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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邪-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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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打击,元气大伤。
  峡谷内的累累尸骨,陈三郎让人从峡谷两侧取土,全部埋掉,再从山上推石头下来,等于把峡谷都给封埋掉了。
  此地既为魔教据点,煞气沉重,积累浓郁,但被大火一烧,基本都消散掉了,剩存的不足为患。那些魔化蝙蝠失去了据点,死的死,伤的伤,也有部分逃窜走掉的,不知躲到哪里去了,相信短时间内都不会再出来为祸。
  大不了,陈三郎再请逍遥富道出来,在此做场法事。不但这里,卧尸山那边也要去走一遭。他崂山观现在正需要积累香火,做这些最是娴熟,一举多得。
  做完这些,与江草齐一道,率领重骑浩浩荡荡返回府城。
  府城中早收到消息,开了城门迎接,而军营中,盛大宴席也已准备妥当,就等他们回来大快朵颐。
  其实城中许多人对于这一支重骑出去打什么仗并不清楚,猜测不已,但显然,那仗是胜了,这才会如此铺张庆贺。
  胜了就好!


第三百九十章 千金买骨,念念不忘
  筵席之后,已近子时。
  吃了酒肉,陈三郎困意不减,只想立刻上床睡觉。在返回府衙的路上,周分曹跟上来,低声道:“公子,借一步说话!”
  “何事?”
  周分曹干咳一声:“我看了奖赏细致,公子固然仁义,但会不会太过于丰厚?开此先例,日后若有战事伤亡,怕是应付不来。”
  动辄赏金百两,委实可观。虽然现在入主崂山府,接受了苏镇宏以及几大家族的丰厚资产,目前府库丰盈。但凡事当看长远,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不精打细算的话,迟早会陷入窘境。
  原来是这事,陈三郎微一沉吟,说道:“今整个军营,只得重骑三百,他们都是精锐,百里挑一,重中之重。每有伤亡,都是难以弥补的损失,不重赏,不足以提士气。”
  顿一顿,又道:“再说了,今日之战,非比寻常,是以伤亡略多。若换了往时,铁骑纵横,如何会这般?如果连重骑都保存不住,也就表明崂山危矣。到时候,纵然府库金银堆积如山,又如何?”
  周分曹仔细琢磨,顿时恍然。不错,这一战本就不是一场正常的搏斗,艰苦凶险,虽然他不曾见识过何为“修罗魔骑”,但料想定然极难对付,决不能拿普通的战斗来做对比。又诚如陈三郎所言,三百重骑,现在几乎已是崂山安危的保证,只怕在一段时间内都很难补充人员进来了。参军入伍的人倒不少,问题是有几个能承受得住重甲披戴的?甚至连兵器都拿不起来。
  这是个真正的力气活。
  有力气还不行,还得经过持之以恒的艰苦训练,以及真正的血战后,这才能显露狰狞。
  当下的三百重骑,严格意义上说还不算成型,起码与扬州的虎威卫就差了个档次。
  与修罗魔骑的激战,重骑首当其冲,顶在了最前面,所以伤亡比例大,轻骑则游弋在外围,负责辅助支援。若是让轻骑上去,恐怕死伤要多得多。
  这就是重骑的战略意义所在。
  这一战后,陈三郎感受良深,打定主意,要不惜代价地打造出一支真正的精锐重骑兵来。
  周分曹明白过来,话题一转:“对了,公子要那雷威作甚?”
  雷威只是个游散闲汉,说不好听点,就是个痞子,大字不识几个。对于这样的人,他心中颇为不喜。
  陈三郎呵呵一笑:“先生可听说过千金买骨的故事?”
  周分曹想了想,他虽然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但确实没有听闻此事,便摇了摇头。
  陈三郎慢慢道:“古有帝王求千里马,数日无果,后有人呈送马骨一副,说这是千里马的骨头。有臣子进言,要帝王把那人治欺君之罪。帝王却不纳,反而重金奖赏,此事传扬出去后,没过多久,果然有人牵着活的千里马来了。”
  周分曹不是笨人,很快明白过来,不禁拱手叹道:“公子之见,我不如也。”
  陈三郎笑道:“时辰已晚,先生早些回去休息吧。”
  周分曹忙道:“公子征战劳碌,早该歇息,都是我的错。”
  经历种种后,他对于陈三郎已经心悦神服,矜持姿态荡然无存。
  御下之道,绝非简单。可不是待遇丰厚就行了,最重要的是得让人折服。比如那林梦海在苏镇宏手下做事,待遇是不错,问题在于林梦海根本瞧不起苏镇宏,是以一直有心思,总要蹦跶。上下貌合神离,如何成事?
  进入府衙后宅,见到里面灯火仍自亮着,进去一看,就看见许珺在那儿坐得端正,正很认真地执笔写字。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在灯光映照下,许珺娇艳流霞,不可方物!
  陈三郎精神一振,浑身的疲惫仿佛都一扫而空了,正要上去一把抱住。许珺听闻声响,抬头见是他,赶紧起身,嗔道:“你总算回来了。”
  走过来,鼻子一皱:“满身汗臭,赶紧进去洗澡,水都放好了。”
  陈三郎讪讪然放下要拥抱的手,进入澡房里,见到大木桶中放着水,热气冒腾。这水可能早就放好在此,为了保温,就得不断添加热水进来,都不知许珺加了多少次。
  而旁边木架上,换穿的衣服挂得整整齐齐的。
  心中不由涌起难言的温馨。
  赶紧脱了衣服进入,泡在水中,刹那间,舒服得都要叫唤出声来。
  一番痛快清洗,穿了衣服出来,见到许珺等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碗香气喷鼻的浓汤。
  “这是熬好的鸡汤,你快喝了它。”
  陈三郎接过,慢慢喝着,喝完,放下碗。
  许珺把碗拿了,道:“你今天累了,早点歇息,我走了。”
  说着,转身出去,顺带把房门带上。
  房中陈三郎一脸“就知如此”的神色。
  两人的婚期几经波折,现在已经提上日程,计算时日,也就十五天左右的工夫。许珺虽然是个练武之人,但毕竟是女孩子,而且许念娘早有言在先,必须完婚后才能圆房。
  在王朝里头,这个制度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在此之前,许珺肯让陈三郎搂搂抱抱,上下其手的,已经算是大胆。还曾同床共枕过,简直称得上是惊世骇俗,传扬出去,会惹人非议。
  陈三郎虽然不在乎,但他也不是猴急的人,最多也就等些日子吧。
  抬头去看桌上,许珺写的字在那里,字迹娟秀整齐,比以前胜出不知多少,看来这妮子没少下功夫。
  许珺爱读书,小时候跟父亲学过,只是学得不多,后来学武,便搁置下来了。不过自从结识陈三郎后,她又重新练起字来。与陈三郎两个,一个读书人学武,一个练武人学文,倒有些相得益彰,互相补充的意味。
  在潜意识里头,也许许珺觉得自己整天打打杀杀,与陈三郎不配,所以才会苦心练字,这也是少女心思。
  “春江水暖鸭先知!”
  陈三郎不禁一怔,这句诗许珺是怎么知道的?记得自己不曾在她面前吟过呀,好生奇怪。
  他却不知道当年在泾县,许珺路经晚晴桥时,听陈三郎在河边吟诵的第一句诗,就是这一句。
  第一次的,总是念念不忘。


第三百九十一章 远方风来,夜雨敲窗
  一宿酣睡,第二天起床仍有些萎靡不振的样子。看来施展那一剑的代价,得养两三天才行。解决了修罗魔骑,府衙的事务又交给周分曹等人打理,倒可以偷得浮生半日闲,躲在宅子里写写字,读读书。
  一剑之功,亦有收获,斩邪剑荧荧,又增添了几分圆转之意。
  梳洗完毕,在院落中打一通拳,那许氏拳经着实不凡,对于强身健魄有着非凡功效。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坚持锻炼,这才把身子养了起来,否则的话,还像最初的时候那般文弱,只怕一剑用出,整个人便被抽空了,还能不能挺过来都不好说。
  修道一途,大都是养神。而身子骨不好,神魄便不可能养成。是以众多教派,不但有神通法诀,更有炼体的功法,两者结合,才能有所成。
  陈三郎泥丸宫中养着《浩然帛书》,在本质上,此书与道君佛像都是一样的存在,只是养成形态和方式有所区别罢了。
  它,也应该是一种“神”。
  养神磨练,殚思极虑,都需要健康的身体作为基础。
  打完拳后,出了身汗,觉得舒坦了些。那边小翠走过来,轻声道:“公子,早饭做好了,夫人请你去吃。”
  此女是陈家“老人”,当陈家遇难落魄时,其家人要她离去,但她始终不肯,一直留了下来,深得陈王氏信任。现在也算熬了过来,在华叔年岁渐长的情况下,她俨然已成内府管家。府中仆从见着,纷纷尊敬地叫一声“翠姐”。
  陈三郎便进入饭厅,陪母亲用饭。
  早饭颇为丰富,有小米粥,有鸡蛋,有面。
  陈王氏知道儿子出城办事,十分劳碌,因此特意叫厨房做丰富些。她倒不知道儿子是出城搏杀去了,否则的话,不得担心得要死。在她心目中,自家儿子可一直都是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呀,何曾舞刀弄枪来着?要不是遭逢乱世,哪里会遭受这份罪?
  见到陈三郎精神萎靡,妇人便心酸起来。
  话说回来,这些时日陈三郎多数都在外面跑,陪母亲吃饭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想此处,便心觉愧疚。幸好现在与二姐重逢,她一家子便住在附近,时常来与母亲作伴,再加上许珺宋珂婵二女,母亲总不会觉得寂寞。
  今天,既得空闲,就好好陪母亲一天吧。
  陈三郎定了主意。
  吃过早饭后,便陪着母亲去喂喂鸡,修理下花草,再散散步。时光平淡却别有意味,内心平静无波。
  散步的时候,陈王氏忽道:“原儿,你觉得珂婵姑娘如何?”
  陈三郎回答:“挺好的。”
  “确实挺好的,知书识礼,待人温和,我很中意。”
  陈三郎一愣神,听着娘亲这话,话中有话呀。
  陈王氏继续道:“我也看得出来,她中意你!”
  陈三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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