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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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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之后,汤森开始布置猎取野兽。比起打渔,打猎这事复杂而危险。

    在被抓来当兵前,猴子是个猎人,干回老本行他得心应手,也教会汤森很多急需的野外知识。直到这个时候,汤森才明白过来,先前自己能在野外顺利生存,其实有运气成分存在,因为自己基本上是在谧蓝雪狐猎区活动,很多能威胁到谧蓝雪狐的凶恶野兽都被清剿了……

    在猴子的描述里,他这辈子最大的猎物是三颅血牙狼,是整个村子的壮汉集体出动才啃下来的硬骨头,体积比中校的坐骑还要大一圈。但要真正算起来,三颅血牙狼只算是一般猛兽。而且这个世界的旷野山林里,还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生物,那才是最危险的。

    听了猴子这种话,汤森更不敢冒然落跑了。营地远处的前后路口有人守着,现在想出逃的话,路线只能是野外,但是爹妈辛苦生他下来,并不是让他有朝一日跑去喂野兽的。

    汤森这边在吃惊,却不知道自己让猴子更吃惊。

    在猴子的心里,打猎这种技艺都是家传的饭碗,其中很多窍门能被人藏一辈子。长这么大,自己这点见识是一把血一把泪换回来的教训。但长官这样一个年轻人,打猎时却表现出异常的老辣和精明,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能在事前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按照长官的说法去布置陷阱、安排首尾,不但省时省力,而且能回避绝大多数危险。基本上,猴子的任务只是判断猎物的种类和习性,剩下的事情全是长官包办。

    什么埋套、悬套、定点套、弹力套;什么一字拉网式陷阱、三角复合式陷阱、联动式围剿陷阱;什么鲜肉饵,腐肉饵、内脏饵、毒饵……尖兵们边学边琢磨,这些东西不但打猎好用,拿来对付人都行啊!

    下好陷阱套子,接着就是满山疯跑着赶野兽进猎场。

    其实在汤森看来,这是一个很讲究战术的活,所以他会要求尖兵们占领制高点,辨别上下风,隐蔽无声的发出信息……怎么接近野兽、怎么驱赶野兽、怎么评估危险,甚至在每天收工后还要展开集体讨论。

    但凡准备不足的、临场惊慌的、不听指挥的尖兵,不但自己会被罚打板子加站岗,整个小组还要被连坐……在监视他们的卫兵们看来,尖兵队这就是没事找事,二十几个人撵个兔子都搞得跟打仗一样,晚上还要做什么检讨?还有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已经疯了!

    但是尖兵们不这样想,他们发现只要按照长官的话去做、只要牢牢记住自己要做什么,事情就会变得很顺利。所以长官说一不二的权威、尖兵队的集体向心力,就这样被汤森培养起来。

    慢慢的,这些生疏的事情,正在转变成习惯……

一:美丽彪悍的新世界 第九节:临时训练(下)

    二十多人一起下陷阱驱赶野兽,这效果可是不同凡响。逐渐熟练之后,他们甚至能围猎大点的猎物。到十七天上,在长官的谋划下,尖兵队以三人轻伤、折断长枪一只为代价,猎取了第一头猛兽。

    当马匹大小的猛兽被拖回营地时,整个联队都轰动了!要知道,这头猛兽不是无名之辈,它已经被当地通缉两年,前后有三十几个佣兵猎户填了它的肚子。要是换了以前,恐怕联队就要重建尖兵队了。

    汤森带着洋洋自得的笑容,使劲夸自己勇武、强悍、指挥若定……监视他的卫兵们则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陷阱和狗屎运而已。

    中校很满意,割了猛兽的六颗獠牙走了;异能师小妞也满意,割了猛兽的两对耳朵走了;大家都很满意,因为当天能敞开吃肉了。

    说起来,尖兵队的狩猎战果早就影响到秃鹫联队,因为他们的猎物很丰富,类似岩羊、斑点鹿这样的猎物每天都有个两三头,还外加几大包河鲜。这些收获不但让尖兵队的伙食从每天两顿变成每天四顿,也极大的缓和了汤森跟同僚的关系。

    二十多人根本吃不完这么多,所以汤森每天回营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上到下派发福利——其实就算在物资充裕的军队,上下最恨的也是吃独食,而新鲜肉食又是最受欢迎的食物。

    只要你能给大家干瘪的碗里多放一块肉、多添一条小鱼,那你都是好样的。

    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尖兵队就不再被人找茬,单独外出也不会被围殴。马队那边三天九次的欠账一笔勾销,甚至监视汤森的卫兵也跟尖兵们吃在一起……

    当然了,尖兵队的地位上升并不是吃肉那么简单,任何事情都没那么简单。

    根本道理是这样的:当你有一只鹿的时候,其实只是一锤子买卖,大家都会跑来抢;当你每天都有一只鹿的时候,这就成了长久生意,考虑到后果,大家会对你客气……汤森有实力对别人好,就有实力对别人坏,不明白这道理的就是傻子。

    但尖兵们难以理解的是,汤森对别人很好,对待自己和手下却有点儿吝啬:他最初留下的肉类都不是最肥的,很喜欢把边角、兽血和下水一类的东西弄碎了给大伙儿吃,连捞起来的河虾也是连壳弄成碎末吃,同时还换了大量的面包来佐餐。

    直到打猎五天之后,他才让尖兵们少量进食精肉,又过了段时间才让大伙吃半肥瘦的。奇怪归奇怪,但汤森自己都这么吃,手下们也没不满。

    其实汤森吃那些碎末的时候也很痛苦,但为了不让这些以前吃不饱的手下不至于拉肚到死,他只能如此委屈自己——在军队中,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甚至你解释了也没人相信,最简单也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就是以身作则。

    没过多久,整个尖兵队的身体素质就开始提升了,士兵们脸上有了血色,说话也不再是被风一吹就听不见那种,顺着商路一口气跑上十里不成问题。至于其他的,汤森知道急不来。

    他让他们吃好,让他们习惯执行自己的命令并具备一些基本技能,其实上战场时有这几点足矣。因为在联队长官看来,他们只是尖兵,只是那种遇到敌人就“哇呀”乱叫的报信兵,而不是被寄以厚望、要去摧城拔寨的精英。

    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尖兵队的人能分清左右,没必要让人知道尖兵队具有作战能力,那很危险。所以除了猎物本身,汤森没在外人面前展示过战术实力,别说长官们不清楚,连尖兵们都不知道自己长了多少本事。

    这一切都掌握在汤森手里,他甚至开始大量制作战时口粮。

    除了自己吃和送人情之外,剩下的鱼肉被制成鱼干腊肠熏肉什么的,每个尖兵腰间都会缠上一捆,可以随时抽出来当钱用。汤森长官说了,这个暂时就当军饷,自己爱怎么用怎么用——尖兵们的具体使用方式有这么几种:

    “兄弟,来双袜子!”尖兵甲在地摊上选好了东西,随手抽出三条鱼干。

    “这个匕首我要了,再来块磨刀石。”尖兵乙从腰间拖出一挂腊肠。

    “妞!”船长偷偷摸摸的来到一个挂粉帘子的帐篷边,举着一条熏肉腿:“大爷要包夜!”

    买袜子匕首的尖兵受到了表扬,但船长回来之后不但被打了板子,还被强迫洗了三个小时的热水澡,差点脱掉一层皮……末了,汤森还很严肃的问他:“你知道错在那吗?”

    “长官……我错了!”中年人一脸羞愧:“下次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

    “看来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啊。”汤森依旧严肃:“第一,我把你养强壮了不是让你去嫖妓的;第二,就算要去嫖妓,也不能一个人去;第三,以后不要在人家吃熏肉的时候办事,现在还要赔人家医药费!第四,就算惹祸了也不要被军法队的人给逮住!你大爷的,尖兵队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长官,我没跟她做事……她是我同村的,我看着长大的小孩,太熟了下不去手……”船长有点委屈:“我只是想让这姑娘休息一天,但她太久没吃肉,自己吃噎住了……”

    “那你不知道跟人说啊!”汤森哭笑不得:“你大爷,没办事还背个黑锅你亏不亏!?”

    “他们就是想吃肉,”船长更加羞愧:“军法队的两个长官当着我商量要三头鹿……”

    “哦,要三头鹿?原来如此啊。”汤森摸了摸下巴:“厨子!”

    “在!”矮胖的厨子跑过来,两手在围裙上擦着:“长官?”

    “你在军法队有熟人?”

    “哪都有熟人,”厨子一点头:“我老乡可多了!”

    “嗯,想个办法,让军法队集体拉肚子三天。”汤森说:“能做到吗?”

    “能是能,”厨子有点为难:“但得给好处啊……”

    “我给十头鹿!马上去做!”汤森一句话,让整个尖兵队都目瞪口呆:“记住,尖兵队从今天起不再吃哑巴亏!也不再任人欺负!你们都给我把胸膛挺起来,从现在起给我做个人!”

    船长被讹诈的事情是偶然发生的,但汤森的反击也是早有预谋的,因为一队好兵必须得有气势!

    可这气势从哪里来?装孙子肯定不行。所以,汤森必须用一件事来提醒尖兵们:你们跟以前不一样了,你们不比别人差了,你们跟着长官我活得更好了!

    于是,尖兵队的第一次反击就应验在军法队身上,结果比预想得要好,军法队上下足足拉了五天的肚子,每个人都是脚步飘忽、表情销魂。

    整个联队都知道军法队拉肚子的原因,整个联队都知道尖兵队也能反击,但尖兵队却没有受处罚——看起来这事很离奇,但又很合理,因为随便在什么军队里,没有任何单位会跟军法队做朋友。

    汤森整军法队,背地里高兴的人太多了,不会有人帮他们。

    在军法队拉肚子的第三天,准尉汤森终于获得了传说中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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