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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康那囗踔梁艹ひ欢问奔淅铮豢梢皇赖拿谰嵌颊沤苫癫⑹褂盟是俄语里自动步枪的第一个字母,k是卡拉什尼科夫名字的第一个字母,47是出厂年份,所以ak47的含意就是:卡拉什尼科夫1947年定型的自动步枪。
这种枪枪身短小、射程较短,适合近距离的战斗,动作可靠,坚实耐用,故障率低,无论温度条件如何,射击性能都很好,即使连射时或有灰尘等异物进入枪内,机械结构仍能保证其继续工作,结构简单,就连初次接受枪械训练的新手也很容易分解操作。最最重要的一点是,ak47没有任何的设计版税,卡拉什尼科夫完全没有要一分钱。这也导致ak47被各国明目张胆的仿造制作。
一把原厂的ak47要卖到2400美元,但在阿富汗地区的黑市中,二十斤大米就能换一把ak外加两个弹匣,最便宜的时候6美元一把仿制ak,不到一万块钱就能装备一个百人连队的战斗火力。
——什么叫物美价廉?这就叫物美价廉。
但这种枪也不是全无弱点,ak47射击时枪口上跳严重,机枪框后座时撞击机匣底,枪管较短导致瞄准基线较短,影响了射击精度,二百米以外无法保证准确性,连**度更低,再加上自身重量较大,其实只能满足以近距离遭遇战为主的战斗要求。
匪徒和李逸风等人的距离远超两百米,再加上有篝火浓烟的阻挡,以及山林的保护,所以ak47并没有发挥它的优势。十几名匪徒只能一边乱打枪,一边冲进了山林。
匪徒的领导者——冒出成装卸工人的大东听到枪声,从主帐篷里钻出来,皱着眉头朝手下质问道:“怎么回事?”
手下立刻恭敬的回答说:“山林那边发现几个漏网之鱼。”
大东皱了皱眉头。“用无线电通知他们,只许活捉,死人可没办法给我们交赎金!”
“是!”手下立刻拿出无线电步话机交代了几句。在没有网络通讯的情况下,无线电波是最好的通讯手段。
追击李逸风等人的匪徒接到命令,立刻停止了射击,但仍紧追不舍。
李逸风一边撤退,一边靠重型机弩射箭来压制匪徒们的速度。时间紧迫无法瞄准,一连十几箭全都射偏了。
在李逸风边退边换弩箭的时候,凌鼎亿不失时机的抬起手中的单手弩帮助李逸风压制匪徒的速度。他的单手弩射速很快,机械结构也更倾向于自动步枪,有好几个冲在前面的匪徒被乱箭射中受伤倒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些什么人!?”装换弩箭时,凌鼎亿忍不住大声问道。他还有十几箭,射完就什么都没有了。
“肯定是跟杀手一伙的!”王新麦手里没有武器,只剩下了惊恐。
李逸风的箭矢也所剩不多,“应该不是。这伙人是抢匪,所以配备了非法的火力装备,而那个杀手用的只是我们武器室的弩。”
正说着,一名身体强壮的匪徒猛的从他们上方扑了下来,撞开了李逸风,一把扼住王新麦的脖子。
“新麦!”凌鼎亿刚抬起手想要射击,就见一支银亮的钛金箭横空而出,从匪徒的眉心射入,从后脑贯穿而出,并且借着余力射中了另一名冲上来的匪徒。
扼住王新麦喉咙的那名匪徒闷哼一声,脑浆从后脑爆裂开来,把王新麦吓的尖叫起来。
曹成再次搭弓,又射倒了一名匪徒,但其他匪徒仍叫嚷着涌来。
眼看逃走已经不可能了,李逸风和凌鼎亿背靠背的用最后的钛金箭争取时间。李逸风大吼道:“宛瑜表妹,快跑,找罗兄去!”话音刚落,两名凶神恶煞的匪徒就朝他冲了上来,一个用枪口指着他心脏,一个用枪托砸向他的太阳穴。
鲜血汩汩外流,李逸风顿时感觉一阵眩晕,他张了张嘴,无力的举起重型机弩,将最后一支钛金箭射进了端着枪托的那名匪徒的心脏里。
又有几个凶恶的匪徒冲了上来,打掉李逸风手中的武器,对他一阵粗暴的拳打脚踢。
林宛瑜尖叫着,想要上前驱赶那些可恶的匪徒,曹成却一把将她拦住,“林小姐,听你表哥的话,快跑,去找罗先生,找到他,你就安全了。”
“可你们怎么办?!”林宛瑜不忍心让所有的人为了她而被匪徒抓起来。
“不要管我们,我们已经走不掉了,但至少还能保一个人逃走!”凌鼎亿一边大声的喊,一边将最后几只弩箭射出。射光之后,他抡起单手弩,狠狠的砸向最先冲过来的匪徒,但更多的匪徒冲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鼻梁上的眼镜也甩了出去,被踩成了碎片。
“快走!”曹成将林宛瑜推了出去,回手一箭正中一名匪徒的咽喉。
几个匪徒将枪口抵住李逸风和凌鼎亿的脖子,还有几名抓住了王新麦——他被爆头而死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放下武器,不然我们就杀掉你的朋友!”匪徒中一个领头的人揪起王新麦的脖领,用锋利的小刀在他的脖颈上轻轻划开了一个口子。
曹成冷静的注视着他们,缓缓的将手中的反曲弓垂下。
“这就对了。”那名小头目狞笑着,“还有你身后的那个小妞,统统放老实点!”
林宛瑜全身麻木,脑子好像变成了糖浆。
曹成冷笑一声,突然高高举起了反曲弓,朝着斜上的天空连发三箭。
匪徒们都紧张的端起了枪口,这群人中他们最忌惮的就是曹成。已经死掉的四名同伴中,有三人是被曹成射死的,这种不慌不忙的杀人手段,一看就是老手。但是当他们看到曹成的箭射向天空时,全都大笑起来。
“准头也太差了吧!”
“回你妈肚子里好好练练吧!”
正说着,只听头顶上一阵响动,就像是雪崩的声音。匪徒们惊恐的抬起头,看到一根粗壮如腰的树干直愣愣的从半空中摔了下来,上面厚厚的积雪如水银般倾泻而下,树干和积雪一起砸向他们的脑袋——
匪徒们顿时惊慌起来,大叫着跑开。曹成拉满了反曲弓弓弦,再次回头朝林宛瑜大吼道:“跑!别回头——”
林宛瑜如梦初醒,撇开拐杖,顺着一闪一闪定位针的红光,朝跟罗邺分开的地方跑去。
在恐惧之下,脚踝的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
第九十六章我是死神
林宛瑜将所有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两条大腿上,拼命的在黑暗中飞奔。
身后,先是传来几声并不熟悉的惨叫,那应该是被曹成射中的匪徒,但紧接着就是ak47的空洞响声,再接下来就是王新麦撕心裂肺的尖叫,以及匪徒们的拳打脚踢的声音。
林宛瑜不知道曹成究竟怎么样了,她只希望曹成不要太过于反抗,而让自己受更严重的伤。
她听到之前说话的那个首领高喊道:“你们两个,去追那个女的!”
她拼命的奔跑,不敢回头。
头脑里一小片残从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找到罗邺。这一小片理智反复的重复这一事实,林宛瑜不想思考眼前的景象,不想知道南山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快一点回到罗邺的身边。
定位针一闪一闪的,像是飞机着陆时的导航灯,林宛瑜始终沿着导航灯狂奔,她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的奔跑过,就连呼吸都感觉到全所未有的刺痛。
两个匪徒的脚步在身后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
她意识到定位针能帮助她找到跟罗邺分开的那块岩石,但同时也能让匪徒知道她是朝哪个方向逃跑的。她冷静下来,一边跑一边将定位针从树干上拔掉。
这样显然减慢了她逃跑的速度,但身后追逐的声音也渐渐变弱了。
在这种风雪天气里,迷失在山林中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林宛瑜一边暗暗祈祷那两个匪徒会放弃,一边继续拔掉定位针,朝前方奔跑。
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她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肺部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她躲进旁边的树林里,爬到一人多高的枝桠上,尽量的不发出声响。
身边的一切都那么寒冷、尖锐、雪白,树桠在身下瑟瑟发抖,她希望自己能安然的躲过这场浩劫,但雪地上的脚步声正越来越近。
很显然,那两名匪徒并没有放弃。
借着夜视眼镜,林宛瑜看到这两个人的大概相貌。两个男人都穿着雪地迷彩服挎着枪,一个高高瘦瘦,脸颊上有浓浓的络腮胡茬,另一个头上光光亮亮,一根头发都没有。
他们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枪械保养的牛油味。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也可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林宛瑜本身对这种味道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这件冲锋衣是从胡继瑶哪里穿来的,胡继瑶的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被熏染上了薰衣草的味道。
林宛瑜现在只希望这两个匪徒不知道薰衣草是不可能在冬天开放的。
两个匪徒慢了下来,其中个高的那个抽了抽鼻子,但是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另一个秃头的匪徒则盯着林宛瑜藏身的那片山林,离林宛瑜最多只有十几米的光景。在夜视眼镜的作用下,林宛瑜看到他的眼睛像山羊一样黑,没有虹膜和瞳仁。
“他吗的!”高个子匪徒一口浓痰淬在雪地上,怒骂道:“那小妞跑的真快,我们跟丢了!”
秃头匪徒眯着眼睛,向着林宛瑜藏身的树桠走了几步,然后放松下来,垂下枪口微笑着,露出了完美的象牙色牙齿——这是只有在林宛瑜噩梦中才能见到的表情。
她闭住呼吸,惊恐的感觉犹如厚毯般包裹着,令她伏不敢睁眼,只能一动不动的伏在树枝上。
秃头匪徒说:“看啊,一只趴在树枝上的小兔子。”他用调侃的语气补充道:“还是一只桃红色的小兔子。”
林宛瑜险些尖叫起来,她怎么能忘记这件冲锋衣是桃红色的呢?在皑皑的白雪堆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高个匪徒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小兔子?兔子根本就不会爬树,而且也没有桃红色的——”
秃头匪徒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继续朝林宛瑜说道:“小兔子是乖乖自己爬下来,还是要等我的大个子朋友把你拖下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