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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程锦收到一个月中的第三十朵玫瑰时,她终于不再熟视无睹。
每天早上她都会收到一个匿名人订下的一朵玫瑰,被黑色的丝带系着放在细长的盒子里,看起来精致而美丽。
虽然花店送花的小哥说他们并不知道买下这些花的人叫什么,但程锦能确定就是于途。
一连一个月,每天一支从不间断,就连温婧都叹气:“你说他这是图什么?你话都说的这么明确了,干嘛还要自讨没趣?他不知道这样你会很困扰吗?”
程锦也还是没有收下。送花的小哥一连来了一个月,都和程锦熟悉了:“现在都不流行送玫瑰花了吗?我还以为小姑娘们都喜欢这种。”
程锦哭笑:“不是不喜欢花,只是……”
她后面没说完,小哥已经了然。
不是不喜欢花,那还能是什么?
不就是不喜欢送花的人了!
这位小哥每天一大早拿着一支玫瑰到学校,又得原样拿回去,程锦也觉得挺不好意思:“每天都得过来,真是麻烦你了。”
小哥脾气很好,摆了摆手说:“这倒是没什么。不过我觉得你要是真的不喜欢他就赶紧告诉他吧,不然这每天的花也浪费,他也难受,你心里也不舒坦是不是?”
程锦谢了送花小哥,小哥和她们道了别登上自行车走了,程锦想了想,还是给于途打了通电话。
“喂,小锦啊,怎么了?”
“每天的花,你还是别买了。”程锦单枪直入,不和他拐弯抹角,“我不会收的。”
于途没想到程锦一大早打电话说的就是这件事,一大盆冷水直接浇在心里。于途顿了顿才说:“你不收就不收,我原来也没打算你能收。”
程锦呼了口气:“那你想干嘛?”
“我不想干嘛。”于途说,“你都直接盼判死刑了,我还能做什么?图个开心而已。”
“可是我不开心。”程锦截住他的话,“于途你别这样,我只是想安安心心学习和考研,你总是这样我会有困扰的。”
这次于途沉默了很久。
就在程锦以为他已经不在听的时候,于途突然开口:“小锦,你真的不能接受我吗?你真的这么厌恶我?”
这下换成程锦不说话了。等了几秒她才说话:“对不起。”
“好。”于途说,“那咱们最后再吃顿饭吧,就当是为我践行了。”
践行?程锦不知道这件事:“你要去哪儿?”
“英国。”于途说,“所有事项都办完了,等过几天就过去。”
程锦这下真的惊讶的不行:“你不是想读本校的研究生吗?怎么又准备出国?”
“改主意了呗。”于途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想出去看看。”
程锦拿着手机,她对于途突然出国的原因有了一个模糊的推断,却不敢细想,最后还是应道:“好。”
于途也没找太远的地方,就在学校附近的火锅店里。
程锦赶到的时候,于途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见到她来,于途笑道:“我还以为女生都会挺慢。”
程锦神色淡淡:“迟到不是好习惯。”
于途点了点头,喊来服务员,又将菜单递给程锦:“喏,你来点菜。”
程锦将菜单推了回去:“我点不好,你来吧,我没什么忌口。”
于途听了也不推辞,报了一通菜品,而后将菜单一收还给服务员。
服务员走后,他们俩陷入了沉默。气氛有些尴尬,于途往茶杯里倒水,说:“我下周一走。”
“下学期呢?”
“应该会回来几趟,毕竟还得交论文和答辩。”
“这样。过去学什么?文学?”
“不。”于途说,“学管理。”
他顿了顿,补充道:“我爸妈的都希望我能去学点管理上的东西,回来好帮他们忙。”
程锦点点头。
火锅的菜品都是生的,上的很快。锅里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散的热气都带着辣味,各种东西在里面上下翻滚,热闹的很。
程锦夹了一颗丸子,低着头吹凉。于途看着她的发顶,叫道:“小锦……”
程锦抬头看他。
“……算了,没事。”程锦那双眼睛一看过来,于途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毕竟人家几天后就要远渡重洋,纵然再怎样,当初的关系不可否认的确很要好,程锦软化了些自己的态度,对于途说:“一路顺风。”
于途愣了愣,而后笑道:“你也是,考研一路顺风。”
程锦点了点头,总算有了些真实的笑意,似乎想到了什么事,说道:“借你吉言。”
于途又说:“祝你和宋之隽幸福。”
程锦脸上的笑容一僵,显然时候没有想到于途会说这个,过了几秒后道:“会的。”
……
于途指尖夹着的烟火光明灭,像一个时明时暗的萤火虫。
程锦想到原来的事,不知不觉就出了神。
于途去了英国三年,两年前回国,到他父亲的公司去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走过来,也凭着自己的本事爬了上来。
现在他父亲的公司他们这里设分部,于途领着一个小团队过来开疆扩土。
这是他们五年来的第一次见面,程锦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原来的那些事情,毕竟也不是大事,可在见到于途的时候,程锦还是没有给他好脸色。
她问:“还有事吗?没有就回去吧。”
于途将烟掐灭:“你们现在在一起了?”
程锦原本想回“当然了”,可于途问出来时,程锦又忽然不想说话了。
“不是吧。”于途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你们还没正式在一起?”这两人都多少年了,怎么还像大学的时候,一点进展都没有?
“有什么区别吗?”程锦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于途所有的话都被哽在了喉咙里。
是的,她和宋之隽之间,有没有告白,谁向谁告白,有没有在一起,似乎都没那么重要。
他们俩从出生开始,生命就与对方相交,之后的轨迹纵是偶然有偏离,也会立刻修复会原来的模样。也是了,原本就是相伴而行的人,也不会在乎是否有一起同路的誓言。
于途到底是没有再说什么,将程锦送回了家。
他原本心里还存着一点希望,这也是为什么他要坚持见到程锦。可看到程锦与宋之隽一起进入包厢时,他明白了程锦说的这辈子除了宋之隽谁都不行的意义。
他坐在车里看着程锦往小区里走,苦笑了一声,内心里说不出是酸涩还是解脱。
程锦最吸引他的地方就是她身上那种特殊的气质,既自信又温和,有能量却不尖锐。等后来他和她混熟了以后,才发现这个姑娘在熟人面前会很放松,露出平时掩盖住的一丝不恼人的小聪明和骄纵。
他爱死了她那副面上沉稳转身却给你露出一丝小猫爪的模样,可今天他才知道,程锦的这种模样,是那个叫做宋之隽的男人宠出来的。
他于途,不是一败涂地,而是压根没有入过局。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补520的更新,爱你们,么么哒~
话说后面又到了高甜的阶段,大家准备好了吗?
现在这个时间,也不知道是该祝大家晚安还是早安,
——那就提前祝大家端午节快乐吧。
☆、枫叶书签 013
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夏季的暑气渐渐褪去,阳光颜色深重,打在墙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鎏金。
自从上次那顿饭以后,于途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切都重新步入了惯常的轨道中。
温婧和梁骁的婚礼也近了。温婧虽然装作轻松,但到底还是紧张的。程锦看着好笑,同时说不出是什么心情。
祝福亦有,感慨亦有,开心亦有。各种滋味混在一起,稍微一品都有落泪的冲动。
她和温婧十八岁在大学里相遇,和梁骁十五岁在高中相识。命运里的缘分有时就是这么奇妙,一转眼,他们也要走进婚姻。
而程锦也二十六了。
温婧和梁骁的婚礼,程锦是伴娘,而宋之隽是伴郎。
这当然是这夫妻俩故意为之。温婧穿好婚纱,站在镜子前还不忘嘱咐程锦:“待会我扔捧花,你一定要接住啊。”
“好好好,”程锦坐在一边,化妆师正在帮她化妆,“一定接住。”
温婧穿着一身雪白,笑容幸福。梁骁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程锦打心底里为她开心。
“唉,我真的没想到是我先结婚。”温婧说,“我原来一直想着在你的婚礼上为你当伴娘,没想到现在倒是换过来了。”
程锦笑了笑:“时间过得真快。”
“可不是!”温婧说,“我有的时候还总觉得我们还没毕业,像是在放假,过几天就得回去考古代文选。”
她看着程锦,笑着叹道:“真是一转眼的事。”
外面有人敲门。有人在门外问:“新娘伴娘好了吗?”
“马上!”化妆师将程锦的头发梳起一半,余下的披在肩上,“十分钟!”
程锦的妆画好,化妆师赞叹:“你们俩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新娘和伴娘。新郎长得也好。估计程小姐以后的丈夫也不会差的。”
温婧笑了:“你待会能见到,等他们来了你注意伴郎,那个就是她家那口子了。”
化妆师恍然:“伴郎伴娘是一对儿啊!”
温婧点头:“到时候他们结婚还请你来化妆啊。”
“那可谢谢你们了,”化妆师乐了,“到时候给你们打折。”
温婧和梁骁的婚礼一切步骤从简,什么接亲送亲之类的都省了。两人的工作太忙,没多少时间安排这些,和亲戚们解释后大家也都很理解,于是最后只需要男方开车去女方家将人接到酒店就行。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口突然喧闹起来。温婧不是本地人,用来当做娘家的是她自己买的房子,两室一厅,面积将近八十。平时住着当然没什么问题,现在一大帮人在这里就显得有些挤了。
梁骁和宋之隽过来接人。
温婧的父母对这位女婿满意的不行,梁骁又是个会做人能来事儿的,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