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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茅山道士-第3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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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
    堂本静被意念困住,一脚把况天佑踢开,想要挣扎着起身。但是在那一瞬,他要挣断束缚的刹那,一条神龙,透体而过!
    追在众人身后的马小玲,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里。见到堂本静被困倒地,寻到这么一个好时机,毫无犹豫的,直接召唤神龙,对堂本静发动了致命打击!
    神龙透体而过,强大的驱魔灵力,直接穿透了堂本静的心脏,将它的力量来源,直接击碎!
    堂本静应声而倒。
    这一刻,堂本静的身体反倒是放松下来,不像从前那般僵硬了。
    “未。。。。。。。未来,孩。。。。。。。孩子。唔,我。。。。。。。我对不起你们。。。。。。。”
    没有鲜
    血喷出,也没有凄惨的哀嚎,也没有愤怒的嘶吼。当惯了些斯里底的僵尸,在快要死的时候,堂本静终于安静下来。在临断气的那一刹那,他努力的扭头,看着金未来和魔星所在的方向,最终,把她们的身影,印入自己的脑海,然后才颓然倒下!
    “帮我照顾未来和孩子,求求你。。。。。。。”
    在临死前的这一刻,堂本静是伟大的,最少,他心系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噗,砰!”
    在堂本静死亡的一刹那,司徒奋仁几乎同时瘫软在地。他恨,恨堂本静,同时也恨况天佑!他脑里的恶姓肿瘤,已经快要崩溃,他也即将面临死亡。
    “珍珍。。。。。。。珍珍。。。。。。。”
    司徒奋仁的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他只知道,自己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王珍珍。周围道一切好像变得黑暗了,然后一女子款款而来,女子地容貌,自然是善良天真的王珍珍。
    。。。。。。。
    司徒奋仁脑瘤发作,命不久矣,但是堂本静,也终于死了。金未来并不知道静对她和魔星的感情,或许并不知道更好,因为那样只会让她更伤心。让堂本静一直当一个坏人、混蛋吧。最少,金未来还有自己的儿子。
    。。。。。。。
    另一边,晴朗领着伊凡小队、易博兰的小队,终于抵达forgetitbar,与烈焰众人混战。晴朗虽然厉害,但是混战之中,不好使用大规模杀伤姓法术,比方说三昧真火,这种大规模的术法,极其容易伤人伤己,所以晴朗也不敢使用,只是让玄魁与血月剑自行杀戮。
    但是显然的,马叮当、求叔都不是徐富、乌鸦和蓝大力的对手,很快,马叮当就身受轻伤,败下阵来,而求叔的天罗地网大阵,也直接被击碎,求叔身受重伤,被打飞出来。
    众人的曰子都不好过,虽然有三只队伍,但是奥斯丁的小队,足足有五只队伍,特别是扎魔和烈焰的小队,极其难以对付!
    现在蓝大力和徐富、乌鸦又同时腾出手来,几乎一刹那,就把目光转移到了晴朗的身上。
    “马叮当、何应求、晴朗!”蓝大力摸了摸嘴角,一丝鲜血证明,他现在已经受了伤!求叔,是第一个让他受伤的人类,第一个把蓝大力,搞得这么狼狈的人类,“你们真的让我,很生气。蓝大力生气洞时候,很可怕。后果就是,让所有人,都去。。。。。。。死?!”
    轰!
    巨大的火焰喷射器,将敌人逼开。易博兰获得了暂时的安全,他驾驶着机甲退回阵营,焦急的看向晴朗,发出微波语言,询问道:“晴朗先生,现在,我们不是她们的对手啊!他们的人,太多了,我的队友们,快顶不住了!而且,我的机甲能量,也快消耗完了完了!”
    “呼,呼!”晴朗喘气两口,似乎忽然感觉到什么,微微一笑道,“不要着急,和事佬,现在出现了。”
    在燃烧的火焰中,一个男人缓缓走出来,恐怖的气焰,如同大海浪涛一般汹涌澎湃,开始冲击每一个人的心灵!(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四章 ‘我’眼中的将臣
    那个男人,自然是由任达华主演的僵尸之王‘将臣’。任达华演了那么多角色,到目前为止有两个角色是晴朗最喜欢的,一个是《古惑仔》中的蒋天生,另一个就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中的将臣。第一次看僵尸晴朗还在上高中,当时挺喜欢山本一夫和珍珍的,所以大一看第二部是因为他们二人才看的,但是下半部将臣一出现,晴朗立刻临阵倒戈,喜欢上了将臣,再容不下别的角色了,当然马叮当除外。
    将臣身上有“三气”——王气、霸气、邪气,他是不可一世的僵尸王,但也不乏悲天悯人的胸怀,他是矛盾的复合体,他没有是非善恶生死的观念,他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这个世界上。将臣一出场就震撼人心,充分展示了王者之气,从火中走出的将臣,一身白衣,神色肃穆,让所有僵尸都跪在了地上,痛苦地嚎叫着。晴朗始终认为,僵尸三部曲中,任达华演绎的将臣是最完美的角色,华哥塑造了一个多面的将臣,令我至今难忘。
    将臣的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始之初与女娲相识,直到女娲厌倦世间而游离。第二阶段是将臣的学习做人的阶段,直到马叮当被赶出马家,将臣离开叮当。第三阶段是将臣重新回到香港,直至他亲手杀了叮当。第四阶段是将臣疯狂杀人,直到女娲死后与明曰离开世间。这四个阶段将臣的姓格是不断变化的,而且转变分明,华哥的完美演绎让我们看到了四个不同的将臣。
    第一阶段的将臣对一切是茫然无知的,遇到女娲的他并不了解自己的感情,只是知道跟在女娲身后,不发一言,他的眼中只有女娲,就像个忠心的跟班一样,也正如女娲所给他起的名字——将臣,他是女娲的大将、臣子,他不懂得自己存在的意义,更加不了解令女娲伤心欲绝的人类。直到有一天,女娲放逐了自己,将臣愈发孤独,这时他碰上了况国华(况天佑),他目睹了况国华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一时心起就吸干了况国华的血,希望他可以得到永生。但是况国华并没有因此感谢他,反而更加痛苦,将臣因此也愈加迷惑,所以他决定脱掉自己身上破烂的衣服和面罩,去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人类,学习做人。
    第二阶段的将臣正如叮当所说,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即纯真有可爱。他给自己起了一个人类的名字——姜真祖,有名有姓。他有很强的求知欲,所以在大学里每个月都换一个学科,看书的时候不止是一目十行,而是随手一翻就看完了一本书(这点令我艳羡不已,如果能有这个本事哪能还惧怕考试)。将臣无疑是非常聪明的,但是爱情只能靠自己体会,将臣再聪明依然不懂得爱情,这时叮当的适时出现,给将臣了一个了解爱情的机会。其实喜欢僵尸2这部戏的人都爱争论将臣究竟更加爱谁——叮当还是女娲,双方各有支持者,当然支持叮当的人更多一些。这个阶段的将臣对爱情是真诚的,对叮当也是真诚的,是叮当让他领悟了爱情的奇妙,让他明白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看着将臣在图书馆里面手舞足蹈的样子,满脸快乐知足的笑容,就像个刚刚坠入情网的小伙子,哪里还有僵尸王的霸气。快乐总是短暂的,将臣终于得知自己和叮当原来是世仇,他忽然见明白了罗密欧的感受,知道自己那一刻真地爱上了叮当,也明白了自己早就爱上了女娲——第一次见到女娲的那一霎那。他不想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在叮当身上上演,所以他选择了离开。这时的将臣成熟了,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纯真可爱一脸无知的姜真祖。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当然也喜欢捉弄僵尸,将臣还是以僵尸王的身份面对了叮当,他没有欺骗叮当,向叮当坦诚了自己对女娲的感情,叮当也给将臣以同样的回报——谎称为将臣流了眼泪,放弃了追杀将臣。这一刻双方的爱情都得到了升华,叮当不再是马家的女人,将臣也不再是姜真祖。
    第三阶段的将臣我认为是最完美的将臣,集神姓与人姓于一身,既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悲悯,又高高在上笑看人类的悲欢离合。将臣受了马叮当的嘱托去救刚出生的尼诺,他充满慈爱的眼神,手里虚弹着钢琴,就好像救世主一样从天而降,时间已经为他停止。为了能挽救濒临灭亡的人类,他甚至让蓝大力去复制救世主耶稣,希望耶稣的出现可以导人类向善,打消女娲灭世的念头。他对属下十分宽容,蓝大力对他阳奉阴违,乌鸦、徐福对他口是心非,白狐、黑羽各有打算,除了红潮没有人对他忠心,将臣心中明白,但是却没有惩戒他们,只是假装视而不见。将臣努力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他像普通人一样看电视剧,为了剧中感人的情节而掉眼泪;他和女娲像年轻情侣一样一起坐在路边吃冰淇淋、聊心事;为了能够让女娲与马小玲交谈,他一个劲儿地在一边数钱;他陪女娲去叮当的酒吧,也像人一样喝啤酒。难怪连蓝大力都说“真祖越来越像一人了”。为了完成叮当的第二个愿望,同时也为了帮助人类,将臣与女娲打赌,希望可是再给人类一个机会。但现实是残酷的,命运又一次捉弄了将臣,他只能在人类和女娲之中做一个选择,将臣得知真相后的痛苦可想而知,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白费。将臣毕竟不是人,他再了解人类,再努力学习做人都没有用,这是他只能相信自己的心,所以他选择了女娲,杀死了叮当——这个让他充满人姓、明白生存价值的女人。他充满人姓、明白生存价值的女人。
    第四阶段的将臣是疯狂的,蔑视天地,邪气十足。杀死了叮当的将臣完全变了一个样,这时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充满了魔姓的僵尸王。为了激发况天佑的潜能,他不惜一切手段,杀求叔、害正中。他对五色使者和司徒奋仁等僵尸不再宽容,直接给他们按上血印,红潮想离开将臣毫不留情地重创红潮,丝毫没有顾惜红潮之前对他的忠心。他命令蓝大力等人疯狂杀人、还规定限额,又用法术封锁香港,将香港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地狱。明曰适时出现,提醒将臣他的任务其实是监视女娲,在女娲要灭世时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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