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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像雨一样泼过来,不断命中巨力者,它的身上一朵朵血花出现,子弹在它的身上留下了大量的弹孔。
让人惊恐的是,被十几发子弹打中,可是巨力者的速度丝毫不减,轰隆隆地冲过来。这些子弹是打破了巨力者的皮肤,但是它彪悍的肌肉,在病毒的强化下,强度让人发指,硬生生将子弹夹在肌肉中。
狂暴的吼叫声中,在幸存者的惊恐下,巨力者冲进到了车队当中。
一辆枭龙被巨力者掀翻在地,机枪手被摔倒飞出来,然后被巨力者一脚踏下,口吐着鲜血倒地而亡。
这一刻的巨力者,不可一世,肆意地将车队中来不及逃的车辆一辆辆掀翻,对于幸存者枪支的反抗,用它最狂暴的方式,将幸存者一只只杀死。
身后的丧尸群在鲜血的刺激下,越发的疯狂,速度竟然硬生生提升了一节。
而在远处大楼上的杨亦,眼睛里露出了贪图,死死地盯着被机枪杀死的几只迅猛者的尸体。
“软体,进化丧尸的软体。”
没有犹豫,杨亦控制着分身,用最快的速度奔跑而下,他必需趁现在一只只丧尸陷入到狂暴,趁它们被鲜血吸引的时候,将这些它们还没有顾得上的迅猛者尸体里的软体给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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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消失和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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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进化的杨亦,身上爆炸性的力量,让他几乎不能自我。
从砸扁的汽车顶上跳下来,非常的轻灵。
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大腿上,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澎湃的力量,杨亦相信,此时只要自己全力奔跑,突破百米五秒不成问题,折合回来,分身每小时的时速,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72公里。
“可惜,分身丧尸的身份,也没有做到永不知疲倦地奔跑。”
按照杨亦对分身的了解,全力奔跑的话,也就能维持十来分钟。
测试了一下,正如杨亦所想的,全力奔跑是不知疲倦,可渐渐速度却慢下来。通过意识上的内视,不难发现大腿的肌肉达到了负荷,无法提供更多的能量。
而分身用普通的速度奔跑,其实速度并不慢,也在百米七八秒的水平,让幸存者们基本绝望的一个水平了。
……
行走在聚居地的街道上,杨亦明显感受到了聚居地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分身进化的三天里,杨亦一直都是呆在家中,除了吃饭外,都是将意识放在分身上。分身的进化之重要,这可关系到杨亦未来的众多想法,当然是不容有失。
三天里,杨亦一刻也不敢大意。
没有出过门的杨亦,自然不会知道三天前张宝仪狂风团队的返回,所带回来的消息,对聚居地有多大的冲击。
之前人类总是认为丧尸不堪一击,只要给些时间,就可以将它们引出来,慢慢利用各种办法杀掉它们。城市里的丧尸是多,只要付出足够多的时间,拿出磨绣花针的狠劲来,迟早有一天人类可以重返城市。
但是狂风团队的下场,还有丧尸进化者的出现,击碎了这些梦想。
想到以后出去狩猎,要时刻面对这些强大无比的进化丧尸,没有人不是头皮发麻。
很多人感觉到庆幸,在这大半个月里,他们一只进化丧尸也没有碰上,可以顺利地弄到了足够多的粮食,可以好好地活着。他们可是通过了解,知道进化丧尸的可怕,它们拥有让人类望尘莫及的速度,拥有数倍过人类的力量。
最关键的还是……
巨力者的可怕,子弹几乎无法给它构成太大的伤害,更不用说冷兵器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以前市场上无人质问的枪支成了最热门的货物,只要手中有余粮有黄金的,无不是冲向市场上,买上一支枪。只要不是白痴,都可以想得通其中的关节,在面对这些进化丧尸时,用冷兵器除了找死外,人们想不出其他了。
而拥有一支枪则不同,迅猛者被打成了筛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杨亦来到商业街上,他可以感受到这里进出的人脸上带着一股冷峻。同时……杨亦也看出来了,身上携带着枪支的人出渐渐多了起来。杨亦心里一动,在商业街上寻找了良久,不得不接受这么一个现实。
商业街上的枪支,全被人们在三天里扫荡一空,而且以前七百斤大米可以换到的枪,现在却涨了一倍有余,达到了一千五百斤。
“靠,我早早发现的商机啊!”
杨亦有些哀嚎,如果当时他拥有大批的粮食和黄金,只要买上一堆的枪支,不到半个月里就翻上一翻,这是何等惊人的收益?可惜的是,杨亦之前没有如此大的财力,现今只能看着这么一个商机渐渐失去。
不过……
杨亦露出一个冷笑,这个商机是失去了,可是在拥有分身的情况下,商机是源源不断的。
枪支是热销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原材料的问题。
以前的团队们,眼光全都是盯到了粮食和黄金上,谁会想到过原材料的问题?制造枪支的材料,可不是说随便弄些钢材就可以代替的,只要消耗一空,杨亦的商机就会出现,在他人抓狂于材料的时候,他却可以利用分身轻松获得。
越想,杨亦越是乐滋滋的,脸上忍不住笑出声来。
逛荡在商业街上。
这三天受到张宝仪负面消息的影响,商业街上的小贩数量少了许多,一些店面的货物也变得少了很多。很大部分害怕的人龟缩在聚居地里,缺少了这些人提供新的市场货物血液,商品自然会减少。
另外一个影响,则是来自粮食。
进化丧尸的出现,让人们意识到了危机,开始收紧粮食的使用,减少交易。
黄金兑换粮食的比例,不断地上升,有时候一些固执的人甚至会拒绝黄金代替粮食,在他们的观念中,只有粮食才能够让人安心。一但聚居地被丧尸发现,被围困,没有粮食,有现多的黄金又有何用?
这种情况下,杨亦揣着黄金想出来奢侈地大购物一次,变得不太现实起来。
逛遍整条商业街,磨了不少嘴皮子,杨亦才用黄金换到一些调味品。
“不知道这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腿?”
杨亦摸了摸鼻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造成聚居地这时候浮动的原因,恐怕还有一丝杨亦的关系。
买到了调味品,应该可以炒出一盘让人馋涎欲滴的腊肉来了。
杨亦砸巴着嘴巴:“如果再有一些葱花的,味道又会增加不少。可惜了,这末世,上哪儿弄这些葱花去?”
离开商业街的时候,让杨亦意外地,在商业街出口处,一个小贩挑着个篮子,里面装着的,竟然是两篮子绿油油的青菜,在洒上一些水滴后,更是绿得喜人,让人精神一爽。
“靠,是青菜,竟然是青菜!”
杨亦吞咽了一口口水,这一刻青菜的吸引力,超过了腊肉。
连杨亦也记不起来,自己到底有多久没有吃到过青菜了。是二个月,还是三个月,或者是半年?晃了一下脑袋,应该来说,是从末世到现在就再也没有吃到过青菜了。
事实上,在聚居地里,和杨亦一样大半年没有吃到过青菜的人,占了大部分。
这两篮子青菜的出现,不单止是杨亦被吸引了,其他人何尝不是被吸引住了?
没有意外地,一些离得近的人,围了上去,瞬间就将这个小贩给围得水泄不通,彼此的询问价格声起伏。
杨亦一捏口袋里剩下的黄金,当下也是冲了上去。
现在绝对是手快则有,手慢则无的一幕,难得出现稀缺无比的蔬菜,那一抹翠绿让杨亦难以拒绝,无论如何,他也要买到一把,然后对着腊肉说:“丫的,这一顿你给老子见鬼去吧!”
第31章 你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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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
杨亦从街道上爬起来,四周围观着的人见到没有热闹可看,一哄而散了。
喉咙有点甜,杨亦“呸”地一声,吐出了一口鲜血。
“这些王八蛋下手还真是重,根本就是想要人命。”杨亦恨恨地抹了一下嘴角边上的血迹,换了其他的人,在这几个壮汉不留手的一顿狠揍下,不死也要残废。杨亦传承了分身的一些能力,抗击能力很强,这才硬扛过去。
强韧的体魄,让杨亦浑身酸痛不已,但伤势并不算重。
杨亦恨啊,空有一身蛮力和速度,可是在面对枪支的时候,一样变成了孙子。
“如果是分身在,局面就不会如此的被动了,唉……”杨亦长叹一声,今天真是倒了大霉,本来出来购买些调味料的,谁想到抢劫不成,反而被人一顿狠揍,连自己身上的一切家当,全被人给洗劫一空。
杨亦苦笑:“看来今晚又注定只能是吃着乏味的饭菜了。”
商业街里的东西,还是非常丰富的,从聚居地四周抢回来的东西,无一不是围绕着生存。
只是此时的杨亦,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关注了,他拖着酸痛的身体,在他人指点异常的眼光中,离开商业街。
杨亦低着头,走了几步,突然视线里,出现了一双军靴,挡在自己的面前,从样式来判断,是一双女性穿的小号军靴。而在军靴的后方,有着几双迷彩靴,数人挡在了杨亦的面前。
猛地抬起头,杨亦说道:“你们想怎么样?”
可是映入眼的,是一个有些熟悉的面具,两只充满了灵性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你还没有死?”
杨亦无语了,这问候语,感情自己是对方的生死大敌一样。
“你希望我死了?”杨亦不爽地说着。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戴着面具的女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