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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特种兵-第7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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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是乐塞!你居然还记得我,感谢!”

乐塞点了点头,对秦香语能记住他的名字而颇感意外,这份意外中又有几分惊喜。

毕竟,人都有虚荣心,乐塞这种混混的虚荣心更强。

“我是你老大凯文的朋友,你居然绑架我?你这算什么意思?”

秦香语看乐塞能以正常人的言语和自己交流,而且也没对自己动手动脚、或者心存伤害的意思,心里便先松了口气。

“我老大凯文出事了,我需要你和你老公做一个交代!”乐塞说道。

“凯文出事了吗?”秦香语故意装作吃惊的样子,自身的演技得到充分的展现,又道,“你让我和我老公做交代?做什么交代啊?就算交代,你也不能用这种绑架的方式吧!”

“呵呵,抱歉!我们这种人请人,是不可能下个请柬,请你们两人去咖啡馆见面的。请入乡随俗吧,我们没有伤害你,这已经算是非常尊重你了!”乐塞的话里也不无威胁之意。

秦香语没有再接话,她觉得现在自己应该稳住情势,别因为言语不当而激怒他们。看得出来,他们并不知道凯文被老公唐邪阉了之后,又在老公的指使下由旅馆老板彼尔喂他服下了失忆水。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要自己言语得当,大有安全脱离险地的可能。毕竟,秦香语打心里觉得凯文和乐塞一党,智商普遍不高,至少不见得比自己高。

就在秦香语一路寻思着脱身之计时,车子疾速行驶了约有二十分钟,行到纽约市的市效,车窗外是黑乎乎的一片,也看不清外面的景致如何。

“到了,下车!”

车子行得正快呢,突然减速,转弯,再缓缓地停下。乐塞不轻不重地推了秦香语一下,让她下车。

秦香语其实想不下车也不行,于是从车门里走下。

一离开车子,这才发现周围是一片十分空旷的空地,而这片足有足球场大小的空场上,有很多青年男女围聚在此。

秦香语左右一瞧,这些明显是痞子的男女三三两两的,约有三十人之众。他们有的抽着烟,有的嗑着瓜子,还有的喝着饮料,甚至还有人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泡面。

一阵微风吹来,秦香语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好像是烤鸡大腿的味道。

之前在洛家的庆功宴上,她酒是着实喝了几杯,饭菜却没怎么吃,离开洛家后又逛了一个多小时的街,现在肚子还真有点饿了,虽然是在被人绑架而来这种极尴尬的情况下,但闻到烤鸡腿的香味,还真是挺想吃的。

乌合之众(1)

“乐塞,你带我来这里,到底想怎么样?”

秦香语看着眼前空地上的这些男女吃货,便知道自己现在的对手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强悍或邪恶,他们只是一帮过早失去教育而误入歧途的孩子。

“我说了,你要为我们大哥凯文的事情,给我们一个交代!”乐塞的语气很得,怒声说道,“那天晚上,是你和你老公,跟凯文大哥一起离开花园广场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凯文哥性情大变,要装作不认识我们的样子?甚至干脆不再理我们这帮兄弟了?”

“你说这件事吗?这件事……我并不知情啊!”秦香语暂时没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所以只能说并不知情,想缓一缓,好让自己多想出几种合适的答复。

“你并不知情?放屁!那天晚上,明明是你和你老公带着凯文大哥走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和你那位老公,对凯文哥做了些什么?快说!”乐塞的语气更加粗暴,厉声道,“如果不给我们一个交代,别怪我们逼供的手段粗暴,轮流非礼你!”

“非礼?”秦香语一怔,不禁失笑道,“非礼是什么意思?”

非礼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女人问出的话吗?

在这个足球场大小的空地上,就算是那两位年龄最小、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痞子都知道非礼是什么意思,说不定昨晚还准备在放学的路上非礼隔壁班的某位女生呢,而这女人居然能问出非礼是什么意思?

卖萌,这绝对是卖萌!

有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痞子,看样子是高校的学生,正在互相小声嘀咕着,明显是在非议秦香语的卖萌行为。

“美丽的小姐,你不知道非礼是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候,一位穿着崭新的军装、脚上穿着军用战靴的精壮男子,从痞子群里走了过来,向秦香语说道,“我是麦阿达,凯文的左右手!在你视线所见的这片范围之内,我最大,你的生命掌握在我的手中!”

“哦,是吗?”秦香语看着这位名叫麦阿达的青年,他看起来比其他痞子要成熟很多,而且好像颇有点涵养,虽然他这番话说得非常有威胁之意。

“来,吃鸡腿吧!我相信,我们的凯文老大到底遭遇了什么,你一个人是说不清的。为了等到能说清这件事的人赶过来,你有必要吃点东西,免得饿坏了肚子!”

麦阿达的语气很柔和,如果不是知道他是这些不良青年的头头的话,秦香语几乎要误以为他是年轻而有事业心的警|察了。

“好吧,谢谢!”秦香语是既来之则安之,听麦阿达的意思,显然已经派人通知了老公唐邪,在等到老公赶来营救自己之前,先把肚子填饱倒是应该的。

“美丽的小姐,你不怕这鸡腿中有药,我们会把你给非礼了吗?”麦阿达看到秦香语很自然地接过盘子里的吮指鸡腿,有些好奇地问道。

乌合之众(2)

“我不怕。因为我觉得,你和他们不同。”秦香语笑了笑,现在只好使缓兵之计了,不管说好听的难听的,先把对方稳住,等到老公唐邪赶过来后,一切就好办了。

麦阿达饶有兴味地看着面前的秦香语,感觉这位美丽的东方女子好像有点意思,最起码人家与众不同。

“麦阿达,这女人在卖萌呢,我们要非礼她,她居然说不知道!”乐塞一脸不爽地看着秦香语。

“不知道!什么是非礼?你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呢也不用卖关子。在我眼里,知道非礼是怎么回事,绝对不如多吃一根鸡腿来得重要!”

秦香语一边回答着,嘴上仍在津津有味地啃着手里拿的鸡腿,而且是按吃吮指鸡块的吃法吃的,如春葱般的食指伸到嘴里,舌头吸吮得滋滋有声,这副吃相让周围的男女痞痞们大掉眼镜,很怀疑这是哪个星球潜来的女人。

秦香语从来没有过这种吃相,故意这种吃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吸引住所有人,从而拖延时间。

麦阿达看她一副童真未泯的样子,不但没有像众人那样皱眉,反倒笑逐颜开,向秦香语问道,“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麦阿达省略了‘美丽的’这三个字的前缀,因为现在的秦香语就像个大吃货,跟美丽有些高攀不上了。

“秦香语!你呢,你叫啥?在打听我的尊姓大名之前,我并不介意你先报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对我的尊重的!”坐在餐桌前的秦香语,就像个俏皮女王似的,在教导着站在她面前的这位尊贵的臣子。

麦阿达怔了一怔,遍数自己所认识的女匪、女痞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啊,八百女粉中,有哪个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不过,像麦阿达这种牛逼惯了的人,一但碰上言语不羁的异性,往往能激发起最大限度的兴趣。

现在,麦阿达像和老朋友谈心似的,拉开椅子坐在了秦香语的旁边,微笑着问道,“秦香语小姐,请问是谁把你送来这里的?”

“明知故问!”秦香语都懒得回答他,用看二货的目光看了麦阿达一眼,然后目光又转移到食物上去。

麦阿达像发现了活宝似的,还想再多问点什么呢,突然传来高跟鞋击地的声音嗒、嗒、嗒、嗒,像一首优美的乐曲似的,很有旋律地响了起来。

麦阿达心里一动,穿着高跟鞋,走路能走出像音乐一样悦耳动听的声音的就只有一人,也就是一直爱慕自己、爱得死心塌地的芬妮。

他转头一看,迎面走来的女人,果然是芬妮。

在今晚到场的众位男痞女痞中,芬妮是极有身份的一位,是纽约市某公司老总的千金。

如果说其他佳丽都是白富美这一类的话,那么芬妮就是白富美的加强版,还要加个贵,是白富美贵!集白净、富裕、美丽和贵气于一人,在纽约市也算是名副其实的天之宠儿了!

乌合之众(3)

之前,有位纽约当地的节目主持人在专访芬妮时,曾经当着观众的面儿开玩笑说,整个纽约市的万千少男或青男们,明里暗里为芬妮流下的口水、咽下的唾沫,份量可以吨计!

当时,芬妮只是淡然地一笑,并没有为这一吨的口水激动个一分半秒的。

因为她心里所在乎的,并不是万千位少男青男的口水,而是麦阿达的一个情意绵绵的眼神。

“阿达,她是谁?”

芬妮踩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娉娉婷婷地走了过来,向麦阿达问道,而阿达这个相当亲昵的称呼,也只有她才能使用。

“这位东方美女,是秦香语小姐。”

“秦香语小姐?”芬妮听到后面的小姐这个尊称,心里就觉得恶心,像这种对鸡腿爱不释手的粗蛮女人,居然也当得起小姐这个称呼?

“你是什么人?”芬妮用很不客气的语气质问着秦香语。

秦香语微微一怔,芬妮对自己说话的语气很不客气,她能感觉得到。而对一个趾高气昂的女人所发出的质问,秦香语向来只有一种对策,无视!

“我问你话呢,你听见没有?回答我!”

看到秦香语明明听见了,却摆明了无视自己的疑问,芬妮动了怒。在这帮痞子们经常聚集的这块空地上,男老大可以说是凯文的手下麦阿达,而女主却是她芬妮。

秦香语仍然无视,大口啃着鸡腿,目光盯在芬妮那十公分高的高跟鞋上。

看着芬妮脚上那双漂亮的高跟鞋,目光自然会上移看到她那纤细而光洁的小腿上去。

这让芬妮很尴尬也很愤怒,好像自己的小腿秀色可餐似的,而秦香语就像个女流氓似的,吃着鸡腿还就着自己的美腿,嘴和眼睛都喂得饱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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