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西晋政区制度承袭东汉末期的制度,为州、郡、县三级制。於三国曹魏时期有司、豫、兖、青、徐、冀、幽、并、雍、凉、荆、扬十二州,灭蜀汉後分益州置梁州。265年西晋代曹魏後,分雍、凉、梁三州之地设秦州,後分益州地设宁州,後分幽州地设平州。28o年灭孙吴後得荆、扬、交、广四州,并将荆、扬两州与原曹魏荆、扬两州合并,共十九州。秦州、宁州曾经废止,後来复置。291年分荆、扬州地设江州,3o7年分荆、江州地设湘州,至此共二十一州。州以下分郡、王国。晋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制定分封制,依人口多寡封国诸王,有大国、次国、小国三种类型(详见晋朝诸王列表)。但诸王仅得租税,王国如同郡县。诸王的军权,主要来自镇守之地。郡、王国以下为县。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至於公国、侯国,其地位同县。
淝水之战前後东晋疆域变迁图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大量流民南渡。东晋朝廷为了安抚侨民及侨姓世族,以原籍州郡县名寄治别处,而无实地,此即侨州郡县。等到安定後实施土断,使其州郡领有实地,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
东晋政区随其疆域的变化而有增减。由于外族入侵与晋军北伐,北疆时常变动;四川先後出现成汉、谯蜀等国;东南疆域大致固定。晋元帝时期,石勒入侵,北疆只剩淮南江陵一带。成汉占据四川,於347年被桓温灭。桓温动三次北伐,一度收复山东及河南地区,後败於前燕而止。前秦屡次入侵东晋领土,此时东晋仅剩扬、荆、江、广、交、豫、徐、兖、益、宁七州,及兖、青、冀、司、幽、并、益等侨州,共十五州。383年淝水之战,前秦惨败。隔年谢玄北伐,成功收复黄河、秦岭以南地区。之後东晋内乱,桓玄篡位,谯蜀独立,疆域萎缩。刘裕崛起後攻灭谯蜀并动两次北伐,收复四川、山东、河南及关中地区。然而刘裕因故返京,将领内乱,夏人入侵,关中得而复失。此时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广、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十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二十五州。
'编辑本段'
政治体制
两晋的政治体制为世族政治'1o'。世族的形成源自汉魏,主要由地方豪强、经学世家或累世为官者组成。22o年曹魏实施九品中正制作为拔选人才的制度,以取代因战乱而崩溃的察举制度。魏晋时担任审查的中正一般为二品,但二品官几乎为世族,使得世族获得拔选人才的权力。由于拔选往往重视家世而忽略才德,最後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维护门阀统治的主要工具,也构成其一部份。东晋时,世族政治达到巅峰,以侨姓世族为主。随晋室南迁的北方世族为「侨姓」,南方世族则为「吴姓」。东晋朝廷对吴姓世族采取排斥态度,吴姓世族也不愿与其积极合作,久之双方隔阂加深。但随者江南的开,寒族及吴姓世族也逐渐抬头。
架构方面,朝廷的决策机关与行政机关也逐渐分立。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依序独立出来,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走向隋唐的三省六部制。西晋承袭曹魏监职权甚重,名实方面俱称为宰相。由于地处枢近,虽然官位在尚书令之下,但权力在其之上。同时门下也自中书分到部分权力'11',共同掌管决策,尚书则掌管行政。尚书的内部架构展较为充分,在西晋即有省、曹、郎曹三级机构,「八座」之官及门下直到东晋方扩张机构省分局曹以协理奏章,门下至晋哀帝时建立门下省。後来皇帝为了提防权力渐盛的中书省,以门下省参与政治以牵制之。两晋的三公虽然无实权为荣誉职,但可为皇帝顾问,该职也用来安置权臣。当时一些权臣,大多以三公录尚书事、加领中书及门下,或加领大将军、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至於监察制度,御史台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直接由皇帝控制。然而其主要功能为维护皇帝威严,并非扫荡贪污。御史台架构完整,属官分为监察司法的治书侍御史、维持朝殿威权的殿中侍御史和监督官吏是否渎职的侍御史。
律令方面,由于《魏律》内容繁杂,早在司马昭执政时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新法律。267年完成新律,次年颁行全国,此即《晋律》。因於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实行全中国的法典。张斐、杜预各别又为《晋律》作注本《律解》(张著)及《律本》(杜著)。经晋武帝批准後,该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又与《晋律》统称「张杜律」。这种以注辅文的立法方式影响後世,如唐代的《永徽律疏》。
第一四三章 晋朝 下
'编辑本段'
军事制度
西晋的军事制度沿袭曹魏,采用世兵制。|/|晋武帝颁布去州郡兵及封国制,并任众王都督诸州军事。东晋兵制袭用世兵制,并以募兵制补充兵力。由于中央衰落,军力外重内轻,地方方镇较不受朝廷管辖。谢安为了巩固中央,建立北府军。
西晋军队分为中军、外军和州郡兵,中外军全部兵员都来自军户。中军直属中央,编为军、营,主要保卫京师,有事出征,兵力不下1o万人。驻防城内宫殿宿卫、宫门及京城宿卫为宿卫军。驻防京郊,有事出征为牙门军。中军统帅为中军将军,後改为北军中侯或中领军。外军为中央直辖的各州都督所统率的军队,都督一般由征、镇、安、平等将军或大将军担任。州郡兵是地方军备,西晋灭孙吴後,为避免东汉末期诸州割据再度生,裁撤州郡兵。并改置武吏,大郡1oo人、小郡5o人,用以维持治安。但是实际上取消的州郡兵甚少。
西晋军镇及八王封国分布图晋武帝颁布封国制,诸王分封郡国,大国三军5ooo人、次国二军3ooo人、小国一军15oo人(实际未能执行,详见晋朝诸王列表)。并任一些王室都督诸州军事,如汝南王亮督豫州、楚王玮督荆州、河间王顒督关中。晋武帝任诸王都督诸州军事是为了提升宗室力量避免权臣专政,但却使得地方宗室掌握军权,权力有逐渐凌驾中央的趋势。西晋都督为持节使臣以督诸军,持节都督分为三级,都督中外诸军事为最高统帅,监诸军次之,都督各州诸军事居末,和将军分统外军。东晋沿袭西晋军事制度,但已有变化。因为皇权衰微,中军往往有名无实,同驻京师的还有扬州都督所属军队。外军大多由世族的军队组成,统军将领称霸一方,其中荆州军甚至越中央。东晋多次北伐,确有助巩固偏安之局,但如果方镇具有野心,往往借此篡位。关于兵源方面,因为战乱军户大减,兵员改以募兵补充,或直接征兵。其中由北方流民招募组成的北府兵,屡次击败强敌,在东晋后期等级如同中军。
'编辑本段'
人口
西晋建国后人口在统一时达到一千六百万,太康三年达到三千万,最多时有五千万,但仍未恢复到东汉水准,八王之乱及五胡乱华更使人口数下滑。五胡乱华时生数次大屠杀,例如刘聪、刘曜、石勒及石虎在华北的屠杀。战乱带来的瘟疫及饥荒,也造**民大量死亡,甚至生「人相食,饥死者十五六」的惨事。除战乱因素外,两晋人口数也因为种种因素被隐瞒。政府赋税繁重,使得百姓依附在大族或寺庙下逃避课税;当时军人及部曲、僧人、道士及奴婢是属於别籍而不入户;此外,因为战乱使大量人口外移或是迁入後隐瞒户籍,两晋时期人口多数时间大约有两三千万左右。
由于北方战乱不堪,大量人民逃至南方,形成一股人口大流动。滞留北方的汉人则依靠坞堡自卫。当时主要流亡潮有六次,296年晋惠帝时期关中生齐万年之乱,数万人民由关中经过汉中,抵达蜀地,之後协助李特、李雄立国。另一股经汉水、宛至淮河,後为石勒吸收。巴蜀动乱後,人民逃至荆湘地区,因受土豪欺压而叛乱,最後为王敦、陶侃平定。并州饥民向冀豫地区乞食,後由田甄率领,称为「乞活贼」。凉州少受战乱,众多人民前往避难。由于保留大量汉人文物制度,形成「河西文化」。华北动乱时,众多人民逃往辽东,由慕容皝设侨郡收留。後来这些侨民协助慕容皝建立前燕。
最後也是最大的一股是在永嘉之乱後由中原流向江南,史称「永嘉之乱、衣冠南渡」。於东晋时期共有五次,分别为司马睿移镇江东时期;祖逖、祖约北伐失败南撤时期;後赵灭亡,桓温北伐时期;淝水之战後前秦崩溃时期及刘裕北伐失败时期。南迁侨姓世族成为东晋朝廷与南朝的支柱。侨民渡江後主要分布在荆扬梁益四州,有些深入闽广之地。侨民主要先安置在侨州郡县,入白籍,可以减免赋役。由于侨州郡县迁徙不定、侨民与当地人民混杂,户籍难於管理,影响了政府赋税收入。所以安定後实施「土断」,将侨民就地入户(黄籍)以裕财实兵,并使官吏丧失免税特权'12'。在东晋时共实施四次。当时人民为重要资产,战争时不论是侵略者或是被侵略者,往往强迫人民迁移,以防资敌,尤其在华北或江淮地区常常生。
'编辑本段'
经济
农业方面,由于兵事将休,西晋废除屯田制,将民屯田给予农民,实施占田制及荫客制,并以课田法课税。占田制及荫客制使世族占田有法可依,平民也拥有一定大小的土地,但世族大量并购土地的问题并未解决。虽然课田法使地租比曹魏时重一倍,但由于农民由赋税更重的屯田农民构成,所以负担比屯田制稍微减轻。'14'由于被荫庇的农民只需向荫庇者交租即可,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