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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牵制住的这一半兵力里再抽调一半回去。”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个好办法。”米尔斯沉思了片刻后,突然开口说道,“在努莱斯氏族附近,有一片混合地形,主要是以山谷、丘陵、梯形谷为主,这样的地形非常适合我们隐藏和偷袭,同时也能够使得弗朗明斯的部队无法顺利展开阵形,而且努莱斯氏族也是这次响应弗朗明斯号召的氏族之一。”
听到米尔斯这话,肖恩就已经知道米尔斯的战争策略,毕竟他在威廉和海拉身边耳熏目染了这么多年,也不是什么都没学会的:“只要我们保持足够的骚扰力度,甚至给努莱斯氏族几次重创的话,弗朗明斯就必须要投入最少一半的兵力在这里和我们纠缠着。……而且同时,因为迟迟无法击败我们,会给他带来很大的质疑,所以他就必须拿多米尼克氏族开刀。”
“是的。”米尔斯点了点头,“如此一来,战争的情况就会按照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展开。……只不过,这样的战斗对我们而言也会有一定的弊端,只要对方投入足够数量的特别行动小队,或者是由亲王组成的高阶战力队伍,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对方的蚕食策略所击溃。”
“这点我知道。”肖恩当然也知道这种战术的弊端。
“所以,只要你能够保证,你那张底牌可以在半个月内掀开的话,我们就可以进行这种战术运动。”米尔斯沉声开口说道。
“这点我可以保证。”肖恩点了点头,一脸认真的说道,“那么战略计划就这么确定了。……至于战术细节方面的问题,你预计我们最开始要支撑几天?”
“最少三天。”米尔斯开口说道,“弗朗明斯应该会在这里和我们纠缠两到三天之后,才会分兵去包围多米尼克氏族。毕竟急着立威的人是他,而不是我们,所以只要度过最艰难的三天后,我们大概就能够稍微轻松一星期左右。”
“不要太低估他人比较好。”肖恩沉思了片刻后,才开口说道,“艰难期我们按照三天来评估,但是之后的行动,我们按照五天的方式来应对。……弗朗明斯或许有些自大和愚昧,但是却绝对不是一个很蠢的人,分兵后我估计最多三天,他就会开始动用特别行动小组的战术。不过这方面,我们只能寄望于多米尼克比较给力了,可以在短时间内就逼得弗朗明斯不得不再分兵出去支援。”
“如果算上大军移动的路程时间的话……我们在度过最开始的艰难期后,大概还要支撑十天左右,才能够迎来第二次的喘气时间。”米尔斯铺开一张行军地图,然后开始测量起地图上的距离来,“算上前面的三天艰难期,我们这就度过十三天的时间,差不多也达到了半个月的水准了。”
“我们这里距离那个山谷有多远?”莱莉突然开口问道。
“大概一天左右的行程。”米尔斯测算了一下后,开口回答道。
“现在弗朗明斯的部队已经集结完毕,正向我们开拔,如果我率领我的人先去袭击努莱斯氏族的话,应该能够拖延一、两天的时间吧。”莱莉想了想,然后开口说道,“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争取到十五天的时间了。……半个月,到时候肖恩阁下你的侍卫肯定也能够赶到了吧。”
“以超级强者的速度而言,时间绝对足够了。”肖恩点了点头,他这个时候倒是有心想和艾丽克西斯确认一下时间,只是他传递出去的消息,却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毫无回应,这一点也让肖恩很清楚,艾丽克西斯肯定已经和那位血族始祖打上了,那么接下来这十五天的时间,大概就真的只能靠自己了。(。)
218。 较量()
无数神情麻木的人前仆后继的冲锋着。
这些人有男有女,年龄上看起来也从十七、八岁到三、四十岁不等。他们使用的装备非常简陋,为了保证行动力几乎没有穿戴任何中型以上的护具,而且武器也多是以短剑等为主,只有少数部分人才会使用穿刺力更强的长枪或是较为精良一些的长剑、长矛等武器。
这些神情麻木,几乎毫无知觉的人,便是血族圈养的血奴。
在地表世界,人们通常称其为人形傀儡。
因为这些血奴早已失去了自我意识和认知,对于他们而言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执行血族指挥官所下达的命令。
而这一次,血族指挥官下达的指令,就是不惜一切代价的消灭所有敌人。
因此,哪怕他们的实力完全不如对手,可是他们却依旧没有丝毫的恐惧,一个接一个的朝着视野内的敌人发起了死亡冲锋。
这是正在丘陵山谷上演着的惨烈一战。
面对这铺天盖地般的血奴,保罗氏族和莱莉氏族的一方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几乎没有多少血奴能够去消耗:前者是因为参与了多恩之前发起的血族联军战争号召;后者则是因为近些年一直都被多恩打压的结果,因此这两个氏族都只能让氏族里的正式成员上阵杀敌。
但是尽管氏族的正式成员拥有比血奴更强的战斗力,可是在这种蚁多咬死象的境况下,一旦被纠缠住的话,往往都很容易顾此失彼。更何况,乔凡尼这支复仇之师可不是只有血奴,他们同样拥有来自个氏族的正式血族成员,而且能够被派遣到这个战场上露相的,一般也都是属于比较精英的人才。
一名保罗氏族的血族成员正面拦下了冲向自己的数名血奴,双手毫不留情的将其彻底撕裂,眼眸中的血光已经表明这名保罗氏族的勋爵彻底杀出了暴戾之气。
在面对又一名血奴的冲锋时,他毫不犹豫的一个前冲撞击,就撞塌了这名血奴的胸腔。
可是不等他反应过来,便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部位猛然一阵抽痛。
待他低头而望时,却是一只宛如利刃般的右手直接穿透了那名被他撞塌胸腔的血奴的前胸,然后插入了自己的心脏之中,一把将自己的血核猛然抽出,彻底捏碎。
失去血核的血族成员,无论等阶高低,都不可能活下去,这就好比正常人类的心脏直接被人挖出来一样。
只是,不等这名保罗氏族的勋爵失去意识,一股因挥舞力量极其猛烈而形成的啸音则猛然响起,宛如劲风扑面一般的自其颈脖处横扫而过,然后这名勋爵的头颅就已经飞了起来。
那名捏碎了这名勋爵血核的是一名男爵。
但此刻他看着这名勋爵的脑袋被第二个人削飞,他却也只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几个起落间就跃至十数米外的身影。而伴随着对方的动作,这一路上又有数名来自保罗氏族的骑士、勋爵血族成员的脑袋一颗接一颗的飞起,其中甚至还有一名男爵的头颅。
对于血族而言,身体的重要部位除了血核之外,剩下的就是脑袋。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而言,想要斩落正式血族成员的脑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与其花费巨大的力气去斩落敌对血族正式成员的脑袋,那还不如直接击毁对方的血核来得简单。
这名能够轻而易举就削飞保罗氏族正式血族成员的脑袋的人,其实力之强可见一斑。
这是一名子爵。
而且还是来自仅次于保罗氏族、多米尼克氏族、莱莉氏族这类第二序列氏族之下的第三序列氏族的子爵,比起那名捏碎血核的第五序列氏族成员的血族而言,其身份显然是要更加高贵许多。
在这样一个完全以血统、实力、地位而论身份高低的金字塔社会结构里,区区一名男爵又如何敢对子爵有所不满呢?
哪怕对方是在抢夺他的功劳。。l''
像这样的情况,却绝不是眼下这处战场的唯一一幕,几乎每一秒都有数幕乃至十数幕如同眼下这样的情况所发生。
只不过有的人比较幸运,而有的人则比较倒霉了。
一名实力强横的伯爵,已经在这处战场上崭露了属于他的峥嵘。
不过只是短短片刻而已,他就击杀了十数名来自莱莉氏族和保罗氏族的男爵、子爵。这位伯爵对于自身的实力显然非常自信,所以他不屑于去击杀那些骑士、勋爵这样连爵位都未曾获得的低阶血族,而是将目光放到那些更为难缠的男爵、子爵身上,甚至在他的功勋上还有一名伯爵的功劳。
当然,这名伯爵的死亡实际上不能算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只不过他更懂得如何争抢功劳而已,所以那名实力其实并不比他弱的保罗氏族伯爵,最终也只能饮恨在他的手上――是他完成了对这名出身于保罗氏族的伯爵的最后一击,周围十数名联手的子爵对此也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这就是弗朗明斯这一次行军所鼓励的政策:只要能够完成最后一击并且获得证据,就可以计算功劳。
这样的政策,明显暗示着弗朗明斯的态度:他只在乎结果,并不在乎过程。
这种政策命令的实施颁布,不得不说弗朗明斯的确是一个聪明人。因为他知道,他的声望和实力都不如多恩,不可能让所有响应号召的乔凡尼下级氏族都完全听命于他,因此他只有通过颁布这样的政令,才能够让这些下级氏族奋勇杀敌,而不是想着如何给他使绊子。
当然,凡事有利必然有弊。
这样的政策命令固然可以让所有的血族士兵们奋勇杀敌,但是想要让他们彻底团结一致,却明显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名血族伯爵毫不顾忌的抢夺他人的功劳,却没有料到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也让他早就被其他人所盯上了。
肖恩很快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十四阶传奇强者的强横气势,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小的伯爵所能够承受的。这名伯爵甚至还没有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招惹到这种巨头的时候,肖恩的黑君王已经毫不留情的挥斩而落,甚至连一句场面都没有,仅仅只是一瞬间之后,当肖恩转身离开继续寻找那些被他列为目标的敌人时,这名伯爵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