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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命师传奇系列-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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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担心着心爱的人,担心着他的安危,担心着小桌上的黑咖啡一直都没有人喝。

眼睛湿湿的,凄转的歌声教台下的客人几乎落泪。

但。

破旧的牛仔裤,沾满油漆颜料的球鞋,一个头发乱得不能再乱的男人慢慢走下楼梯,头低低,眼睛却没离开过台上的女孩。

男人吐吐舌头,身后走出一个堆满笑容的男孩,男孩摸摸身边老狗的脖子,老狗乖乖坐在庆贺开幕的花圈旁。

女孩看着男人,看着男孩,又看了看老狗。

老狗歪着头,眼神灵动看着女孩。

不知怎地,女孩的脑中出现好像根本不曾存在的泛黄记忆。一个小男孩背着大书包,紧紧抱着一条流浪狗高兴大叫、闭着眼睛冲下溜滑梯。

瞳孔紧缩,然后快速放大。

“麦克!”女孩大叫,所有客人被女孩突兀的举动吓了一跳。

“汪!”老狗兴奋大叫。

男人坐在老位子上,拿起冷掉的黑咖啡笑着;男孩坐在男人身旁,看着眼睛闪闪发亮的女孩用崭新的眼神看着他。

今晚是快乐的一夜,虽然将以道别结束,却是另一段旅程的起点。

女孩清清喉咙,紧抓着麦克风的手心渗出难以言喻的快乐,说:“今晚,我们来点不一样的东西吧!”

新客人大声叫好,旧客人立刻摀住耳朵,老板皱着眉头,阿忠赶紧将手中碗盘放下,大头龙狠狠举起吉他,瞄准舞台地板。

男人与男孩,相视一笑。

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

“Let'sRock!”女孩开心大叫。

原子弹,就这么在光影美人小小的舞台上,再度爆炸!

吸血鬼猎人·猎命师传奇 第一卷

作者序:左手只是辅助

常听见有人说,这是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

爆炸个鸟。

翻开坊间许多号称奇幻文学的故事书,我不禁怀疑,只是在故事里创造新的种族,怎么能称之为“创意”?无端架空一个新的世界,就能称得上“突破”?放几个老爱念长串咒文的巫师跟怪物打来打去,再让几个拿着上古神兵器的角色在里头互砍到流血,这就是“奇幻?”

看似想象力爆炸的年代,其实骨子里相当空虚寂寞。许多小说匠很爱写大纲,涂涂草草好几十页,却忘了什么叫故事。更多小说匠喜爱刻画力量,洋洋洒洒热斗连篇,却忘了力量为什么被需要。

以爆发力、弹跳力、精力在篮球场奔驰的樱木花道,在领悟了“左手只是辅助”这简单道理后,终于投进了对山王致胜的一球。

说故事当如是,一个漂亮的剖面足矣。

从2000年初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但越是沉浸其中,越觉得等待我去领悟的东西还是很多很多,每次以为自己又洞悉了“说故事漂亮的关键”,又会在下个说故事的旅程里惊觉,原来上次所谓的“关键”,不过是碰到有趣的皮毛罢了。说故事果然是充满挑战性的自我航行!

每个小说家说故事的方式不尽相同。对我来说,创意是故事的起点,情感则流通故事的血脉,而精密控制说故事的细节,是我的责任。

面对45公分前那片12寸见方的Mac屏幕,我很少装作苦思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兴奋,因为接下来键盘跟我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再清楚不过了。往往开头只是一个创意的点,一个小启发,一个感想,在想象力的催动与意志力的贯彻下,慢慢扩染出整个故事。过程是受到精密的分镜控制,然后才能产生种种美好的意外。

《猎命师》是我的绝佳状态。

不用在开头画张吓人的虚构大陆地图,或是煞有介事地把每个种族的设定咚咚咚预先插挂好,或是唧唧歪歪个鬼扯般的咒文文献考。好像读者不随时翻看、对照这些庞杂资料去了解故事,是缺乏阅读者的高尚修养、不负责任似的。

不必,不需要,没意义。

将故事交给最会说故事的人,我们一起在无数个镜头转换中,随着时间轴的谧动,自然而然让豪爽又热血的故事穿透灵魂。

在猎命师与吸血鬼的世界里,参见英雄!

每段历史的动乱年代,都有猎命师在暗处幽幽祟动着。

或为帝王护天命,或为草莽、豪富擒猎奇命。

或浴血止戈,或为所欲为。

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都非常强大。

强大到彼此追逐、相互杀戮、各为其主。

但猎命师就是猎命师,

他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无从选择,

他们的命运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幽影,

不断被遗忘的过客。

他们制造历史,却不被记忆。

谨以此书,纪念猎命师好友,乌拉拉的传奇故事。

序:

每段历史的动乱年代,都有猎命师在暗处幽幽祟动着。

或为帝王护天命,或为草莽、豪富擒猎奇命,或浴血止戈。

或为所欲为。

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都非常强大。

强大到彼此追逐、相互杀戮、各为其主。

但猎命师就是猎命师,他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无从选择,他们的命运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幽影,不断被遗忘的过客。

他们制造历史,却不被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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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仙无疆,千年未竟·之章

1

挽长弓,箭声破空,遥遥冲向一圆烈日,消失在金光里。

泰山绝顶,云气稀薄,俯瞰群山皆在脚下。

一只白额雄鹰从远山云端疾冲而下,翱翔的羽翼后带着被雄鹰扫破的翻腾云气。

鹰长啸,双翅急敛,停在一只粗长的臂膀上,嘴里叼着刚刚的射日一箭。

一对霸气十足的眼睛看着白额鹰,伸手将长箭自鹰喙取下,长叹一声。

“朕封泰山,但百千年后,泰山依旧在,朕却已成枯骨一具,兼并六国一统天下,不过是为他人基业做嫁。”一个中年男子神情萧索,抚摸着立在鹿皮护臂上的白额鹰。

吞灭六国,一统天下,此人自是中国第一个皇帝——秦王。

百官跪在一旁,无人胆敢接秦王话。

只有一人例外。

“大王且莫怅怀,臣两年前与大王提及之事,已有眉目。”一个老者居然不与百官相跪祭坛左右,从容自若站在秦王之后。

“先生指的是,长生不死命?”秦王眼睛一亮,双瞳霸气不断翻涌而出。

“是,也不是。”老者微笑,也只有他胆敢在秦王面前话中藏话。

“此话怎说?”秦王神色出奇的恭谨,但衣袖无风鼓胀,竟是无法藏匿的霸气。

老者看着不可一世、却又为死亡惊惧的天下霸者,竟对自己如此服膺,忍不住得意起来。

老者正是“猎命师”徐福,他很清楚秦之能灭六国,靠的可不单是兵强马壮、猛将如云,而是自己为秦王先后猎得的罕世奇命“血镇”与“万里长屠”。

“血镇”帮助22岁的嬴政击破假阉人之乱,并孤立仲父吕不韦的政治势力,集秦大权于一身,开始霸者之途。而后四年,徐福又猎得极其凶霸的“万里长屠”为嬴政换命,嬴政先是在平阳斩赵兵20万,十三年间逐一屠灭六国、诛百千万人,于两年前一统天下,成就千古无人能及的大业。

然而有千古大业,却无千古生命,秦王嬴政的喟叹反映着对权力的无限依恋。

徐福摇摇头,直视着秦王:“大王,如果真寻得天下第一长生不死命‘万寿无疆’,臣自当献予大王;但一人一命是宇宙恒理,大王现在身上的万里长屠却必须卸下了。倘若大王没有万里长屠之命,往后千里王土内若有暴乱干戈恐怕会镇压不住,这大好江山可得拱手让人,徒有万寿无疆,却无万里疆土,岂不因小失大?”

秦王没有犹豫,点点头。

对他来说,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活了一万年又有何用?

“但臣闻东海有一巨岛,渔民皆不敢近,称其平原广泽,岛上仙山群起,有一群仙人饮人血长生,浴日则死,沐夜而生,人称不死血族。不死血族不畏寻常刀剑,个个体壮如虎,再重的伤假以时日都能慢慢痊愈,甚至能续接断肢。若大王能得到不死血族的体魄,无异服下长生不死药,加上霸命万里长屠,大王必可与江山同在。”

“饮人血?浴日则死?那岂不是妖怪吗?”秦王皱着眉头,却没有动怒。

“长生不死,岂是常人?大王霸业,岂是寻常?”徐福淡淡地说。

秦王不语,转过头来,看着脚下的飘渺云气。过往云烟。

“先生如何能让朕成为不死血族?”秦王闭上眼睛。

“臣领术士白氏百人、牙丸精兵三千,战船三十艘,为期三年必能生擒不死血族回到中土,届时以血换血,定能使大王蜕变重生。”徐福露出自信的神采。

“三年吗?”秦王凝视着烈日。

举起右臂,白额鹰展翅冲天。

公元前二一九年,秦始皇41岁。

猎命师徐福,带着秦王对权力的无限贪婪扬帆出海,开启了一场残暴的异族杀伐。

万里长屠

命格: 集体格

存活: 八百年

征兆: 因宿主狂暴外放的戾气令烛火黯淡,周遭人等的影子会模糊拉长。也因命格的能量太强,若宿主本身性格不够狂暴,将被命格篡夺神智,戾化为凶人;若宿主意志在命格之上,则能促动命格快速成长。

特质: 不仅戾化周遭的亲信,还会吸引性格残暴的人前来效忠,贯彻其意志内的大规模毁灭行动,影响遍及一百城。

进化: 大怒神

2

三年零七个月。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是一望无际的青蓝色,连海风也少了些苦涩。

一只蓝鸽疲倦地俯瞰翅膀底下的五十艘战船,呼,终于到家了。

缓缓飞下。

“宝儿回来啦!”乌木坚大叫,让蓝鸽停在他的头顶上。

乌木坚摸摸蓝鸽,从旁舀起一瓢水让蓝鸽啜饮后,才从蓝鸽的脚环上取下一张薄羊皮,上面用人血记着秘密军情。

一个坐在高耸风帆木上的壮汉居高临下,粗声问道:“乌木坚,宝儿这次带了什么消息回来?”

壮汉扎着一头赤褐色的头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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