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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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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谁?」
  他叫龙凤,飞龙在天的龙,人中龙凤的凤。他在天上飞了,尾巴是一抽朱红色的羽毛,火一样蔓延到天上,令玉皇大帝的宫殿也著火了。啊,那里、那里起火了,很光,扑熄它……火真的扑熄了,那一块刺眼的白光消失了,我看不见龙凤,什麽东西也看不见。
  「呵呵,龙凤,就是那个人。这大名,谁没有听过? 我看是山鸡充凤凰。」
  嘻嘻,心哥真聪明,你怎知道他在江湖的外号就是叫山鸡? 他说看完古惑仔後,最欣赏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山鸡,自嘲「凤凰当山鸡」。可是我怕他,他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无论多少岁,也不该踏入的世界。黑色的世界,鲜红的世界,刀光剑影之间偶有凶险的银白。我不明白,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明明是自由身。
  「你又怎知道对他而言,自由代表什麽? 或许,在黑社会的世界里,他才找到自己的天地与自由。那儿没有世俗的规矩,只有两种可能性 : 生或死。一天到晚,只要想著如何活得久一点、如何变得更长命,那就行了,没有其他顾虑,难道不轻松吗?」
  下雨了。雨水是热的,那是盛夏午後一场湿热的大雨,下完之後,只有一种压抑的晦涩湿重,完全不使人感到轻松。雨势却是止也止不住。我想要一把雨伞,这儿下大雨了,很不舒服。
  「雨伞来了……」半晌,雨真的没有再下。一块凉爽的棉贴上戴志的脸,温柔的对待令他感到委屈与难堪,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他只想静静地自生自灭,思考一下这几年来的事,思考一下为什麽他看不见天上那只凤凰了。
  其实他从来无眷恋过凤凰。自从上了中五,龙凤就再没有上过学。他知道龙凤的手提电话,但从来没试过打给他。他知道龙凤住在哪儿,但从本没敢去过那附近。他每天上学、补习,他感谢陈心。陈心逼他背诵,每天有太多资讯塞入他脑中,一点点逼走龙凤原来所占据的位置。现在,他才忽然再次看见那凤凰的身姿。可见酒不是一个好东西。
  我知道为什麽酒不是好东西。酒使人快乐,快乐是一种……嗝,麻……心哥不用怕,我不会呕……麻药。对了,我吸了麻药,就寻回以前的旧梦,幻觉都出笼了。为什麽却是这种幻觉呢? 为什麽不是考公开试的幻觉、为什麽不是关於我妹妹的身影,为什麽……
  「人的潜意识是无法可解的。真要解,也就只能问你的内心。如果能解人的心,那就好了。那麽,我或许会相信人生基於追寻快乐。然而,没人比我更有经验,能否找到快乐,我比你更清楚。有一个人带我找过快乐,我找到了,但他走了。於是我的快乐也走了。」
  不,这种幻觉使我困扰,我一点都不快乐,我不需要龙凤。如果我的快乐就是龙凤,我宁愿做一个不快乐的人。心哥,如果你的快乐有天回来了,你会怎样做?
  「我会抓住我的快乐……不,不,世界上没有快乐。都是假的。人是功能性的动物,每一件事、每一个动作背後都有一个功能,都是一堆零件,人不是一个有情有血的有机体,而不过是一个类近机械的合成体。来吧,你也这样想……」
  心哥说,人所要追求的,不是快乐,而是轻松,尽量令自己好过,如鱼得水,不需要快乐。快乐只是不能衡量、微不足道的事,可有可无,但生存不同。生存是有证据的,血液在流动,眼睛在眨,摸到冰,手会冻僵,碰到热水,皮肤会发红、冒水泡。
  但我认为不快乐的人,根本就没有生存的意义。
  「生存已经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这是你刚好讲过的。你说人不应该有太多奢求,快乐就已是一种奢求。你还想得到什麽?」
  自由。自由是快乐的前提,一个人若无权去选择自己要做的事,又何必去谈论快乐? 我想要自由,我想飞。
  「你想飞到凤凰的身边? 自由会带来另一种痛苦,人从来想要的,仅只是有限的自由,而不是全部的自由。你想要有限的自由吗? 有限的自由是另一种快乐的麻醉剂,使人飘飘欲仙。」
  不、我不要。如果得不到全部的自由,我宁愿不要。看著我,我现在天天都被人管束,可是,我深信将来的我是自由的。到时候,不会再有人绑得住我,我不需要天天讲笑话,我可以鄙视人,可以愤恨,可以卑劣。
  「你做不到卑劣,你做不到。卑劣的人从来不会说自己卑劣,傻子。」
  戴志犹在胡言乱语,忽然被人扣住下颚,往内放了几片东西,他嚼了几下,一口粉末,当下就要呕,可是一股清泉灌入口内,他还茫茫然不懂闭口,另一片软热就封住他的口。戴志记起小时候生病了,老妈知他不懂吞药丸,一边唠叨说「这孩子是专生下来要折腾人的,连吞药也不懂,妹妹才三岁大便会吞药丸……这讨债鬼」,一边将药丸磨碎,冲入温水内,要他喝下去。幼小的戴志喝了,苦得要呕,老妈就用一块夹心棉花糖塞著他的口,放软声音,说 :「乖,吞下去。不吃药,身体不会好,穷辛苦。」他就吃了那棉花糖,提子味的夹心……
  现在这块糖却是酒味的,为什麽老妈用酒味的糖为他送药? 戴志凑上前,胡乱啃咬,嚐到酒味中的一丝甜腥,惊惧後退,一股力道便定著他的後脑,又接上那块湿热。口中的酒味益发浓郁,酒精甚至烈得刺鼻,逼得戴志的眼角也湿了。然後,如同每一次醉酒般,他昏得不负责任,昏得不醒人事,昏得爽快,他想,自己睡著了,嘴角还是笑的。
  翌日戴志醒来时,已是中午。戴志醒来,先望到雪白的天花板,侧面是一片灰蓝色的墙,身下是白底灰线的格子床单,与身上的被子是同色同款。坐起身,戴志看见黑木书柜、书桌,以及桌上一部白色的手提电脑。他看看自己的身子,上衣已不是昨天穿的那件,裤子倒是同一条。
  眼角瞄到有人进来,果然是陈心,他已不是穿衬衣,而是穿著普通的T恤、四角骨休閒裤,又没有戴眼镜,好似被雨水洗涤过的小公园般,乾净。陈心给戴志递上一杯水与一颗白色药片,微笑说 :「醒来後觉得头痛吗? 你昨天醉得可怕,我发誓不会再跟你一起饮酒,至少要跟你一起醉,那我就没义务照顾你。」
  「确实有点……」戴志服下头痛药,其实是头痛得厉害。
  注一: 林子祥的歌,《数字人生》。
  (FIN)
  ===============
  …然後……大概七一才上来吧?
    
    ☆、《大志》 30 (美攻强受)

  …今天有四更,这是第一更~
  ==========
  「秋秋呢?」
  「陈秋今早回来,正在房里,『一睡不起』。他知道你也在这里。」
  「哦……」戴志一向厚面皮,也有点尴尬,不知这种局促是从何而来。他忽然惊叫 :「惨了! 我没有给家里打电话……」
  「我替你打了。我见你醉得厉害,又说胃痛,就擅自取了你的手提电话,跟你妹妹说你不会回家。你妹妹……叫阿书? 她接了电话,听见我是陈心,便慌起来,先是骂你麻烦了我,最後则是请我多照顾你一点,又问我家里有没有解酒药,她说你醉了就一定得吃解酒药,不然翌日会头痛得起不了床。你先给她打个电话,你妹似乎很担心你。」
  陈心坐在床边,给戴志他的手提电话。戴志还昏昏沉沉,拨了戴书的手提号码,等了两三秒,对方就接听了,戴书尖声说 :「你要死! 在外面过夜又不先告诉我们! 昨天我替你在爸妈面前说了很多好话,说你在补习老师家温习,又说你突然胃痛、不舒服才不回家。要是让他们知道你是因为喝醉才没有回家……」
  「我知、我知,我的阿书最好、最善良。麻烦你了,阿书。」戴志低声下气,另边厢陈心则在旁边「食花生(注一)」。
  这几声道歉听在戴书耳内,很是解气,她重重「哼」了一声,说 :「算了。我既然做得了你的妹妹,就预了要照顾你。怎麽了? 喝啤酒喝得爽了、高兴了,胃还痛不? 有头痛吗?」
  「一点点啦……我才刚睡醒。心哥给我吃了头痛药,挺好的。我今天会回来吃晚饭。」
  「还吃晚饭! 吃什麽饭,你昨天喝过那麽多酒,想必定会胃痛。我今天反正没有事做,就替你煮点粥。别得寸进尺,我只是刚好想吃鸡粥,顺道多煮一点而已。」戴书的语气温温软软的,戴志心内一甜,也说 :「就说了我家阿书最好。今晚就回来吃你的粥。」戴书再叮咛他几句,要他好好感谢陈心,然後就收线了。
  戴志说了几句话,才觉得唇上一阵腥气。摸摸嘴唇,连水也软化不了乾硬的唇皮,其中一片特别硬的,又半脱落,戴志横起心来将之撕下,竟是一片黑红,方知是乾了的血块。新的鲜血就从那破口处渗出来,强烈的腥甜使他反胃,便多灌几口水,冲淡那种味道。
  陈心给他递了一方纸巾,戴志擦擦嘴,纸巾上便多了几枚血花。陈心见状,说 :「你太粗鲁了,应该放著它不管,硬将它撕下来,倒令自己痛。」陈心抚抚下唇,似是不经意地说 :「多喝水,不要碰伤口,就很快会好。我那一块也是这样好起来的。」
  戴志险些连水杯也拿不住,幸好杯里没水。陈心笑笑,没说话。戴志找了个话题 :「心哥,我前世一定是猪,昨晚吃饱就睡,现在睡醒了,又想吃。你这儿有没有什麽好吃的? 不如叫陈秋起来,三个人一起下去吃点东西。昨晚麻烦你太多,我合该请你吃饭,不然我这做学生的就太不会敬师了。」
  「现在才一点,陈秋今早七点才回来。他不睡上十二三小时是不肯醒来的了。就我陪你吃。你真要跟我玩敬师与补偿这套,那麽只是一餐饭,可能也不足以抵销昨晚你所给我的麻烦。」陈心敛起笑容,若是平时的戴志,定能自然混过去,可是,他这时又饿又乱,脑袋转数也慢了。
  陈心欣然一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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