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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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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起点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诡异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剩余的就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的确,这是个大大的破绽,我一听就明白了。

马蜂的确是在树上做窝,可是马蜂窝里根本就没有蜂蜜,因为马蜂不会酿蜜,也不像蜜蜂那样采花授粉以蜜为食,它可是肉食性昆虫,并不是吃斋的善士。

养蜂人最讨厌的就是马蜂,马蜂常常会守候在蜂箱附近捕食出来采花的蜜蜂,那叫“抱蜂儿”,空中出击,一抓一个准,抱了就跑,跟强盗打劫差不多。

在野外真正有蜂蜜的是岩蜂和小黄蜂,它们的蜂窝做在岩洞或者树洞里,决不会像马蜂窝那样堂而皇之盛气凌人的挂在高高的树杈上。

当然了,马蜂窝不是一无是处,七月半前后是马蜂的繁殖期,要是能弄了下来,里面的蜂儿又嫩又肥,用油炸了又香又酥还能驱除风湿,那可是鲜活可口的野味,吃了还想吃的那种。

说到弄马蜂窝,可不是《鬼吹灯》上面那样弄根长杆子去捅,而是在晚上直接爬到树上点个松油火把去烧。

马蜂不比蜜蜂,蜜蜂只要一蜇人毒刺就会活身体脱离,马蜂不同,毒刺不会离身可以再接再厉,而且毒性比蜜蜂厉害得多,要是恰巧蜇到头部的某些穴位,一只马蜂的一次攻击就足以致命——

要是真的用杆子去捅,穿成个狗熊也不管用,人多人强,狗多为王,何况是凶猛的马蜂,它的毒刺可是连双层的帆布都能轻易刺穿。

不过,凶猛的马蜂毕竟是昆虫,翅膀太过脆弱,只要给火一燎就得跟冰雹一样往地下落,用火把凑到蜂窝下面去烧,看来凶险却是安全,胆大手快脚稳就行,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真正厉害的人根本就不用火把,直接拿个肥料口袋从下而上去兜,一锅端,拿回去扔水里把成年的马蜂全部淹死,光是取嫩蜂儿就行,轻松得很。

据说用活马蜂泡酒能驱风去湿,如果需要,可以拿个酒瓶把兜了马蜂窝的肥料袋弄个小洞凑上去,再拿个电筒在瓶底一晃,里面的马蜂见了光就会争先恐后的钻出来,结果自投罗网进酒瓶,再用酒漏灌酒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苦哥无疑就是那种真正厉害的高手,每年七月半前后家里都有蜂儿吃,用马蜂加上其他草药泡的药酒更是从来就没有断过,现在拿来给小狐兄妹接风洗尘的杯中之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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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鬼吹灯》上面的描写虽然活灵活现,却完全可能是闭门造车,难怪苦哥会说它鬼话连篇。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细节,但是管中可以窥豹,一叶可以知秋,这个常识性破绽延伸开来,整本书的真实性无疑可想而知。

本来就是小说,小狐这种狂热灯丝非要说是自传体纪实,还挖空心思的找证据,连那些稀奇古怪的摸金符之类的照片都能弄出来,何苦来哉?

人家作者都说了,书中描写的盗墓手法探险经历等纯属虚构,是他自己根据道听途说的故事添油加醋虚构出来的,怎么就还有那么多聪明人要去钻牛角尖?

丹丹噼里啪啦的把马蜂的破绽一说,小狐瞪大了眼睛打死不相信,比某某功痴迷者还要固执。

“别想蒙我,我也是农民的女儿来着,虽然我们那块没有马蜂,可我相信胡大不会骗人,再说了,这儿是川滇交界耶大姐,人家描写的是内蒙的马蜂,当然跟这里的不一样,水土不同嘛!”

“真服了你……猪就是猪,进了起点还是猪……不好意思,不是骂你笨,我的意思是马蜂就是马蜂,内蒙的马蜂也是马蜂,不可能换口味吃素!”

丹丹又是撇嘴又是挤眉弄眼的笑个不停,末了还让我做苦力去把苦哥装药酒的玻璃罐搬出来,那是个可以装二十五斤酒的大家伙,也不知道是他从哪儿弄来的。

药酒罐一放上桌子小狐就彻底傻眼,里面泡的不止是马蜂,还有各种枝枝叶叶花花果果的草药,还有鲜红的大蜈蚣和碧绿的小蛇……

“这个,就是我们刚才喝的酒?”

“是啊,就是这个药酒,用小瓶子倒了拿出来的,味道不错吧……”

丹丹的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哇”的一声吐了个翻江倒海,这酒她也有喝,还一个劲赞叹酒香扑鼻味道独特,估计她没料到自己喝的竟然会是某些动植物的浸泡液,说白了就是两个字——

尸水。

乐不可支的丹丹差点笑背气,我又要给小狐捶背又要给丹丹拍胸口,正闹得不可开交,客房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却是胖子的声音。

正文 第十六章 夜话
(更新时间:2007…5…19 7:08:00  本章字数:2719)

正在吐个不停的小狐脸上再度变色,,毕竟惨叫的人是她老哥,可是反应最快的却是我,到底这是我的家而且我不像丹丹那样腿脚不便。

第一时间冲进客房,撞进眼帘的却是个白花花的裸体,我不假思索的一脚飞出,结果和我一样大惊失色的胖子突然成了空中飞人,怪叫着重重地碰了南墙。

脚跟脚追来的小狐和丹丹异口同声的尖叫,还好我反应快快的顺手抓起床单扔过去,跌得昏天黑地的胖子才有了个可以遮羞的东西,要不丹丹很可能会用那个好像是摸金符的东西把他直接钉到墙上去。

到底这里是山村,裸奔根本就吃不开。

“老哥你搞什么飞机好端端的干吗要脱光光还鬼叫连天难道是碰见大粽子了?”

气急败坏的小狐怒发冲冠,说话噼里啪啦像是打机关枪,根本就不带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也不怕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给憋死。

“我我我中毒了!好痒,全身上下从皮子痒到骨头,跟蚂蚁爬一样……你看,身上起那么多的红斑,完了完了,肯定得全身溃烂变成个白骨骷髅,连大粽子都做不成!”

胖子唾沫横飞的大叫大嚷,用一只手抓着遮羞的床单,另一只手献宝一样伸到我们眼皮子底下,当真那白花花的肥肉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就跟满天星斗似的数不胜数。

“中毒?亏你想得出来,还摸金校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呢,苕宝!”

丹丹不屑的嗤笑出口,也不怕得罪人,要知道她所说的“苕宝”是这一带嘲讽人的话,相当于“瓜娃子”“傻二”“二百五”“白痴”之类的形容。

“看起来真的好恐怖,连脸上都有……衣衣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马大哈,压根儿就当丹丹在打呵欠,却是兴趣盎然的凑近胖子看了又看,想要摸摸又不敢的样子很是有趣。

我当然不可能回答她的疑问,只好瞪了丹丹一眼,丹丹满不在乎的作个鬼脸,拈了颗炒豆扔嘴里咬得嘎嘣作响,没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放心啦胖子,你喝了苦叔叔的药酒,这是药性发作给你追风湿来着,嗯,就是把你体内的湿气毒素全都赶出来,你当然觉得全身痒痒……不过胖子,你的风湿看来很严重哦,怎么搞的?”

丹丹说的是事实,苦哥泡的药酒最大的作用就是追风湿,估计胖子的风湿很严重,加上喝了太多的酒,结果一醉之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痒,再脱光了一看全身红点,自己吓自己才叫得跟杀猪似的。

“追风湿?有这么夸张么……这么严重,看来真的落下病根了……”

胖子嘀咕不已,我也懒得理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丹丹,让她转达我的意思。

“时候不早,你们赶那么远的路,该休息了,去洗个澡睡觉吧……那个谁,狐狸精,走啦,带你去洗澡房……”

“我不是什么狐狸精,叫我小狐!”

“啰嗦,小狐变美女,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

丹丹和小狐吵吵闹闹的走了,我看了看尴尬的胖子,点点头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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