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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说周末的另一个习惯了,虽然他自己经常迟到,不过自己却最讨厌别人晚到。当然,肖语也是这样。
耐心全无的周末拨通了肖语的手机,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见肖语从校门口走了出来。
后面还跟着孙书善。
显然肖语心情不是很好,看着他对孙书善的态度就看出来了。
周末正想着要不要等到肖语心情好的时候再来,反正他是不愿意做出气筒的,电话里突然传来肖语的声音:“啊!这样啊!你很急吗?”
问题提的莫名其妙,不过周末是谁?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肖语的人。
“啊!是的,我就在你们学校门口,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你能赶得及吗?”周末装作有点生气的模样下了车。
远远的,肖语就看见了周末,一路小跑过来:“啊!对不起对不起,有点事情绊住了脚,你等久了吧?”说着顺手递给周末一束花,“呐,虽然不是我买的,不过很趁你,就当赔礼吧!”
周末这才发现刚才肖语手里面还拿着一束红玫瑰。
不会吧?难道送花的人不知道肖语不喜欢花花草草吗?
“肖语,你……”孙书善站在一旁,看见周末接过了花,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看来,送花的人自己坦白了。
周末看了看孙书善明显不善的脸色,笑得阳光灿烂鸟语花香:“咦?肖语,你哪儿来的花啊?不会是因为我喜欢红玫瑰专门带来给我的吧?真是难为你了,我记得你明明花粉过敏。”
当然,花粉过敏只是用来拒绝的借口,不过听过的人应该不少。
肖语也是笑得开心:“真的?你喜欢?那就好,我还以为你上次只是随便说说呢!”
周末上次和肖语聊天的时候提过,因为某种原因,他非常喜欢火红的玫瑰,虽然原因周末没说,不过肖语还是记住了。
“谢谢!”周末有点感动到了,那样的话他只说过一次。
自从活过来以后,因为那像燃烧着生命般火红,他爱上了红玫瑰,爱上那不会后悔的灿烂。
因为周末的到来,孙书善怏怏不快的走了。
肖语上了车,周末这才明白为什么肖语晚了这么多。
最近几个星期,孙书善不知道为什么经常来学校找他。肖语一个星期最多来学校三次,可是几乎每星期就能见到他两三次,有时候甚至在离岸里面也能遇到。后来肖语实在受不了了,让他不要来找自己了,谁知孙书善竟然直接告了白,这下可好了,借口也不用找了,行为也直接上升为阴魂不散。
“要不是今天你来找我,我还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他呢!”肖语庆幸不已。
原来如此。“不过反正你没有男朋友,就答应了他算了。”周末想到孙书善,觉得他也有点可怜,而且这辈子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背叛肖语不是吗?
谁知道肖语反驳的很快:“我才不要!他可是男女均可的,万一将来在一起,我不得把全世界当情敌?先不说这个,就是他的动机我都觉得不单纯,这么快就喜欢上一个人,又不是童话故事!”
“……”周末突然有点感动,“肖语,哥哥很开心,你终于长大了!”
“我才是哥哥。”肖语面红耳赤,显然被夸奖的不好意思了,“我比你大三个月!”
“可是你看起来比我小啊!我都独自生活了,早就不是小孩了,可是你还是啊!”周末顿了顿,坏笑道,“而且,我和你哥哥在一起,辈分就高了呀!”
洋洋得意。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一点呢?和凌宇在一起真是好处多多啊!
“你!!”肖语气得不行,“我一定要把你们拆开!!!”实在是太可恶了,他是看周末不错才没有反对他们在一起的。难不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啊!肖语你果然有恋兄情节!!”周末继续不知死活,“我早就发现了,每次你看你大哥的眼神都不对劲!”
我那是在想老哥怎么把你骗到手的,想学一点经验!!要不是不想在周末面前继续丢脸,肖语真想就这么喊出来,“你还不是老是盯着大哥看!!根本就不记得我还在!!”
呃,有这么严重?周末有点怀疑,自己还是前天打定主意要把凌宇吃进肚里之后才开始偷偷摸摸打量他的,难不成之前就很严重了?
不过,“凌宇是我的,我当然要时时看着不能弄丢了!”
看过脸皮厚的没看过能后到这种地步的。肖语投降:“好了好了,你到底约我出来干什么的?总不会是无聊了想找个人斗嘴吧?”
“哪会!”周末看见肖语退了,终于满意了,怎么说作为肖语这个个体,自己也多活了五年,输给五年前的自己,他可丢不起这个脸,虽然没人知道,可也不能自欺欺人啊,“我可是来送礼物的。”
递过放在后面的衣服:“呐,给你的!”
肖语接过袋子,看了看铭牌,有点怀疑:“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恩?”什么意思?
肖语有点不好意思:“我听说,男人送人衣服就是想把它扒下来。”
“……”那是情人好不好?“你怎么和你哥一个想法?!前天他才说过相同的话!”
chapte17
肖语下午没事情,听说周末搬了家,非要去看看。
去的路上,肖语说要买东西送给他作为回礼以及搬家礼物,于是两个人又拐弯去了市里最大的购物街。
和周末一样,肖语也喜欢买东西。
应该说,周末从上一辈子开始就很喜欢买东西。
不过,毕竟不是女人,没有逛街的爱好。
因为周末送肖语的是名牌西装,所以肖语拉着周末直接到了专柜。
周末本身长的就很好,加上两个人眼光都不差,随便试了两套,看起来都很好。肖语在一旁转来转去比较哪一身更好时,周末看见了藏在衣架后面的人影。
换作是别人也许根本察觉不了那个人是谁,不过周末上辈子和那个人在一起将近五年,一眼就看了出来。
孙书善。
没想到他这么不死心。
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之后,周末早就怀疑孙书善是不是因为爱才追求肖语的了。
更确切地说,无论如何,周末都觉得他是因为不死心。因为他不相信肖语会突然不爱他了。就像本来自己不要的东西有一天忽然找不到了,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可能。虽然平时不把它放在心上,可是它就应该在那里,哪怕自己把它丢了,它也应该在自己丢弃的地方。
因为肖语这辈子没有爱上他,所以孙书善觉得失落了,他觉得不甘心了,所以他才会一直追在肖语后面,哪怕肖语表现出不耐烦,他也会认为有一天肖语会爱上他。
因为上辈子他是爱着他的。他为了他而死,不是吗?
次昂到有这样的可能,周末就不爽。如果说孙书善是因为爱着肖语才跟着他的,周末还能忍受。可是喜欢一个人会到这种地步吗?怎么看都像是入了魔。
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肖语早就不是以前的那个肖语了。虽然肖语没有穿越,可是自从周末认识他之后就在一点一点的改变他的想法,让他明白孙书善并不是一个可以谈爱情的人,而且他周围也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上一辈子,直到孙书善结婚,肖语才知道原来他是双性恋,知道原来他一直都打算结婚生子。要是周末早就知道,那他肯定不会和他在一起。世界上的同性恋虽然只是少部分,不过凭借肖语的长相家世,找一个能永远在一起的人还是不难的,何必和那样一个玩玩的人在一起浪费感情呢?
现在,肖语是明白这些问题了,可孙书善还不知道他已经明白了,他也不知道上辈子的肖语之所以会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有多爱他,刚开始只是因为无所谓。
因为有个好哥哥,从小肖语就很少想要什么东西。而且一直被凌宇保护着,虽然在明白自己喜欢男人之后肖语就想找一个人交往看看,可是周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自己又不是一定要男朋友不可,所以一直没有太刻意去寻找那样一个人。后来凌宇突然搬出去住了,肖语忽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太过依赖哥哥。
少了一个人实在无聊,所以周末才开始出去玩,但是就算那时候也根本就没有去过GAY吧,所以更不可能交到男朋友。毕竟是在中国,还没有人见面时介绍自己是加上性向的,而且肖语也一直没有那种看见别人就明白是同志的特异功能,否则夏君韵这个家伙在他旁边转悠了那么多年,他早就发现了,那么说不定他会和夏君韵那家伙在一起,那样后来他就不会被伤的那么严重了。毕竟夏君韵除了太八卦,也没有什么缺点。
正因为这样,加上肖语的长相,上前搭讪的大多有是女的,少有的几个男的也大多差强人意。几年下来,孙书善几乎是水准最高的一个了。所以在孙书善有意暗示的情况下,肖语很快就答应了。
现在在孙书善心里,肖语大概还是当年那个有点懒对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的肖语,虽然现在知道了他有懒散的资格,可是也不能改变将来他会爱上自己的必然。上一辈子他平时看起来也是没心没肺的,自己还以为他没把自己放在心上,可是后来,还不是为了自己自杀了吗?
以前,自己只是暗示了几次,两个人就在一起了,现在遭遇自己这被火热的追求,肖语一定会很快就爱上他的。
周末很明白孙书善的想法,不过他并不同情他,也没打算让他追到肖语。
所以周末没有打算让肖语看见孙书善,他一把揽过肖语,随手拿过他正在看的两身衣服中的一件,对着肖语比了比:“肖语,这件衣服你穿看起来也不错,要不我再送你一身这样的,你就送我两身吧!”正好凑成情侣装让某人死心。
“诶?”肖语被惊住了,有这样送东西的?“那我们还不如自己买自己的!而且,你不怕老哥误会?”自己会被杀了吧?想到凌宇一边笑着一边拿起手术刀把自己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