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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越等人还来不及感慨,一阵风似的骑兵队又去而复返,精锐骑兵簇拥着一名年轻人直抵他们面前。
“哟,让我瞧瞧,金城三战三捷的马越,某没记错的话你是董校尉麾下门客吧,还有参狼部李文候麾下勇士古塔儿,咦…鬼丰也在这,看来今日北宫玉运气不错,路遇尽是凉州勇士。”
马越看面前这人有些眼熟,但他想不起来究竟是谁居然认识己方三人,随着面前年轻人自报家门马越才明白,这是凉州羌族最大一支部落酋帅北宫伯玉的二子,北宫玉。
“我等见过少狼主。”
北宫玉生的模样不错,继承了老北宫伯玉的桀骜模样,高鼻深目眼神深邃,只是个子不高,年近三十的他也就同十五岁的马越一般七尺五寸的身高,但他胯下黑马神骏,坐在上面足足比马越高出一头,盛气凌人。
此时北宫玉满面笑容,“好说好说,不想司隶一行还能遇到如此多猛士…”随后目光从众人身侧扫过,看到象征着河东裴家的马车,北宫玉笑的更厉害了,“听说马三郎最近过的不错,搭上了凉州刺史府?”
马越摸不准这北宫玉想做什么,略微颔首道:“有劳少狼主挂念,在下去岁有幸拜得刺史大人为师,跟随身侧听其教诲。”
北宫玉摸着胯下骏马柔顺的鬃毛,诧异问道:“怎么,董校尉待你不好么?怎么转投梁刺史门下了?”
“回少狼主,机缘巧合。”
北宫玉蜻蜓点水一般点了下头,扭头对杨丰说道:“鬼丰夜闯羌营刺狼主,我还当你人间蒸发了,不想居然在此处遇到,你说…我若将这消息卖于治无戴,能换得几百骏马呢?”
北宫玉这么一说,马越等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杨丰脸色忽然大变,“锵!”地一声二尺短剑出鞘五寸,寒意逼人。
“锵!”“噌!”
不过一息之间,双方先前友好的气氛消失的一干二净,大片刀光闪烁,无论是马越六人的还是羌人骑兵俱是刀弓齐出,平滑的刀刃闪烁着令人窒息的气息。
马越与北宫玉距离不过一马而已,此时带着铜毒的弩矢已上弦,如毒牙一般正对着北宫玉。
“少狼主…这有些不妥吧。”
“哈哈哈,不妥…谁能说我不妥呢?是裴家?还是董校尉?又或者是梁刺史?他们都可以说我北宫玉不妥,但你马越……够资格吗?”
此时场中还能笑出声来的恐怕只有北宫玉一个人了,马越六人没一个是怂人,都是刀口舔血尸山骨海爬出来的勇士,尽管如此他们却也没一个人笑得出来。
毕竟每人身上都有超过十把强弓上弦指着,箭矢上闪烁的寒光没人觉得射在身上能好受了。
笑够了,北宫玉撇撇嘴,斜着眼睛看着马越说道:“我也不瞒你,前日父亲教我去裴家求亲,裴家人奚落了一番,说我是蛮夷胡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妈的,苍天有眼今天就让我逮住个裴家人。马三郎你是个好汉子,我不难为你。把马车里的人留下,你们就能离开。”
“还有,别拿弓弩指着我,茫茫草原上想杀我北宫玉的人多了去了。老子还是好好站在这,拿弓弩指过我的人都死了。”
即便北宫玉这么说,马越仍旧没有放下弓弩,他说:“少狼主,我奉命送裴小姐回河东,职责所在,还请少狼主收回成命。”
北宫玉说的很对,可马越偏不。
“嗬!”北宫玉有些烦躁地右手持鞭在空中甩出声响,喝骂道:“马越你是不明白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人留下,你活命。否则一声令下尔等命丧黄泉,还去哪里奉谁的命?!若你觉得有辱使命,随我一同入参狼羌,你等皆升百骑长!”
杨丰看着前面马越持弩指着北宫玉的身影没有一丝动摇,叹了口气,他将短剑收回剑鞘,驱马上前对北宫玉说道:“少狼主,您大人大量放他们走,杨阿若愿束手就擒,少狼主将我交予治无戴杨阿若也无话可说。”
杨丰话音未落最前方的马越摆出一支手臂,开口说道:“杨兄不必如此,今日我等谁也不走,若少狼主执意如此便将我等一齐杀死,那我等便一同命丧于此,全了兄弟义气马越无怨无悔。”
北宫玉说的很对很对,可马越偏不。
“是战是和,全凭少狼主一念之间,若战参狼羌锐士必然可将我等六人斩于马下,但少狼主你与我仅有三步之遥,马越射术始终不好,但十步之内从未落空。少狼主将来是策御万骑的参狼酋帅,马越不过黔首小民,就看少狼主是否愿与马越赌上一把,是少狼主麾下精骑弓劲一筹,还是马越的弩矢更利了。”
“竖子尔敢!”
随着马越这么锋芒毕露的一句,百步之内的空气仿佛都已经下降至冰点,参狼百骑同时拉弓发出一片“吱哑”的响声,没有人敢喘一口粗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北宫玉与马越的脸上。
生死,片刻见分晓。
马越持弩的姿势很标准,标准的犹如教科书一般,一手于弩弓中部端着,另一手扣着弩机,越是这种时候,马越的头脑越清醒,他甚至有些自得。
他看到了自己的进步。
上一次被上百张弓弩指着是在并州骆县城外,滚滚黄沙中马越等人跪在中央,心头恐惧与愤怒胶着,大气不敢出一口。那时候汉将吕良跨坐马上趾高气昂,上百汉骑强弓劲弩只待一声令下便会将众人射个通透。
这一次,大气不敢出的换了角色,北宫玉被马越问道沙哑都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在气势上马越更胜一筹。
你说的是很对很对很对的,可我偏不。
就凭你有勇士傍身,有强弓劲弩威胁,我就要对你卑躬屈膝,就要接受你的无理要求,夺走我所奉命守护的人?
我的兄弟们更加勇猛,我们的弓弩宝剑更加锐利!
男儿在世,要惧怕的有太多,恐惧能力不足世上无立足之地,害怕没有实力得到所欲珍宝。但正是因为这些恐惧的存在,才让人更有勇气去直面世道的不公!
第七十一章 逼退狼主()
北宫玉有些不自在,他怕了。
身为凉州参狼羌一支首领部落的第二继承人,他在大汉北疆生活了快要三十年。从小到大他不知历经多少战役,无数生死。他见过许多生性凶猛或如他那个哥哥一般色厉内荏的凉州豪杰。
却很少像马越这般让他感到刺骨寒意的少年。
马越就这么持弩瞄着他,睁着狭长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他,没有后退一步。僵持良久,北宫玉的马鞭始终没有甩出,也没有下令出击。
半晌,北宫玉收起马鞭,挥手道:“罢了,我们走。”
羌骑踢踏,没有人再多说一句,走出百步,北宫玉回首问道:“马家三郎,当真不入我参狼?”
马越没有说话,嘴角勾起摇了摇头。
北宫玉走了,不再回头,但马越与北宫玉都知道,他们还会再见面。再见面是敌是友谁也说不清楚。
羌骑背影隐没在道路尽头,“呼”地一声,几个人同时出了一口气,看着大伙的脸,马越笑了。
随后,众人都笑出声来。关羽松开了紧握的长刀,杨丰也将短剑插回剑鞘,他们都早已做好了血溅当场的准备。马越吓退了北宫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不动刀兵的胜利,足以扬眉吐气。
他们笑的很大声,很长时间,直到将刚才胸口被压抑的那一口气笑的干净,笑够了,马越说道:“走吧,启程开县!”
……
“令明,刚才你可有把握在鬼丰的保护下击杀马越?”
羌骑扬鞭,在官道上带起大片扬尘,官道两旁树枝都被劲风带的呼啸阵阵,北宫玉一直很喜欢纵马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由。从六岁学会骑马开始,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便喜欢在草原上纵马奔驰,感受着天苍野茫很容易将心底的压抑抛之脑后。
这司隶的天终究比不上凉州的蓝,草原上出生的汉子就该在草原上死去,北宫玉不喜欢汉人。但比起整个大汉版图上的汉人,他还是喜欢凉州人,无论凉州的是汉还是羌,他们有着同样的生存经历,血统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纵马奔驰在北宫玉身侧的庞德无声地摇了摇头,说道:“鬼丰尽管剑术高超,但想杀我很难,在马越身后那个捉刀的男人我不是对手。”
闻言北宫玉一愣,诧异道:“那红脸汉子你都不是对手?”
自从庞德去年投奔参狼羌北宫玉便将这个武艺高强的西北汉子视作心腹,数次危险中护得他周全,在最近吞并小部落的战斗中庞德的武力与指挥百骑作战的能力也让他高看一眼,如今庞德在北宫玉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左膀右臂一般,在北宫玉想来麾下能坐拥庞德这般猛将是他北宫玉的福气,庞德的武力甚至要比父亲北宫伯玉所依仗的沙场猛将更高一筹。
刚才他曾想过忽然发难将马越等人击杀,只是因为古塔儿与马越都略有勇力,何况身旁还跟着一个在酒泉久负盛名的浑人鬼丰,担心事情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化他才放他们一马,庞德说鬼丰的武力不被他放在眼里也在北宫玉的意料之中,可此时那个被他忽略掉的红脸汉子居然武艺比庞德还高,这让北宫玉感到诧异。
“令明你说,那个红脸汉子武艺比你还高?”
庞德点头,说道:“我与马越大哥同为边疆袍泽,曾受邀去他家做客,误将救过马越性命的土狗烹杀,当时十二岁的马三郎便抽出短刀在我腿上扎了一刀,庞柔把他踢开后来那个红脸汉子三拳两脚打的庞柔没有还手之力。”
这么长时间,北宫玉也见过庞德的哥哥庞柔几次,对于庞柔的武艺也很佩服,一听庞柔被关羽打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不由大为惊讶,让他更惊讶的是马越十二岁的时候就提刀扎过庞德。
“不管怎样,马家三郎今天的表现真是让我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