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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的口气,莫非他们除了表面这两千多兵马,另外还养有死士家兵?
胖子还想套话,便听贾诩开口道:「攻下交州后,我们要士家的功法。」
原来老家伙打这主意?胖子皱了皱眉。
若是士家的功法真有那般神奇,随便抓个上百人练上三年,都能凑出十多队的虎卫……开玩笑,这种玩意胖子都还没开口要,贾诩竟然就想动手抢?
在老子嘴边抢吃的,活腻了!胖子俐落干脆的回了两个字。
「作梦!」话刚说完,整座花子庙顿时杀机涌现。胖子眉头深皱,丹青眼一开,便仔细的看向四周。
「缺德带冒烟的,单刀赴会的意思是几十个人都各带一把刀?老子也不过带了马铁跟韩综两个,这儿少说也有二十来个,贾诩这老屁股不知道下流两个字怎么写啊?」
贾诩大剌剌的坐在胖子身前十步的太师椅上,身边一左一右,分别站了两人,一个拿着曹彰招牌的三尖两刃刀,一个则是长袍披挂,将浑身裹了个紧实——胖子听马休兄弟说过,庞德用的,是袖里剑。
至于两人背后那一堆跑龙套的小弟,胖子连算都懒得算了,他张口便说:「曹彰公子真是好大脾气,不过胖子若是执意要走,不知道公子跟庞德将军有没有把握拦住胖子?」
青龙棒槌在手,胖子微微站开两步,算好距离,准备谈判破裂立即走人。
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赢吗?
贾诩两手平伸,挡住了身边二人,便对着胖子说道:「将军好眼力,言归正传,老朽相信将军也知道士家功法玄妙,但将军可曾想过,若士家功法当真如此神奇,为何至今仍旧只能偏安一隅,踏不进中原大地?」
「他们怕功法外传,自然不敢广为传授!」
只有电视广告,才会说出「好东西要与好朋友分享」这种傻话,士家要是敢把这功法流传出来,难保明天不会被他们的好朋友带着更多的好朋友给灭了。
胖子直觉自己想的没错,可丹青眼里,贾诩却是摇头,反驳道:「将军与世人一样想偏了……士家功法之所以没有广传子弟,不是怕人泄密,而是因为功法有限,传不了太多人。」
「功法有限?」
「不错!士家的功法,不是写在纸上的秘笈,而是当年项羽从江东带出来的八百子弟,身上气血魂魄凝链而成的魂珠。
「项羽能成就霸王之业,当初与他从江东一齐出来的子弟兵功不可没。
「江东子弟虽然骁勇善战,但是人难免一死,当时项羽大业未成,江东子弟不愿主帅孤军奋战,于是恳求项羽手下第一智囊——亚父范增,在他们死后,将他们的精血功力凝链成为魂珠,'奇/书/网…整。理'…提=。供'后人只要服食魂珠,短时间内,就能功力大增,晋级虎卫。」
绝对比仙豆还好用!胖子眼里闪烁的精光尽是贪婪,一颗颗的魂珠跟大补唐僧肉已经划上等号。
贾诩继续说道:「可惜当时范增虽然道力直逼大汉国师张良,但凝练魂珠的道术实在困难,八百子弟也只做出百多颗魂珠,士燮就是得了这百多颗魂珠,才有今天的成就。」
不是只有穿越书的主角,才能有这等奇遇的吗?在大骂老天不公后,胖子又回归现实,问起了心中疑惑:「敢情先生对魂珠是势在必得?可胖子听说,士家功法须三年有成,曹彰公子只怕没有三年能等才是。」
「哈哈!三年的说法,不过是士燮放出来混淆视听的假消息,魂珠一旦与服食者融合,三天就能让人功力大增,只是个人领悟不同,有些人能因此而跨入虎卫阶级,有些人却只能站稳猛士级别。」
贾诩既然肯解释,胖子也就打破砂锅问到底了:「假的?这么说来,吃了魂珠后最多只能到达虎卫境界,莫非也是假的?」
「不,魂珠凝练人的精血魂魄,终归有违天和,这东西好处不少,坏处更多,服下魂珠者只有三天时间提升功力,此后境界再也无法提升,而且服用者,本命兽魂将遭禁锢,终生无法使用本命兽的能力。」
本来胖子听到服药三天就能软柱变天条,心中就打定主意,要给手下们一人一颗,现在可得好好考虑一番。
贾诩不知道胖子心中所思所想,只是说道:「魂珠虽然神奇,但说到底是效力有限,对虎卫级别以上的武人更是有害无益,不过要杀曹丕,有一批速成高手挡着他身边亲卫,胜算无疑是高上几分,这魂珠……还请将军高抬贵手。」
贾诩低头要拜,胖子没有伸手去拦,直接说道:「想要魂珠?可以——
不过……」
胖子从来不做亏本生意,这次,他要从贾诩身上扒下几层皮……
第九章拦路打劫的唐僧
吴都,建业。
陆逊掌权后,为了表示对孙和的忠心,同时希望在格局上与自立为帝的西蜀、北魏抗衡,于是拥立了孙和称帝,同时在庞统建议下,将首都从柴桑迁到了建业。
作为帝都,除了因建业是水陆要冲,位置要紧外,更重要的,建业是四大世家的根基,庞统要用孙家这面大旗,压压四大世家的气焰。
这件事,陆逊不但明白,而且举双手赞成。
历史上,举凡恃功而骄、拥兵欺主的,管他是开国老臣还是皇帝亲戚,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陆逊是陆家的人,自然不想看到陆家毁于一旦,但他始终不好对家里人下手,幸亏孙权遗诏里将庞统排给他做副手——反正庞统如今死猪不怕滚水烫,已经得罪了孙家一窝子的女人,也不在乎多上那么几个。
可后果便是庞统一条小命堪虑,于是大都督府邸里,从此便多了一个与陆逊形影不离的食客。
「士元!文达要借兵!」
自从重新当上这个大都督后,陆逊再也不像从前,只能做个听话傀儡,只是政务要改革,军务要整顿,庞大的压力,绝对比国士墓的试炼更能催化人心的成熟,如今的陆逊,就连外表,都带着精明干练的成熟味道——自然只是味道,看上去还是个青涩可口的小正太。
从陆逊手上接过书信,细细读完后,庞统脸上浮现为难神色。
「胖子没说错,这次是机不可失,交州虽然不适耕种,但奇珍异宝极多,单凭商人买卖的税收便不可小觑。东吴要休养生息,税收就必须减免,我们不能放弃这个机会。而且当初为了求孟获出兵寿春,我们许给他的金银财宝,也得兑现……」
出兵打仗要钱,与民休养也要钱,庞统就算早先不是个钱鬼,现在也要被逼的为一文钱折腰。
又把整封信看过一次,陆逊说道:「胖子考虑的倒是周到,交州民风特异,我们不必像治理荆州、扬州,每个郡县都派人去管。只要有兵守着,有人负责收税,交州人不过是换个主子,相信不会起太大反应。这么一来,我们掌管偌大交州,划算啊!」
庞统的眉越皱越深,陆逊心知庞统为难处,只得细细分析:「东吴五支大军,左锋营由马超率领,驻守三国交界的要地樊城;当阳军跟右翼营在寿春已被打残,好不容易靠着四大世家带去的人马凑数,由吕蒙几人带领,与孟获共守寿春,严防曹丕南下——
「这三路大军,抽调不出人手。至于甘宁的亲卫营,用来守西线巫峡关已是极为勉强,我们能用的,只剩下解烦军……」
陆逊两人都知道,要是连解烦军都给派了出去,万一临时有事,东吴将再无人手,两人心里都是极为挣扎,一时难以决定。
虽然庞统欠了胖子不少人情,可私情与公事不能混为一谈,尤其是这时候,更需要避嫌,于是庞统迟迟开不了口。
反倒是陆逊对胖子极为看重,就像当初,陆逊不惜违抗军令也要周泰几个回头救人。
或许,这正是胖子在遗诏中,将他排做东吴大都督的原因。
头重重一点,陆逊便说道:「出兵!解烦军近几年广纳人马,麾下已有两千武燕,一个不留,都给胖子送去!」
八月天,交州地界。
穷山峻岭,荒野枯寂,这是交州地面上最常见的景色,唯一不常见的,是上头的人。
「士徽大哥,这山羊部落也是顽固,明明有钱,就是不肯缴税纳贡,非要我们出手才肯就范,摆明了贱骨头!」
士燮百多个儿女,最得宠的便是士徽与士颂,两人在子女间是各拥山头,这次领军出征的,就是士徽。
山羊部落不过五百多人,扣除老弱妇孺,拿得起刀械的也不过两百,士徽这次带来的足足有一千多人。士徽知道,这次他父亲是要杀鸡儆猴,要把山羊部落给灭了。
策马上了山头,士徽领着身后一同出征的十多个士家子弟,众人往山下看去,山头下便是那不知死活的山羊部落。
五百人的部落,在交州已经是中等大小,交州地广人稀,就是身为最大势力的士家,军队不过在五千人上下,能称霸交州,士徽那个很能生养的老爹是功不可没。
一抬手,士徽身边众兄弟便打马离去,两三人领着一支百人队,不一会,十多支队伍便分头往山下的山羊部落奔去。
士徽领着剩下的一支百人队守在山头,动也不动,对于毫无悬念的战争,他压根提不起兴致,只是看着兄弟们领兵冲锋,四处屠杀。
没一会,部落里已是尸横遍野,底下人烧的烧,抢的抢,看得士徽身后兵卒个个是眼馋不已。士徽看在眼底,也不想大伙出来没个收获,索性跟身旁副将说道:「士享,你带他们下去,留下亲卫就行了,难得出来,好歹让大伙也见个红。」
士享便是方才一口一个贱骨头的家伙,他早就看的心痒难耐,难得大哥允准,他谢过士徽后,转头一呼,众人便打马下了山头,嘴上一边嚷着等等,一边疾抽马鞭。
士徽看在眼底,只能摇头失笑。
「一个个都是欺软怕硬,要他们去跟士颂对着干时,就没一个有劲的!」
想到那个极有可能是父亲继承人的小弟,士徽心里就不舒服,他甩甩头,才想策马到处晃晃散心,山头林子深处,却传来一个声音。
「世子心事重重,不知道有什么在下能效劳的地方,好解得世子深锁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