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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丰泽园,此时显得格外安静。没有人敢高声谈论,即便是私下交流,也是尽量的控制着音量和交流的对象。若不是知根知底的人,绝不会在此时上前攀谈。
秦家的人认为杀人凶手还躲在人群中,那么这些客人们自然不敢乱攀交情,万一攀上了那个隐藏的杀手,搞不好自己也会受到牵连。秦家的怒火,可不是一般的势力能抵抗得了的。
甚至于,一些平日里熟识的朋友,也在互相猜忌对方会不是会那个隐藏在人群中的狡猾杀手。
“我不过是上个洗手间而已,难不成就能做出这么一件轰动燕京的大事?”凌云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但秦俊那一双如墨般漆黑的眸子,彷如能洞穿世界万物一般,让所有的阴谋诡计在其面前无所遁形。看得凌云心中惊跳连连。
难道被他看出了点什么?
“哈哈,这么紧张干什么?和你开个玩笑。”秦俊哈哈一笑,递给凌云一杯红酒。
“这种玩笑可不好玩。”凌云接过红酒,认真道。
“好吧。不过,你身上的确是有一种血腥味。”秦俊晃了晃酒杯,抽了两下鼻子,继续说道:”这种血腥味从晚上见到你那会,我就闻到了。你是外科医生嘛,经常给人做手术,切一切皮肉,割一割骨头什么的,难免会沾上人的血腥味。”
“我下午五点,刚从手术室出来。”凌云这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这就难怪了嘛。”秦俊耸了耸肩膀。
“真的有血腥味吗?为什么我闻不到?你唬人的吧。”凌云低头嗅了嗅,不由皱眉道。
“我都说了,我的嗅觉比一般人更加灵敏一些。”秦俊笑道。
这时,门口传来几阵急促的警报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警察来了。
约摸有七八名穿着制服的警察,带着警犬和工具箱在一名保安的带领下,来到了凶杀现场的客房门口。
简单的交流之后,这些警察分成两组,一组人去了机房,还有一组则是带上手套和口罩之后,钻进了客房里面。
“看到了吗?刚才第一个带手套和口罩的警察,是个法医。”凌云小声的在秦俊耳边说道。
“这你也看的出来?”秦俊讶异道。
“嗯。实际上,在医生的工作中,带手术用手套和口罩的手法和姿势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方才那位警察戴手套的手法就非常标准,其中一些注意事项,普通的警察绝对不知道,所以我断定那人是一位非常专业的法医。”凌云肯定的说道。
“反正我是看不出来。”秦俊恍然道。
凌云突然叹了口气,说道:“我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就是法医学,本来我是想当一名法医的,后来,读博士时又换了专业的方向。”
“为什么呢?因为法医要经常面对尸体吗?”秦俊好奇的问道。
“也算一部分的原因吧,更多的是我自身的原因。”凌云的语气中透着一股无奈的叹息。
“你现在也挺好的啊。做一名专业的外科医师,治病救人,受人尊敬,这么年轻就是副主任医师了,再过几年,就是主任医师,紧接着就能登上院长大位了。”秦俊安慰道。
凌云却摇了摇头,说道:“主任和院长,更侧重于管理。我的志向,还是宁愿在学术和实践上。”
“那说明你是一个非常有医德的好医师。”秦俊赞许道。
“也许吧。被我救活的人都是这么认为,但死在我手里的人却不这么认为。”凌云有些怅然。
“生死有命吧。现在的医学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包治百病。只要你尽力了,就问心无愧。”秦俊轻轻的碰了碰凌云手里的酒杯。
“哈!没想到你还挺会安慰人的!”凌云晃了晃酒杯,轻抿一口道。
“是嘛!慢慢的接触,你会发现我更多的闪光点。”秦俊自恋道。
“打住!又来!”凌云做了个打住的手势。
秦俊悻悻的闭上了嘴。
“对了。秦俊,问你一个问题。”两人沉闷了一会,凌云率先开口道。
“说!”
“你对朋友这个词儿,怎么理解!”凌云大有深意的看着秦俊。
“我朋友不多,但每一个都是值得信赖的人。”秦俊毫不犹豫的说道。
“信赖。”凌云顿了顿,感叹道:“是啊!没有信赖,也就做了不朋友了。”
“怎么突然问这个?”秦俊不解道。
“就问问。在你的理解中,我俩算是朋友吗?”凌云真正的问道,一双迷人的眸子紧紧的盯着秦俊。
“算啊,不然我大老远的陪你来参加这个宴会干什么?还真是为了蹭饭啊。”秦俊一本正经的说道。
秦俊想了想,现在这个严肃的气氛,他还真不好意思说是为了泡妞而来。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对秦俊的回答,凌云还算比较满意。
“说!”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利用你甚至害你,你还会愿意和我做朋友吗?”凌云一脸认真的问道。
“这是什么问题?如果你要这样做的话,当初也就不会救我了嘛。”秦俊有些纳闷道。
“你只需要回答,会,还是不会。”凌云表情严肃道。
秦俊狐疑的看着凌云,半天瘪了一句:“看心情!”
凌云差点一头翻倒在地上。
“你今晚好奇怪啊,尽问些乱七八糟奇怪问题。是有什么事吗?”秦俊敏感的问道。
“可能是这几天连续加班做手术,大脑休息不够,爱胡思乱想吧。”凌云摇了摇头。
秦俊正欲追问,这时,凌云手提包里的手机铃声却响了起来。
“医院打来的。”凌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拿着手机,缓步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没过几秒钟,一直塞在左秦俊耳的隐形耳麦中突然传来一声“滴”的声音。
强森的声音随后在耳麦中响起。
“队长。。。。。。你快来一下医院,张月小姐好像出了点状况。。。。。。”
第七百三十六章 别冲动
燕京的夜晚,美丽而迷人。
强森站在医院病房的阳台上,将窗户开得最大,一边欣赏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一边抽着秦俊给他的极品雪茄。
今晚的月亮格外圆。都说月亮会让旅居异乡的人思念家乡,这句话果然不假。
强森看着分外明亮的月亮,也不禁想到了家乡。在大洋的另一头,他的家里还有年迈的祖父母和孤独的母亲。
但,强森为了去印尼救父亲,早已被美国的军队系统列为逃兵。即便他现在回去,主动接受军法的处置,也不可能再继续留在部队服役了。像他这种喜欢到处惹事生非的暴力分子,如果不待在部队,美国社会将很难容得下他。
所以,强森从离开印尼那个该死的基地之后,就下定决心跟着秦俊。首先,强森是个非常崇尚暴力的人,面对拳头比他大的人,会发至内心的崇拜,加之秦俊对他有救命之恩,所有他对秦俊的崇拜几乎近似一种狂热。其次,如果不能回部队,雇佣兵团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不仅能让自己的价值得以体现,最重要的还能赚钱养家。
加入惩戒之剑后,秦俊直接甩给他10万美金作为入伙福利。强森记得自己拿到钱的时候,差点傻了眼,作为一名刚入伍不久的年轻军人,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于是,他当天晚上就将所有的钱转给了远在美国的母亲。虽然自己不能回家照顾家人,但有了这些钱,家里人也可以生活的相当不错。
从俄罗斯回来之后,作为任务的奖励,强森再一次收到了10万美金的转账。这让他更加坚定了一辈子跟着秦俊走下去的信念。
除了金钱之外,强森还在这里找到了一种非常特别的归属感。
神秘又强大的队长秦俊,对他的照顾自然是不用说了。
狙击手寒雨,虽然平日里和这个人争吵不断,但强森知道对方不过是和他闹着玩,如果真的是真枪实弹的干起来,他根本不是这个恐怖狙击手的对手。
黑客凯文,和他同样来自美国,平日里有着许多共同话题,也能互相照应。
至于肥b嘛,强森觉得自己非常喜欢这个人,因为如果没有这个人的存在,自己的战斗力就要在惩戒之剑的队伍里垫底了。
除此之外,这几天还认识了一位善良的华夏女孩,张月。
或许是因为秦俊的原因,张月并没有把强森当做冷冰冰的保镖,而是当做亲人一般。
虽然张月的英文不太好,强森的华语更烂,但两人用肢体语言比划着,却并不影响交流。张月亲切的叫强森为哥哥,这让强森觉得受宠若惊,于是更加卖命的保护张月,他干脆让肥b把自己的铺盖送过来,24小时守在了张月身边。
每天,强森都会按时的叫张月起床,然后喊医生给她做例行检查,陪她一起吃饭,上午和下午的时候,还会背着她出去晒一个小时太阳。同时,张月也会教他华语,或者唱华语歌给他听。
白天要全天候的和张月待在一起,所以强森只有等到了晚上张月入睡以后,才会一个人关在阳台上抽一支雪茄,解一解烟瘾。
“咳咳咳,咳咳咳!”一阵猛烈的咳嗽声,突然打断了强森的思绪,他飞快的掐灭烟头,推门进了病房。
“月,哪里不舒服吗?”强森小步快走到张月身边,用他那粗糙却充满力量的大手,轻轻的抚摸着对方的后背。
“咳咳咳!咳咳咳!强森哥哥,我。。。。。。咳咳咳。。。。。。难受。。。。。。”张月勉强的抬起头,却把强森吓了一大跳。
张月的嘴角和鼻孔,竟不停的往外渗出丝丝的血迹。
“叮咚,叮咚!”强森毫不犹豫的按响了床边的呼叫器。
不到半分钟,一名护士敲门进了病房。这间病房是凌云副主任特意打过招呼的,所有护士们对张月特别留心。
“呀!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