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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神-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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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的人见他是初犯,又是大学生,对他的看守就没那么严格,只是没收了手机,平时都不用把手拷窗框的铁条上,还允许他看书。

    后来,今天一早又来了个被逮的惯犯周某,是个偷车贼。当时一早又恰好有几个嫌疑人要讯问,羁押室也紧张。警方还没来得及调度,又觉得贾明威被逮后比较平静,又没什么危险性,又是大学生,就把两人暂时关在了一起当然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个惯犯被用手铐把一只手吊着,拷在了气窗的铁档上。

    后来,那个惯犯周某也是跟贾明威聊着聊着,也不知如何得知对方是大学生,竟然嘲讽起来,说了些意思诸如“读了大学,还不是跟我这种人一样成了阶下囚,这辈子都有污点没机会了,不如跟哥混,争取多点儿江湖资历”之类的话当然,冯见雄知道那惯犯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也不可能这么斯文。肯定是史妮可向他转述的时候,把措辞修辞改了。

    然后,那个贾明威想着自己苦读多年、本来作为金邮的高材生,毕业后那是可以进三大通讯运营商吃香喝辣、一辈子光明远大的。如今竟然一生前途尽毁,又被周某言语刺激,竟然起了轻生的念头。

    决定“与其窝窝囊囊背着刑事犯的骂名活完一生,不如轰轰烈烈地死,死前拉个垫背的”,就用镣铐把无法反抗的周某掐晕了。看守警方闻声赶来时,本就走一步看一步的贾明威慌了神,一不做二不休捡了一段此前看守警官裁讯问材料时崩断遗落的一小段美工刀片,架在周某脖子上。然后漫无目的地大喊大叫威胁,说自己这辈子完了,但是自杀之前一定要拖几个垫背的。

    “案子很简单嘛,不管是贾明威还是周某,要是两人活下来,也没啥好无罪辩护的,最多做点罪轻的陈述,物证的调查取证也不需要做……”冯见雄听完,用左手两根指头捋着下巴,自言自语地说。

    旁边众人一阵气苦,心说你特么这不是做事儿不抓重点么?

    连门外的女记者权此芳都忍不住挤进来出声提醒他:“喂!现在的关键不是他们的案情,是怎么让那个冲动要跟人同归于尽的家伙冷静下来啊!”

    冯见雄耸了耸肩,确认对方身后没有摄像机跟进来,就做了个“请开始你的表演”的手势,风趣地说:

    “我知道,让他冷静下来很容易啊。但那是谈判专家的职权范围,我们只是来提供法援的,越俎代庖不太好吧?人家可能等了几个月才有这么一起可能出人命的重案,表现一下,咱还是别妨碍人家装逼比较好。

    再说了,你们不是要采访我作为法援人员的事迹么?就算这大学生把那个鸡窝头偷车贼杀了,我一样可以去为他法援辩护的嘛。”

    权此芳一阵气结,心说世上居然有这么冷血的人?

    她怕刺激了里面拿刀片的贾明威,只能是把嘴凑到冯见雄耳朵边,用最低的音量激烈地耳语:“你……你这是在生我气、就因为我把你喊来耽误了你赛前训练?好,我承认,我一开始确实有私心,承了某个母校学长的人情,顺便扰了你的赛前准备,我向你道歉!

    但是,到这里看到这场面,我也是真心想救人的。哪怕搞不到大新闻,母校的人情,都是次要的了!没想到你,竟然人命关天都还在纠结那种小事儿!难道赢得比赛比救人还重要吗?”

    权此芳说着说着有些激动,竟然抓住冯见雄的胳膊拼命摇晃试图打动他。

    冯见雄嫌弃地刷开权此芳:“权小姐,你这有点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人家的谈判专家能耐着呢,我这是充分信任警方的办事能力嘛。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谁知,就在此刻,场外终于有话事儿的人发话了:“那个谁,法律援助的,你有把握说服嫌疑人先冷静下来、把刀片镣铐挪开么?”

    冯见雄抬头一看,原来是卫书记,他身边还站着那个满头大汗的谈判专家,显然是刚才费劲唇舌劝说无效。

    冯见雄自然是不畏权贵的:“我不是‘那个谁’,我叫冯见雄,不认识的可以百度一下。”

    “好好好,冯同学,冯律师!你刚才好像说对于劝服里面那人很有把握?这也是有可能的嘛,你们都是在校大学生,比较有共同语言,而且你们的律师身份也比我们这些警方的人更让嫌疑人信任。方便的话,能不能劳您驾开尊口劝一下?”

    “你是局长吧?既然你都开口了,那我试试。”

第47章 阁下可是转世

    看守室里,绝大多数人都退了出去,包括刚才那个劳而无功的警方谈判专家。

    只剩下冯见雄和史妮可在里面,还有权此芳在门口偷偷架着摄像机往里拍。

    冯见雄一步步走向铁门,一边先用言语让对方冷静下来:

    “诶诶诶,不要紧张,把刀片先放下。我不是警方的人,自我介绍一下哈,我叫冯见雄,跟你一样是在校生诶,对,你是邮电学院的吧?我师大的,对,中间就隔了个财大,咱也算邻居了。”

    “听说过我?哦,你们邮院的人也听‘师大之声’?肯定是觉得丁学姐的声音好听对吧?你还关注了我的博客?那就好办了,我是来给你担任法援的,是来帮你的,跟警察不是一路货。”

    一开始几句交谈还算松缓,紧张的氛围也渐渐宽泛了些。

    但是当没有营养的套近乎和自我介绍结束、冯见雄说到戏肉,提及“法援”和“警方”时,那个贾明威又激动起来,把刀片重新架到了周某的脖子上。

    冯见雄揉着脑仁苦口婆心地劝说:“诶,说了别激动,你这人怎么不听呢?本来你只是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而且有激情因素,被害人也有过错,委托我给你辩护,最多坐两年牢就出来了。你至于搞成现在这样不死不休么?

    快点把刀子放下,我帮你想办法把现在这破事儿做成‘犯罪中止’,再加上被害人过错挑衅,不会加多少量刑的,数罪并案合起来,还给你判个三年。要是再不收手,我可帮不了你了。”

    按照《刑法》的具体量刑条款,故意伤害罪是故意致人轻伤就开始算罪的(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要进治安处罚,也就是拘留罚款,但不入刑。轻伤的标准,一般打掉人两颗牙齿就算,具体可以参看相关鉴定标准,有几百条)

    如果致人轻伤,法定一般是判三年以下。

    如果致人重伤,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视情节)。

    贾明威在学校里犯的事儿,本来已经把人打成重伤了,还留下了残疾。如果没有从轻情节的话,根据目前事实部分的证据,一般判五到七年是比较常见的。

    冯见雄虽然不能给对方脱罪,但是既然敢开口说“我能让你只判两年”,那也已经是非常给力的罪轻辩护了。充分考虑到了被害人及第三方的过错、以及行为人主观上犯意属于“临时起意”这些因素。

    不过,话说到这儿,并不能见到多少功力。

    因为除了设身处地帮对方减刑的具体分析言论之外,其他的游说修辞,刚才警方的谈判专家都已经说过了。冯见雄无非也是换个人重新需要酝酿一番谈判氛围而已。

    “哼,这么说要是有用,刚才那人早就放下刀片了。人家的心结根本不在这里!”门外,那个警方的谈判专家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也是对冯见雄嗤之以鼻。

    嗤完之后,他还少不得跪舔一下卫书记,旁敲侧击地表示:“书记,其实这些话刚才我都说过了,实在是这人太死硬。要是实在不行,为了防止闹大,还是叫狙击手吧?”

    “滚!你个废物!区区看守所里的事儿,闹到要请狙击手,你们都嫌皇粮吃腻了吧!”卫书记压抑着音量,痛斥了一番手下的窝囊废,大口大口喘了一会儿,忿忿地说,“既然请了人家开口,就等人家说完!”

    卫书记这句话刚说完,铁栅门里的贾明威就吼开了:“两年和三年五年十年,有个**的区别啊!有种你有本事让我彻底脱罪么?老子是高材生!要进移动公司当高工当官的!留下犯罪记录我这辈子既然彻底完了,就留个垫背的好了!要死也死得轰轰烈烈!”

    这些话,刚才贾明威和警方的谈判专家说话时,也已经提过,只是没总结得这么清楚,比较碎片化。

    此时再次强调这一点,所有人也彻底明白了他的心结所在:这家伙在乎的不是具体坐几年牢,而是在国内只要坐过牢,很多领域就一辈子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

    比如按照《公务员法》,有犯罪记录就不能当官了。根据《律师法》,有过故意犯罪记录的也一辈子不能当律师了(注意这个“故意”,可见当律师还是比当官宽松,过失犯罪哪怕坐过牢也是不要紧的。比如交通肇事撞死人什么的,就不影响当律师。)

    而贾明威此前应该是一个很上进、功利心很强的人,这才有了“既然已经是废人,不如轰轰烈烈给个痛快”的想法。

    而警方的谈判专家,对于这种生无可恋的亡命徒,显然束手无策。

    至少,以06年国内的刑侦专业,对谈判专家的培训到位程度,也只能是这样了。

    可惜,这种问题,在冯见雄眼里根本不叫个事儿。

    因为,对付这种“因为前途突然因为意外而无望、从而生无可恋”的“临时起意型不想活的人”,后世是总结过非常完善的谈判劝说话术的。

    哪怕冯见雄上辈子也是个律师,并不是专业于刑侦案件,仅凭那点一鳞半爪的见识,也足够应付这种场面了无论这个不想活的人,是表现为想劫持人质同归于尽,还是仅仅自己想轻生自杀。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个窝囊废!”冯见雄奇峰突兀地狂笑起来,用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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