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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记者更加愤慨,大声道:“你不懂就不要乱说,谁家做新闻的,图片拿回来不修一下?”况且那些文件都是复制过,才进行修改的,源文件尚在,你怎么就不说了呢?——这话,是他后面想说的,一旦说出来,李海倒也不好反驳。
倒霉就倒霉在,他是个记者,不是律师,一开口的时候没说到重点,没等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李海已经抓住时机,切进去,对于辩论社的选手来说,逼迫对手断章取义,这本来就是必须具备的技巧之一:“黄记者,你的意思就是说,你承认你们对于这些照片,都经过编辑了?尊敬的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象这样经过编辑修改的证据,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我仅请求法官,不认可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其作为本案的证据。”
丁丽一听就知道坏菜了,黄记者这话被李海抓住了痛脚了!她赶忙起来补救,可是法官都已经被王家打好招呼,就等着找机会给原告方判点球呢,哪能错过这种黄金机会?马上点头,冠冕堂皇地道:“鉴于被告已经承认,其证据经过编辑和修改,本庭现在宣布,其不足以证明本案事实,本庭不予以认可其证据效力。”
黄记者大怒,记者脾气发作,指着法官就叫骂起来:“你是什么法官,贪赃枉法,明显偏向原告!我要曝光你的丑恶嘴脸!”他原本也不是这么鲁莽的人,只可惜在之江就吃过李海的大亏,怀恨在心,现在被李海又坑了一把,还是联手法官给坑的,这怒气被撩拨起来,一时按捺不住。
法官立马就变脸了,岂能容你在庭上这样大放厥词?把脸一沉,喝道:“被告故意扰乱法庭秩序,本庭现在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将赶出法庭。”话音刚落,法警很称职地冲过来,对着黄记者虎视眈眈,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撵人之势。
黄记者气得脸色涨红,堂堂无冕之王,几时受过这样的恶气?有道是君子不吃眼前亏,他愤愤地坐下来,打定主意要写文章揭露这法官的嘴脸。丁丽却是咬牙切齿,心说真是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啊!大好的形势,就被你一句话给毁了!你这家伙要是再不闭嘴,我们恐怕连说话都不好说了!
她也有点后悔,自己小看了李海,本以为这小子年纪轻轻还在实习,不会有多厉害,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出来抢过对话的权利,让黄记者被他抓住了破绽,导致一场大败。要是她自己的话,就算法官想要偏向,也不会露出这样的破绽来。至于法官的倾向性,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倒是没怎么在意,这场官司本来就没想着要赢,只是利用这个机会扩大一下影响力而已。
而原告这边,虽然碍于法庭秩序,没有怎么欢庆,不过一个个都是喜上眉梢,谁都没想到,原告那边这么有力的证据,竟然就被李海这么三言两语给否决了!就算是表现很酷的蓝映真,都淡定不能了,她挨着朱莎,轻声问道:“朱律师,为什么这证据显然是真实的,法庭却不予采纳?”
朱莎笑着答道:“是这样的,证据的效力有所区别,刚才那位记者说的话,就可以理解为他们对于证据进行了修改。从法律上来说,不论你做了什么样的修改,这都已经改变了原始证据,其效力马上下降,成为第二手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周边的证据,证明其真实性,那么法庭就不能单独将其作为有效合法的证据,来证明本案的事实。简单地说,只有原始的第一手证据,才能够单独证明案件的事实。”
蓝映真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偷偷瞥了李海一眼,心里甜丝丝的,忍不住隔着朱莎对李海笑了笑:“李律师,你好厉害啊,我看你简直是法庭超人呢!”一边说,一边给了李海一个含意很丰富的笑容。
李海当即丹田发热,这超人俩字的内涵,可是很特别的!不禁牙痒痒地想,你个真真,竟然敢当众调戏我,看我晚上不收拾你!
第364章 美女如云
严格说起来,李海用这种手段否定了这些证据,确实不大光彩。不过,他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这照片上的两个女人,可都是他的女人,难道自己要为了所谓的法律公平,而坐视她们俩近乎全光的照片,被曝光于天下吗?哪个男人能容忍!
当记者们再度被请进旁听席的时候,无不失望万分,期待已久的猛料,竟然被法庭拒绝承认为有效证据了!看着同行黄记者的愤怒,倒是有些记者心有戚戚焉,很想事后帮着曝光一下,不过有那懂得法律知识的记者同行,就暗中提醒,你们不要随心所欲乱搞,这些东西,没上过法庭,你可以随便写都没事,但是既然法庭都认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了,那你再拿出来报道的话,就必须写清楚这一点,否则华美公司再告你,就是一告一个准了!
当然,这也只能吓退比较正规的媒体,那些小报小周刊是不管的,被你告垮了,大不了换个招牌再开张就是了。但无论如何,今天这个猛料是别想弄到手,登出去了,遗憾啊!南国旭日平时牛哄哄的,这关键时刻就不给力了,废柴!
黄记者听着旁听席上的议论,气得差点要吐血,只觉得下面的椅子上好像长了针一样,戳得他坐立不安,要不是旁边的法警还在盯着他,他都想转身去痛斥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了。
这一关既然过去了,下面这个庭审就基本上一马平川了,丁丽也仅仅是在赔偿数额的计算上抵抗了一下,怎奈李海提出来的新计算模型相当之牛叉,几个完全不相干的参数一填,就能计算出最终的数目来,其有效性事先已经得到了验证,怎么抵抗也无济于事——最令人郁闷的是,还是她自己给李海的模型做了验证!
到了下午四点钟,这个原定审理两天的案子,就走到了尾声。按照国内的规定,作出判决之前,法官通常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所谓的调解,有些人认为就是和稀泥,也有人认为是具有东方特色的审判方式,在务实地解决纠纷,节省司法成本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李海在课堂上,就曾经听老师说起过,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出现了很滑稽的情形,前面庭审的程序,双方律师打得火星四溅,都快红眼了,结果到了调解环节,原告和被告彼此一聊,反而聊出一桩新的大生意来,然后直接就表示接受调解,违约金啥的都不要了,搞得两边律师好生尴尬。
不过,现在红眼的不是双方律师,而是被告,那就很难了。法官只是循例提了一下:“原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朱莎看了看自己的委托人,便点头表示愿意接受,反正不就是谈谈条件么,本方形势大好,筹码多多,大可以谈谈。
被告那边,黄记者当然是一口咬定不肯接受调解的,不过另外一个记者却对他很有意见,尤其是当丁丽告诉他们,如果不接受调解,按照现在的庭审结论,他们杂志社很可能要承担数百万的赔偿时,这个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记者当时就炸了:“老黄,这可是最后的机会了,成与不成,谈谈总没什么,你要是执意不行,那这责任可就你一个人承担,回去见到领导,我就这么说。”
黄记者马上就怂了,他本来就犯了错,哪怕是法官偏心吧,可他心里也明白,领导没法找法官理论的,所有的火气都会撒到他头上。没法子,鸭梨山大呀,只好调解一下看看了——于是法官很诧异地发现,连被告都同意接受调解了!
调解的程序很简单,双方代表和代理律师,都跑到法官面前,小声地谈条件,被告的条件很简单,这个赔偿数额是不是太高了一点?朱莎当即指出,这都是有充分依据的,经得起任何推敲,而且本案中提出的这个计算模型,很具有推广意义,甚至有可能成为本年度最有影响力的案例之一。
这句话,正说到本案法官的心窝里了,法官要想出点业绩,那真是不容易的,但是只要有一个案件,上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汇编,那可就瞬间出名,他本人没准立马就能上升个一级,进入审判委员会,牛大了!既然都事关切身利益了,他就算没拿过钱,都要拼死维护这个政绩,岂能容你被告在这说三道四?
丁丽一看这架势不对,马上宣布服软:“这样,我们可以在道歉和消除影响的方面,多做一些事情,比方说可以给华美公司送些软文和广告,帮助两位原告重塑形象,我们知道这都是要花大钱和大力气的,作为事件的始作俑者,我相信我委托人的配合,可以更好地达到效果。”
这个态度倒是可以接受,邰亚菲很大度地表示,可以不要赔钱,反正事先也宣布过,赔偿金都会捐出去的;不过,这些软文的文案,还有广告刊载方式和数目,就都要比较苛刻地规定下来。对于杂志社来说,这样总比赔现金要好,杂志社哪有多少流动资金啊。
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经过法官主持的调解,就具有和判决同样的效力,要是不执行的话,那就要跟法院的执行庭说话了,这可是丝毫不亚于警方的强力部门,可以直接封账号封财产的,在法律行内人称是合法抢劫犯!
选择调解,还有一个好处,调解协议不像判决书,不需要当众宣判,也无须对外公布,那些记者们要想知道具体的内容,只能是向双方问询,不过谁会告诉他们呢?华美公司这边是闷声大发财,南国旭日则是家丑不可外扬,丢脸也不能丢给同行看啊!
走出法院大门,李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无形中挡住了身后汹涌的记者,让几位美女得以钻进车内,然后自己极为敏捷地从记者的围堵中跳出来,冲进车内,把车门一关,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没等他转过脸来,姚诗儿已经扑上来,抱着他的脖子狠狠亲了一口,然后大声欢呼:“赢了,赢了!李海你太棒了!不不,李海你太厉害了,真不愧你叫这个名字!”说完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