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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4岁总裁老婆-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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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青年人狂欢的胜地,篮球场大小的舞池中,人满为患。
  普通酒吧这个时间段,多半已经打烊,但在king酒吧,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是座不夜城,更是青年男女**,找乐子的胜地。
  “帅哥,干嘛一个人喝闷酒,要不要玩点刺激的?”
  一个性感短裙辣妹,红唇贴近男人的耳朵,吐气如兰。
  “好啊!”男人一身酒气,搂过性感辣妹,淫笑道:“不要钱,我就跟你玩一回!”
  “没钱装你妹,滚开!”辣妹眼睛一横,一把将李怀风从椅子上推倒在地。
  李怀风已经烂醉如泥,从小区出来,在便利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被出租车拉到酒吧,又喝光两瓶伏特加,酒量堪称恐怖。
  即便这样,酒精的麻痹也无法抵消他内心伤痛分毫。
  他未曾恋爱,却已经失恋,这种痛苦无人能懂。
  他从吧台随意抓来别人的酒,一口接一口喝着。
  “穷鬼,老子的酒你也动?”一旁的客人飞起一脚踢在李怀风身上,整个身子趴在地上。
  “我是穷鬼,穷鬼!”李怀风毫不在意,仿佛感觉不到疼,倒在地上依旧喝酒。
  “原来是个煞笔!”客人看到李怀风一滩烂泥模样,动手的心情都没了,只把他当成猴看。
  洗尽铅华,卸去过往一切身份,李怀风忽然现,自己什么都不是。
  龙刺?算什么!
  兵王?是个狗屁!
  他只想单纯追求一段属于自己的感情,明明触手可及,如今,却相隔遥远的两个世纪。
  被甩并不可怕,风哥的强大心脏,并没有脆弱到被一个女人抛弃,就一蹶不振的程度。
  但偏偏,甩掉自己的是那个曾经完美,毫无瑕疵,一生最爱的女人。
  他失去的不仅是一段感情,一个红颜,更多的是人生观的彻底颠覆。
  连韩画音都能变成那般绝情,这世上,还有值得真心去爱的女人吗?
  一代兵王,沦为歌舞喧嚣中的烂酒鬼,别人眼中的垃圾。
  他享受各种眼神的嘲弄,因为,连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活着的目的是什么?
  随便找个女人带回小阳村,到底是为了满足爷爷心愿欺骗自己,还是人生如此,别无选择?
  此刻的他,只想沉醉一回,再次醒来,希望一切能回归原点。
  不多时,酒吧走进来两个行踪诡异的女人。
  她俩不是来玩的,眼睛四下搜寻,好像在捕捉什么猎物。
  “晓蝶,这里也没有你姐夫,他不会是带野女人,去开房了吧?”沈莎莎压低帽檐小声道。
  韩晓蝶转了一大圈,除了楼上的包房没找,其他地方都看了个遍,以她对姐夫的了解,肯定不会大方到去包房泡妞的程度,因为太穷。
  “除了这里还有没有其他酒吧?”韩晓蝶急道。
  沈莎莎打了个哈欠,摇摇头说:“这个时间其他酒吧都关门了,听姐一句劝,那种水性杨花,穷酸要命的男人,不值得你去找,你姐跟她分手是明智选择。”
  闻言,韩晓蝶小嘴一撅,心中老大不乐意,反驳道:“姐夫的好,你们是不会懂的。”
  沈莎莎满是质疑的撇撇嘴,心道:小孩子太单纯。
  二人正要往外走,却见楼上包房中匆匆跑下来五六个男人。
  “莎莎,我终于找到你了!”汪晓天快步上前,拉住沈莎莎的胳膊,这回看你往哪跑?
  沈莎莎心下一慌,急忙按住墨镜,捏着嗓子道:“你认错人了。”
  “哼,大老远就闻到你身上的味儿了,怎么会认错!”
  汪晓天一把将沈莎莎的棒球帽摘下,冷笑道:“今晚是董大少生日,你也敢放鸽子,这事你打算怎么弥补?”
  汪晓天是京城太。子党的一员,商界名流之后,身份不俗。
  而他口中的董大少地位比他高出一截,是太。子党五大核心成员之一,家中有军方背景,无人敢惹。
  “我生病了,不想去不行吗?再动手动脚,我就要报警了!”沈莎莎愤怒道,用力挣开对方的手。
  “报警?你觉得有用吗!”汪晓天不屑,什么是太。子,除了皇帝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实话告诉你,董大少就在楼上包房,今晚你要么把他陪好,要么你就等着被娱乐圈封杀,今后别想混出名堂!”
  汪晓天威胁,无丝毫掩饰。
  当红明星在普通人眼里是偶像,而在他们这群人眼里,无异于青楼戏子,呼之则来的玩物而已,董大少让你作陪是瞧得起你,哪有你拒绝的余地。
  “臭流氓,放开我姐姐!”韩晓蝶正义感爆棚,上前就要推开汪晓天。
  可毕竟她身手有限,反被对方一把扣住。
  “呦呵,你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妹妹,模样也不赖吗,正好本少今天缺个玩伴,就你了!”汪晓天说着,就要抱住韩晓蝶。
  公然耍流氓的局面,霎时吸引酒吧客人的注意。
  “看什么看,继续跳舞!”身后保镖环立四周,恫吓众人。
  “汪晓天,你再不住手,我就要喊人了!”沈莎莎吼道。
  “喊人?呵呵,我倒要看看你能喊来什么人,你不怕自己身败名裂,你就喊!”汪晓天无所顾忌。
  沈莎莎出道三年多,也遭遇过很多潜规则的事情,之前种种她都有办法化解,可面对这群背景深厚的大少,却无计可施。
  眼看韩晓蝶就要落入对方魔爪,沈莎莎一咬牙,摘掉口罩和墨镜,大声说道:“有人耍流氓,没人管管吗?”
  她声音虽然不大,但凭借优秀的舞蹈功底,肢体动作相当夸张,加之独一无二的明星脸,场中霎时安静下来。
  “男同胞们,见义勇为的时候到了,拿出你们的男子汉气概吧!”沈莎莎也是豁出去了,管她什么偶像气质,明星造型,统统不要。
  酒吧中的小年轻,十有**都认出沈莎莎的身份,偶像在场,怎能不挺身而出。
  “放开那个姑娘!”
  “竟敢耍流氓,好大的胆子!”
  几个胆子大的男人挺身而出,站在沈莎莎身旁,企图获得跟偶像亲密接触的机会,更多的人则是拿起手机,录起了视频。
  然而话音刚落,二楼又呼啦啦跑下十几个人,多半是西装墨镜的保镖打手。
  “把这里大门给我关上,不把手机留下,谁也别想出去!”汪晓天勃然大怒。
  酒吧看场子的保安、经理,贴身的保镖、随从,无人不从。
  之前挺身而出的几个男人,硬生生挨了几个大巴掌,被打的大气不敢喘一口。
  “这里白天、晚上都是我们说的算,我看你今天怎么逃得了?”汪晓天上前握住沈莎莎的手腕。
  十几个保镖,逐次检查大厅中客人的手机,但凡有拍照录像的,立刻摔碎。
  他们敢于无法无天,更能把一切做的瞒天过海。
  因为在这里,他们就是天。


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就是那根葱!
  汪晓天人多势众,外加上面董大少给他坐镇,分明一副大权独揽气派。
  在场客人虽然有心帮忙,但早就被对方保镖吓破了胆,看热闹的多,敢说话的却是一个没有。
  沈莎莎拉着韩晓蝶的手彻底慌张了。
  她有五分怀疑,今天要被强日,最好的结果也是付出惨痛代价,才能从这里走出去,脸面算是丢尽了。
  “要是我姐夫在,一定打爆他们,该死的淫贼,你们等着我姐夫的炮火吧!”
  韩晓蝶初生牛犊不怕虎,大难临头还摆出一副强势模样。
  这让汪晓天一阵冷笑,不屑道:“你姐夫,哪根葱?让他出来我瞧瞧!”
  沈莎莎也觉得韩晓蝶这句,吹牛成分满满,就那个吊儿郎当的猥琐男,能有什么本事?
  然而,话音刚落,哇的一声,一个烂酒鬼神不知鬼不觉来到汪晓天身旁,一大口酒水吐出,溅湿了他的裤子。
  汪晓天眼角一抽抽,这是他花十几万刚买来的限量版西装啊。
  “死货,你给我跪下,舔干净!”汪晓天一把扯住醉鬼脖领子,刚想大巴掌上前招呼。
  可对方抬起头,噗嗤一口,胃里的洋酒、白酒,还夹带几个没消化的花生碎,一股脑喷在汪晓天脸上。
  不光是他的名牌西装,连带他整个人,都变成了满身污垢的人形垃圾场。
  “我就是那根葱,大少爷,你找我有事?”李怀风摇摇晃晃,酒醉之人,笑看红尘。
  “姐!~夫!~”
  韩晓蝶雪亮的大眼睛睁得溜圆,现眼前真是自己亲姐夫,噗嗤一声,跳到姐夫怀里,搂住脖子就是一顿热吻。
  沈莎莎也惊呆了,看看烂醉如泥的李怀风,又看了看一身臭味,早已没有人样的汪晓天,心说:果然有两下子。
  “姐夫,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啊,我不要你走,姐姐不要你,我要,我给你当老婆!”韩晓蝶童言无忌,心中却是千万个不舍。
  李怀风心中一暖,摸摸小丫头的脑瓜,感动道:“走,姐夫带你回家!”
  说罢,拉住韩晓蝶,目空一切往外走。
  汪晓天囫囵一把脸上的酒水,只感觉自己都想吐,咬着牙,杀气外露道:“给我打死他,出了事,我扛!”
  话音甫落,场中气氛拔高到顶点,在场顾客都看出李怀风是一个人来的,而且,还是一个之前被当成猴耍的烂酒鬼,他怎么走的出去?
  一共十三个保镖面色一寒,叫嚣着冲过来,就要弄死李怀风。
  沈莎莎见到这种场面,吓的不敢睁开眼睛。
  砰的一拳,一个人高马大的保镖直取风哥面门,可距离对方还剩两寸,拳头却无法再前进一分。
  李怀风不着痕迹的踢出一脚,脚尖利刀般顶在对方小腿上。
  咯嘣一声,细不可闻的骨裂声传来,保镖倒仰着倒地,捂住大腿哀号连连。
  簌簌破空声从身后传来,两个保镖一个飞脚,另一个铁拳,直取风哥后脑与腰眼,角度刁钻,想要一击干废对方。
  李怀风目不斜视,所有招式随心而动,刷的一声,身体闪电般向右移动半米,保镖一拳落空,还不等抽手,却见风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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