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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商队成员很明智的选择了从心,在将军无情的目光下,在夕阳下,肆意的奔跑。
商队成员们的好日子,就这样没了。
……
叮!
两把弯刀交错,火光迸溅。
阿格硫斯额头汗珠滚落,滴在滚烫的大地上,化为一缕青烟。
他面对的,是一只血肉骷髅,一个极端可怕的对手。
面对血肉骷髅,他的速度被完虐,力量不如,所能依靠的只有技巧,然而技巧……呵!
砰!
阿格硫斯一口气挡下三刀,可是光顾着挡上面却忘了下面,被血肉骷髅一脚踹中膝盖,一个趔趄,痛得脸都扭曲了。
脚下不稳,自然身形散架,被血肉骷髅强行突破防御,一拳砸在下巴上,顿时天旋地转,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
阿格琉斯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像死狗一样被拖到了一边,然后另一个战战兢兢的同伴被推了出来。
“啊!”
这个同伴一声惨叫,悲愤的冲了上去。
叮叮叮……
砰砰砰……
盾牌被击落,长矛被击飞,而这个同伴本人被一顿老拳打的不知东南西北,鼻青脸肿的倒在了地上,同样的被像拖死狗一样拖到了阿格琉斯旁边。
阿格琉斯只是看了自己这个同伴一眼,顿时就寒毛倒竖。
惨,太惨了!
只见他的同伴眼眶青肿,脸颊高高鼓起,眉弓破损,原本浓眉大眼的,如今因为肿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完全都睁不开了。
这模样,如果不是亲眼看着的,他绝不相信这货是自己这一帮人中最英俊的。
不过,看到他这个凄惨的样子还心地还是挺爽的,阿格琉斯绝对不会承认,他是嫉妒这个家伙因为英俊去***都不用花钱。
自从那一天,那个神秘的灰袍人再一次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的噩梦就来到了。
先是体能恢复训练,长跑短跑举重砸石头等等一系列措施。
等到他们体能恢复甚至更上一层楼后,更可怕的噩梦来了,因为这一次是格斗训练。
拳脚兵器,还有反应能力训练,总结起来就是挨打。
训练拳脚是挨打,训练兵器也是挨打,而训练反应能力,就是被一群骷髅拿石头砸,不仅这些科目训练了,就连抗打击能力也一并训练了。
就阿格硫斯感觉,似乎自己的抗击打能力和恢复能力提升得最快。
现在,他脑海中的晕眩感已经没了,就是浑身抽痛,仿佛被撕裂一般。
安吉拉站在城堡顶端,看着下面的这群人,心中默默的为阿格琉斯打了一个勾,然后对身边的将军说了一句。
将军点了点头,随后张开嘴,上颚与下颚的牙齿碰撞几下,声音传播出去,一个血肉骷髅走到了阿格琉斯面前,在阿格琉斯的惨叫声中,将他拖了出去,继续训练。
“不要,不要啊!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多训练!”
“啊!”
“我要杀了你!”
“噗!”
阿格琉斯死狗一般的趴在地上,双目含泪,为什么,为什么是他,难道他做错了什么吗。
他并不清楚,并非是他做错了,而是因为他在这群人中表现的最好,是因为他被安吉拉看中了。
年纪不大,学习能力很强,身体素质不错,能够认得清情况,在这些综合考量中,安吉拉决定将那个机会给他,成为实验品的机会。
其实也不算是实验品,已经算是半成品了。
这项实验在安吉拉手中,已经能够保持99%的成功率了。
不过可惜的是这里的环境太过简陋,所以成功率有所下降。
安吉拉打算,将钢铁基因植入他的身体。
这么做,自然是有原因的。
第一百九十四章 阿格琉斯
第一,安吉拉觉得这个城堡需要一点人气,所以才留下了这群人,每天看他们被训得跟死狗一样,还是挺有趣的。不过不能一直这样高压下去,所以这群人需要一个领头人,一个实力相对强大并且忠诚于安吉拉的领头人,而安吉拉选择了阿格琉斯,并且决定用钢铁基因强化阿克琉斯。
第二,就是这个城堡需要一支商队往来,为城堡带来物资,而由于安吉拉所要的物质价值还是挺高的,很容易被人盯上,所以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人镇场子,总不能让她亲自出手吧,出手多了容易暴露,所以她需要选择一个代言人。
将军实力是够了,可是作为代言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实力,还有一些智商,这一点,不可否认,将军是硬伤。
阿格琉斯现在心很慌,他发现自己似乎被针对了。
阿格琉斯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小伙子,他身体强壮,头脑聪明,尤其是学习能力,更是不一般的快。
在这一群人中,他是学得最快的。
所以,一开始,大家都一样,但渐渐的,他开始超过其他人。
当别人因为长跑累得像条狗一样的时候,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合理的调配自己的体力,如何让自己跑起来更轻松。
当别人被血肉骷髅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挨打,如何让自己尽量少受一些伤,甚至在爆发的时候,还能跟血肉骷髅短暂的打的有来有往。
可是,学的快,并没有让他过得更好,反而让他过得更糟。
现在,别人每天要跑五公里,而他要跑十公里。
别人负重20磅,他要负重30磅。
别人每天要和血骷髅打一架,他要打两架。
每一天,训练一结束,匆匆吃完饭,碗一放,阿格琉斯就闭着眼睛睡着了。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睡着,就被骷髅抬着,放进浴盆中浸泡药液。
不过后来一次,他半途苏醒,差点把自己吓死,还以为这群骷髅要煮了他。
不过伴随着药液的吸收,他发现浑身胀痛的肌肉开始放松下来,一天训练下来积累的疲惫一扫而空,这才明白,自己为何能在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下还没崩溃。
但是,阿格琉斯并没有因此欣喜,而是十分焦躁。
阿格琉斯是个优秀的小伙子,这是别人对他的印象。
但阿格琉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胆小。
是的,这个别人眼中作战勇猛,在战斗中总喜欢以命换命的彪悍家伙,是个胆小鬼。
他之所以作战勇猛,之所以喜欢以命换命,那是因为他有一项特别的能力,他总能知道怎样做才能让自己更安全。
之所以作战勇猛,是因为战斗中只有勇猛的人才能活得更久。在战斗中,大家眼中最喜欢的目标往往是那些怯懦之人,而战斗勇猛者,人人避之不及,哪里还肯主动凑上去。
之所以喜欢以命换命,那是在别人看来他是以命换命。
而他其实自己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只是在以伤换命,每一次这样做,都是有必胜的把握,即便失败,也只是受伤而已。
也是因为阿格琉斯这样的战斗方式每一次都成功,所以他被称之为幸运的阿格琉斯。
所以,阿格琉斯在那一晚,才会如此表现平平。
从一开始作战,他就大失水准,后来甚至连刀和矛都丢弃了,只拿了一个盾牌。
最后,大失水准的他活下来了,而那些往日和他一样作战勇猛的人,永远的倒在了沙漠之中,成为了那些骷髅的一部分。
现在,幸运的阿克琉斯开始焦躁不安起来,自己被迫和自己同伴们划分开来,这样的感觉,非常糟糕。
他不知道盯上自己的是谁,或许是那个冰冷的仿佛不是人的光头大汉,也或许是那个神秘的灰斗篷人。
这样战战兢兢的过了几日,这一天,阿格琉斯被人叫醒,顿时心里大叫糟糕。
叫醒他的是狐狸,狐狸是一个整天脸上挂笑的壮年男人。
他身体精壮,皮肤黝黑,个子较矮,看起来憨厚,实则如狐狸一般狡猾的家伙。
狐狸虽然狡猾,但是却骗不了阿格琉斯,阿格琉斯虽然年轻,却早已看透了狐狸,这是一个毫无担当的人,小聪明挺多,但是没有大智慧。帮人出谋划策还行,但一旦自己决断,总会因为卖弄那一点小聪明,好主意变成了馊主意。
这几天,阿格硫斯察觉到了狐狸他们在做一些小动作,所以自觉的和狐狸拉开了距离,因为他感觉,跟狐狸他们一起干会非常危险。
可是现在,逃不开了。
狐狸和三个男人把他夹在了中间,他们手里,是打磨锋利的石头。
狐狸多疑,竟然邀请了他,就必定会让她答应。
如果他不答应,狐狸必定会怀疑他想要告密,到时候,这打磨锋利的石头就会割破他的喉咙。
“阿格琉斯,这日子算是够了,我们打算逃出去,你跟不跟我们一起干。”
“呸!不过是想让自己多一个挡箭牌而已。”阿格琉斯心中暗骂,脸上却没表现出来,而是露出愤恨的表情:“tmd,早就想这么干了,那群家伙简直不把我当人,可是……”
阿格琉斯露出迟疑的表情,指着外面的骷髅说:“我们就这样谈论,就不怕被他们听到吗?”
“放心吧!”狐狸笑着拍了拍阿格琉斯的肩膀:“我们已经确定了,他们听不懂我们的话。”
“听不懂?”阿格琉斯心中冷笑:“恐怕是懒得理你们吧!”
当然,这些话阿格琉斯才不会说出来。
相比起狐狸那撇脚的试探,阿格琉斯更相信自己的感觉,他一直感觉这群骷髅并非呆头呆脑,他们能够听懂他们的话,他们渴望着他们犯错,然后好杀死他们,获取他们的血肉。
一群蠢货!阿格琉斯心中暗骂,背后冷汗冒出。
阿格琉斯说:“你们有什么计划。”
狐狸笑眯眯的说:“放心吧,我们已经打探清楚了,这晚上看守骆驼的,只有两个骷髅,而且我们出门并不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