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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卞氏三子,曹彰跟自己相性不合(跟自家儿子倒似乎颇为投契),曹植接近成年的时候,曹氏便起争嗣之风,自己也不便过于亲近;只有曹丕,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跟自己关系不错,惯常姑婿长姑婿短的围着自己转。人莫不有情,如今见这孩子立在自己面前,缩着身子直抹眼泪,是宏辅恍然有时光倒流之感,不禁心生怜悯之意。
于是他就教导曹丕:“吾终外姓,何以救汝?既归洛阳,胡不往谒叔父?”你与其求我,不如去求曹德。
曹丕说了:“叔父虽亲,素不与政事,求之何益耶?”是勋正色道:“不然,太傅天家元老,又受先帝辅政之命,但有所请,天子焉敢不听?且骨肉之亲,安可弃耶?速往求之可也。”
曹丕心说我当然要再去哀告曹德啦,可是二叔能量有限,光他一个帮我说话,恐怕管不了什么用,所以我才来求你。如今看你的态度,是愿意伸出援手来啦,那好,我再去找叔父帮忙关说,好做一个引子……
于是辞了是勋,再访曹德。翌日,曹德上奏,说安丰王曹丕实不反也,因谣言四布,人语汹汹,皆云首谋,故不敢请谒,如今在我府上席藁待罪——还望天子法外开恩,宽赦于他。
曹髦一皱眉头:“若安丰叔父果不欲反,何得不早归洛,而乃迁延至今?”别看曹髦年纪小,这点机灵劲儿终归还是有的。
曹德朝是勋使了个眼色,是勋出列奏道:“诸王反乱,大伤朝廷颜面,今若闻安丰王不背,是可定人心,励正义也。且国家法度,当论其行而不论其心,若究于心,苟非圣人,其谁可免?今若罪安丰王,是迫诸王死斗矣;若宽赦之,或可分化敌心,使冰消瓦解。陛下三思。”
群臣一瞧是勋是这种态度,当下纷纷附和。曹髦皱着眉头一转脸,问桓阶道:“御史以为如何?”桓伯绪一脸严肃地说道:“国不可无法,而法不可宽纵。今安丰王得诏而归迟,论罪当申斥之,并罚铜也。”
朝命召还,以这年月的交通状况来说,迟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既然迟到就不能不受惩罚,一般情况下都得下诏申斥,并且罚款或者降官、削爵。但是叫你三天回来,你拖延到五天,跟你整整拖延了三个月,那事情的性质都根本不同啊,怎可能仅仅罚铜那么简单呢?御史台掌控司法权和监察权,是勋早就料到曹髦会征询桓阶的意见,所以预先跟桓伯绪打过招呼啦。
桓阶跟是勋那也是老交情了,初次相见,他还在长沙太守张羡麾下为吏,是勋往说张羡北上以牵制刘表,为此没少跟桓阶打交道,还刻意笼络之,希望他能够影响到张羡的决断。所以是勋既有所请,桓阶不能不从——再说了,本天家事也,我干嘛偏要跳出来唱黑脸?
曹髦年幼,按规矩朝廷皆由辅政大臣掌控,他还不能真正“亲政”,就算摆在龙案后必须做出表态,那也不好违逆群臣之言。所以既然曹德、是勋领头,大家伙儿都是把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态度,曹髦乃最终决断:“中书即可为朕拟诏,斥责安丰王,罚钱万。且命其暂在太傅府上自思己过可也。”
曹丕就这么着躲过了一场大难。曹髦让他面壁思过,其实也不过几天时间而已,等到曹昂进京,既而到了曹操落葬的时候,自然要把曹丕给放出来——老头子发丧,不可能不让他亲儿子跟着去嘛。
第十三章、从情从礼
榆中王曹昂将至洛阳,朝廷难免为此又起波澜——关键在于礼仪问题,曹髦应该用什么礼节来对待曹昂呢?一方面,曹髦为君,曹昂为臣,当行君臣之礼;另方面,曹昂为父,曹髦为子,当行父子之礼。两者本想龃龉,你若从了君臣之礼,哪有亲父拜子的道理呢?若从父子之礼,君臣分际便要混乱……
这类事情,在历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传位孙辈之事确有,但一般情况下都得孩子老爹已经死啦。后世倒是也有父在以子为继的事例,但前提是以小宗入继大宗——如今曹髦是直接继了祖父之位,大宗在曹操和曹髦之间那一辈儿算是断的,曹髦上无所承,你就不好把曹昂给彻底撇开啊。
比如说后来的宋英宗赵曙,本名赵宗实,为濮王赵允让第三子,后为仁宗赵祯收为养子,传于帝位,他登基的时候,亲爹赵宗实还没有死。群臣奏议,英宗是以小宗入继大宗,所以他名义上的老爹该是从叔父仁宗,而不该再为濮王。
王珪等且奏:“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没有说出口,那就是濮王还活着呀,若从旧例尊为天子,那天下就有两个皇帝啦——“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这老话就要破产。
现在的情况比那还要糟,曹昂不但还活着。而且曹髦没有一个名义上的皇帝父亲可以尊奉。那么他应该怎样对待曹昂呢?诏下群臣商议。是勋乃奏:“郗鸿豫国之大儒,当垂问之。”
郗虑这会儿挂着乡侯的爵位,正在都中吃闲饭呢,年近古稀,已经远离了朝廷中枢。因为崔琰见用,所以是勋又把这位大师兄给想起来了,打算请他燃烧最后的光热,为自己掌控郑门再出一把力——我让你多风光一把。你还不投桃报李,到时候把郑学掌门的位子传给我吗?
而且象这种和稀泥的事情,郗鸿豫从来最拿手啦。果然曹髦召之顾问,郗虑就说了:“陛下既承大统,与榆中君臣分际明矣。然而何谓君臣?昔文王访太公,待如尊长;汉高得留侯,目之师友;至于周公摄政,成王安敢而臣之?君臣之义,以昭示天下,明秩序也;君臣之礼。以统合国家,明尊卑也……”
臣子不一定见了皇帝就要磕头。某些特殊情况下,皇帝先向臣子行礼,那也并不为过。关键是父子之亲,人之大伦,没有让老爹朝儿子磕头的道理啊——“可目榆中为元老之最尊者,行主客之礼,宜矣。”
所以最终决定,诏命榆中王曹昂赞拜不名、入殿不趋,等真见面的时候,曹髦先避席长揖,口称:“阿父。”曹昂再还礼——也止长揖而已——口称:“陛下。”
其实郗虑这种和稀泥的意见,事先也征求过是勋的同意。他问是勋:“今天子问榆中王事,当从礼耶,从情耶?”是勋回答他说:“先有人伦,而后有礼,礼为人设,非天造也。人先孝亲,然后忠君,若天子不孝,何期臣子之忠耶?”其实心里想的是:我宁可哄抬父子之孝爱,也不去继续涂抹君臣之忠敬——虽说在封建时代,这两者几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
郗虑得到了是勋的支持以后,就在朝廷礼制方面上窜下跳,又提了不少修改意见出来。比方说按照古礼,逢丧则废乐三年,以表哀悼,但是郗虑说了:“礼乐为行政之基,岂可久废?七月可也。”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曹操以正月丧,曹丕七月即复礼乐,也是有时代基础在的——逮至晋朝,世家用事,儒礼逐渐僵化,才恢复了传说中的三年之期。
郗虑的意思:你们都说我没本事,可我终究是郑门大师兄,本代掌门人,要没有两把刷子,那师兄弟们能服吗(崔琰之流少数派可以忽略)?如今我就偏要搞出点儿新花样来,只要天子恩准,便传为百世之法,后人行此礼仪,都会想到我的名字——叫你们还敢瞧不起我!
崔琰得着机会就劝说曹髦,说郗鸿豫搞那一套不对,“实媚俗乱礼也”,曹髦总是拍拍他的肩膀:“暂用之可也。”因为郑门尤其是郗虑一派在儒学中占有主导地位啊,郗鸿豫一开口,是宏辅再附和,遂至士林纷纷响应,那我也不敢贸然跟他们对着干哪。咱就先这样吧,以后再想办法,等我地位稳固了,自可拨乱反正。
曹髦本年虚岁十五,搁后世就是所谓的“中二年龄”,这岁数的孩子正当反传统、求创新、喜热闹、厌冷清之时,所以他在理智上认同崔琰所说,其实在感情方面,还是比较倾向于郗虑的建议的。若废乐整整三年,那还不得把自己给闷死?再说了,就与曹昂相见之礼,郗鸿豫貌似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的孝亲之心,而又能使群臣认同,果当代之大家也。
要不是郗虑反复谦辞,不愿再为官做宰,曹髦几乎想命之为宰执了。
曹操的葬仪简朴但是风光地完成了。对于陵寝、墓道乃至棺椁的形质和大小,事关国礼,不可轻忽,但陪葬品的数量则比历代帝王都要少,以遵从曹操俭葬的遗训,而且所封者都是旧时的服装、器皿,未制新物。是勋、郗虑等上奏,请以此为子孙葬礼之法,使节俭之风蔚为时流,并流传万世,曹髦准奏。
等到葬礼顺利完成,转过头来,曹髦召见是勋,说:“朕欲细其勋以加赏群臣,是公以为若何?”
新帝登基,一般情况下都要厚赏群臣。以安人心。以定朝廷。后世最常见的就是“加官三级”。然而魏承汉制,职禄与品禄基本上合一,也就是说,你当什么差、办什么事儿,就领某官职的俸禄,只有岗位工资,没有级别工资,那就不可能随便“加官”了。所以常见的酬赏之法,就是赐金和拜爵。然而爵位不可滥封,赐金固得实惠,却不显尊荣,曹髦觉得不大满意,就跟是勋商量,要不然重新制定并且细密化勋职之法,给大家伙儿都多加个荣誉头衔吧。
禄因职定,这是汉制的一大特色,其根源在于周制。贵族层层封建,为王官者都只是临时差遣。拿临时工的工资——基本工资则算你封地上的产出。这对于官僚体系的完善是非常不利的,即便贵为宰相、三公,一朝去职,除了少数特例外,那都再拿不到一分钱了,官员们老无所依,自然横起聚敛之心。所以自魏晋以后,逐渐把官员品级和实际差遣区分开来,新创并且提高等级工资的比例——这种品级即名为散官,后来又加勋官等。
是勋本人是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