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牛哥连忙说道:“那倒不是,三头六臂,我爸他们也能应付。可关键是2号房来了一桌外国人,还没带翻译。有个会中文的老外,说的话舌头卷着,含混不清,我们都听不懂。”
“这样呀?”苏秀秀脚步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成吧,先去看看再说,不行的话,让他们打电话把翻译叫过来就是!”
说完,几人快步向着2号房走去。
刚到门口,就听见张华在里面,正紧张兮兮地用他会的那几句英语,跟客人交谈。
张华其实中学时学习很好,后来虽然没能上高中,可他却借了高中课本,经常自学。所以,还是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的。
再加上,2号房的孙大爷是他舅舅,舅舅好不容易把他介绍过来工作,有了稳定的收益不说,不管是东家,还是长辈们待他都很好。
张华无论如何都不想看着,2号包房砸了场子。再说他也能将将听懂那些人再说什么,这才鼓足勇气,尝试着跟那桌外国人沟通。
正好张华磕磕绊绊也会一些基础外语,而对方又会几句中文,虽然没办法把他们私家菜的历史和来源都介绍的很彻底。可他却已经能招呼外国人吃饭了。
牛哥站在外面,就忍不住叹了一声。“张华,这小子还真可以呀。”
苏秀秀站在外面并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听见张华的声音已经没那么紧张了,双方沟通得也顺利些。这才走了进去。
那一桌子外国人,一见到苏秀秀都惊呆了。
事实上,自打五奶奶发现苏秀秀穿传统服装比较好看,就让容五爷给她订做了一批仿古的衣服。不只有冬天穿的,夏天穿的也有。
苏秀秀到了外面是不会穿这种唐装的。不然,满大街的人都会看着她。
可是回到家里,却会把这些衣服当成家居服穿。五奶奶也喜欢她这套打扮,母女俩经常穿同款。
此时,苏秀秀身上穿得就是一套新做的碎花蓝底盘扣绸缎仿唐装上衣,下身穿着一天百褶裙,脚下踩着一双老布鞋,为了方便,外面还穿着一条围裙。
再加上高高盘起的头发,就真如同穿越时空,从民国走来的少女一般。
此时,早已改革开放,国人把蝙蝠衫,喇叭裤,□□镜,那些舶来品当成了时髦,大多数人都更加喜欢比较西化的饰品。
直到这帮外国人来到这条深街小巷里,进了这家古香古色,如同明清旧居般的私房菜馆,见到了这么一位静谧又美好的唐装少女。
这才不得不承认华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东西,只要用在合适的人身上,就是一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时尚。
很快,苏秀秀就用流利地英文,跟他们打了招呼。
紧跟着又介绍了孟家六代传承的宫廷菜,同时也介绍了桌上那些精美的菜肴的来源和精美之处。
她虽然不会说孙大爷他们那套说词,也不知道该如何招待客人,却也详详细细地介绍了他们这些菜的可贵之处。
那些外国人本来就觉得苏秀秀像个传统瓷器娃娃一样,无比惊艳。
再听她那一口熟练的外语,顿时就吓了一跳,又忍不住对她多了几分亲近。
继而再一听,她介绍这一桌子菜的来源,更是傻了眼。
有些人也顾不得吃饭了,连忙拿出照相机,就开始拍这一桌子菜。
还有客人很想拍苏秀秀,却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苏秀秀身上有种矜持的大家闺秀气质,是个淑女,又不想扬名,自然也容不得别人半点轻忽慢待。那些外国人虽然碰了钉子,倒也能理解。
这时,牛哥又拿来了一些刀叉。
这一桌客人有了趁手的餐具,很快就沉浸在这桌华美的食物带来的喜悦之中,也顾不得其他了,生怕晚一步,这一盘盘的菜就进了别人的肚子。说到底,这毕竟是古代皇帝曾经享用过的美味。
这些外国人就更加觉得神奇。
就这样,苏秀秀见他们也用不着她继续招待了,就转身离开了2号包厢。
到了外面看着紧张的张华,苏秀秀这才笑道:“你刚才说得英语挺好的,继续留在这个包间里招呼客人吧?”
张华却犹豫着说道:“可我这还不是正式跑堂呢!”
苏秀秀却说:“那又怎么了,提前实习一下呗。下次他们再过来,你继续招待就是了。”
“这……我舅,师傅会不会生气呀?”他又紧张地问。
这时,孙元宝刚好走过来,沉声说道:“我不生气。”
说完又上前,拍了拍张华的肩膀说道。“好小子,今天你干得不错,以后继续努力。”
听了这话,张华脸都红了。他又忍不住说道:“我还以为没人会说呢,把砸了场子才去试试的。我的英语可没有秀秀说得好,介绍菜都不会。”
苏秀秀却笑着说道:“那就学呀,去年的时候,我连一个英文都不会,还要像小学生弟弟请教音标呢。这才两年,我已经能看外文书了。人呀,只要肯学就没有做不到的。”
张华看着她的笑脸,握着拳头说道:“好,我会努力的。”
就这样,张华又进了2号包间,也就没那么紧张了。
客人再问什么,他也会绞尽脑汁,尽可能热情地跟他们交流。
苏秀秀眼看着这边情况不错,这才转身沿着廊道,向前走去,途经1号包房。
刚好那胖子今天也来了,正在1号包房吃饭,也就听见2号房间这边的动静了。
☆、第106章 第 106 章
106
胖子刚好走出来,抬眼就看见了苏秀秀; 就忍不住微微弯起了嘴角; 开口说道:“行呀; 没想到你英语还那么好?”
苏秀秀显然也没想到他会在这里,淡淡地说:“跟老师学的; 没什么大不了。”
她的声音淡淡的,却很轻易就在两人之间划出了一条永远跨不过去的线。
从第一次见面时起,她就总是把情绪肆无忌惮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他总觉得她有棱有角的性格像极了猫儿。
到了此刻也如是,她仍是明明白白地表示出; 她对他的不喜。
可胖子脸上的笑意却渐渐褪去了; 他微垂着眼睛说道:“学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你才学了两年。比那些学了十多年外语的人说得也不赖。”
苏秀秀挑眉看了他一眼,才开口说道:“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过得不好; 所以才想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偶尔; 我就会产生一种想法; 就算拼命,也要守护我的家人。所以; 辛苦些也没什么,做不好的,竭尽全力就是了。”
说完,她微微垂下了眼睛。她本来就生的极好; 只是她不笑的时候; 眼角眉梢却带着几分说不出的清冷无情。
胖子也是个心思通透之人; 自然也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
在他印象中,这姑娘时而活泼灵动,时而高傲矜持,似乎有着万般面貌。等待着别人去发现。
可实际上,她人却不笨,在某方面甚至可以算作灵敏。
所以,才会在什么事情没发生的时候,对他说了这番话。就算拒绝了,也跟聊天似的,到底给他留下了几分颜面,并没说让他觉得难堪。这就是她的温柔体贴。
可即便是这样,胖子还是有些哭笑不得。
他甚至还没确定自己的心思,却已经被拒绝地很彻底。
没办法,谁让他们差得太远呢。单单是家世,他恐怕就不再她的考虑的范围内了。
而且,这姑娘已经点出来了,她要的就是门当户对,普通平淡的生活。这些正是他给不了的。
一时间,胖子也不知道自己是何种心情?
他本该心酸难过,可心里胀满地更多的却是对这姑娘的心疼。从他看过她所有资料的那一刻起,他好像就再也没办法生她的气了。
胖子从小锦衣玉食,所以永远不会明白,饿肚子的痛苦。可苏秀秀却挨饿了好几年,以至于她来容家之后,仍是营养不良,身高体重远低于同龄人。
胖子身边一直就有人照顾,打小就有专门的老师教他读书学习;所以,他自然也体会不到不能念书的痛苦。可苏秀秀13岁就被强制退学,在服装作坊里做最低等的小学徒工,一干就是两三年。
胖子从小身边总是跟着一群人,即便亲人有些忽视他,可该给他的却分毫不少。而苏秀秀却被她狠心大伯抢走了被外公接到香港的机会,又被恶毒大伯母卖给了人贩子。
到了现在,胖子都不知道,这小姑娘当时是以何种心情屡次逃跑,屡次被殴打,最后才跑到孟庭松面前求救。
只是他却可以想见,那时候的苏秀秀是多么的绝望多么的难受,所以才会在孟庭松拉住她手的那一刻,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他。
孟庭松之余苏秀秀,或许就是淹死前拼命抓住的一块儿浮木;也可能是她大难不死之后唯一的信仰和精神寄托。
她那么小的时候,周围的人却对她充满了恶意,孟庭松就是唯一一个帮助她的人。
更何况孟庭松本来就性子温和正直勇敢又有担当,而那正是苏秀秀需要的东西。
胖子突然忍不住问:“孟庭松对于你来说,到底是什么呢?”
苏秀秀如同自语一般说道:“大概就是冬天里的太阳吧?我只知道,如果没有他的话,我可能就要变成坏人了。”
冬天里的太阳?那一定很温暖。
胖子听了这话,想要抿嘴笑一下,可惜却失败了。他少年时得到的好东西太多,可以算是应有尽有。随便什么好东西,都可以毫不吝惜的丢掉。
而苏秀秀年少时,拥有的东西太少,实在少得可怜。所以,只要是她心爱的东西,她都会拼命地握在掌心里,小心呵护着。
这就是两人最大的区别。
就算胖子千好万好,是万千少女心目中的最佳金龟婿;在苏秀秀心里却比不上那个普普通通的小兵孟庭松。
不是他不好,而是因为他不是她的太阳,没有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温暖她。
这一切都是缘分,与身份地位,或者其他一切都没有关系。
所以,胖子完全气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