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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阿玛尼的衣服,变成的拖布一般,扫着大街。
草!
你得罪的是谁啊?
林家三少!
林少那是能惹的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想死,别拉着我!
恨恨的又踢了一脚,让暴发户,彻底沦为滚地葫芦。
“林少对不起,真不知道是你。我们这就教训教训他,让他长点记性!”
娘炮低三下四的站在林郎面前,不住的点头哈腰,就差跪在地上求饶了。
当初的狼哥都打不过林郎,现在自己几个,更别说,只能送菜。
先求饶,能过了这一关再说。
“娘炮,竟然是你,想不到你还不改过,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上面!”
娘炮,狼哥曾经的小弟,林郎第一次认识狼哥时,就暴打了他一顿。
今天竟然又碰上了,真是狗改不了****。
“林少竟然还记得我?他不是得罪你了吗?我让他以后绝对不敢找您麻烦!”
娘炮没想到林郎一下子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尽管现在更多的人叫自己炮哥,可那有什么用,在林郎面前都是浮云。
“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别耽误我时间!”
林郎对于这些自甘堕落的人,没有半丝好感。像陶三等人,自己给个机会,知道往正路上走,证明有一颗向善的心。
娘炮这类人,早晚死在这条路上,不值得为他们耽误一分钟的时间。
拉开车门,林郎钻了上去,不在理会他们。
娘炮哪敢怠慢,赶紧让手下把车挪开,为林郎让路。
同时不忘恨恨的在暴发户身上再踢两脚。
都是你!我踢死你!
要不然,怎能在碰上那个恐怖的煞星!
看着车灯渐渐远去,娘炮的眼神已经变得十分凶狠,轻轻揉了揉右手的四根手指头。
总有一天,我也要踩折你的四根手指,让你也知道这其中的滋味!
娘炮的心中,几乎在疯狂的怒吼!
卑微屈膝是活下去的技能,阴狠毒辣,则是他的本性!
暴发户已经傻眼了,被人连连踹了几脚,还反应过不来。
自己请人来打林郎,怎么他们一见面,就对自己下狠手?
花钱找虐?!
直到娘炮等人坐车离去,才明白过来。
连黑道混的娘炮,见到那个农民工,都低三下四,自己真的踢到铁板上了。
自己要低三下四面对的人,在农民工面前更要卑躬屈膝,差距太大了。
改!一定要改!
再不改脾气,下次未必能碰到,这么一个心慈手软的大人物了!
暴发户认为林郎仁慈,却不知道林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哪还有心思去专门对付他。
这就是眼界的问题,社会渣滓每天都能碰到,你还每天都因为他们而心情暴躁,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况且,时间对林郎来说,无限宝贵,坚决不能有任何浪费。
这就像生活中的蚊子,不咬到身上,谁都不愿管一下。咬到人的身上时,可能是飞走了,但更多的则是被打死!
如果吵闹的太不像话,也许会招来横祸。
而暴发户的表现,对于林郎来说,还不如一只蚊子,对自己一点伤害能力都没有。
吵的很了,一巴掌拍死而已。
驱车赶回别墅的林郎,发现父母都不在家。问过保姆才知道,两人正在跟王老等人,庆祝签约成功,开庆功会呢。
他一下子明白了,兰柏才等人,是王老那个圈子中,被排除出来的人,根本就是小角色。
打了也就打了,不用放在心上。
他一下子感觉轻松很多,匆匆洗漱一番,回到自己的房间。
天火狮小红,四仰八叉,十分慵懒的躺在他的床上。
看到进来的人是林郎,一下子来了精神,噌的一下站起来,蹿到林郎的身上,使劲的撒欢,小尾巴不断拍打林郎的身体。
那摸样,那里是狮子,应该是狗!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憋坏了吧,明天带你出去玩!”
林郎摸了摸它红色毛发,小红却借机舔了他一手的口水。
“水货,纯粹大水货!”
林郎直接把它的口水,抹在它的毛发上,跟它玩闹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去。
躺在床上理顺一天的事情,慢慢排空脑海中的纷乱杂绪,思想进入空明状态。
看着林郎修炼了,小红摇头晃脑的跳下床,优哉游哉的走出房间。
小红的离开,林郎并没注意。
他坐起身,手一招,打狗棍出现在手中,轻轻放在床头,盘膝运行玄元化龙诀。
他身体的强度,已经远远超过脏腑。
此刻运行内气,不断滋养脏器,让它们得到强化,慢慢追上驱壳的程度。
今天是第一次在有打狗棍的情况下运行内气,他感觉周围的气息十分精纯,每一次吐纳,都像吸进了纯纯的天地精气。
现在的他就好比人吸氧一样,与吸收空气绝不相同,效果远超单纯的空气。
强大的吐纳量,让内气运行更加迅速,更加灵敏。
自然,增加的量的也大幅度提高。
随着长夜流逝,东方天空出现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林郎从入定中醒来。
嘴角微微翘起,弯出一抹微笑。
一夜的时间,内气壮大了三四倍有余,顶得上以前修炼的十倍倍,隐隐的能够感觉内气勃发,几乎可以形成一股暗劲了。
“呵呵,真不错。打狗棍不愧为丐帮传帮之宝,果然存在着神秘的功能。”
林郎拿过放在床头的竹竿,看着毫不起眼,可作用简直无法替代!
他相信,有了它的帮助,再有两天,必定能修出第一股暗劲,成为黄一高手。
再遇到黄二高手,不至于太过凄惨,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
打张建也用等到他内气消耗一空,才能拼过对方。
一夜的时间,虽然不能说脱胎换骨,但也是有了巨大进步。
尤其是内伤,完全康复,可以与人拼杀了,这点才是林郎最在意的。
因为今天晚上开始,要进行千锤百炼任务,身体痊愈,才能更有信心。
一边活动身体,一边下楼,发现父母已经起床。
老妈正在做瑜伽,老爸正在别墅的前院里打拳。
“老妈,早!”
“老爸,早!”
跟父母打了声招呼,他活动着脖子,走到后院的空地上。
让他奇怪的是,小红竟然没有踪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可能躲哪里睡懒觉吧!”
林郎喃喃了一句,看着后院。
本来后院是不错的,由于林郎种地,把这里变成了一片田地。
此刻田地里,只有十多颗紫心白菜,留作打种使用。
其他的地方就荒废下来,一刮风,带起漫天尘土,已经不适合晨练了。
林郎来这里,就是准备把水息土带走的,承包地那边,更需要它。
“毛球,快给我说说,怎么把水息土分开两半?”
从公司开业,后院再也没有浇水,打理过,水息土再次变成一个铅球大小的黏土球,看起来很恶心。
但林郎现在看它,可是宝贝得不得了,增产30%,真不是说说的。它更重要的作用,能够改善种在上面作物的本性,提高它们的品质,直接上升一个台阶。
要不然,凭什么同样的种子,在它上面种植出来,味道就那么好,让人赞不绝口,念念不忘。
第八十九章 清晨
“你用冰鉴泉水慢慢的浇在上面,心中要有对它的命令,它自然会分出一小部分。以你现在的精神实力,勉强能分出一点。”
毛球的话,十分机械冰冷。
但林郎总感觉,它对自己实力低微,很有意见,隐隐的有一丝嘲讽!
“冰鉴泉水?”
感觉遗忘好久的东西,此刻提起,忽然回味起那种冰火两重天的美妙滋味。
林郎心念一动,右手中多了一个金色小葫芦,正是第一次那一公斤重的葫芦。
现在里面应该还有半斤,正好现在使用。
打开葫芦塞,调节身心,心中默想,让水息土分离出一部分,留作他用。
几乎整个内心的意念,只剩下这一个的时候,林郎才用左手拿过水息土,右手的小葫芦慢慢倾斜。
他看到整个水息土如同一块海绵一般,慢慢吸收着泉水。
这让林郎有些心疼,如此宝贝的泉水,竟然被一块破土给吸收了,眼看着慢慢消失,却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葫芦里的泉水彻底流尽的时候,水息土才慢慢蠕动,好似活了过来。黏糊糊的整体上,慢慢形成一个小小的凸起。
那个凸起,只有手指盖大小,慢慢的与主体分离。
整个过程,看起来,就像水息土下了一个小崽一般,绝对具有视觉冲击力。败独壹下嘿!言!哥
一块土,竟然能下崽?
真够神奇的!
林郎把葫芦随手放在地上,拿起左手里,那个小小的土块,仔细观看。
整体外形看起来,跟本体差不多,摸起来黏糊糊的。更加柔软,更加具有黏性。
林郎嘴角一笑,总算是放下心里的一块石头。
一整块水息土,能够覆盖一颗星球。指甲盖这么大的,应该能覆盖整个后院了吧。
他收起本体,把刚刚分离出来的小个体,放在地上。打开水龙头,照着它狂冲!
果然,它也具有本体的特征,遇水则涨,慢慢的覆盖整个后院。
看到这一幕,林郎彻底放心了,分离出来的个体,跟本体只是相差在外形上,功能应该一致。
他释然一笑,光着脚丫趟进泥泞中,闭着眼睛,慢慢体会黑泥从脚缝之间挤出来的那种感觉。
心念闪烁,手中出现了装冰晶紫米种子的黄色小袋子。
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