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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一个客人的到来打破了洪叔安静的退休生活。
张凯递给洪叔一份案卷,举起茶杯轻抿一口。茶烟缭绕中,他的双眼隐藏在厚厚的镜片之后,仔细观察着洪叔脸上,看见那份案例之后显露出的诧异神色。
张凯放下茶杯,指着那案卷问洪叔:“听
24、第七章 。。。
说当年这个案子是洪叔您接的,我想向您打听,这案子里的那个男孩后来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俺改了一个非常微小的地方,哪位亲可以看出来?【嘿嘿~
呼……好长的一章,俺写了好久…希望JQ足够………
明天应该不会更新,如果显示更新是俺在抓虫的说~
胖子篇完,下一章新篇会有新的人物出现【这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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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5、第一章 。。。
几乎所有荒谬的行为均源自于模仿那些我们不可能雷同的人。
——赛缪尔?约翰森
***
第一章
有个成语叫‘人如其名’,即是说有的人的个性举止和他的名字极为相符。
莫风似乎就属于这么一类人。
莫风,莫风,一个像风一样出现在李墨白身边的男人。
李墨白是在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下午遇到莫风。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和煦温暖,又赶上周末,真是个休闲放松的好日子。李墨白在这样一个舒适的下午,牵着墨墨和白白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溜达。
上回李墨白被神秘人绑架,曾经发誓回家后要善待这两只帮他掩饰罪行的好帮手,他也算是个守信的人,自此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当真把两只狗当儿女养起来。
养狗不容易,养大型的犬类更不容易,除了吃得多,还得兼顾它们的精神健康,所以每日早晚两次的遛狗成了李墨白日常的必修功课。
李墨白把遛狗当做一种锻炼方式,到也乐在其中。
所以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李墨白在脖颈上仔细涂抹上防晒霜,牵着他的两条狗出了门。
他这样一个清瘦文弱的年轻人带着两条巨大骇人的獒犬,确实很吸引眼球。刚进公园,便有很多或是害怕,或是好奇的目光落在李墨白的身上。
李墨白住的地方偏近郊区,也算是富人区,邻里之间相隔很远。这个公园是专门供这一片区域的富人们休闲的场所。
富人们都忙,公园里平时几乎看不到人,今天天气不错,倒是有些人坐在阳光下晒太阳。
遛狗的也有不少。
墨墨和白白太凶悍,李墨白怕它们伤了人给他惹麻烦,所以没有解开狗链,艰难地跟着这两只大狗在公园里穿梭。
两只狗在家里被关久了,一出屋就兴奋不已,疯了似地向前冲,一面冲着周围的人啊,狗啊的龇牙咧嘴,耀武扬威。它俩体积大,力气更大,绷紧了脖子上的狗链,拖着李墨白在公园中奔得酣畅。
这个场面在旁人看来,与其说是李墨白遛狗,不如说是那俩狗在溜李墨白。
公园里的狗都怕这两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生物,偏偏墨墨和白白喜欢挑衅别的狗儿,冲着他们狂吠不已,吓得那些个弱小犬类呜咽着蜷缩在主人身后。惹得公园里遛狗的都愤怒地避开李墨白他们仨。
李墨白瞅着他那俩猖狂的宠物,无可奈何地直摇头,心想他这么一个温和有礼的好青年怎么会养出这么蛮横的俩畜/生。
他被两只大狗拖着绕公园跑了好几圈,实在是累得不行,好不容易才将两狗拴在路边大树旁,弯下腰垂着胸部喘息。
有一个人从他身侧走过,墨墨和白白突然狂叫起来,跳起前爪就往那人的身上扑,唬地那人向后连退两步,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
李墨白也吓了一跳,忙制止住那俩疯了似的狗,跑上前去扶那人:“对不起,对不起,先生你要不要紧……”
他的话说了一半,睁大眼,手顿在半空中,微微有些颤抖,心也跟着跳得飞快。
那个坐在地上的男人长得很好看,轮廓很深,五官精致,是那种漂亮又很阳光的长相。男人穿着一件考究的米色长风衣,精心修剪的头发短而柔顺,细碎的刘海稍稍遮住眉梢,给人一种清爽不凌乱的感觉。
男人仰着头,狭长的内双眼透着善意,眼珠在阳光下泛着隐隐的琥珀光泽,像两颗剔透的琉璃珠。他冲李墨白友好地笑笑:“没事。”那笑容和他整个人一样,散发着很阳光清爽的感觉。
李墨白的心脏像兔子似的,跳得飞快。
面前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很好,或者说,实在是太好了。看着他,李墨白满脑子全都是学长的影子。倒不是说这人长得有多像学长,只是他周身的气质风姿与学长极为神似。
李墨白盯着男人,就好像是在看三十出头成年版的学长,英俊,温和,阳光。
这样的感觉李墨白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甚至那些被他杀害的男性中也无人能让李墨白产生这般的共鸣,此时此刻,李墨白的心情无比地激动,热血沸腾的脑海中升腾起强烈的,要将这个男人占为己有的欲/望。
这是那种他犯罪时才会有的冲动感,而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来得强烈。
男人见李墨白半弯着腰,一只手悬在半空中,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全身像石像一样一动不动,弯弯唇,主动伸手拉住李墨白伸出的手,借力站起身,又重复了一遍:“没关系,谢谢你。”
李墨白晃过神,干笑两声来掩饰尴尬和心中的激动,垂头看见自己的手还握在男人的手中。
男人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白净,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李墨白越看越满意,在心里幻想这个完美的男人静静地躺在他的冷柜里的样子,眼角弯了又弯。
男人松开手,弹弹风衣上的尘土,小心翼翼地抱起刚才掉在地上的手提包。
包内传来细微的声响,好像是小动物的尖细的叫声。
李墨白好奇地看着男人小心地打开手提包,从包里捧出一个扁扁的椭圆形铁笼子,笼子里有只小小的白老鼠,抱着脑袋蜷缩成一团。
墨墨和白白看见那小老鼠,又开始磨牙。李墨白恍然大悟,刚才这俩畜/生那么冲动,原来是因为男人身上带着这么个小东西。
男人将笼子捧在怀里,手指探进笼子里,轻轻抚摸小老鼠毛绒绒的身体,似乎在安慰受惊的宠物。
李墨白挡住他的两只狗不友好的目光,露出招牌笑容,向男人道歉:“真是对不起,我的狗吓到你的宠物了。”
男人将笼子又放回手提包里,摇头笑得和善:“真的不要紧,误会而已。”说完,转身准备离开。
这人让李墨白太满意,他竟有点不舍得就这么放男人走,一时把持不住,脱口唤住男人:“它叫什么名字?”
“嗯?”男人有点诧异的回过头,李墨白指指他的手提包,又问了一遍:“你的小宠物叫什么名字?”
男人明白过来,露齿笑道:“还没有想好名字呢,”他反问李墨白:“你的那两只呢?”
李墨白笑着指着狗,热情地向男人介绍:“这只是公的,叫墨墨,小点的这只是母的,叫白白。”
男人微笑点头,似乎有点羡慕:“我一直想养狗,但太忙了,没有时间照顾。养两只这么大的狗很花功夫吧?”
李墨白苦笑着点头。
两人就这样对站着聊了一会,交流养狗的经验。李墨白有点惊奇自己竟然可以如此自如地和这个陌生的男人攀谈,虽然这些年锻炼出的销售技巧让他在人前戴上了温和的假面,但除了推销产品,李墨白从来不是一个健谈的人,在异性面前尚好,若是遇上有点令他心动的同性,李墨白的舌头总是会不灵光,时常说错话。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多年前那个腼腆内向纯情的男孩还住在李墨白的心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只是这些年被他用越来越厚重的假面和谎言隐藏了起来。
这样的李墨白可以神色自如地和如此吸引他的男性攀谈,连他自己心里都觉得挺神奇。
一定是因为男人的态度真的很温和,一直在笑,声音也好听,像薄荷叶一般清爽,让与之交谈的人听着无比地放松。
隔得很近,男人身上古龙水味道传入李墨白的鼻息中,淡淡的栀子花清香,很好闻。
聊了一会,男人抬腕看看表,向李墨白伸出手,遗憾地道别:“我还有事得先走,和你聊的很开心,嗯……”
“李墨白。”李墨白握住男人手,大方地自我介绍。
那人有点惊讶地看看李墨白,又望望他身后那两狗。
李墨白想了起来,尴尬地笑:“厄,我不大会起名字……”
男人的眼角弯了弯,用力握握李墨白的手:“我叫莫风,很高兴认识你,李墨白。”
男人与李墨白挥手道别,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李墨白摸着自己被男人摸过的手,舔了舔嘴唇。
莫风,不错的名字。
他松开栓墨墨和白白的狗绳,拍拍它们的脑袋示意它们自己回家。墨墨和白白识家,能独立找到家门,他到不怕它们走丢,平时遛狗跟着出来不过是担心两只狗会误伤行人,但是今天情况特殊,他可不能让到口的肥肉飞了。
李墨白悄悄地跟在那个米色风衣的身影后面,两人一前一后,相距不到百步的距离。
莫风个子很高,腿长脚力快,李墨白跟着有点吃力。
这样偷偷摸摸追逐了大概六七个街角,李墨白看见莫风在一辆轿车前停了下来,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李墨白心呼不好,忙掏出随身带着的笔,在手背上记下那车的牌照号,刚抄完,莫风已经开着车扬长而去。
李墨白看着手背上七位数的车牌号,有点沮丧,不过好歹他弄到了莫风的车牌号,希望可以有办法查到关于莫风的信息。
***
莫风提着手提包,开门走进自己舒适的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