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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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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昂,牡丹亭里那句词,存稿箱君也很喜欢呐~~(っ?ω‘c)
    对啦,作者君的其他文也写过这句话,有人还记得吗~~~评论等他回来才能回复哦!

☆、第068章 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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