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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花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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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总总,还有很多优点,人家都是拿女儿换权势,只有我可怜的老爹,放弃了中庸的立场,只为了替女儿换回个信得过的夫婿,真叫人热泪盈眶了。
更夸张的是,老爹还特意写信叫一凡同学亲自来送聘礼,让我见一见,最后把关。
虽说老爹不问我的意见就擅自定了亲,但这是历史局限,风俗使然,怪不得人。老人家为了我的终身大事,不惜抛却身家、鞠躬尽瘁。
那眼光比许多现代的父母亲还要开明得多,不问人家收入几何,不问是否有房有车,只问才学和品性,这是多么纯粹的理想主义精神啊!
可是,历史也教育我们,最好的那个未必最适合自己。
所以,最后否决权是吧?摩拳擦掌——
我会好好运用,要幸福,也决不让老父亲伤心。
虽说嫁人的事情打乱了我的宅女计划,但是精彩的生活不就是由许多出乎意料而构成吗。
所以说:生命不息,折腾不止。
让帅哥来得更猛烈些吧!

一见钟情

你是我生命的阳光;
在拂晓轻轻来到;
行着分明的路途;
又在夜晚静静离去。
你是天上的行程
我是地上的羁旅
在这相逢的时刻
你是我生命的阳光
——Timefly
古代的相亲应该是什么样子?
茶香袅袅,隔着雾气的两个人正襟危坐。
“公子平时做什么消遣”
“也没什么,就是看看书,作作画。”
“敢问公子爱看什么书?”
“大抵都是圣贤之书吧”
……
无聊,冷场,自古如此。
说得太多是交浅言深,说得太少又毫无意义。
更何况被家人卖掉换权势的人是他,肯定专拣我爱听地说,把我当答辩委员会主席来对付,哪里看得出真性情,偏偏我只有一次考察的机会。怎么办?怎么办?
一着急就惊醒了,原来还没发展到那一步。
公子押着又贵又重的聘礼从京城过来,至少还需要半个月才能到,我必须在此之前摸清他的底细。
留书出走是必然的,我需要详细制定作战计划。
深夜,烛光下,咬着笔头,精心计算,仿佛又回到了写论文的日子:
从开题到自我答辩,保证滴水不漏。
首先,不能独自出门,否则指不定被卖到哪家青楼唱卡门去了。
保镖是现成的,只要跟上老爹派到晹岭关接人的家丁就行了。
能不能威逼利诱,和他们一起出发?这不是害别人丢饭碗吗?
绝对不行,只能悄悄地跟着,等出了城再表明来意,威逼利诱。
晹岭关是必经之地,两府交界之处,前后百里没有村镇。
左相公子带着辎重,必定只能在三星级以上客栈住宿,那么他在晹岭关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住在“我”上京路上曾经住过的那家凌风客栈。
我只要赶到晹岭关,运气好的话,如果能在凌风饭店找个活计,编个身份卧底下来,那就绝对有机会把帅哥“迷倒”。
怎么迷倒?
以如花的美貌和穿越女的卓越气质?做梦!
当然是用迷药罗。
否则一介丞相公子,谁会理睬一个饭店小厨娘?
不要提正眼看待,只要稍稍接近,人家肯定拿你当灰尘,自动过滤;再靠近些,就当作苍蝇,直接pia飞。
黄蓉和郭靖,那是小说虚构。
总而言之,唯一不以真实身份接近帅哥的办法,就是拿迷药迷倒。
等到他一个人在荒山野地里悠悠转醒的时候,面对我这个救命恩人,自然就学会了什么叫人人平等、友爱互助!
^_^,不错的计划吧。
该睡觉了,养足精神,明天还要打包迷药,顺便打听派谁去接人呢。
一切都顺利得惊人,我作为凌风客栈新一任小厨娘,正端着香气腾腾的鸡蛋羹溜出厨房,向天字一号房进军。
一路踩着客栈咯吱咯吱的楼板,心里既有些忐忑,更多的却是做坏事的兴奋,还隐隐有些期待。
小地方没有牛奶,我只好做了最简单的水蒸蛋,撒了些香肠末,还调了一些家传迷药,果然香气四溢,据说口味冠绝。
只要帅哥一倒,我就拿绳子拴着他从窗户吊下去。下面有人接应,我早就安排好了。
天才的小祸害横空出世!
敲门声“笃笃笃”
“进来吧”温润如水的声音,应该就是封大帅哥吧。
“您的夜宵”我推开了门,平静地答道。
本以为自己会结巴、会颤抖,结果声音却平静如水面,我果然深得干坏事的天赋和精髓。
“夜宵?”
“那位胡子大叔吩咐做的,说是晚饭太辣,少爷不太习惯,吃得很少,特意吩咐做了夜宵。”
“哦,放在桌上好了。”好听的声音,如沐春风,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哇~~极品啊。
身段修长,眉目含情,大约刚洗过,头发还没有干,自然地披散下来,搭在白色的衣襟上,有一种慵懒的性感。关键是皮肤超好,泛着莹莹的光泽,整个人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一朵花、一颗明珠、一方美玉,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摘他的光华。
心砰砰地跳,这难道就是一见钟情?看来我还真够花痴,一点内涵不管。
“还有事吗?”温暖的声音,温柔的人儿。
啊,没了,擦了擦口水,退出去关上门。
正要从门缝里偷看他吃蛋羹,脖子后面一痛就晕了过去。
计划敢不上变化!
再次醒来,我发现自己被人五花大绑,扔在柴房里。
桌上放着鸡蛋羹,胡子大叔对我怒目而视,旁边有几个小跟班,还有客栈的掌柜在一旁唯唯诺诺。
封少爷没有出现,显然小毛贼不值得亲自审问。
穿帮了,怎么会?我还真没有骗人的天赋啊!既然穿邦了,那就大方承认吧,免得受皮肉之苦,双方都没面子。所以,等到老爹派来的人确认了我的身份后,大叔就慌慌张张地腾出了天字二号房,给我安排好了住处。
公子一凡就在二号房的门口等我,头发束了起来,穿戴得齐齐整整。
“不知郡主亲自接应,小生惶恐。只好请郡主暂居客栈,早些歇息,明早一并回襄北王府,可好?”他拱手垂立,修长的身姿,如白荷迎风而折。
我哑然了,可以说不好吗?
要不要去找他解释?算了,人家都说“早些歇息”了。
何况有什么好解释的呢?都被抓了个现行。还是装规矩点吧!
不知道他会怎么看我?
患得患失并不仅仅是恋爱中人的专利,像我这样在前世被忽视成了习惯的人,很难不在意帅哥的意见。
那时候,我是在外语院校读的本科,全班只有一个男生,被当作班里的宝贝宠着。大学四年从来没有和他讲过话,直到临近毕业了,总算下定决心要和他交流一次,于是在自修教室逮着了他,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问他:“你有没有带橡皮?”他装模作样地翻翻书包说:“没带。”我赶紧讨好地献上橡皮问:“要不要我借给你!”
从此获得了个外号“借橡皮的小姑娘”。
这就是小胖墩的生活,大家都喜欢你,可是没有人会在意你;所有人都把你当朋友,没有人想过你也想做个小女生,有一个撒娇的地方。
就这样,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早起床,漂漂亮亮地打扮,在铜镜里使劲看上自己几眼,赞叹一番,然后去厨房准备自己的早饭:煎得亮闪闪的糖心荷包蛋。
煎鸡蛋也是一门艺术,油要放得少才不腻,可是没有油又容易粘锅,所以必须控制好油在锅面的流动,使鸡蛋煎出三个层次,最外层是半透明的棕黄色,脆脆的;中间是嫩嫩的蛋白;最里面的糖心要煎得不流不溢、不软不硬,咬一口,松松地在舌尖颤抖,这才是煎蛋的最高境界。
煎完自己那个,想了想,又煎了一个。
敲了敲帅哥的门,他亲自开了门。
估计料到了我有话要说,不料我能憋一整个晚上。
我特意摆出最明媚的姿态,把煎鸡蛋放在桌上,讨好地望着他,花痴痴地笑:
“这个,我刚做的,一定要尝尝。”
他伸手划了个“请坐”的手势,就坐下静静地吃起来。
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不紧不慢,节奏优雅,教人心里也宁静。
果然是大户人家教出来的孩子,我怎么都学不来。
以前,朋友们就说过,我的吃相,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所有一起吃饭的人胃口大开,因为我总是吃得特别香的样子。
她们说得很隐晦,我习惯了。
小加菲天生打不倒的小强,连煤气炉爆炸都死不了!
一凡哥哥吃完东西,仍然不紧不慢地擦嘴,然后泯了口茶,这才抬头微笑着对我说: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其实,我不太吃鸡蛋。
那么鸡蛋羹,原来如此!
果然是因为对敌人不够了解而露了馅。
看着空空的盘子,内心震动了!
那一句“我不太吃鸡蛋”用比较直白地话来说就是:
“我痛恨吃鸡蛋。”
即使如此,帅哥还是很给面子地整个吃完了,
真是……
真是……
何必呢?
其实再来一个煎鸡蛋,我也吃得下~~
另外,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小加菲我怎么能够嫁给一个不爱吃鸡蛋的人?
谁都知道,我的拿手菜就是鸡蛋系列~~
我无辜地望着似笑非笑的一凡帅哥,
只觉得晴天霹雳,当空降落……
失魂落魄中,不知道什么时侯上了马车,醒悟过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平稳地行驶在官道上了。离家只有四天路程了,四天后我就必须就终生大事与父亲达成一致意见。
时间紧迫,容不得我继续发呆,必须趁机和帅哥加强理性与非理性沟通,尽快作出决定:
嫁还是不嫁,这是一个问题!
我往马车门帘口挪了挪,居然是帅哥在驾车。
素色的衣襟在风中微微扬起,不像是驾着马车,倒像驾着云朵,
仿佛随时会飘走的谪仙人,让人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始终找不到“这个人就是我未婚夫”的自觉。
看得出来,马车是特意为我找来的,胡子大叔的办事效率真高。
公子一凡亲自驾车,以示对这门亲事的重视。
说实话,一凡同学应该是个不错的老公吧,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不说,而且行事缜密,有礼有节,对我算得上温柔,特别给面子,除了不爱吃鸡蛋之外,一时挑不出太大的毛病。
可是不对,这不是我想要知道的,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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