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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性格不一样,你的确有点狂妄,而且目中无人,不过,你有这种实力,有这个资本,如果队长你不狂妄,不自大,也就不是林兵了。”马忠咧嘴一笑:“其实,说句实在话,当初要不是因为你身上这股桀骜不驯,又带着点正义凛然的气势,我也不会那么果断的就跟着你干。所以说,这是你的优点,我就喜欢你身上这股气势。”
“哈哈!”被马忠这么一夸,林兵心情好了不少,大笑连连:“你说的对,我如果不狂妄,不自大,也就不是林兵了,没办法,天生的气质。”
“队长,我其实很不想去提及的,但在这里不得不说两句。人死不能复生,死了的人只能活在记忆里,咱们身上扛着许多东西,不能够因为儿女情长而失去理智,这一点我不说队长你也知道,不过,我还是想再说一次,死者已矣,队长,放下吧!”
林兵脸色平静:“我知道,好了,不说这个了。现在,跟我说说你吧,说说你以前的故事,或者,你和你妹妹的过去。”
“也没什么好说的。”马忠眼神略显闪烁,仿佛是有什么不能对外人提起的。
林兵掏出一只烟递给马忠。
“先生,要吸烟区那边。”边上的乘客忍不住小声提醒一句。
林兵笑了笑,把烟收了起来:“不好意思,忘记这是火车了。”
那人微笑点头,先前只觉得这两人行为夸张,做事浮夸,就从这一点能够看出两人其实挺好说话的。
马忠长叹了口气:“苏晴这孩子挺可怜的,原本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妈妈在工作单位上班,做会计,爸爸是公司白领,夫妻两一个月收入一万多块,虽然不算太多,但也算不错的了。不过,这一切都因为她爸爸染上赌博的坏习惯,从天上堕入地狱。”
“因为赌博,苏晴的爸爸欠了一屁股债,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逼债。她妈妈终于承受不了了,经过一番思考过后,她在苏晴过生日的那天,做了一桌子的饭菜,父女二人在不知道饭菜里有安眠药的情况下,吃了一家人最后一次团圆饭。”
“当苏晴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爸爸被妈妈胳膊了喉咙,鲜血流得满屋子都是。这个时候,她妈妈要对苏晴下手,然后再自杀。在苏晴的哭声当中,邻居赶到现场,救下了苏晴。她妈妈知道自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所以,就用菜刀自尽,留下苏晴一个人。”
林兵沉默了片刻,问:“你和苏晴是亲戚?”
“原本,我和她并不认识,再一次任务当中,我遇到了流浪的苏晴。当时,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就像是一只流浪了很久的流浪狗,全身上下全是污泥,脏兮兮的,饿得跟狗抢吃的。我看不过去,心里一软,就把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给她。不过,她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声谢谢连钱也没拿就走开了。”
顿了顿,马忠继续说:“我叫住了她,问她为什么不要钱?”
“她怎么说?”林兵好奇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
马忠会议着当时的情景,虽然过了七八年了,但还是记忆犹新:“她说讨厌钱,也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即便过了那么长时间,我还记得她那坚定的眼神。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小姑娘挺有趣,就收留了,一转眼就到了现在。”
林兵盯着马忠的眼睛:“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你跟着我的吗?就是因为你身上这股正义感,你虽然给青帮做事,不过,你的天性善良,出淤泥而不染,现在看起来,挖你过来一点没错。”
“呵呵!”马忠笑了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本性就这样,改不了,就跟我老爹一样。”
“现在,跟我说说你吧,现如今你好歹也算是我兄弟,既然是兄弟就不能有任何隐藏,你说呢?”林兵笑看着马忠。
马忠点头说:“我其实很简单,没什么故事,唯一值得说的就是我老爹。他是一个善良到极点的人,有时候回忆起来,我都会觉得不可思议,觉得他是一个不真实,活在虚幻世界的人。我爸爸给我印象就是善良,和气,从小到大,我从未听他大声说过一句话,也没见他跟妈妈吵过架。每一次我妈妈发脾气,使小性子了,爸爸总会用各种方法去让妈妈开心。”
“这么说来,你从小就很幸福?”
“是啊!”马忠脸上洋溢着笑容,小时候的回忆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给青帮做事的这些年来,许多时候都受良心的煎熬,他就是依靠小时候的记忆而度过:“只可惜,越是幸福,时间就越短,有一天,家门口出现一对乞讨的母女,我爸爸一直很善良,直接把他们请到了家里给他们做了一桌子的饭菜,走的时候还给他们好几百块钱。”
“第二天,那对母女又来了,爸爸什么也没问,又给他们做吃的。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和那对母女说话聊天,那个女孩就厨房外面看着我的爸爸,她妈妈从身上拿出一张毛巾,在上面倒了一点液体,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乙醇。”
“那女的一下子把我抱住,用毛巾堵住了我的口鼻,我拼命的挣扎,呼吸,很快就感觉晕乎乎的,身体使不出一点力气。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一艘船上,虽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但我知道自己飘扬过后,和爸爸妈妈的距离越来越远。”
林兵听了过后,心里有些感触,其实,每个人都像是一本书,有的书平淡无奇就是它的风格,有的书则是波澜壮阔,充满各种各样的色彩,酸甜苦辣,马忠明显属于后者。
“后来呢?”
“后来,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省市,被卖来卖去,最终从人贩子手里逃了出来。但那些人一直不肯放过我,一直追我, 我就逃,拼命的逃,最终被追到一个叫做‘音皇’的KTV里。在哪里,我认识了这辈子的贵人,是他领我上了这条路……”
说着说着,马忠陷入了回忆:“第一眼看到音皇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想,一下子就冲了进去,门口那些站街的女人吓了一跳,原本想把我拉出来的,结果后面追我是人立马就赶到了,一窝蜂的冲了进来,我很快就又落在了他们的手里。”
“说真的,那一刻,我真想自己撞死在墙上,因为我知道这一次他们追我花了很大的力气,被他们弄回去的下场会很惨很惨,和大多数逃回去的拐卖儿童一样,被敲碎手脚,然后乘乞丐去给他们乞讨。”
“不过,这一次,我很幸运。被他们抓住了之后,我一口咬在擒住我的那家伙手腕上,一大口肉就被我这么咬下来了,至今我都还记得那个家伙的惨叫声,没一会儿,音皇KTV的经理就来了。他一出现,整个KTV立马就安静下来了,那个时候我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我觉得那个人太帅了,简直就是我的偶像,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像他这么威风那该多好?”
“经历是黑道上的人物,他出现过后,我一直盯着他,满脸的崇拜。他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也看着我,我们两人对视了一会儿。他把目光挪开,然后让那些追我的人走,他们不同意,经理招了招收,KTV里立马从四面八方冲出一群拿着砍刀,电棒的家伙……”
第一百三十四章 马忠的回忆()
“算了,不说了,都是以前的是了。”马忠突然不想说了,因为有的回忆并不是那么的美好光鲜。
林兵看着马忠:“说吧,让我听听,看看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而且,时间这趟火车长达十几个小时,时间长着呢!”
“就是从那个时候,我就在音皇工作了……”
晚上七点多的时候,生意逐渐好起来,来往的客人也多,门口站着打扮性感,浓妆艳抹的姑娘,经过的时候姑娘们趁机在我身上揩油。
对此,马忠表示很无奈,从心底里感觉厌恶。原因只有一个,站在门口的女人是那种只要给钱就让你身上扑的小姐,一般只有那些没见过世面的白痴才喜欢,现在的男人都是人精,更别说是在这里面做事的我了。
进门的时候,马忠发现门口迎客的女人们,又多了几个熟悉的新面孔。她们叼着烟,扭动着屁股,聊得非常来劲。他“呵呵”一笑,默不作声的进了大厅,来到更衣间换了一身服务生的制服。
在音皇上班小半年,可以说地皮已经踩熟了,马忠和刘全,还有张大彪管三楼的酒水工作,一般就是客人点什么送什么,没事就站在门口抽烟聊天啥的,也不是很累了,马忠还吃得消。
到了三楼,马忠看见张大彪靠着墙抽着烟,烟雾缭绕的,很深沉的样子。
“彪哥,马忠来了。”
“小马啊!”张大彪拿出一支烟递给马忠。
马忠笑着接过来点上,抽了一口,问:“彪哥,这么深沉干啥,又被女朋友甩了?”
“去去去,哪凉快哪呆着去。”
张大彪是个大高个,人如其名,像是东北人一样壮实。不过,跟他相处了有半年的马忠知道,这家伙其实是个怂包,一遇事就拿马忠当挡箭牌,这半年来没少吃憋苦。
“咋的了?”马忠有些好奇,这家伙可跟平时不大一样啊!
张大彪哎了一声:“马忠失恋了,她说马忠不舍得在她身上投资,所以发展资本主义的想法落空。”
“就因为这个?”
“不是。”张大彪突然一本正经起来:“你知道的,马忠跟你嫂子好了三年了,就这么分了马忠怎么舍得。所以,马忠软磨硬泡,她终于同意给马忠一个机会。马忠就跟她说,咱们假装分手,然后马忠再追你,体会一下初恋的感觉。”
“嫂子同意了!”
“对。”
马忠皱起眉头:“那你一脸苦逼相搞毛啊,继续追啊!”
“对啊,马忠追了,而且还写了情书。”
马忠给张大彪竖了大拇指,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情书:“你牛逼,结果呢?”
“结果,她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