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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风-第3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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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代表在其所属的集团中地位不低。但也还没有到立刻拍板的地步,不过王静辉的一些建议是非常中肯的,经过他们的转述,三家真正的主事之人合议了一次之后便决定办报方针,大宋的第二份报纸《杭州商报》就此诞生。《杭州商报》是杭州商会来出资的,各家可根据需要来付费刊登公告。发行量虽然比较少仅仅才两三千份,但成本低廉,到也能够过得去,最重要的是这份报纸找对了路子,杭州商会对此期望很大,这也算挽回了江南没有报纸的遗憾。
虽然农田水利法与商业没有很大的联系,但杭州知府亲自出面让他们来宣传新法条例,他们哪里敢不给这个面子。况且新法条例牵扯很大,在这一期地《杭州商报》中说不定能够将销量推高一截。
几天之后,疏浚西湖的主体工程基本上已经完工,杭州厢军镖局率先成立,人数有两千多人,他们还是持有厢军的武器,其规格制度完全是按照楚州厢军镖局所建立。杭州因为是大宋皇家海运南方航线的中心,所以贸易推动商业走向繁华,中间来往的货物金钱数量巨大,为了保证安全,选择镖局是最好的选择。厢军镖局虽然是由厢军转化而来,个人素质也许没有以前那些老牌镖局这么高,但由于手中持有的是厢军装备,这是普通镖局所不具备的,加上收费低廉,所以受到来往杭州贩货的老板的欢迎。由于经济发达,保镖这块的买卖可不是一家能够吃得掉的,所有的镖局都有自己的客户群,所以并没有引起激烈的竞争。
剩下的八千厢军除了有一千多人还要继续进行工程的扫尾工作,其他的人都被编入了杭州工程商号。过这厢军所成立的工程商号并没有立刻投入市场,李慎拿这些人先去修桥修路。杭州商人想要在这五万亩土地上谋取最大的利益,就必须要尽心开发其中的三等地,中间少不了要兴建各种房屋、道路、桥梁,这么多的工程可不是雇佣农闲时间的农民所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正好这七千多厢军暂时有了活干。
尤其是王静辉在设计开发西湖边上这五万亩地地时候,就明确的要用水泥来充当主要建筑材料,厢军工程商号为此专门建立了同时五百人开工的水泥制作作坊。还有烧制红砖以取代现在广为应用的青砖,以满足原材料的需求。王静辉的这一设想使得水泥在这个时代迎来了第一次大规模应用的高潮,一时间西湖周边热火朝天,干净坚硬的水泥路面从杭州城一直延伸到杭州商人地“经济开发区”。而李慎在考察了水泥和红砖应用之后,便下令在他做治下的杭州地界上兴修水利、道路、桥梁都要广泛采用水泥,厢军工程商号尽管再次扩大了作坊的规模,但一时间所生产的水泥和红砖还是供不应求,这厢军工程商号盈利已经是板上钉钉。
李慎接到朝廷即将在两浙路试行农田水利法的旨意之后。并没有急着将此法真正实施,反正现在各地都是水稻收割的季节,就算要兴修水利也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趁此时间,《杭州商报》、《大宋明镜报》江南增刊都长篇累牍的介绍农田水利法地各项条文,坊间甚至专门印刷了许多小册子进行宣传。
最让王静辉大跌眼镜的是这个时代居然有专门的学校来学习朝廷律法!他和李慎这么大张旗鼓的宣传农田三水利法原本就没有安什么好心,只是想让百姓来衡量一下农田水利法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到时候厢军工程商号在正式运营的时候好收钱代劳做些思想准备,没有想到有些学校已经将农田水利法印成册子。专门叫人学习上面的条文,这不禁让王静辉大开眼界。
在儒学一统天下的时代,能够出现这样专门学习朝廷律法地学校是极为不正常的,这都是因为儒家向往的“无讼”,这与学术潮流不符的学校却是在和儒家传统对着干——专门培养类似讼师一类的人物帮别人打官司!在仔细了解之后,王静辉才知道这些“法律学院”闹了半天是见不得光的,虽然官府曾经屡次查抄,但还是挡不住这种学校的存在。
李管事经营生意走南闯北所见过的稀奇事极多。王静辉在向他请教后才知道他眼前的杭州还不算什么,最牛地便是江西,人家那里这样的学校就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地开花,甚至一所学校中居然能够聚集几百人来学习律法,而且还有模拟辩论,那场面才叫一个壮观!
“不是吧?”王静辉心中暗暗的笑道,不过这可是李管事年轻的时候亲眼所见,他完全相信李管事的话,但是这也有点太离谱了吧——宋朝是儒学最为兴盛的时代。就在这么一个信仰“无讼”儒家最为兴盛地时代中还有这么多原始“讼师速成学院”,这也未免太过好笑了点。
王静辉知道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中有一个学派是家,里面的邓析、公孙龙便是这个学派中最为出的人物,其中尤其是邓析聚众讲学,专门学习传播法律知识,还替别人打官司。这个邓析很可能便是中国土生土长的讼师鼻祖,至于后世清末民国乃至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的律师都是基本上受西方法律教育成长起来的,虽然也是讼师地同行,但在渊源上就差的太远了。
不过王静辉却知道这家虽然位列“百家”之中,但却并非如同儒家、道家、法家等这些传千古的学派所那样显赫,后世的人若是没有读过专门的作品,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家学派的存在,这完全得益于自己来到这个时空后。那恐怖的记忆力配合“无书不读”的精神才让他知道了以前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同时家学派的发展是命运多桀,尽管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代,家的邓析依然被执政子产所杀,这都是因为诉讼活动与社会所不相容。
其实学就是类似西方逻辑学的一种学说,无论是死去的邓析还是剩下来的公孙龙、惠施甚至还有墨子,在他们的努力下学一度被发展到一个很高的水平,但令王静辉遗憾的是这种相当具有科学精神的学说却同时遭到了儒道两家地双重攻击。
在中国古代,打官司首先要向官衙呈递诉状,陈述案情。由于普通百姓大多不识字,无法用文字来表述案情,于是就只好请那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及其堂奥的人来帮助。在当时,如果没有懂法律的人给予帮助、指引和交涉,普通人要进行诉讼将很困难。尽管王静辉在后世所看到的古装电视剧中有不少民众拦路喊冤和击鼓鸣冤的场景,但是按照古代诉讼制度的要求,告状要先写状词。没有状词,案件将不被受理。可是写成被官员认可地状词并非易事。即使案件受理如何与衙门打交道,对于那些“足未尝一履守令之庭,目未尝一识胥吏之面,口能辩,手能书”的乡野村夫和市井百姓来说,无异于登天之难。因此,普通民众进行诉讼要寻求别人的帮助便成了常态。久而久之,这些专门帮助别人进行诉讼的人就从社会中相对分离出来,成了专门的一种行业。这便是“讼师”。
邓析被子产所杀,这似乎预示着几千年当中其徒子徒孙的坎坷命运,讼师往往是仕途落魄,为求生存之人,社会评价甚低,亦不为法律承认。讼师是非法的,为政府所严禁,,一经查出。便要治罪。以刑去刑、追求无讼是中国古代传统诉讼文化的基本精神属性之一。讼师地活动恰恰与统治者的息事宁人、追求礼让的无讼观念相违背,所以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都严禁讼师的代理活动,把讼师蔑称为“讼棍”,认为他们是“挑词架讼、搬弄是非”之徒,认为他们凭借其如簧巧舌常常“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统治者对由讼师控制诉讼的状况感到不安,官府对于讼师的痛恨。可想而知。因此,这个时代对于鼓励怂恿他人兴讼或代为拟写诉状的“讼师”,不仅发动社会舆论对之大加挞伐,更是在法律上设专条予以打击。这还不算完,王静辉了解到对于撰造刻印传授诉讼的书,“照淫词小说例,杖一百、流三千里”。讼师不被国家认可,没有法定地权利,既不能在诉状上署名,也不能直接参与诉讼。属于“地下”职业。这也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没有任何政治上的出路。
讼师的地位之低下实在是让王静辉目瞪口呆,尤其是他在以前生活的时空中少年时就看过周星驰所言的电影,还有众多港台片中讼师的光辉形象,甚至一度有过要学法律当律师为民伸冤的想法,但这个时候事实却告诉他这个时代的“律师”地位不仅比不上技术官员。照这么看随时还有掉脑袋地可能性,这大大颠覆了他“一张利口行天下,洗尽百姓白冤”的理想。后世的律师都要力争在前面加上一个“大”字,而现在的讼师却根本见不得光,都是开着书铺做掩护,就是这些学校因为害怕官府来抄没也是没有定所,即便是在李管事嘴中开这种“讼师速成班”最火的江西也是如此。
王静辉沉默了,他想到历史上王老头儿发动的变法。虽然动机是好地,但中间的那些贪官污吏和政治投机分子却借此机会来欺压百姓,难怪只有大臣的奏章说什么“百姓不便,乞罢新法”,却没有关于诉讼案件增加的现象,原来这个时代的“律师”早就被他们给收拾干净了。
虽然宋朝以文章教化立国,但在这个时代能够读书受教育毕竟还只是少部分人,和广大的人口基数相比根本就不成比例,甚至是整个一个大家族才有能力供应少数几个族人来受教育。就是这样的教育条件,百姓的权益若是受到了侵犯写不出状纸就不会得到伸冤。尽管讼师有些行贿受贿地不良行为,但这总比没有强的多,在学术上王静辉可不是一个儒家,尽管士林中人因为王静辉质疑经典而被冠以经学大师的头,但这家伙对儒家是彻头彻尾的不信任,在加上后世的一些朴素的法律思想,王静辉认为讼师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当然讼师这个行业是需要严格规范才行。不过话虽这么说,但要想改变讼师的地位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连技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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