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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电台里开始放《月亮代表我的心》。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听着音乐,开着车的纪笙笙恍然想起了在墨尔本的时候,温景时曾想带她回家见他的父母,那时候,一听见他的父母,她有些认怂。
温景时的母亲是个歌剧作曲家,在墨尔本挺有名气的,她在报纸上见过她的,看起来很严肃的一个老太太,她真的挺怕见到她哪里表现不好让她嫌弃的。
她认怂,温景时却笑容清浅的告诉她说,不用怕,他妈妈是个很好说话的老太太,他还说,他妈妈很喜欢邓丽君,平常最爱哼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里突然多出了一张唱片,邓丽君的正版cd。
“把她送给我妈妈,她应该会很喜欢你的。”
但,计划不如变化大,没多久,她没去见他的父母,而是提出了分手。
至于提出分手的原因,是她爸妈经营的小公司人手不够,她想回国帮忙了,不想在墨尔本呆着了。
而那时候她虽然有过想跟温景时见他父母的念头,但他俩爱的并不是难舍难分。他俩在一起,难听点,不过是将就,彼此三观一致,彼此欣赏聊得来而已。她想回国了,分手也就自然而然的了。
她不是喜欢贪人便宜的人。跟温景时在一起的时候,温景时给她买了个高档小公寓,还给她买了好多的包包衣服,分手的时候,公寓她还给了他。至于衣服,包包,她送还回去并不合适,想着温景时平时写字时喜欢用钢笔,选来选去给他挑了支都彭的红宝石镶钻限量版的钢笔。
她以为这样就算是跟他划清了界限了。但没曾想,在她要回国前的一个月,温景时为了救她而受伤。
更没曾想,三年来,温景时的腿一直都伤着,直至现在走路还跛。
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抖了下,纪笙笙叹息一声,看来她跟他的界限是划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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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毕竟只吃了一半就出来了,担心沈凡凡晚上睡着后会被饿醒,回到家,纪笙笙就去了厨房开始张罗着给沈凡凡做点东西了。
晚上喝点粥比较好。
这么想着,纪笙笙系好了围裙,开始给沈凡凡熬平日里挺喜欢的八宝粥。
二十分钟,粥做好,端出去。
纪笙笙手艺特好,而盛有八宝粥的小碟子又格外漂亮,青花瓷,印着漂亮的花纹,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沈凡凡搅动碗里的粥,抿一口,夸她:“妈妈煮的东西就是好吃。”舔舔嘴唇看看她,沈凡凡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跟我爸爸结婚?我真的好想好想跟你住一块,那样我可以每天都吃到好吃的,也可以每天听你讲故事。”
什么时候跟他爸爸结婚,她也不知道呢。
交往了一年多了,沈隶从未提过这一茬儿。
眼神黯了黯,纪笙笙看眼沈凡凡,问他:“老师给你们留了作业了吧,吃过饭休息会,就去做作业,做完作业,早早睡觉。”
第十章()
沈凡凡很听赵里里的话,吃过饭,休息了一小会儿后里拿出作业趴在客厅的茶几上写起来。
沈凡凡遗传了沈隶的一手好字,作业写得是工工整整的。
“妈妈,能帮我看看这道数学题怎么做吗?”沈凡凡写作业的时候,纪笙笙就坐在距他不远的沙发上看书,看的专业类书籍,《室内设计师专用色彩与材质搭配手册》。听到沈凡凡喊她,纪笙笙合上书,走过去,半跪在茶几下铺设的白色羊绒毯上,开始看题。
题目是:一张长10厘米,宽7厘米的长方形纸,先从这张纸上减去一个最大的正方形,再从剩下的纸上减去一个最大的正方形,这时你能计算出剩下的纸的面积吗?
三年级小朋友的数学题对于她这种大人来说,挺简单的。
认真看完,纪笙笙找张白纸,拿着沈凡凡的铅笔一边给他讲解,一遍开始在白纸上刷刷刷的写起来。
深秋,有点冷。屋子里开了空调,温度调的很适宜,让人感觉很舒服。
茶几附近的落地灯散发着柔光。
纪笙笙讲着数学题,沈凡凡托着下巴小脑袋靠近她,关系和谐温暖的像是亲生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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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在s省一直都有花园城市的美誉。
城市绿化好,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怡人。
夜景更是格外迷人。
而沈隶所在的度假村这边,夜景更是美的让人流连忘返。这好像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度假村试营业没多久,就吸引了那么多人前来。
度假村依山傍水。夜晚,柔柔海风徐徐吹拂,打在身上凉飕飕的,倒也舒服。
乘着海风,沈隶跟度假村这边的负责人黄立在高尔夫球场打了会儿夜场球。
九点钟,打累了,沈隶不玩了,把球杆丢给球童想要回房间洗澡睡觉了。
沈隶住的是总统套房,大约300多平方米,10多个房间,装修豪华。
等进了房间,沈隶换好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脱去衣服,去浴室洗了澡。
真的好累。洗完澡出来,沈隶吹干头发就想要睡觉,没曾想刚躺下,手机突然亮起:“有人说你来了s市了,我正好在你们度假村这边拍戏,可以见一面吗?”
短信是一条没有什么备注的号码发来的。
虽然没备注,但是沈隶对这个号码格外熟悉,因为这个号码几乎每周都会来一条短信给他,各种嘘寒问暖的短信。
想了会儿,沈隶手指轻敲下屏幕,打了几个字:“可以。来总统套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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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来总统套房吧。”
宋桐在这边拍戏住的是位于12楼的豪华大床房。房间里有个超大的露台,黄昏入夜,站在露台眺望依山傍水的度假村,视野辽阔而宁静。
站在露台揉揉被风撩起的头发,宋桐低头再看眼沈隶的回复,简直要心花怒放了。
差不多跟他两个月没见过面了,今天终于可以再见到他了。
满心欢喜的,宋桐回到房间,拉开衣柜,在一排排衣服里找了好一会儿,翻出来一件的蕾丝钩花透视装。
穿好,对着镜子看一眼,穿着透视装的她,玲珑有致的好身材一览无遗。
对着镜子再补下妆,打理下头发,喷点香水儿,确保了自己形象完美让人眼前一亮后,宋桐从床头柜上放着的用毛巾叠的小兔子上拿起她下午丢上面的无框圆墨镜戴好,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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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这边的总统套房住一晚需要26688元。
当然,沈隶是这里的boss,不需要花钱。
出了门,宋桐在私人管家的引领下进了位于顶层各种奢华骚包的总统套房时,沈隶穿着休闲的长衣长裤,手里摇晃着红酒杯正立在小型游泳池旁发呆。
背影很性感。
游泳池的水很清澈,风吹来,波光粼粼。
“过来了。”应该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发呆中的沈隶回个神,扭头看了她一眼。只一眼,就转开了。
眼神并未在她那穿着的若隐若现性感勾人的透视装上停留。
“嗯,来了。”他的眼神没在她的身上停留,她一点也不意外。认识这么久了,她了解他算是个禁欲冷漠的男人。比如,他们认识的这半年来,他从未动过她一根手指,他们最暧昧的关系,仅限于吃吃饭聊聊天。
而,他越是禁欲冷漠,她就越想征服他,想脱下他的衣服跟他狠狠做/爱。
想着,宋桐走过去,跟他并排站在了一块儿。
宋桐个子不是很高,也就160,穿了双12cm的高跟鞋,马马虎虎到了1米72,相较于1米83大个子的沈隶,她看他时,还是得仰视他。
走到沈隶身边,仰头看看他的侧脸,宋桐大红唇一张一合,细声细语:“两个月没见,你瘦了。”
虽然瘦了,瘦的却是棱角分明,好像更帅了。
宋桐说完,沈隶没搭理她。只是在沉默了好一会儿后,淡淡看她:“听说你最近换了个经纪人,人脉很广,资源很多。看起来你以后在娱乐圈里发展前景会挺不错。”柔和灯光下,沈隶帅的一塌糊涂的认真看着她,“好好努力吧。”顿了顿,沈隶那张帅的一塌糊涂的脸开始变得严肃而冷漠,“不管你跟姚周长得多相似,你终究不是她,所以以后我想我应该不会再联系你了,你也别时不时给我发短信了,很烦。最重要的,我从来不会打开看。”
宋桐愣了下,下一秒,漂亮红润的脸蛋刷一下变得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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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对着镜子化妆的时候,看着镜子里那张漂亮的脸蛋儿,宋桐不得不感慨,长得跟姚周像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刚出道那会儿,没名气,没背景,也就没人请去拍戏。就算好不容易试镜成功有戏拍了,也不过是个小小小配角,毫不起眼。于她而言,想成为知名影星好像挺天方夜谭的。
可谁知道某天她被副导演命令跑腿去沈隶经营的景苑盛景酒店给女主角送衣服的时候,碰到了沈隶。
她的贵人。
犹记得那是初春的天气,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的,沈隶穿了件白色的衬衫,很简单的款式,穿在他身上却别有味道。
娱乐圈是盛产男神的地方,虽见多了帅哥,但沈隶还是帅到了她。
她远远看着他,手里捏着衣服,愣神好一会儿,而他笔直的站立着,也看她看了好一会儿。
后来身边有人提醒说她长得像是沈隶一直喜欢却求而不得的女人,于是她动了小心思找来了那个女人的照片,资料,开始模仿那个女人的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来靠近他吸引他。
如她所愿,一个月后,沈隶给她打来了电话,约她见了个面吃了顿饭。
只是吃饭时,沈隶几乎一口饭没吃,一直在看她。
再后来,沈隶投资了某部影片,把她介绍给了导演。导演很自然的给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