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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贼!”见自家主将如此勇猛,本就士气高涨的唐军将士立时呐喊着冲进了西突厥前锋骑兵之中,大砍大杀了起来,不过片刻功夫便将千余名西突厥前锋杀得落荒而逃,露出了前方正绞杀成一团的战场——林挺所率的那一千余兵马乃是真正的唐军官兵,只是换了身奴兵的服饰罢了,与西突厥骑兵的服色其实并无甚分别,只是右臂上扎着条白巾作为暗记而已,此时与西突厥骑兵绞杀在一团之后,要想辨别着实不太容易,是故,李贞击溃了西突厥前锋骑军之后并没有立刻挥军冲上前去支援林挺所部,而是兵分三路——一路由李贞亲率四千奴兵(包括那一千穿上唐军盔甲的奴兵在内)绕过中心战场,向正冲出营垒打算接应己方出击骑兵的阿史那别西冲了过去,而刘旋风、沙飞驼各率本部兵马一左一右地包抄战场核心处的西突厥骑兵。
阿史那别西素来是个暴躁性子,眼瞅着战场核心处打成了混战,心中立时大急,恨不得即刻赶到战场,击溃李贞所部,早已忘了索格索斯所交代的话,拼着老命地打马向前,可还没等他赶到战场,却发现战场西侧冲出了一彪军来,人数并不算多,看样子就是那些投诚了唐军的小部落之兵,为首之将正是李贞,立时大喜过望,顾不得杀向战场核心,一摆手中的弯刀,高声呼喝道:“儿郎们,活捉李贞,杀啊!”
在突厥军中,那些小部落兵的战斗力乃是最差的,往往都是用来当炮灰使用,这一点乃是西突厥军中的共识,在五弩失毕、索葛莫贺这两大部落看来,这些小部落组成的奴军就是不堪一击的代名词,此时见李贞竟然率这些奴兵前来迎战,各自心喜不已,一听阿史那别西下了令,自是奋勇争先,紧跟着阿史那别西改变了进军的方向,呼啸着杀向李贞所部。
“该死!该死!别西误我!”站在老营寨墙上的索格索斯一见阿史那别西不去救援战场核心处的己方军队,反倒去迎击李贞所部,立时跺着脚骂了起来,只可惜此时阿史那别西早已发动,索格索斯就算再急也没辙,眼瞅着战场形势已然起了变化,索格索斯咬了咬牙,冲下了寨墙,对尚留守在老营里的千余索葛莫贺部骑兵高声下令道:“关上营门,全军下马,都上寨墙防守!快,快去!”正因留守而不满的众骑兵不明索格索斯为何要下此将令,不过见索格索斯急得白胡子乱颤的样子,自是不敢怠慢,乱哄哄地下了战马,关上了营门,忙乎着上城墙防守不提。
战事此际已陷入了最疯狂的状态,方圆五里的草原上到处是喊杀声,到处是人马的嘶吼声,兵器的撞击声,在这等热血的场面下,所有的人都已陷入了疯狂之中,满脑子里除了杀,还是杀,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是胆略与勇气的较量,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疯狂是此时的代名词,死神高歌地收割着人命!
“杀!”紧跟在校尉刘旋风身后的高恒奋力刺出一枪,将一名迎击过来的突厥骑兵挑落马下,随即弃枪出刀,顺着拔刀之势,一矮身,趴在马背上,躲过了迎面劈来的一刀,而后顺势将刀一横,借着马的冲劲,将来敌的手臂砍成了两截,口中怪啸一声,冲上前去,与刘旋风跑了个并肩,手中的弯刀左劈右挡,硬生生撞入了敌阵之中,那等凶悍的架势着实骇人的紧,饶是刘旋风久经战阵,也被手下这名骑兵的勇猛吓了一跳。
“杀,杀啊!”高恒此时已然陷入了疯狂之中,根本不管周遭劈砍而来的弯刀,只顾得横冲直撞,哪里人多便往哪杀,浑身浴血,就有如地狱里冲出来的杀神一般,那等凶悍的样子立时引起了数名西突厥将领的注意,不约而同地向着高恒包抄了过去,而正在挥刀狂劈的高恒却始终没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兀自在那儿高呼酣斗不已。
“杀!”
“拿命来!”
“看刀!”
三名西突厥将领从三面围住了高恒,几乎同时开声吐气,三把雪亮的弯刀借着马速呼啸着向高恒招呼了过去。
不好!刚一刀劈死了一名突厥骑兵的高恒突然灵醒了过来,眼角的余光察觉到了敌骑的逼近,顾不得将手中的弯刀从敌骑的尸体中抽回,慌乱间滚落了马下,试图利用战马的掩护躲避死神的降临,只可惜他快,敌人更快,还没等高恒落地,从西侧杀至的敌骑便已冲到了跟前,那雪亮的刀光如链般劈向了高恒的脖颈之间……
第二百三十五章碧血染黄沙(三)
“死”就一个字,说起来倒是轻巧得很,可满天下能直面死亡的人又能有几个?至少高恒是做不到的,他不怕死,可却不想就这么死了,哪怕是要死,他也要拖着敌人一起死,这便是身为边疆汉子的血性,所以他拼了,面对着如匹的刀光,高恒不但没有试图躲避,反倒是脚下用力一踢马蹬,整个人如同猎豹一般窜起,无视劈来的弯刀,双手箕张,口中怪啸地和身向来敌扑了过去,一张原本端正的脸扭曲变形,再加上浑身的血迹,宛若地狱来的恶魔一般。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却怕不要命的,饶是那员西突厥将领也算是久历沙场的人物,杀敌也不在少数,却从未遇到过这等不要命的家伙,一见高恒那等强横的扑击,心弦不由地便是一颤,出手的刀势也因此缓了一线,若是对上别人,这刀势虽说缓了一线,却也足以砍下敌方的头颅,可对于高恒来说,这一线之差便是个活命的机会,但见高恒呼啸一声,高大的身子扭了一下,避开了脖颈的要害之处,任由敌将的刀砍上自己的肩头,趁着敌手一愣神的功夫,整个人扑入了敌手的怀中,顺势一拽,已将敌将撞落了马下,口一张,死死地咬住敌将的脖颈不放,两人立时在地上滚成了一团。
疯狂,绝对的疯狂!高恒那等疯狂劲儿一出,登时令另外两名杀至附近的敌将看得目瞪口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去解救同僚,只顾着在原地兜马,心神被夺之余,浑然忘了这里是战场,很显然,战场上失神的代价就是丧命!还没等那两名敌将回过神来,就见刘旋风一骑如飞而至,手中的弯刀呼啸而过,只是两刀便已将那两名敌将斩成了四截,紧跟在刘旋风身后的唐军将士立时蜂拥着冲杀入敌阵之中,霎那间将原本便乱成一团的敌阵撕开了一大道口子,战事急速地向核心蔓延了开去,而此时浑身是血的高恒却依旧与那名垂死挣扎的敌将纠缠在一起,在乱军的马蹄下翻滚着,撕咬着,犹如两匹受了伤的野狼一般……
对于战争本身来说,兵力上的优势从来都不是决定胜败的最关键因素,只有士气才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走向,尤其是在双方进行骑兵大会战之时更是如此,此际,尽管西突厥前后投入战场的兵力已多达一万两千余人,远超过李贞所部的七千余众,但在战场上不单没占到丝毫的便宜,反倒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早在被林挺杀入肋部,导致全军被截成两段之际,西突厥先发部队便已陷入了混乱之中,然而,依靠着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和保卫家园的信念,西突厥先发部队并没有被林挺突如其来的冲击所击溃,在短暂的混乱之后,甚至将林挺所部围困在了中央,给唐军造成了不少的伤亡,然而,随着刘旋风、沙飞驼两部唐军一左一右如同两把尖刀一般杀入核心之际,西突厥前军的败势便已凸现了出来,只不过因后军正在赶来救援之故,尚能勉强地抵挡着唐军的冲击,但也只是勉强抵挡而已,被分割成三大块的西突厥前军此际已陷入了各自为战的窘境,除非阿史那别西所率的后军能击破李贞所部前来营救,否则的话,全军溃败就是必然的下场。
阿史那别西算得上是员老将了,可惜他从来都不是能统领三军的大将之才,顶多只是员冲锋陷阵的突将——他不是没瞅见己方前军正处于极度危机之中,也不是没发现趁着李贞所部尚未抵达之际能冲杀入战场核心,从而将己方前锋军救出的机会,然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去做,反倒是一门心思地想要击破李贞所率的奴兵,打算来个阵前活捉李贞以实现整个战役的胜利,如此行径倒也不能说是完全错误的想法,毕竟擒贼先擒王乃是战场胜利的不二法门,可问题是他并没有考虑过若是不能拿住李贞却反倒被李贞所拿住的后果又会如何,这就注定了阿史那别西的选择必将葬送了西突厥军转危为安的最后机会。
战机总是稍纵即逝的,说实话,当阿史那别西率部冲出营门之际,李贞的心可是悬着的,当然,李贞怕的不是阿史那别西来攻击自己所部,怕的是阿史那别西将全军投入战场核心,一旦如此,唐军只能得到一场小胜,却无法阻挡西突厥军败退回老营的举动,李贞的全盘算计必然要落到空处,而那等结果是李贞绝对无法接受的,幸好,只能说是幸好,阿史那别西的冲动帮了李贞的大忙,待得发现阿史那别西竟然冲着自个儿而来之际,李贞立时笑了起来,无他,胜机出现了,再不抓住那李贞也就配不上“将星”之名了
“全军突击!杀!”眼瞅着阿史那别西所部已然开始起速,李贞丝毫不敢怠慢,一摆手中的亮银枪,一马当先地向着四百步外的阿史那别西杀将过去,速度越来越快,转瞬间便已领先了奴兵们老大的一截,以一往无前的气概发动了决死的冲锋。正所谓将是兵的胆,一起子奴兵们虽投到李贞手下时间不长,往日里在西突厥军中也都是炮灰的干活,可眼瞅着李贞如此凶悍,自是士气大涨,各自呐喊着向前掩杀而去,当然,训练不足的奴兵们是排不出甚阵型的,只是一味地狂冲罢了。
阿史那别西确实不是甚统兵的将才,可毕竟算是打老了仗的人物,一见李贞所部的冲锋阵型散乱,立时狂笑了起来,一摆手中的弯刀,高声哟嗬道:“儿郎们,杀上去,活捉李贞!杀啊!”话音一落,一踢胯下战马,冲将起来,迎着李贞便杀了过去。
一百步,八十步,五十步,三十步,烟尘滚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