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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台,让我如此难堪,成为众人的笑柄,你觉得我应该放过你吗?”
听到罗秀秀这样怨恨自己,吴煌很有些不以为然的摇起头来。心想这个女人还真是自我感觉良好,真以为有点姿色,勾搭上一个混混头子做情人,就以为自己有头有脸,可以用鼻孔看人了么!?真是自以为是!
“真是非常抱歉!”吴煌耸了下肩膀,微笑道:“其实你在我眼里,也是令我作呕的存在!你就是一裱/子!”
果然,吴煌的话,让自我感觉良好的罗秀秀神色陡变,瞬间变得狰狞异常。“打,给我狠狠地打!”
看着四个混混朝他扑上来,吴煌冷笑道:“真当我还是昔日吴下阿蒙么!看拳!”
呯呯呯呯呯……啊啊……
同时几句拳拳到肉的撞击声响起,伴随着两道惨叫声,以及两个身影的倒退,吴煌摇了下被打得有些晕眩的脑袋,冷然一咧嘴,朝着两位目露骇色的混混扑了上去。
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吴煌以拳换拳,身上与脸上中了两脚两拳,但是另两位胸口分别被吴煌打了一拳,便直接萎顿在地,觉得有些胸闷气短,胸口更是锥心的疼痛。
看到这个结果,另两位混混自然是目露惊骇,觉得就跟做梦一样。前两日还被他们打得没有还手之力,仿佛跟条死狗似的人,今天突然间力量大增,反过来将他们的同伴打得没有还手之力,这也太玄幻了点吧!
可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两道拳风已经扑面而来,其中一个一矮身,躲闪了过去,但是另一个想躲,却是晚了半步。吴煌的拳头擦着他的鼻端而过,差点将他鼻子打歪,那股酸痛直接传至他的脑海,让他瞬间涕泪横流。
而就在那人抱着鼻子下蹲的时候,吴煌一个膝顶,再度让他的鼻梁深受打击。虽然那个混混的双手已经护住鼻梁,但依然还是一声惨叫传来,血流如柱。
另一个看到三个同伴在瞬间之间便得到这样的下场,转身拔腿就跑。当然,他跑的时间没有另一个人快,那个人就是罗秀秀。罗秀秀在吴煌朝第三个混混出手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不妙,直接开溜了。虽然她是女人,但是她不觉得,能够开口骂她‘裱/子’的男孩,会不忍朝她出手。是以,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
看到那混混转身就逃,吴煌低身捡起一块砖头,嘿然道:“切记,不要把后背对着敌人!”
话落,手中的砖头已经被他狠狠甩了过去。
呯——
这一砖头,直接将那个混混打了个趄趔,但那混混还是摇晃了两步,忍着疼,消失在吴煌的视线。
收回目光,吴煌摸了摸被打了两拳,有些微肿的脸颊,舌头在口腔中一卷,发现口中有些腥甜,牙龈被打出血了。他呸了一声,将混着血水的口水吐到了蹲在地上装死的其中一个混混身上。
骂道:“今天饶了你们,下次再敢堵我,小心我打断你们的狗腿!滚!”
吴煌威风凛凛的朝那三个混混喝了起来,看到那三个混混畏惧退缩,拔腿便跑的神色,吴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快感。感觉这个时候,他是可以高高在上的俯视他们的,就像君临天下的帝王一样,这些,都是狗奴才!
看来,自己要去学一学散打才行啊!受此挫败,罗秀秀那个贱人肯定不会甘心,而且村哥的手下被自己给打得落花流水,那个死要面子的家伙肯定也会觉得没了面子,报复自己是肯定的。自我陶醉一番后,他摸着有些疼痛的脸颊,心里暗自嘀咕,自己空有一身蛮力而不懂运用,岂不是跟坐拥宝山而无法拿出来使用一般可笑!?
思忖良久,他在心里哼哼道:等我学会了魔法,就拿你们来检验我的所学,看你们还能得瑟多久!
阿Q了一番之后,吴煌回到住处,然后到楼下的快餐店里用了晚餐,接着直接上街,到金行里打听起黄金的价格来。让他没想到的是,黄金的价格比起白银的价格来,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
一克黄金如今的市价都在三百多近四百,而白银,只有区区六七块而已。虽然在微界,金币的大小与分量只有银币的五分之一,可是,如此一除,单就卖黄金的话,还是比白银合算十倍不止。
如果拿现世的白银到微界私铸银币的话,那真是赚翻了。不过在微界私铸货币的罪罚是灭九族的,所以,这个风险相当的大。是以,现在的他只是想了解一下行情。因为,那株百年野山参已经脱手,他已经不需要再为钱的事情而烦恼。他也就不打算再拿金币来卖了。除非到了情非得已,实在是断粮的时候。
不过他相信,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出现,即便以后学习魔法很浪费钱财。
心情舒畅愉悦的他,哼着小调,头脑里转动着第二笔生意结束后,便可以前往青岚城学习魔法的事情,吴煌有着说不出的得意与骄傲。在经过一家小卖部的时候,他直接买了两斤花生,几瓶啤酒……
但就在他拎起啤酒瓶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还没有解决。
那就是,三万微斤的雪碧,所需要的木桶,该去哪里找寻!?那可是六百个木桶啊!
第13章 三十五万
想到问题就去解决,这是吴煌的性格。但是,当他来到微界初元镇,将镇子上的所有酒桶店里的木桶都收购一空的时候,才发现,只不过解决了很小的一部分,离六百个木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花了大半夜时间,看着只有不到两百个木桶,吴煌心里有些犯愁起来。想来想去,他最后只能打希望放在万宝楼的身上。因为三天的时间,要做出那么多个木桶,实在非初元镇那几家木匠店老板能够解决的。
要知道,做那样一个木制封闭性的酒桶,一个木匠一天最多只能做出三到五个,这还是那种技术非常纯熟的老木匠才可以。而且做完之后,还得涂上特治的树脂,还得凉干,这其中更需要时间。
否则的话,一个酒桶,又怎么可能需要一个银币的价格。
虽然向万宝楼要酒桶,会让万宝楼的人觉得怪异,你向我们要木桶,那你这雪碧又是从哪里运来的?这点吴煌根本说不清楚,但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他也不需要向人家解释什么,随人家怎么想好了。
打定主意后,吴煌才算能够安静的静下心来睡觉,不一会,他就进入了梦乡。
………………
清阳县郊,有一庞大的老宅坐落在青游山脚下,黑夜间,就像一头匍匐的巨兽,散发着无边的威严。
这座老宅,正是清阳白家,天门市白氏的祖宅。此时,老宅里的老书房内,白颜素正将她从吴煌那里得来的那株微型百年老山参,恭敬地递给她的爷爷看。
她的爷爷是一位头发灰白的老人,但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单看脸庞,根本看不出他是多少岁。因为他脸上的老人斑与皱纹都非常少,看起来不过年过半百的样子而已,说他鹤发童颜,半点也不为过。可从那灰白的头发,以及他神态与双眸中的沧桑,便可看出,这个老人绝对不下于六七十岁。
老人拿着老山参端详了半晌,也觉得怪异,抬头看着孙女,微笑问道:“这确实是一株百年老山参,而且品质超群,只是个头有些小得过分了些。对了,你这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对于我们练武之人,绝对是株珍品!”
“这是我从我的一个学生那里得来的,我能感觉到,这株野山参,对我们非常有用!”白颜素点头笑道:“本来我是想在爷爷大寿的时候再送给爷爷的,但是想来想去,这件事情,还是让爷爷早点知道的好。”
老人点头道:“你做得很好!这种品质的药材,如今已经不太好找了。”顿了顿,他又道:“你多与你那学生接触接触,看看他到底是从何得到这种好东西的!如果可能的话,我不介意你……”
老人沉默不语,但是,从他那凝重的神情,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可以的话,他不介意用强。
白颜素眉梢微抖,道:“爷爷,这件事情交给我吧!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不过爷爷,请别把这件事情告诉家族里的其他人,我怕有些人为了争功,会打乱我的计划!”
老人点了点头,末了突然道:“千逊来清阳了,你没跟他见面吗?”
提起孙千逊,白颜素的神态便变得没有任何生气起来,道:“有时间我会联系他的!”
老人看到孙女这样的神情,不由叹道:“千逊是孙家的长孙,将来是要继承孙家的,你嫁过去,并不算辱没!”
“孙女明白,那孙女走了!”白颜素显然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聊。
看到自家孙女这副模样,老人只好摆了摆手,让她离开。
白颜素走出大宅,回头看了眼那座让她无比压抑的祖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反感。身为世家子,虽然生活比常人优渥许多,可是,自己的终身大事却从来没有自由。很多时候,她宁愿自己是个普通的农家女子。
人人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可在她看来,相比帝王家,大世家之中的无情,同样也不遑多让。
……………………
第二天早上,吴煌照常去上课。
罗秀秀看到他的时候,虽然还是高傲的扬着下巴,可却不敢再像以前那般故意跑到他面前得瑟。而她不跑到他面前得瑟,吴煌也懒得理会这种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反正他又不能真个当众打她出气。
下课的时候,白颜素将吴煌叫到走栏去了一趟,跟他说钱已经打到他卡上。
听到这个消息,吴煌差点忍不住要在走栏上仰天长啸,以抒自己激动澎湃的情绪。三十五万,可不是三十五块啊!有多少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就自力更生,自己赚到三十五万块钱呢?他有完全臭屁的理由与资格。
但最后,他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