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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南墙,请用力-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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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的功夫,我便已经套出来钟汶如此不对劲的根源。原来钟汶之所以如此纠结,全赖许久之前我和她在酒吧里遭遇的那场惊天地泣鬼神之一吐。我隐约还对那满嘴秽物的醉鬼有些印象,不过他很快就被人抬走了,所以实在想不起来他到底是个啥模样。
  
  后来那醉鬼从林墨淙那里要到了钟汶的电话,非要请她吃饭。开始是对那晚的失礼行径道歉兼自我惩罚,后来便将钟汶看对了眼,从此展开一段可歌可泣的死缠烂打。据钟汶说,那醉鬼清醒的样子倒也算个俊秀书生,诸般行为也细心体贴,可在钟汶心中,他到底还是和林墨淙差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距离。只是林墨淙越来越远在天边,但那书生却总是随叫随到,渐渐的钟汶也有了些动摇。还在纠结惆怅之际,我却异军突起彻底断了她的念想。
  
  闻言我忽然对这顿饭钱有点冤枉,原来钟汶早就有了后路,我还在客观上推波助澜了一把,结果她却装得受了奇耻大辱一般硬讹了我一顿午饭。但付钱的时候我异常的轻松,昨晚设想的种种哀怨惆怅痛哭流涕切腹恕罪的戏码,竟然一个也没用上。我尽量不去看账单之后那两个零,想着再狠狠从林墨淙那里讹几顿回来,心情便又好了一些。
  
  下午林墨淙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和钟汶八卦那酒鬼的三代身家,接起电话来语调也是异常的轻快。
  
  “你好像挺高兴啊?”林墨淙奇了,“昨天不还担心今天到公司没法交代么?这么快就渡过难关了?”
  
  我笑着说:“你不懂,我算是彻底感受到了,这人世间的缘分,妙不可言啊。”
  
  林墨淙也笑了,“这不用你说,我早就领教过了。”
  
  我说:“哦?难道你还有什么堪比戏文的艳遇没跟我交底?”
  
  林墨淙说:“艳遇谈不上,时候对了我就会跟你说的。”
  
  我刚想深度挖掘一番,他就说有事挂了电话。我想着一定别忘了,晚饭时候要问清楚。结果却在收到人生第一束玫瑰花后,将八卦的念头忘得一干二净。
  
  街头转角处,林墨淙抱着一束足有脸盆大小的玫瑰花,靠在车旁把玩着他的墨镜。那飘逸不羁的模样,每一个细胞都在往外散发着欧美男模范儿。
  
  我以前看偶像剧的时候最不齿的事情就是予人玫瑰,那东西除了浪费钱占地方难保存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值得送的。但今天我才发现,偶像剧不亏是无数先烈炮灰们的呕血之作,送玫瑰这种存续了上百年的古老手段,到今天还仍旧百试百灵,的确是有相当一批贪图一时光鲜的女粉丝忠实拥护的。而惊觉自己也沦为其中一员时,我颇有些恐慌。但等我把注意力拉回林墨淙脸上时,我就释然了。
  
  玫瑰花的存在是为了突显送花男人们的魅力。但如果是眼前这样的男人,就算他送的是一束只有刺没有花的玫瑰枝,女人们也会心神荡漾甘之如饴的。我再怎么彪悍也是一女的,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荡漾一番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不立誓了,越立越卡……
本章没真相。关于后面的剧情童子们好像猜测颇多,其实本文确实很狗血,但我尽量保证狗血里带着点鲜葡萄汁,应该还是会有点惊喜的。
我刚知道前面的章节被口口了许多,应为我自己写完了很少点进去阅读,所以要是亲们发现有口口的地方,尽量跟我说一声,我回去改一下。
默默滚回去码字……




第25章(中)

  活了这么大岁数,也许到今天我才明白,什么叫顺风顺水。
  
  话说老爸有钱那阵,我也很要风得风了一段时间。不过年纪尚小,对物质那种事看得比庄子还开。老爸上千银子买回的芭比,我就看上了那条裙子,拿到娃娃的第一时间就将之剥了个精光,然后用那小衣服给我家阿花擦哈喇子去了。阿花是我最心爱的斑点狗,看着阿花欢快的撕扯着它的小花手绢,我高兴的笑了。
  
  十一岁那一年,一堆人忽然冲进我家,能拿就拿,能搬就搬,连那堆在墙角的一堆luo体芭比都不知道被哪个不开眼的给顺走了。阿花饿了两天,实在受不了跑了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我还没有来得及将它的狗屋收拾干净,老爸就带着我和老妈从大屋里搬了出来。走的时候我很伤心,因为阿花回来会找不到我们。但老妈跟我说,阿花一天要吃掉半袋狗粮,作为一只食量如此惊人的狗,就算它回来我们也养不起,还是要送人的。从此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养过宠物。倒不是因为多愁善感,而是因为我的食量也越来越大,我很怕哪天老妈养不起我就将我也送人了,更别说养个宠物来与我争食。但还好,虽然家里饭菜质量日渐低迷,数量上却保持了让我茁壮成长的态势。
  
  然后就开始过上了边讨债边读书的混乱生活。凭着老妈和我顽强不屈的毅力,总算从几个还有些良心的旧识那里或还或借的弄了些钱,磕磕巴巴的支持到我高中。高二那年我的人生出现过短暂的曙光,却让我头一次无比清醒的认识到,我可能把这辈子的财运在十一岁之前糟践完了。
  
  骗我们家钱的那个罪魁祸首终于现身,老妈激动无比的天天去蹲点讨账,我放学负责给她送饭。但原来冤大头不止我们一家,那家门口堵得,跟周五下班时间的三环似的,守了七天那坏蛋的影子都没见到。而我那时不知哪柱高香烧对了地方,被一个什么知名律所的慈善基金看上,赞助了我一笔小钱。可还没等我把这钱捂热,我妈就犯了一个冒进主义错误。
  
  蹲点的第十天正好一个周末,我妈不知道是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那个坏蛋今天一定会回家,早早就拉着我去抢占了最有利的地形。后来开过来一辆小破车停下,我只听见老妈一声高呼“上”,她就已经冲了出去,扯着车上下来的人就开始声嘶力竭的摇晃。我还没来得及上前助阵,我妈手中那人就瘫软在地。再一看原来车上下来的是个孕妇,被我妈晃了两下就倒在地上作产妇状呻吟。吓得我俩赶紧吆喝众人一起将那孕妇送去医院。医院扯着我妈要交住院费,我妈实在怕她那两下就晃出人命来,咬了咬牙,让我把助学金拿去交了。后来才知道,那孕妇就是那骗钱坏蛋的老婆,他自己不敢露面,就让老婆回家取东西。一听说老婆被围了,他自己又跑了。
  
  我妈知道后很生气,杀去医院想找那刚生完孩子的产妇算账。结果刚迈进产房大门,那产妇就冲我和我妈跪下了,一边痛苦流涕的怒骂没良心的老公,一边又哭又唱的歌颂老妈和我是多么伟大的以德报怨,霎时间也不知从哪儿窜出无数媒体对着我和我妈乱拍一气。等我两被那闪光灯弄得晕头转向的回家睡了一晚之后,第二天的当地报纸铺天盖地都是我和我妈的头版照片。标题清一色都是“贫困母女善心以德报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因为此乌龙事件,我第一次在全校周一升旗朝会上被校长点名表扬。那时我还不明白虚名如浮云的道理,很得意洋洋的虚荣了一把,并信誓旦旦的在记者采访时发言说:我要竭尽所能帮助比我更困难的家庭,不记利益,不求回报。结果回家被老妈揍了个半死,我那助学金就彻底打了水漂。
  
  后来考上大学,顶着贫困生的头衔又莫名其妙得了些资助,加上学校减免的学费和每次都有惊无险的奖学金,总算是混完了本科。本想赶紧找个工作缓和一下家里的情况,可偏偏又遇上金融海啸,我一学经济的,到哪儿哪儿不待见。在求职路上沉浮了几个月都不见天日,最后老爸一咬牙,“考得上公费就读研去吧,总比飘着好。”于是我也一跺脚,还真混了个公费线。现在想想,要那时候就铁了心找工作,就不会有机会淌苏唯和于青这趟浑水,但也就遇不上林墨淙,到底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我现在才知道,恋爱原来是这么个感觉。不是我在这边要死要活,他在那边辗转反侧,而应该是要死要活一块,辗转反侧也要一块。我跟苏唯,就算曾经果然两情相悦了,也只是在各自的时空哀叹着各自的命运,从没有过交集。但我跟林墨淙却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相处,我可以感觉到他就在我旁边,尽管我们每天做着不一样的事情,但却迈着一样的步伐,雄赳赳气昂昂的奔走在发展的道路上。我很享受这样的默契,能让我感觉到我俩的感情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般的飞速前进。
  
  另一个让我觉得顺风顺水的原因,就是我与刘觅的相处总算逐步迈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阶段。虽然他到目前为止都不叫我一声老师,整天只叫姓,还总发不准后鼻音,把我姓都给改了:“陈,我想吃点心”、“陈,你读段故事”、“陈,你别说那么快”……不过看在他越来越喜欢同我讲话,且小模样实在俊俏粉嫩的份上,我也就忍了。
  
  妖孽基本不怎么在家,要不是林墨淙言之凿凿的告诉我刘觅是她儿子,我真要以为这就是寄宿在她们家的小孩罢了。就算有几个时候在家,也都是等待林墨淙的到来。虽然我总是试图以外国宽泛的贞洁观念来看待他们俩之间的往事,时时安慰自己那就是一场酒后乱性,但眼见着妖孽桃之夭夭含苞待放的样子,还是会偶尔不是滋味的叹息一下。
  
  我从没在林墨淙面前提起过我对妖孽的感想,谁又没点过去呢?而且苏唯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虽然我从来没有接过,但总觉得有点底气不足。要算起旧账,我可能比林墨淙罪孽更大些。人好歹早就表明了非我不追的态度,我却还迟疑了那么久才做半推半就状的接纳了他,这么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该被拖出去枪毙个两三次。
  
  那个遗产官司也许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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