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把小礼服放下的庄囹翻了个白眼,无话可说。
走到另一边,卖领带的专区。一眼相中那条紫色的领带,她想,沈兼尘肯定喜欢。
显然,有人的想法跟庄囹一样,因为当庄囹伸手去拿的时候有另一个人也同时出手。
秦青藜。
越晨光这时也走了过来,于是,气氛就这么僵持着。
如果你认为,她们还会像上次那样再打一场,那就错了。
事实上,秦青藜放了手。
秦青藜看上去比上次瘦了些,原本就小的脸显得更加小,下巴也尖尖的。头发有些偏黄,发尾处微卷,围着一条色彩明艳的红色羊毛围巾。衬着整个人精神了不少。晨光觉得,秦青藜穿着色彩明亮的衣物总是百般好看,就连一般人很难衬得起的明黄色,她也能穿着让人眼前一亮,活力飞扬。
三人都没有说话,秦青藜忽而把目光看向越晨光,欲言又止的模样。动了动嗓子,终是没有说出来。
这时,另一个约摸与秦青藜同龄的陌生女人走了过来,剪着清爽的短发,一身得干练精英气质。看样子是与秦青藜同行的。那名女子提着今季最流行的皮包走了过来。
倒不是因为越晨光熟知那些时尚事物,而是这个月送来宁家的衣物还有皮靴,手袋中就有它。
宁家有个很奢侈的习惯,那就是每个月必会有专人送些新的衣物来。还是不贵的不送的那种。至于之前那些,管你有穿过没穿过,一律换掉。这大概都是有钱人家的陋习。
有一次,衣服的标签忘了摘,阿秀就差佣人把衣服送了过来。越晨光当时看了一下,标签上的零倒看得她越来越有心理负担,以前想着自己的衣服每件都上百块,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如今一比倒是小巫见大巫。其他宁家人不知道,反正宁唯穿的无论是西装,休闲服,还是风衣,很少说见他穿两次以上的。哦,当然,除那件风衣,亚麻色的。
宁唯的身材挺拔,越晨光看过他每月例行的健康检查报告分析,身高都有189。晨光也自觉才一米六多一些的自己站在他身边,也就刚好是到肩膀的模样。标准的模特身材,风衣穿在宁唯身上,敛去了棱角分明的凌厉锋芒,多了几分清雅之色,倒显出了令人薄醉的丰神俊朗。
那时,越晨光看着他穿着亚麻色的风衣,坐在真皮沙发上,姿态夺目,让自己的心智感到眩惑。当时,她唯一的感觉是,那件风衣在他身上只穿一次,可惜了。
某一日,一夜激情缠绵后的清晨。其实早就醒了却一直装睡的越晨光看到宁唯起身着衣,便胡乱披上昨夜脱下的睡衣。赤着脚,主动来到宁唯的跟前踮起脚尖替宁唯一颗一颗地扣好衣服的扣子。当时,宁唯也因为晨光突如其来的举动而愣了一下。话说,越晨光还从没这么主动地帮他穿衣过。虽然某一程度上,宁唯觉得她帮自己脱衣服比帮自己穿衣服,自己会更受用许多。但他还是很快恢复了神色任着晨光摆弄。
其实,越晨光也就藏着一私心,她转过身打开身后的柜子,把前两天宁唯穿过的那件风衣拿出来套在宁唯身上。那件风衣她还特地在佣人洗了之后,烫过了的。心里像做了坏事般止不住地“怦怦”乱跳。穿好后,越晨光觉得自己爱极了此刻的宁唯,她想啊,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青蛙王子都及不上自己的风衣王子。
宁唯倒不甚在意。看着眼前的女子,她扬着头看着自己,清亮的眼中都是满满的自己。曲线细致而完美的颈项显露出自己昨夜唇间游过,密密吮吻后留下的淡淡痕迹,回忆与现实之间,宁唯便低首撬取那诱人的唇,享受着唇舌相触之间,相濡以沫所带来的心灵间湮灭理智的快感颤栗。那时的越晨光,纵是宁唯早已走了,她却独自对着空空的卧室傻傻地笑着。之后几天,仿若默契般,越晨光每天都很理所当然地替宁唯着衣。心里装满了做贤惠妻子的甜蜜。
这种情况持续到又过了一个星期后,尹箬和陶可来宁家做客。偶然间得知了,那件风衣其实是尹箬亲自选的。
当时,越晨光听了,一口饭就这么咽着了,不上不下。她就说,怪不得穿了好几次,宁唯都好像没反应,原先越晨光还在想,宁唯不是由着自己就是没多在意这些生活细节。倒忘了还有尹箬这这一环节。
陶可看着低头往嘴里猛塞东西的越晨光脸色有些别扭,就问了一句:“你怎么啦?”
越晨光也只闷闷地回了他一句:“鱼,好吃!”
第二天,越晨光蒙着被子,打死也不起来。她睡她的觉,他穿他的衣服。咱各顾各的。宁唯从身后抱过越晨光,一只手伸进被子里,修长的指轻轻地沿着怀中人锁骨的精致形状划过,一触一动间,皆是旖旎之色。
越晨光心说,等你问我怎么不起来伺候我更衣了了??我就说你自己知道!
嗯嗯,她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发一次脾气。
结果到了最后,咱们宁大少在看到自己妻子安静地睡着一边,窗外的阳光划过,打在越晨光一向纤细淡弯着的眉眼,亮出温若秋水的角度,看在宁家大少的眼中那真是生机无限,生机盎然,生机勃勃,X欲猛飙!
可能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心中宠妻属性堪比火山爆发,心里一动,在自家媳妇儿眄起的眉眼处轻轻吻了一下,“再睡一下。”
于是,自动自发,自力更生,自己着衣,只见窗外初阳升起,明媚熙人,一时觉得阳光醉人,流年温馨,真心是恨不得再为宁氏健康工作五百年!
丝毫没有留意到越晨光的情绪由“哼哼,你如果不认错我就不起来了。”直接down成了==
他一出去,越晨光就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后来,后来呢,越晨光再也没理过宁唯穿什么衣服好看,而那件亚麻色的风衣就这么挂在衣柜里,宁唯有时候也穿着,次数不多,但也总穿过几次。而那件衣服在越晨光心里也从最待见的变成了最不待见的。当然,那也是由衣服引发的陈年旧事。
至于越晨光,她当初来宁家时也有自带衣服再加上偶尔也会庄囹去服装店买些换季的衣服。那只衣柜里放着的飞洋过海飞到宁家的衣服她倒没怎么穿。后来,一个偶尔的机会,越晨光知道了尹箬家是以服装产业为主的,旗下品牌更是引领着时尚界的风潮。而那些衣物都是从尹箬家的专卖店直接搬运过来的。她更是堵着一口气,铁了心,不穿!自己存的是何种心理,越晨光也不去细想。反正她就是不爱穿。
越晨光的家也算得上是上层阶级的人家,因是书本网,父亲越定群还有母亲林荔也不喜华丽之风,越家的人也就从小有清俭为上的生活习惯。如今想想,越晨光倒要谢谢尹箬,如果不是她,自己可能早就把自家训戒忘得一干二净而不自知。哪能在如此显赫的宁家保持勤俭之风?
回到正题,话说那陌生女子提着包走了过来,便对着秦青藜说,
“青藜,买好了么?“
秦青藜没说话。
“这是你们的朋友呢?“那女子又问。
“我们走吧。”秦青藜出了声。
女子跟着秦青藜走了出去,越晨光好像听到那名女子说:“不是说要送领带给兼尘么?怎么不买啦?”
“他不喜欢要我给他的,那不如由他想要的人送。”
看着两人的背影,越晨光也没对庄囹说什么。
“阿晨……”见到越晨光的反应,庄囹欲言又止。
“你们之间的事,我说,你会听么?”
闻言,庄囹沉默。
☆、一卷香(10)
越晨光从服装店里走出来时,已接近傍晚。天又下起了雨。街上的人大都打着伞。之前,庄囹在服装店中接到电台打来的紧急电话,有事要回去*。她着急,匆匆在服装店门外打了辆计程车,越晨光跟她告别后便匆匆而去。进入十二月的中旬。雪停了好些天。天气才转晴又阴阴沉沉了好一阵子,便密密麻麻地下起了小雨。不大不小,连着下了几天,却打得人行街道湿漉漉的,就连空气也充满可潮湿的气息。隔着寒冷地温度,倒有些像黄梅雨时节的日子。雨色朦胧,进入暮色的城市,街灯打着昏昏暗暗的灯色,映出细密如针的雨状。这么点雨,打伞不是,不打伞又不是。随后想了想,自己没带伞,便理所当然地借着步行街旁的店铺一边走一边躲雨。
棕色的雪地靴踏过泥砖铺过的地面,鞋面雨水打过的缘故开始有些湿,湿了的鞋面显得颜色更有些深沉。走了许久,脚跟处开始隐隐作痛时,才发现自己忘了给司机打电话。于是干脆随便靠在街道拐弯处的墙角,不走了。看着灰蒙蒙的天色,越晨光想着,回去要洗头。头发因为雨落的关系变得半湿不干,粘在颈项上怪不舒服的。
此时是傍晚六点五十分。
马路上的车开始变得越来越多,交通也因为拥挤的*和车辆来往的高峰时段而便得越来越繁忙。越晨光却在这一刻安然地站在一旁看着一份城市的喧嚣。隔壁的音像店那混杂些杂音,质量不大好的音响不断地播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歌。
那是沈兼尘作的歌。
女歌手用略带些沙哑音质的嗓子很悲情地唱着——
我们的曾经,沧海横流,桑田湮灭,来自彼岸带走我的怨灵,化作郁馥的曼珠沙华,层层缠绕我该逝于天空颤抖时被落寞的爱情……
蓦然间,一片明艳的红色映入眼帘,代替了青黛色的天空。
与记忆深处某处重合。
有旧迹斑驳,年代久远的护栏,有长满青苔的常年被污水浸蚀的青石板。偶尔有老鼠从污水道蹿出的深巷。吞噬星空的暮色。还有,躺在潮湿而充斥着异味的地上的遍体鳞伤的男子。
彼时,也是下着雨。
第一次接触李慕良,越晨光也不知道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只隐约记得,那时涂锦的爱人?
她撑着伞居高临下地看着男子。男子的眼神透着阴森的寒意。
她把伞撑过些,遮着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