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魔刊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猎击三国-第10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抢婚制曾经在蒙古族大行其道,这当然不是蒙古族特有的,而是有着久远的历史,这种制度的产生,与漠北草原地域天然相关。主要由于蒙古游牧地区辽阔,而蒙古族又实行族外婚制,男子求婚往往要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外的氏族去寻找,非常不易,故而若在游牧过程中发现适龄女性,往往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直接动手抢,他们将这种行为冠以一个温情脉脉的名称——“抢亲”。
  既然这种行为是由地域性而非民族性所产生的,那就足以说明,但凡生存在这片草原上的民族,都不可避免有这种行为,只是这些民族都先后消失了,所以其婚俗多不为后世所知。
  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不同程度存在抢亲的风俗。乌丸人还好一点,自内附大汉后,迁徙入幽州各郡,各部族间相距近了许多,通婚也容易得多,抢亲这风俗也慢慢淡了——这就是典型的需求决定需要。只有鲜卑人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厮混,他们的抢亲要严重得多。
  马悍在建立汉戈寨时,听到汉奴提过这风俗,他族中就有不少女奴也曾是这种行为的受害者,想不到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一回。
  当然,马悍不会真认为答头需要什么抢亲,人家抢亲那是实实在在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身为峭王之子的答头要什么女人没有,还用得着去抢?不用说,这必然是用来掩饰招惹祸事的烟幕弹。还别说,这个理由还真让公孙度有气没处撒,除非他真想为此事与苏仆延交恶,但想想可能性不大,估计最后会借坡下驴,接受苏仆延的道歉。
  可这样一来,甄氏怎么办?这个中山大族的脸往哪搁?尤其是当事人,事件的受害者甄沁,背负这样一个屈辱名声,她到辽东还能有个好?
  马悍心念电转,已有计较,缓缓站起,道:“抢亲是吧?很好,不介意我也参加一份吧?据说是见者有份的。”
  答头冷笑道:“你要代替那位公孙公子夺亲么?可以,先到襄平取得公孙家同意再来吧。”
  “谁说我要代替公孙恭?”马悍冷冷道,“我只代表自己,不就是争夺交配权么?谁的爪牙更利,谁就更有资格。玩文明老子奉陪,玩野蛮,老子也奉陪。这个亲,我马悍抢定了!”


第114章 抢亲(下)
  自有抢亲以来,哪个不是抢了便跑,躲躲藏藏的?如马悍这般直接打上门去,横刀夺人的抢亲,前所未有,苏仆延父子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更令父子三人怒不可遏的是,这还是在他们的地盘上,这是不把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放在眼里啊!
  尽管不愿与白狼城为敌,尽管不想惹马悍,但人家放下狠话,苏仆延也不能不接着,阴森森道:“看来,马君是执意要与我族为敌啊!”
  “不,是你们要与我为敌。”马悍毫不在意帐外来回奔行的沉重脚步,以及兵刃碰击响声,慷慨陈辞,“我是什么人?辽东骑都尉!辽东公孙太守就是我的直属上司,上司受辱,我岂能熟视无睹?而中山甄氏更是我白狼城商贸盟友,盟友蒙难,我岂能不出头?此事可大可小,大可演变为一场战争,小可以夺亲比试一笑而泯。想要战争还是朋友,相信峭王会有正确选择。”
  马悍这番话,有理有节,既给了苏仆延选择,同时也暗藏机锋。所谓战争,当然不是指辽东,辽东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兴刀兵,但白狼城会!公孙度不敢惹公孙瓒,但马悍敢!以白狼城的地理位置,公孙瓒只要不是政治白痴,就绝不会因为这狗屁倒灶的事而动他。
  苏仆延也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以夺亲比试来结束这件事,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不过,计划稍稍改动一下,要真比而不是假比。这里是他堂堂峭王的地盘,岂容人欺上门来,甩一记耳光,然后拿走属于他们的东西?
  苏仆延与儿子目光一触,阴阴点头。
  就在马悍让周仓回驻地取兵器马匹的时候,苏仆延也正在帐子里与儿子密语。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名正言顺地杀了他,最起码也要打残他,拔除这个乌丸大敌。二是按常规比试,他若赢了,自然是带走那个甄府的女人及其随从,还有一半财物,我们也可结交这个辽西强梁……”
  “不!孩儿认为应借此机会,除掉这个乌丸公敌。”答头生怕父亲选择第二个,急忙道,“去岁咱们应邀到柳城时,蹋顿曾有言,如果谁能打败这个马惊龙,夺取魔瞳弓,一定会成为乌丸人的大英雄,声望大涨。”
  苏仆延沉吟不语,虽然儿子的话颇令他心动,但身为一族之长,他必须从全族及自身的利益考虑。究竟是杀了马悍还是结交马悍更有利,一时难以委决。若是前者,还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在公平决斗中击杀,如此才能在面对白狼城有可能的报复时,占据道义顶端,从而得到乌丸诸势力帮助。
  想到这里,苏仆延对答头道:“按惯例,最多只能打三场,而且只能是单挑,你有把握么?”
  答头想起一年前那噩梦般地一箭,脸颊横肉不停抽搐,渐渐地,表情化为阴狠,声音从齿缝间透出:“请秘巫,下血蛊!”
  ……
  在等周仓取兵器马匹这段空隙,马悍让乌丸士兵带他去看看即将举行比试的场地。了解战斗环境,是任何一场决战必须的先决条件,身在敌营尤其如此,马悍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那几个带路的乌丸士兵,看向马悍的眼神,既敬畏又有少许疑惑。毕竟马悍的形象与传说反差很大,传说中的昆勃图鲁,差不多是一个三头六臂的怪物。看到真人,当然不免失望——这不就是一个长得高壮点的汉家士子么?连代表威猛的胡须都没长,与传说中的剽悍完全不沾边呐。不过胆量不错,竟敢赤手空拳,不带任何兵器前来赴宴。
  马悍没带武器,并非他托大,而是因为他知道,以他的身份与声望,此次拜访,必然会受到苏仆延隆重的接待,王帐接见是必定的。不管他带什么武器,都不能携入帐内,须交给乌丸卫士保管。而不论是魔瞳弓、霸王重枪,还是宝马银箭,马悍都不想交到乌丸人的手上,谁知道这次谈判的结果会怎样?
  当然,他不带武器并不表示他没有武器,乌丸人打死都不会知道,他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魔瞳弓,也不是霸王重枪,而是一条机械臂。
  很快,士兵将马悍带到西北面一片跑马场,这也是乌丸人练习骑射之地,可以看到两侧都有箭靶草人,还有用以练习骑砍的木人桩,其上刀痕斑斑。
  就在马悍检查场地,以步伐丈量测距时,场边一侧的围栏,不知何时,倚着一个乌丸少女,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马悍扫了乌丸少女一眼,似乎有点印象,唔,方才宴席上见过,那个大胸女子。马悍很讨厌乌丸、鲜卑等少女的髡头,这种发式,给人一种癞痢头的感觉,很恶心。再漂亮的女人,弄这样的发式都会令人鸡皮掉一地,还不如全剃光了好。
  这个乌丸少女容貌不过中等偏上,身材还偏胖,实在令见惯美色的马悍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欠奉。
  但这少女一开口,就令马悍为之一讶。她说的是:“我是峭王之女真果。”
  “原来是真果阿嬷,失礼了。”马悍微欠身行了一礼,“阿嬷”是乌丸语中的姑娘之意。
  真果接下第二句话,又令马悍为之无语。她说的是:“你真的喜欢那个甄家的女子?还是为了那笔嫁妆,或是为了讨好你的上司?”
  马悍略加思索,答道:“我只有一个目的,阻止你兄长抢亲,让峭王与公孙太守不至于因此事而起纷争,这样也不至于牵连白狼城,如此而已。”
  真果显然很满意马悍的回答,所以,她说了第三句话,则令马悍为之一惊:“如果你真这样想,那么我就告诉你一件秘密,我父王与兄长准备请秘巫做法,在决斗时以血蛊害你性命。”
  巫蛊,在两汉时代最为盛行,曾经在最高权力中心——皇宫,掀起过喧然大波,酿成了一桩桩惨案。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晚年时的巫蛊之祸,造成一个皇后与一个太子,还有大批臣子的惨死,深刻影响了两汉历史。
  时人多信巫蛊,一向信奉怪力乱神的胡人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乌丸部落里可以没有祖宗牌位,但决不能没有巫祝。而好似苏仆延这样的大部落,非但供奉着多名巫祝,而是还是“巫术”比较高明那种。
  马悍相信这个世上有未知的神秘力量,但他同样坚信,再神秘的力量,也逃不过物理伤害。
  马悍目光闪动:“那个秘巫在哪里?”
  真果轻轻摇头:“这个我帮不了你。我告诉你这件事,只希望你能退出抢亲。其实父王是愿意与你交好,甚至结盟的。如果你愿意的话……”真果说到这,挺了挺胸脯,眼神变得热切起来,“真想在我的寝帐里,听你亲口述说那些英雄事迹呢……”
  草原女子,在这方面是很开放的,游牧部族的风俗也视此为自然,女孩子基本上长到十二、三岁就可留宿心仪的男子了。这真果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但从她的体态上看,估计已是黑木耳了。
  “很抱歉,这个我恐怕帮不了你。”马悍转过身,立即开启热源扫描。很快,就发现约三百步之外有一处特别明亮的光点,周围的红点与之相比,明显黯然失色。
  马悍当初参加鲜卑人的蹛林大会时,就曾见过多名胡巫行蛊施术,他发现无论规模大小,所有的胡巫都少不了一个重要的辅助事物——火!围火起舞,烧骨卜辞,以血浇火,蹈火诵咒……这就是巫祝术的核心,必不可少的一团火。
  那么,显示屏上这块异常亮点,是否就是准备行巫之处呢?很简单,去看一眼就行了。
  马悍刚走出几步,就听身后传来真果满含怒气的声音:“你知不知道,这样拒绝一个乌丸女子意味着羞辱,而羞辱乌丸女人,会付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