会自己结出果实来,和树上结的没什么两样。
您问那个铜器么?据说是被颜镇一个姓孙的书生买走了。那人好像性格孤僻,当时人们都不愿意和他来往,现在也打听不到有关他的后代的消息。所以那个铜器的后话也就不为人知了。
哦,不,这祖传的宝贝,当然是不卖的。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厉害!构思独特!!
写得好,用心力作。原文只一小段,敷衍成几千字文章,不易。

☆、悠悠二十年

太原有户腰缠万贯的耿氏人家,住宅宽敞又豪华,人们看看房屋光鲜的外表便都纷纷感叹。可不久,家道衰落,耿氏也去世了。耿氏的子孙觉得无颜面对祖先,纷纷搬出了祖宅。这样,园宅荒凉了下来,杂草丛生,只留一个看门老头。荒废的住宅里变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人们常能看到门自己开开关关,晚上从窗户里泻出烛光。从此,人们都尽量绕道避开这可怕的老宅。
耿氏有个年轻的侄儿,名叫去病。去病不仅人生得英俊潇洒,而且自小胆大不羁。一天晚上,去病得知二楼的灯又亮了起来,不顾老头的劝阻,执意向老宅走去,想一探究竟。他上了楼,便看到长长的走廊尽头有一个酒桌,桌子上有一对大蜡烛,明亮如白昼。他往前走,渐渐听到了阵阵欢声笑语,再往前走,桌边竟浮现出三个人。去病虽然胆大,但也确实感到很意外,只得强装镇定,继续向前。只见一个男子坐在正面,一个妇人坐在他对面,两人大概都有四十来岁。男子右边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三人正围坐谈笑,桌上摆满酒菜。三个人见到去病都很惊慌,两位女子纷纷躲避,只有男子还坐在原处。男子质问去病:“你是什么人,竟敢闯入他人住宅!”去病说:“这是我家,被你强占了,在这儿喝酒,居然连主人都不请。”男子有些怀疑地打量着他。去病说:“我叫耿去病,是这家主人耿氏的侄儿。”男子很惊讶:“耿氏?你祖父写过《涂山外传》对吗?”去病回答是。男子很是激动,“我是涂山氏的后代,唐朝以后的家谱族谱我还能记得,五代以上的没传下来,请公子赐教。”耿生简要他讲述了涂山氏帮助大禹治水的功劳,他有意夸张,说得那男子高兴不已,他大声对屋里的两位女子说:“公子不是外人,出来吧,我今天荣幸地听到了许多过去不知道的事,你们也应该知道我们祖先的功德。”只见夫人带着那年轻女子出来了。耿生打量少女,只见她体态娇美,眼如秋波,乌黑的秀发上玉簪的坠碰撞着,叮当地响着。那男子介绍说:“这是我的妻子和侄女青凤。青凤聪明,记性好,所以让她来听听。”耿生又讲了一些历史故事,讲完后就喝起酒来。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青凤,青凤觉察到了,便羞涩地低下头,双颊早已是红霞飞。耿生带着几分醉意大声地说:“如果能得到这样的美女,皇帝我也不当!”妇人见他有醉意,便与青凤起身进屋了。去病的目光追随着青凤的身影一直到她消失在帷幕的中,心中满满的还是她的一颦一笑。
菜吃了大半,去病忽然想起来,“对了,还没有询问您为何您一家人还出现在这里?”男子听了,叹了口气,放下筷子,“公子,不瞒您说,我一家人,来自二十年前。”去病不禁一惊。“我家因为不慎惹怒了山上的狐妖,被狐妖下了恶毒的诅咒,来到了二十年后,出现在这里。只有第一个踏进这屋子的人才能看得到我们,公子,那便是你啊。”“那有没有什么回去的方法呢?”男子又叹起气来,“哎,至今不知啊…”去病不禁也为这家人感慨,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只见门开开关关,却不见人影。
天色已晚,去病向男子告辞,走回楼梯处他再次回望,那一家人的身影没有消失。
几日之后,去病无法忍受对青凤的思念,晚上又来到老宅。他悄悄进入闺房,却见青凤正在收拾衣物。青凤又见去病,眼不禁红了,“公子,我叔叔见你对我有意,怕我与你产生感情。若你我结为夫妻,我们便永远无法回去了。我叔叔只得另找新居,我们明天就要走了。公子,你我虽然有缘相见,但我们相隔悠悠二十年,过了今日,相思也无用了。”青凤话音刚落,他叔叔忽然推门而入,见此场景,气得说不出话来。去病赶紧劝阻,“请您不要搬走,我发誓我不会对青凤怎样,我既然是唯一一个能见得你们的人,我会竭尽我全力找到让你们回到二十年前的方法,不找到方法,不再进这栋老宅!”男子见去病说得真心实意,心肠也软了下来。
去病既已决定帮助这一家人,便千方百计地找到了当地最有名的道士。道士听了去病的故事,哈哈一笑,“恩,真是个痴情男子啊,好,我便帮你。想要降住那狐妖,就要找到狐妖的后代。它现在受伤了,你要救下它,交给这家人,三个人便能回到二十年前,狐妖见他们救回了它的孩子,以后也不会为难这家人了。”去病激动不已,“那如何找到小狐妖?”“你认识莫三郎吗?”“他父亲与我父亲是同一科考中的世交。”“那便容易了,他明天要路过这里,你要来他猎获的狐狸就行了。”
第二天,莫三郎果然来了。他骑着大马,一大群随从前呼后拥。耿生出门迎接,见他的猎物很多,其中有一只黑狐狸,毛皮上沾满了血污,但皮肉尚存温热。耿生借机对莫三郎说自己的皮大衣破了,要狐皮缝补。莫三郎便慷慨地把黑狐给了他。他赶紧抱着狐狸又来到老宅。
男子见去病来了,激动不已,道了声谢,便着急地想接过小狐狸,青凤止住叔叔,走到去病面前。“公子,感谢你帮助我一家人,与公子相见,是我三生有幸。只可惜,二十年悠悠岁月将我们此生相隔,缘分也只能至此了…还有,虽然我们现在能记得二十年前的事情,但回去之后,却会不记得二十年后的这一切…包括公子…”说着,便掉下泪来。去病说:“青凤,我会把你记在心里,虽然你会忘记我,我也依然愿意送你回去,但会永远保留这份思念在心中。”去病把小狐狸递给了男子,一道霞光,一家人消失在光芒里。去病愣愣地站了很久,低头看看,脚边是一桌像他第一次来时一样丰盛的酒席,只是,桌边的人,都不在了。
后来,去病再没踏进过老宅。
岁月悠悠,两三年的时光悄悄溜走。一日,去病在集市上闲逛,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挎着篮子的妇人,与他擦身而过,他觉得非常眼熟,便回过头来看那位此时仍在匆匆前行的妇人,她的秀发上的玉簪在太阳的照射下有一种别样的光芒,忽然将他的双眼刺痛得满是泪水。青凤,虽然你不记得我了,但就像我说过的,你永远在我心里…
作者有话要说:带感。

☆、崂山道士

S县不大,只有五六百户人家,西南边是一片茂密奇异的森林,据说,林子深处有一道墙,墙的那边是人形古树,不时地传来各类虫鸣,兽嚎,至今无一人找到墙的入口。县的西北边是一片平坦宽广的麦田,麦田尽头是那座崂山。 
S县有一个姓王的先生,叫王石,在家里排行老七,世世代代都做官。 
他年少时,经常在麦田里打滚,休憩,望望麦田尽头的群山,想想县城那头的神秘树林,听听自己的伙伴们的玩笑与炫耀。“石头,你知道吗,那边的崂山里有个道士,会道术,我就学会了一招,召唤宠物!”“别叫我石头,你还不如好好睡觉,睡觉。”“哼!”只见一个孩子紧闭双眼,嘴里暗暗念着什么,霎时间,西南方的天空飞来一直鹰头狮身有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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