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说句实在话,这个张大噶子和之前的我差不多,都是养着小弟的人,当然真干起来可能我略微逊一筹,毕竟他身处回民小区,很多人帮他不是因为尊他为老大而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民族!”
百千万听后沉默不语,这个时候骆锋走了过来,百千万对着他说道:“把刚刚和咱交代了的那一个给放了,告诉他回去后他愿意怎么编怎么编,只要不戳下天来就没事,可有一点,他回去交代下让张大噶子亲自来提人……”
“这样不好吧?”黄破鞋在一旁说道。在他心中,虽然骆锋能打,但是一个又能打几个?
骆锋看了百千万一眼,见他不说话,转身便往楼上走去。
这个时候百千万方才转头对着黄破鞋道:“不好?哪里不好啊?”
“他们毕竟人多,到时候即便是我的人也借给你,咱也人少啊!和气生财嘛!”
百千万听后不仅摇摇头,这个黄破鞋远离江湖一副商人的思想,缺乏了最初的热血,多了几分市侩。
“没事,我估摸着这泉城的人都盯着我呢,不和他过过招,有人心里不踏实啊!”
黄破鞋听后一愣,对百千万的感慨半懂不懂。
朝天髻一离开和平旅店后便马不停蹄的回到了回民小区,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谁都懂但是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只是做到做不到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让人知道,人前显贵往往是人后受罪换来的,只是大多数人看到的都是人衣着光鲜的一面而不是卑躬屈膝苟延残喘。
于是,原本是在三个同伙前经不住恐吓主动投降的他瞬间变身成了调解事端的和事佬,两个被百千万扎上的人被他描述成在计划之外因为说话难听惹怒人家所以才被扎上,剩下的一个是和他一般在中间大力斡旋。
肯定得找一个盟友,否则三比一,即便是对的肯定也得被收拾,更何况他还不是对的。
暖暖的炉火将屋里面燃烧的如同春天一般,张大噶子穿一件对襟的小衫,还有几个排扣是开着的,桌子上的羊肉火锅烧的正旺。
做为泉城的老户张大噶子吃起来还是非常讲究的,比如这羊肉火锅,在开始吃之前先是一盘小笨鸡的肉冻或者是鲫鱼肉冻。
虽然外面寒冷,但室内暖和,肉冻入口便是别样的香滑鲜美,丝丝凉意更加衬托的滋味非凡。
肉冻吃到一半,剩下的便全部倒入煮沸的老汤中,肉冻一接触滚烫的老汤瞬间即化,汤锅也就变成了鲜美的鸡汤或者鱼汤。
此时此刻,方才将羊肉涮下去,配合先前肉冻的凉爽,在加上刚刚滚烫的汤锅涮出来的肉,冷热结合,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张大噶子将肉在盛满了麻汁蒜泥韭花酱的小碗里蘸了蘸,随即塞到嘴里,因为吞咽的太迅速,腮帮子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倒是让朝天髻一丝丝的紧张。
“说完了啊?大虎你说你跟了我也得有一年多了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啊?说的过程那么曲折干什么?有用吗?我要的是结果!结果咋样?说!”
如同连珠炮一般,朝天髻莫名的感到一阵的压力,连忙轻轻的咳嗽两声,给自己壮壮胆,方才说道:“他那边的人约您过去,说要讲一讲!”
“吆喝?”似乎和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张大噶子把筷子让桌子上一放,随即指指鼻子看着朝天髻道:“和我讲讲?没搞错吧?不就是一群外地人吗?”
“可是张爷,那边有个家伙身手太好,我们四个一照面就被他给干倒了!”
“那是你们不中用!让金六子过去肯定就没事,不把他给揍的大吐血估计六子都不带停手的!”
朝天髻暗自腹谤即便是金六子也不见得一定是那家伙的对手,但是张张嘴却没敢说出来。
“行了,下去吧!把六子给我喊来!”
朝天髻如蒙大赦,飞快的走了出去。
金六子身高一米九多,虎背熊腰,豹头燕颔,最具特色的是膂力甚大,这种人放在乱世绝对是一块冲锋陷阵的好钢。
约有半小时后,金六子走了进来,张大噶子拿着筷子对着桌子另一侧一比划道:“坐,大冷天,吃点。”
金六子倒也不客气,自己拿起桌子上的酒倒了一杯,也没有去整蘸料,拿着筷子捞起羊肉就开始往嘴里填。
三杯酒下肚,张大噶子方才说道:“六儿,护城河边上那夜场有一家是我看上的,原本手到擒来的事情被一伙外地人搅和黄了,今天我让大虎几个过去给讲讲,谁知道这群没用的东西被留在那里……”
金六子没有说话,拿起旁边一盘羊肉倒在锅里,随即便捞起来继续吃。
张大噶子似乎和习惯了一般接着说道:“人家那边要和我讲一讲,据说那边有一个特别能打的,我就琢磨着吧,咱这边就你能拿出手去……”
“好,什么时候走?”吃了一阵子或许是告一段落的缘故,金六子擦了擦自己的嘴唇说道。
严格意义上说来金六子并不能算张大噶子的小弟,当年张大噶子宰牛杀羊卖肉的时候,金六子的娘是他的顾客,张大噶子见他们孤儿寡母,每次都多给一点,有些肉骨头也直接送给他们。
只是没有想到金六子成年后身材逐渐魁梧,单挑起来基本上没有敌手,再加上没事就喜欢打沙袋,一身的蛮力配合膂力以及速度,基本上算的上单挑无敌。
世界上没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昔时之因今日之果。张大噶子入狱后出来就混社会,金六子在老娘死后一下子就成为了张大噶子的急先锋。
准确的说张大噶子能够在回民小区算上人物有一大半是金六子的功劳。
古来都有将相和,一个谋士如果没有像模像样的大将也是难为无米之炊。
“事情尽早不尽晚,我这就约他们,不过可不能去他们的场子,折衷一下,就去虎爷那,量他们也没有胆子敢在虎爷的场子里闹,要是真闹起来,我还真不怕虎爷出这个头!”
过去送信的和回来送信的是同一个人,听完他说的,百千万眯着眼睛陷入了沉思之中,虽然早晚知道肯定要面对,却没有想到真正面对的时候居然是这样的无心插柳。
张大噶子说的非常直接,谈的确可以谈,是我做的我就认,只是本着对双方公平的原则,不能在你们旅店里,也不会来我这,咱找个两厢折衷的地方。
只是百千万倒是知道,如果真正能选的话,他倒是宁愿去张大噶子家里,毕竟只是一个手底下有几个人有几家烧烤店的混子,再大的泥鳅他也翻不起龙的浪来。
只是,终究不能退缩,即便是明知山有虎,但依旧偏要虎山行。
百千万气定神闲的说道:“回去转告一声,就说我们虽然是外乡人,但是既然开店也不会落了自己的门面,包房我们来定,酒水到时候你们结了就行。”
这句话让坐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的黄破鞋心中暗自想笑,包房都定下了,居然还在乎这点酒水。
只是有一句他没有听明白,百千万说的时候连个称呼都没有给,只是让前来送信的朝天髻回去转告一声。
只是不知道,匆忙离开的朝天髻到底有没有听懂其中的玄虚?
连台面都端不上来的混混,在这些餐风饮露的江湖客眼中,是不是连蝼蚁都算不上?
【009】三对三()
爵se酒是泉城最大的夜场,泉城的人都知道,酒的幕后老板是曾家唯一的男丁曾虎。。
且不说浑厚的家族背景,就是曾虎个人,那也是泉城响当当的人物,目前经营者泉城最大的地产公司,是纳税大户,也是优秀民营企业家。
多个光环下早已经把这些不光彩的一面掩饰住,更何况他本人和爵se酒也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属于那种你知道两者是一体的但是却又找不到具体的证据那种类型。
做为泉城最大的夜场,无论从恢宏的外观装修还是内部构建,爵se无一都属上乘,在这里面有泉城最漂亮的公主,有泉城最劲爆的音乐,还有泉城最好喝的酒水。
当然,前提是你出得起钱。
这一点你看停在酒外的车子就能窥一斑见全豹,当然现在停的车子相较于开业那天更是天上地下,据说开业那天法拉利、加长林肯,宾利都有。更别说奔驰宝马奥迪等车了。开个本田之类的车都属于磕碜的了。
真有些开中档的车来的,只不过前面挂着的军牌或者政牌一个个彰显着自己的来历非凡。
用一个词可以形容,那就是壮观。
之后这里的豪车也从来没有断过,曾经有人开玩笑说,在泉城你要看好车,晚上吃完饭没事干搬个小马扎买上两包瓜子坐在爵se门口看就行了。
在爵se看场子的人叫胡咬金,无论身材还是笑容都像极了袒胸露ru的弥勒佛,沈游记得乔无病给他的信封里有这个人的资料,是曾虎在地下世界里的一把尖刀,属于用的很顺手的那一类走狗。
看上去笑呵呵的一脸的温良恭俭让,只是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是一个嗜血不眨眼的混世魔王类的人物。年轻的时候入狱两次,原本第二次是死路一条,却没想到遇到了苦苦寻觅人才的曾大少。
曾大少费了点力气就将他换了出来,弄进去一个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爹妈在哪里的流浪汉,从那以后胡咬金就跟在了曾虎的身侧。
做一些曾虎不方便做或者不愿做的事情。
当然,明着的身份他是爵se酒的老板,余外聘请了一个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女学生做经理,自己替女学生给他爹妈养老,那女学生便开始了有事自己干没事让他干的ri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一身中山装的骆锋英姿勃发,而经过整理打扮后的百千万居然隐约有一丝的仙风道骨,反倒是原本看上去最正常的沈游显得最为普通,除了皮囊略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