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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晚的英语角原本十分热闹,无数男生蜂拥而至,准备在听完英文歌曲联唱后,和人文学院的美女们以习练英语的借口搭讪搭讪。万万没料到,姑娘们精心编排的歌舞刚刚进行到不到四分之一,令人震惊的新闻传来了:篮球馆不知为何似乎被人为封锁了,数百名学生被困在其中。
这样的大事件,显然比美女们更加具备吸引力。有些人关心自己的朋友,有些人纯为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窝蜂涌到体育馆去,英语角瞬间冷清了下来。
人文学院的学生们十分失望,但也明白这种事情属于天有不测风云,没办法抱怨什么。为数不多的几个男生开始默默地收拾舞台用具,姑娘们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感情脆弱一点儿的想到自己一周来付出的努力,眼眶都红了。
“算啦,算我们倒霉,等下次吧。”同样失望的大班班长勉强挤出笑容,安慰着同学们,“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美女们还在,狼群迟早还会来……咦?”
她的视线被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所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刚刚走入英语角的男性白人,看模样三十来岁,身材异常高大,目测身高可能接近两米。她以为这是个被邀请来参加英语角的外国友人,正准备上前去道一声抱歉说明情况,对方却已经停住了脚步。
而她也发现了此人身上不对劲的地方。这个人的身躯摇摇晃晃,有些站立不稳,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似乎是一种混合着痛苦和快乐的表情。他的眼神更是骇人,带有一种极度的渴求和极度的兴奋,就像是沙漠中即将渴死的旅人见到了一口水井一样。
不对,用水井来作比方不太确切,班长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眼神里所充满的迷幻感,更像是在临死的幻觉中见到了海市蜃楼。
遥不可及的、虚幻的、却美丽如天堂的海市蜃楼。
正在想着,这个奇怪的白人忽然跪倒在了地上,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柄匕首,寒光四射的匕首。
他想要干什么?班长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想提醒身后的同学注意报警,眼前的白人已经开始做出了动作,这个动作让她禁不住尖叫起来。
撕心裂肺的尖叫。
冯斯等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白人男子的尸体也被警方运走。此时夜色已深,但由于一晚上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周围的路灯都没有熄灭,围观的人群更是没有办法驱走,大学生们摆出一副宁可第二天旷课的架势,或兴奋或紧张地关注着事态。
“真想把这些烦人的小崽子全都磨成渣滓……”范量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仍然是用那件带了个兜帽的宽大风衣裹住自己骇人的头颅和身躯,但冯斯觉得,再厚的帽子也遮挡不住从他双眼中迸射出来的锥子般不耐烦的目光。
“所以说你总是不能体会另一个世界的乐趣,”路晗衣依旧沉静地微笑着,“心态偶尔放轻松一点儿也没什么坏处。”
“别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揍你。”范量宇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各位,要斗口也不必捡现在,”冯斯说,“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人,还有那位被关进疯人院的记者,究竟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吓死人不赔命的方式来自杀?”
“让路哥哥告诉你吧,”王璐扮了个鬼脸,“他装好人的时候简直和真正的好人没什么两样。我已经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了,得赶快回去布置一下,免得被其他几位哥哥抢了先机。”
“同。”梁野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迈步离开,只是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夜风中飘来王璐的一句话:“梁野哥哥,别忘了我们俩之间的帐啊,我的脖子现在还疼着呢……”
“小路,那你就把好人扮到底吧,”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也走了。”
“我收到的好人卡可以拿来糊墙啦。”路晗衣耸耸肩。
“你们真是连伪装一下和睦相处都不愿意。”冯斯大摇其头,“其实还是一群孩子……”
雪一直没有停。
冯斯手里拿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煎饼,边走边吃,顺便揶揄两句路晗衣:“你不吃煎饼,是因为这种粗鄙的大众食品配不上你那张模特脸么?”
路晗衣笑了笑:“我只是不饿而已。要说粗鄙,我吃过比煎饼粗鄙百倍的东西。”
“比如?”冯斯斜眼瞅他。
“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你吃进肚子里的煎饼恐怕都会吐出来,”路晗衣说,“在魔王的世界里,想要活下去,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不过,我们是人也好,是魔也罢,总算都还具备人的思维模式,人的行事逻辑。”
“所谓魔,本来就是人根据自身的弱点——或者说优点——想象出来的玩意儿。”冯斯说。
路晗衣点点头:“可是那些来自西藏的欧洲人,却总是给人以脑子不正常的感觉。最初的时候,各大家族并不知晓他们的存在,因为近代以前入藏的交通极其不方便,而大家相互之间打打杀杀都还来不及呢。一直到了十六世纪初期,才有人无意中从入藏的外国冒险家那里得知,西藏存在着一些‘会妖术’的人群。”
“这些会妖术的人,想必就是你们的同类了?”冯斯问。
“是‘我们’的同类。”路晗衣纠正他。
冯斯做了个“随你便”的手势,路晗衣接着说:“但那时候,几大家族正处于一场长期的战争中,一时间无暇去考量。等到真正组织起人马入藏探寻的时候,已经是十七世纪中叶了,而那一次入藏,人们有了意外的发现。”
“什么发现?”
“西藏确实存在着一个家族,但其主要成员既不是藏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一群欧洲人,法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西班牙人都有。”
“嗯,我刚才也听说了,”冯斯想起了那个虽然本领一般、但并不招人讨厌的丁小齐,“他们当然不会是那里的原住民,肯定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迁徙到西藏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什么时候过去的、为了什么要留在那里。”
“这一点至今还是一个谜,”路晗衣说,“按照历史,1328年,意大利修士奥多里克成为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西方人,但那只是‘那个世界’的历史。守卫人世界里是否有人更早进入,就无人知晓了。”
“总之,入藏的探寻队找到了那群人,却没能和他们进行任何交流和沟通。事实上,对方一见到他们就立即出手开始攻击,根本不由得他们说话。这群人的蠹痕力量非常古怪,而且打起架来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探寻队交手后死伤了好几个人,只好撤退。在那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不同的家族入藏,过程和结局都是一样:对方就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完全不进行任何交谈商议,大家各自死伤不少,白费力气。”
冯斯咽下最后一口煎饼,满意地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抬眼看天:“照这么说,那帮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疯子。那你们又何必去接触他们?索性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好了——不对!”
他放慢了脚步,眉头紧皱,陷入沉思中。路晗衣也放慢步子跟在他身边,并不出声。半分钟之后,冯斯的眉头舒展开来:“根据你们守卫人的尿性,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你们想要接近那帮奇奇怪怪的欧洲人,显然不是出于守卫人之间的手足情深去攀亲戚,而是因为他们手里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路晗衣微微一笑:“所以说你真应该移植个附脑加入我们……没错,第一批进入西藏寻找那群欧洲人的队伍,是由几个当时处于结盟关系的家族共同组建的。那一次虽然损失惨重,却也得到了极为重要的发现——那些欧洲人很有钱。”
“这两个字我爱听,”冯斯咧着嘴,“不过在旧时代的西藏,最有钱的都是土司和喇嘛吧?”
“他们的确是扶植了一位活佛,”路晗衣说,“但是活佛只是傀儡,其性质大概和你那位道士养父差不多。而且他们的据点——活佛所在的喇嘛庙——地处荒僻,能得到的供奉很有限。然而,他们却很有钱。在那一场战斗中,激烈的蠹痕碰撞轰垮了喇嘛庙里的几间土房,房屋里堆积着的,全都是黄金。”
“所以那些后续前往西藏的守卫人,其实都是为了淘金吧,”冯斯满脸的不怀好意,“似乎也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终归需要生活在凡俗的世界里,”路晗衣笑容不变,“不淘金,哪儿来的资本替刘公子买套房子呢?”
“有道理,不过显然你们并没有成功地抢到那些金子,为什么?”冯斯问,“他们强大到足以抗衡全中国的守卫人家族?”
“那倒还不至于,”路晗衣回答,“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他们都是不怕死的疯子,想要彻底拔除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没有哪个家族愿意做出那样的牺牲;另一方面,人们在这些欧洲人身上,发现了一些比黄金更吸引人的东西?”
“美女?”冯斯信口胡诌。
“大概比美女更加赤裸裸一点点。”路晗衣诡秘地一笑。
“赤裸裸?”冯斯一怔,忽然间反应过来,“啊,你说的是……凌迟?”
“虽然附脑赋予了守卫人与黑暗家族与众不同的力量,但我们的力量终究要依托于人体,”路晗衣说,“即便是范量宇那样肉体可以自我修复的怪兽,假如受伤害过重,仍旧会有死亡的危险,比方说,砍下他的两颗脑袋,剜除他的心脏,他多半也是活不了的。”
冯斯听出了对方的意思:“照这么说,把自己全身的肉都割下来,人还能继续活着,是你们这帮天才儿童都做不到的。这的确是一种独特的生命力,难道你们是想要打探出一点儿长生之秘什么的?”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追求长生的淮南王刘安。但路晗衣却摇了摇头。
“单纯的长生,对我们其实没有什么吸引力,”路晗衣说,“守卫人最看重的,始终是力量。”
“我没看出这种力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