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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十年-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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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希望了的话。直接就放弃了,那我们不是亏大了?虽然那样能让他们损失一大笔钱,可是那可不是我们想要的。”
  李晨新拿着一枝签字笔,不停的在手上转着。这次是他头一次如此动机明确的去陷害一个人,陷害一家公司。虽然这么做有些无耻,但是却让李晨新有一种异样的兴奋。就好像小时候去偷别人家的李子时一样,不合规矩的事情总是能让人格外激动。
  第二天一大早,李晨新简单的安排了下公司的事情后,就带着王雄飞和大虫子,还有秘书赵琳外加四个公司的保安。那四个家伙也就是以前跟着大虫一起干汽车修理厂的,后来又一起收起了高利贷,也算是放心的老兄弟了。对于这次去温州,李晨新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是去做坏事的,最好还是多带几个保安壮胆。
  一行八人,两辆车刚好。李晨新和赵琳还有王雄飞大虫开罗永薇送他的宝马Z3跑车,至于那四个小弟则坐着李晨新自己买的大奔,几人沿着国道就直奔温州而去。
  江水和温州相距一千多公里,说起来很远。不过如今的社会,交通都是十分的发达,他们开的又都是名贵的车着,一千多公里的路只开了八个小时就已经到了。
  温州做为一个全国闻名的城市,这座城市在01年的时候并不怎么大,也不怎么发达。坐落在海边的山窝里面,一路上来到处都是高山,车子开一段路就得进一次隧道。
  不过温州这些年却是整个浙江发展最快的城市,没有之一。在大批的温州商人的努力下,这个小港口城市也是日新月异。特别是这里的商人,一提到温州商人,那可是全国有名。
  在这个年代里,温州就代表着有钱的温州商人,也代表着众多的汇集在这的打工者。也代表着便宜货,温州货很多时候就值班表着仿冒,假冒,便宜。
  不过虽然这个城市还不是很发达,但是那随处可见的工地,还是能让人见识到这个城市的发展。
  李晨新也曾在这个城市呆过多年,当年中学毕业后,他就来到了这个城市打工。一呆就是快十年,亲眼看着这个城市从一个脏乱差,随地小便的城市发展成为了一个全国闻名的城市,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
  再次来到温州,李晨新的心情也是控制不住的激动。


第210章 再见伊人
  温州,我又回来了!
  “老板,要打电话通知飞鹰公司来接吗?”王雄飞回过头来问道。
  李晨新坐在宝马车的后座,看着车窗外越来越熟悉的这个城市,淡淡的道,“先不要通知他们,先开车在温州转转吧。”
  王雄飞当然不会明白李晨新的这个要求,还以为李晨新只是想闲逛,看看温州的风景。
  “停下车,我来开。”李晨新直接和王雄飞换了个座位,自己做到了驾驭座位上。
  李晨新没有再说话,直接开着车下了过境公路,直接开向了市区边上的镇上,那里是长鹿工业区。当年李晨新来到温州的第一站就是这个地方。
  那次是在00年,在中考的考场上,只考了一天半、考到一半的他放弃了考试,从家里拿了钱跑到了温州,第一站就是这个双鹿镇的长鹿工业区。
  当年他背着一个简单的书包,带着十六岁的茫然与未知来到了这里。来的时候是充满了幻想的,希望能赚到大钱。可是在这个地方呆了十年,除了留下了他的青春和记忆外,他却什么也没带走。直到重生前,他一直呆在这个地方。
  大年初八,长鹿工业区里到处都是外来的打工仔、打工妹们,这里也有着许多和当年的他一样怀揣着梦想来的少年们。李晨新开着宝马路车慢慢的开着,车速放到了最低,就像是在漫步。
  此时的工业区还是属于有些封闭性质,整个工业区都有围墙围起来,在各个路口都有在铁门。一到晚上十二点后就会把铁门关起来,所以也算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
  车子一路前行,到了工业区里最热闹的一条街,这里一到了晚上后就会成为一条夜市。各个摊贩会把各种东西用三轮车推到这里来,在这里贩卖,反正衣服、吃的,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而且还便宜,也算是为这些漂泊异乡的人们提供了点方便。
  到了那条大街的十字路口,就是工业区最高的大楼,红鹰公司的大楼。九层的楼房是这工业区里的第一高楼,而这家公司也正处于夜市一条街的十字路口,不论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这个工业区的最热闹的地方。
  停下车,看着那九层的大楼,李晨新也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的太多事情。当年就是在这个大楼下,十七岁的他约了一个安徽的姑娘出来,就是在这栋楼下,他们恋爱了。
  时光荏苒,当年的第一次真正的爱恋早已经过去。两人同居了不到半年就分了手,从此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曾为他打过一次胎的女孩。
  到现在抬头望着这栋大楼,他甚至已经记不清那位姑娘的脸。只是依稀还记得那个叫小兰的姑娘皮肤特别白,长的比他高不少。
  李晨新就那样的站在那时出神,愣愣的,双目早没有了对焦,只是茫然的看着外面。
  王雄飞和大虫两人也没有再打扰李晨新,跟着李晨新久了,他们也早习惯了李晨新的这个样子。在他们的眼里,李晨新早不是那些同龄人能相比的了。对于李晨新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他们也都是见怪不见了。
  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李晨新反而回忆起了过去的点滴生活。他甚至已经看到了当初那个皮肤白白的女孩子正向着他走来,她依然是那么的白,也是那么的高挑。
  今年她才十七岁吧,也和自己一样的没有成年。小兰此时手里拿着小包,脸上还带着微笑,那酒窝都是那么的清楚。李晨新笑了笑,没有想到,在这栋大楼下,居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能回忆起这些早已被丢进脑海深处的记忆。
  正当李晨新恍如梦境一样的在回忆着过去的时候,突然从小兰的旁边冲出来一个男子,一把扯过小兰的那个小包就跑。
  短暂的停顿后,小兰突然大声的叫了起来,“抢劫啊!~~~”
  李晨新也被惊声高叫给惊醒了,这不是他的记忆啊。他的记忆中可没有这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坐在车里,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时半会还没明白怎么他记忆中的事情就成了现实。
  “老板,我们不去帮下那个姑娘吗?我看你好像对她有意思啊,都看了半天了,这不正好的机会嘛。”大虫在一边咧着嘴笑道。
  大街上很快就围扰了一圈人,都在那里指指点点的,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去帮忙追那个抢劫的人。这也是中国人的陋习了,一有事情发生,总是会很快很高兴的围观。
  甚至有个笑说里说,有一个小伙子平时就最爱围观,哪里一出事总少不了他的影子。有一天,他走在路上又看到了路上围着一堆人,挤的那个水泄不通啊。小伙子在外面挤了半天也没能挤进去,最后只好在外面哭着喊道,“爸爸啊,你死的可真惨啊,儿子都没赶上啊。各位朋友们,都让一让吧,我是里面人的儿子,刚赶来。”
  围观的众人听到他的话后,都是表情奇怪的让他进去了。小伙正得意呢,可是一看到里面的情景顿时羞愧的直接捂着脸跑了。大家围观的是一只被车辗死的黑狗,而不是一个人。
  虽然那故事有点搞笑的成份,却是很多中国人的心态。特别是对这些来自异乡的打工者们来说,一个个只为求财,大多数人还是不愿意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出头的。
  李晨新记忆中的自己也差不多是如此,在这呆过多年的他当然知道,那些在这偷蒙拐骗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伙一伙的。如果你出头了,那么等着你的也就是报复了。
  回过神的李晨新此时也顾不上大虫的取笑了,开着车子向着那个还在一路狂跑的男人就追了过去。
  那男子也就二十六七的样子,虽然跑的很快,但是却一点慌张的样子也没有。这样的事情他早做多了,隔三差五的就得做一次,可是真正管打抱不平的他还真没见过。只要不是抢到了那些好几个朋友在一起的人,基本上是没事的。
  那人正得意呢,突然一阵洗车马达声音传来,然后一辆蓝色的宝马就停到了他的前面,拦住了他的去路。
  车门打开,李晨新也没说什么,直接上去就是一脚踹在了那人的腰上。那男人莫名其妙的挨了这一脚,也不禁一阵郁闷。想回手,可是看到那宝马车却又不敢动了。
  李晨新也没有再看这个男子,放在十年前,他年到这样的男人有多远走多远。但是现在,这样的男子他正眼都不再看一眼。还记得当年有一次的网吧通宵的时候,他也被这样的男子抢了机器,却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玩。
  李晨新俯身从那男子手里抓过那个小包,那男人还有些不舍到手的肥肉让人抢走了。抓着那包不肯放手,李晨新转头对着那男子瞪了一眼。那男子对着这个比他小上许多,战斗力肯定比不上他的小子却胆怯了。
  带着一丝不舍松开了手,李晨新拿起那个包,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包,估计也就二三十块一个,有可能就是这夜市上买的。
  小兰本以为那包被那男子抢走后已经拿不回来了,没有想到居然半路杀出了这么一个程咬金。看到对方衣着光鲜,还开着一辆宝马,小兰有些紧张的走到李晨新的面前。
  “谢谢你了,那包是我的,可以还给我吗?”
  再看到她,重生两年的李晨新已经没有了当初见到陈静时的那种感觉。虽然说起来,他们两人的关系比之当初和陈静的关系更亲密。这个女人才是她的第一个恋人,他们同居过,还有过孩子。
  但是如今的李晨新也明白了,有些事情早已经过去,他记得那一切,可是小兰却并不知道那一切。对于她来说,今天就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她只是一个打工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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