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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的,很多东西都找不到,只能去县里购买,而他收的钱,基本上都用去买药了。
苏医生给多少人治过病,治好过多少人,林全不知道,只知道他们整个大队,甚至是临近的大队的人都念着苏医生的好,苏医生99年去世的时候,他没有亲人,附近的很多村的人都出钱出力,为他进行了安葬,出行的那一天,林全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那一天漫山遍野都是人。
林全也苏医生手里面看过病,他小时候因为没有母亲母乳,所以抵抗力免疫力从小就比别人差,小时候大病小病不断,当时奶奶总是带着他往苏医生那边跑,有一年的冬天,他记得很清楚,当时爷爷出去搞妇联了,他发高烧,家里养的狗叫唤个不停,外面的风很大,吹在院子的桃树上呜呜作响。
比他小两岁的妹妹呜呜的哭个不停,抱着奶奶的腿不愿意撒手。
当时没有体温计,不知道他自己发烧到什么程度,但是林全的额头烫的都可以蒸鸡蛋了,奶奶没办法,只好拿个两个箩筐,里面点了一些棉絮,然后把两个孩子放了进去,一边一个,把林巧放在家里的话她是肯定不会放心的,就算不为安全考虑,大半夜里,孩子没了安全感也会哭的一塌糊涂的。
就这样,奶奶挑着他们两个等着大风去找苏医生,这一晚上林全迷迷糊糊的记得一些,但是这一些片段的记忆,却在他的脑袋里面挥之不去,成为了他这一辈子注定最珍贵的记忆了!
“老板?老板?”
林肯伸手在林全眼前晃了晃,见他没有反应,然后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林全这才被惊醒。
“嗯?怎么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出神,似乎最近一段时间总是情不自禁的想到这些事情,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刚才说到哪里了?”
张川笑道:“你不是问我们有什么名贵的中药吗?林肯先生他对我们中医是比较感兴趣的,所以我就跟他讲了一下!”
林全看向林肯,林全点了点头:“据说中医拥有好几千年的传承,这一点可比西医要强很多,你们中医的辨证施治,加上把人当成一个系统整体来对待,这一点要比我们西医好不少,西医的很多手法都是对人有害的,比如说手术治疗,这歌手术治疗对人体的损害是很大的,而中医知识吃药扎针灸就可以治好病,这让我很感兴趣!”
第三百二十九章 童趣
听了林肯的话,林全笑了,他对中医果然是了解不多的,中医没有手术吗?
中医当然是有的,比如说华佗给关于刮骨疗伤,这个算不算是手术?
不过他也打算在这方面跟林肯深入讨论,他自己都是个半瓶子晃荡,说多了也没什么干货。
“中医里面有八种药材比较的名贵,分别是:人参、三七、黄连、天麻、贝母、杜仲、枸杞、芦荟等,这其中人参我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人参是大补,千年人参虽然不像武侠小说里面说的那样具有起死回生,延年益寿那么强的功效,但是这个东西具有很强的滋养补阳、强筋健骨的作用,它的分布范围比较的局限,一般都在北部纬度比较高的温带地区,我们这边多半是不能种植了!”
张川四下看了一遍,农场的光照太充足了,加上这边的天气太炎热了,这使得人参这种娇滴滴的东西是没办法在这边生存的,所以人参肯定是种不了的。
林全点了点头,当初他也首先想到了人参,弄了一点过来试了一下,发现不行,这个东西在太阳下面会被灼烧,就算是不暴露在阳光下面,温度一高,他们还是存活不了,这然他不得不放弃了自己之前的打算,虽然人参是个好东西,但是这东西的生长范围太局限了,不适合在他们这边生长。
而如果他要换地方的话,那倒也不是不能种植。
剩下的七种植物之中,三七又叫田七,这个东西是生长在热带地区的,他们这边可以种植。
三七的功效主要是用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这个东西可以用于外伤和内伤,咯血、吐血、便血、擦伤、扭伤都可以治疗。
功效不错,效果很好,比西医的很多要的效果都好,比如说医院里面有一种药叫做蛇毒凝血酶,这个东西是外科常用药,主要是用来止血的,在神经外科,对于脑出血的病人而言,这个东西的使用是比较多的,不过因为人体的血脑屏障的存在,大部分的药物都会被阻挡在外面,这个药物也不例外,虽然无太大的副作用,但是架不住价格昂贵,再加上脑出血病人的一大票护脑药品,什么醒脑静、纳洛酮、脑苷肌肽、神经元等等都是这些又贵又效果不好的药。
这八种药物里面,有一种药原产地就在北非沙漠,那就是芦荟。
芦荟这个东西的名头很大,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八大中药材之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个东西是一个新开发出来的护肤品。
芦荟是集食用、药用、美容、观赏于一身植物新星,这个东西发现医用价值的时间倒不是很长,但是它受到的关注度绝对是最高的,这个奥秘就在于美容这一块!
世界上消费潜力最大的群体是什么?
当然就是那些爱美的年轻女性,实际上各个年龄段的女性对于美容护肤品的需求都是非常大的。
芦荟蕴含75种元素,基本上与人类细胞所需的物质是我安全吻合的,这几乎是给人类最好的保健品,而它也确实是有好几种巨大的保健甚至是美容的功效。
第一个就是抗衰老:芦荟可以分泌一种粘液,能够让组织富有弹性,防止僵化,也可以修复细胞,延缓细胞衰弱,延长细胞的寿命,人类的细胞的分裂字数是有限的,代谢快,细胞凋谢的迅速,那么意味着人类的老化也会很快,寿命会衰弱,所以从微观来说,延长细胞的寿命,就等于是延长人体的寿命。
第二个功效是促进愈合,这个很好理解,芦荟里面含有75种元素,细胞和组织如果有什么缺乏的东西,从芦荟里面就很容易获得补充,而得到了补充之后,细胞的修复和三口的愈合自然就会很快了。
其他的功效还有强心活血,免疫和再生等,不过芦荟是一种阴性植物,女人体质本来就属阴,所以多补充芦荟的话会加重某些方面的问题,比如说体寒怕冷,气虚肾衰等等想象,这个东西适合女人,不适合男人,男人用多了,床上的功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我们可以种一点芦荟试试!”
芦荟这个名字很好听,林全光听名字,就喜欢上了这个东西,而且这个家伙本来就是北非沙漠原产的,在这边生存下去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全原本一直把芦荟当成了一种水生植物,他总是分不清芦荟跟水黄瓜之间的区别,总是把芦荟当成了茭白这样的东西。
其实芦荟跟茭白差了太远了,茭白是一种禾本科的植物,而芦荟是一种百合科植物,从外形上来看,芦荟是没有茭白漂亮的,因为芦荟是有刺的,带刺的东西不是每一个都像玫瑰那么好看!
而且茭白还可以直接吃,林全小时候就干过这种事。
家里水塘里面的浅水区就有茭白生长,他们小时候没有那么多的零食吃,就喜欢到处去找野食。
什么野玫瑰、菱角、桑葚、山楂、地根、茅针、水黄瓜都是他们的食物,小时候放牛的时候喜欢带一个小板凳和一个小锄头,在山上挖那种地根吃,这个东西也不知道学名叫什么,反正会开一种小黄花,里面挖出来是一个黑色的根茎,去皮之后是白色的根,这个东西可以吃,还带一点甜味。
而野玫瑰的幼芽也是可以去皮吃的,这个东西下面是甜的,上面是带一点青涩的味道的,微微有点麻。
而水里面的菱角、田埂上的茅草的幼芽抽芽的时候会长出白色的东西,这就是茅针了,这个茅针嫩的是甜的,老了的就嚼不下去,太干了,也没了甜味。
放牛的时候要只要注意让牛不要去吃别人地里的小麦,就可以去抽这个茅针吃了,每年三月份,上巳节到清明节这一段时间,这个茅针跟野玫瑰的幼芽都是漫山遍野都是,那个时候经常是早上出去放牛,顶着满头的雾水抽一大把茅针,心满意足的坐在小板凳上一点点的剥了吃,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的那种童年的乐趣真的是越来越找不回来了。
第三百三十章 驼队
跟张川商量了一下之后,这件事情就交给他去处理了。
让他去管理这些药材,然后顺便给时间他,让他慢慢的适应农场的情况,将来林全不在这边的时候,也好把这边交给他处理。
一大早上,外面吵吵嚷嚷的,林全烦躁的翻了个身子,脑袋里面还有一点发胀,昨天晚上招待张川的晚宴,他喝了不少酒,喝酒之后这种宿醉的状态可真的是折磨人。
“外面出什么事了?这么吵吵闹闹的!”
林全掀了被子,但也没有要起来的意思,穿这个大裤衩子成人字形的躺在床上,伸手使劲的揉了揉脑袋,似乎是想把脑袋里面的那种沉重感赶出来一样。
丹尼丝瞧见他的这个样子,给他倒了一杯茶,说道:“外面来了一个驼队,正在外面叫卖东西,不少人都围了过去,是有点吵,我把窗户关上,你再睡会吧!”
沙漠夜里温度低,最低气温可以低至零摄氏度一下,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要把窗户关上,不然的话大晚上冷风灌进来,那就睡不成了,不过房间里面不透气的,一晚上也是挺折磨人的,所以早上的时候,丹尼丝会把窗户打开,寻常的时候都比较的安静,他们卧室外面对着的是一片树林,没有什么声音,前一阵子有一些捣蛋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后来都给格鲁的猎鹰撵跑了,也就安静了。
只是今天早上外面比较吵,虽然不是在他们窗户的正对面,但是熙熙攘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