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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人?我能得罪谁?目前圈子里都没几个人看明白这条路,着手尝试做准备工作的,更是寥寥可数要得罪,除非也就得罪你金大律师了,还有谁可以让我得罪?至于其他人,哪怕将来知道这里面的关节,他们肯定也会以为是你金大律师巧取豪夺、我这种小学生被逼无奈,只好鱼死网破,所以肯定是怪不到我头上来的。”
冯见雄好整以暇地示人以诚。
金成义哑然,貌似冯见雄还真没法把多少人往死里得罪。
断人财路,如杀父夺妻,这个道理人人都懂。
但前提是这条财路,得已经是别人的财路才行。
换句话说,这条财路得有人走过,切实尝到了甜头,然后再被人断,那才能激发起充分的仇恨值。
但现在,国内其他同行还没尝到过甜头呢!
即使冯见雄就此把“注册新实用新型用于碰瓷”这条生财之道彻底堵死,对于后来人而言,也不过是“在沙漠里走着走着想喝水,看到海市蜃楼一绿洲,揉揉眼发现看错了”而已。
这种仇恨值,终究比对方已经把水杯端在手上,喝过一口,然后再夺过来打翻在地,要轻得多。
在这条财路上,目前走得最远的,除了冯见雄,就数金成义了他已经砸下去几十万本钱布局,但是还没布完。而《法学研究》一篇文章把这里面的风险曝光了,眼见着国家知产局就要根据这里面的意见修正《专利审查指南》,把漏洞给堵上。
《法学研究》有多大能量,金成义虽然常年在实务界捞钱、久不关心学术圈了,但好歹也是知道的
《法学研究》是社科院办的,《中国法学》是司法部办的,这两部期刊,是圈子里有能量让某个总局级别的单位见到结论就讨论修改条例的。
冯见雄和刘渊明此文一出,金成义就评估出来了:他跟进的那些跟风实用新型,在国家知产局有针对性地从严收紧之下,只怕到时候都来不及打这个时间差,全部会被驳回毙掉。
如果此时此刻有人能够站在上帝视角审视这一切的蝴蝶效应进展,就不难发现:因为冯见雄和金成义的对抗,本时空国内的这种专利碰瓷布局,只怕会比历史同期早2年多就被修法、然后从源头上扼杀。
当然,金成义并不是重生者,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个进程被冯见雄提前了多久。
他只是想不通,冯见雄为什么要做这种鱼死网破的事情当初他只是开口敲诈冯见雄100万,然后就大家联手把这门生意做大做强。
为啥冯见雄为了不给他这100万,宁可要连自己的财路都断了呢?这种事儿怎么看都不划算呐!
以他对冯见雄的认识,那小子也绝对不是那么有骨气的人冯见雄绝对是个没节操的实用主义者。
……
“算你狠……你特么犯得着么?就为了不给我100万,自己宁可少赚五六百万?说不定还不止!”金成义这是彻底服了,居然用一种怒其不争的语气数落冯见雄。
就好像连他都在为冯见雄烧掉的前途不值。
他不得不服。
因为金成义自问从头到尾都算到了一切,唯独没有算到冯见雄不但能打官司能来事儿,居然还有那么强的学术背景,《法学研究》上的文章说发就发这一点,才是导致金成义全面崩盘的关键。
换任意一个国内顶级大律所的律师,哪怕官司打得好,但因为太久不做学问,也不是说想发《法学研究》就能发的。
当然,说句良心话,如果那些大律师不追求名声,愿意拿大钱送给那些顶级的七**学名校的名教授,然后连署名权都送给那些教授,用他们的头衔职称来发,也是可以发出来的。
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挂的人名字不一样,过稿时的威力和顺畅程度是千差万别的。尤其搞文科的人,内容其实不重要,官职头衔的buff才重要。
“没那么夸张我的人手少,资历浅,自个儿还要念书,就这么一个女助手靠得住,就算给我十年八年,也做不了多少单子”冯见雄自辩了一句,提到“女助手”的时候,还指了指史妮可,“论‘跑量复制’,我肯定不如金律师你人面广、小弟多。”
冯见雄这句是实打实的大实话同样一个商业模式,在冯见雄手里,因为他根基浅薄,靠得住能信任的操作人员眼下就一个史妮可,所以他还真没法“服务业标准化,广开分店抽分成”。
不过金成义也知道,这个因素只是促成冯见雄如今如此决定的一小部分原因,绝对不是主因。
他知道冯见雄肯定会摊牌,所以也就不再捧哏追问这种情况下,多嘴捧哏的人,看上去实在让人有一种智商拙劣感。
冯见雄顿了顿,观察金成义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消化了前面的话,便继续往下摊牌。
“而且,我在这篇文章出来之前,已经布了五六个局了,初次诉讼和初次无效宣告并驳回,都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哪怕修订了,针对的也是目前还没过审的实用新型,进行收紧,不可能对已经过了的再去全部复查一遍
所以,我哪怕同时堵死了自己的后路,将来不能再‘扩大经营规模’,至少保持目前手头的这五六个专利,碰一单是一单,安安稳稳做个七八年,还是没问题的。
我这个人吧,其实你看错我了,对钱的**没那么大,每个碰瓷专利能为我赚个七八百万到千把万,七八年里累计赚个四五千万,够我这辈子逍遥了,我本质上还是个享受生活的人么。”
第18章 赌房价的都得死
金成义沉默地听冯见雄说完,第一反应是觉得冯见雄就是个浪得不行的煞笔,但随即理智又告诉他没这么简单。
金成义匪夷所思地试探:“你没毛病啊?那你今天来找我,就是来示威的?告诉我这门生意从此只有你能在现有规模框架里继续做、做到专利过期为止,而我只能看着你赚钱?
我不会跟万大这个暗自一样,再追着你屁股后面无效你?虽然《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后,确实是‘不溯及既往已经过审’的,但要是被第三方主动提了无效宣告请求,还不是跟万大这个案子一样的下场?!”
问是这么问,但金成义自忖对方肯定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他也没指望看到冯见雄有多惊讶的表情。
“当然,你当然还可以继续追着我,把我用来碰瓷的专利一个个宣告无效掉。”冯见雄的情绪果然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想笑,“但是,那样对你也没好处,你无非是花钱两败俱伤出口气,但我今天有更好的条件。”
金成义眉毛一挑,心说终于说到戏肉了。他也一改此前对冯见雄的轻蔑,压住情绪勉强追问:“请讲!”
冯见雄见对方已经端正了态度,也就不吝指教:“我知道以我在法律圈内的人脉、势力,要保住这几个实用新型七八年,估计是做不到的,迟早会遇到你这样的人把我给无效了。不过我自问保住它们两三年、累计赚个1000万,还是可以做到的,这点你信不信?”
金成义飞速地在心中盘算了一下,评估各路风险,暗忖:“这倒是可以做到,靠你的本事,这条路子上赚出1000万,问题不大。”
冯见雄终于图穷匕见:“所以,今天我给金总你指条财路只要你眼下立刻给我1000万,我把目前手头所有已经‘绝版’了的碰瓷型专利,统统转让给你,包括全套‘左右互搏’的前置配套服务。
金总你的人脉势力比我大得我,而且这事儿已经绝版了,也拉不到多少仇恨值,也没多少人蓄意关注着想找你报仇、废掉你的专利。所以以你的能耐,保住这些专利做上七八年,应该是没问题的吧?到时候,只怕累计能赚个四五千万,刨除你给我的1000万,自个儿还能净剩3000多万!”
“你把你的专利卖给我?”金成义吃了一惊,转念一想又觉得这好像没什么问题。
冷静揣摩这个事儿,如果他今天站在冯见雄的位置上,他也会卖的。
因为人脉势力的关系,在自己手上保不住长久,有可能被人给宣告无效了,最终也就赚个1000万。而如果转让给有势力的人,能摆平各方关系,把10年的专利期用足,赚出四五千万总价也是合理的。
这时候,卖个人情合作一下,虽然专利出售人还是只拿了1000万,但毕竟落袋为安,还少了回款的周期风险。
当然真要这么操作,肯定还是有些风险的。金成义立刻就想到了最重要的一点,然后当即反问:“那你要是卖给我之后,再去宣告我无效怎么办?岂不是骗了我1000万,还想给我脸色看?”
冯见雄轻蔑地哂笑:“拜托,金总,这种绝对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要是干了,我在圈子里的名声得臭成啥样?当然,你也可以担心我人品不好,到时候看你赚得多了,再要挟加码多讹你点儿钱那这样吧,你觉得怎么伪造一个补充协议,双方可以取信于对方,让我不敢出尔反尔,你就划下道儿来好了。”
金成义一想也对,直接签订一个“冯见雄售出专利后不得申请无效宣告,违约赔钱xxx”的协议,法律上当然是无效的,不保护的。
但大家都是大律师,“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阴阳合同,还整不出来么?
只要冯见雄肯签秘密协议,金成义肯定可以拟得出来双方都能充分平衡掣肘的条款。
这些都是技术细节,不叫个事儿。
现在他唯一还看不透的,就是冯见雄的动机。
为啥他当初非要鱼死网破,把这个事情整“绝版”了,然后再来高价卖掉自己的专利?
当初如果冯见雄服软的话,说不定最后总量还能赚得更多。
莫非,这厮是个大忙人,有了1000万启动资金之后,就要去做其他大事儿了?连这种“每年几百万的细水长流生意”都不屑于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